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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女人:我只是对维也纳有种近乎绝望的迷恋

陌生女人:我只是对维也纳有种近乎绝望的迷恋

作者: 扈千寻 | 来源:发表于2018-03-19 16:10 被阅读33次

    如果我还活着,我还是会继续保持沉默,一直沉默。

    可是我就要死了,也许在今天,也许在明天……

    这是一个陌生的女人,我不知道她的姓名,你大可以将她想象成任何人,你唯一不能做的便是,成为她。

    旁的人听她的故事,她大概就是个傻瓜,你要说什么情啊爱啊,确实可贵,但一个人哪能够因此就搭上自己的一生呢。但这个陌生的女人,就是这样一步步圈地为牢,将自己逼进绝望的深渊。

    这世间自是情深不能被辜负,也总是深情被辜负。

    这个陌生女人在弥留之际,给一个男作家写了一封长长的信。

    信的开头是这样的:你,素未平生的你。

    信里有两句重复了很多遍的话:一句是“我的儿子昨天死了”。还有一句是“你就要想起我来了”。

    然而结局总是:她的孩子确实在昨天死了,然而他却终究不曾想起过她。

    01.

    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一书中认为:童年”其实是一个被发明出来的概念,在电视时代,一切信息都能够在成人和儿童之间共享,成人和儿童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儿童几乎都被迫提早进入充满冲突、战争、性爱、暴力的成人世界,“童年”逐渐消逝。

    而茨威格创造出这个陌生女人的时候,童年的界限还没有被模糊,孩子还是孩子,他们拥有着成人世界所没有的单纯和美好。

    所以一个13岁的少女在遇见那种温暖、柔和、多情的眼光后,她自然而然就无可救药地沉沦了。

    即便后来不久就知道,这个男人对每个从他身边走过的女人,对每个卖给他东西的女店员,对每个给他开门的侍女,他都一概投以那拥抱式的、具有吸引力的、既脉脉含情又撩人销魂的目光,他那天生的诱惑者的目光。

    但是这个十三岁的孩子却对此毫无所感,她的心就像有团烈火在燃烧。她以为他的柔情只是给她一人的,在这瞬间,在她这个尚未成年的丫头的心里,已经感到是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永远只属于他了。

    她不计功利、超越世俗、不求任何回报的狂热恋情,似飞蛾扑火般勇敢,但也注定了悲剧的命运。

    02.

    我会说:茨威格的这篇小说里叙述的并不是一个女人的悲剧恋情,而是她不被救赎的梦想,遭到冷漠的现实一次次践踏和蹂躏的过程。

    而我们大多数人呢?只是被这种不求回报的爱感动着,震撼着。因为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更有魅力,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的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

    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热情集聚起来,其他的人在社交活动中早已滥用了自己的感情,和人亲切交往中早已把感情消磨殆尽,他们经常听人谈论爱情,在小说里常常读到爱情,他们知道,爱情乃是人们共同的命运。他们玩弄爱情,就象摆弄一个玩具,他们夸耀自己恋爱的经历,就象男孩抽了第一支香烟而洋洋得意。

    所以我们疯狂地想证伪它的存在。可是茨威格用他那细腻的笔触勾勒的陌生女人的独白,是那样真实而滚烫的爱,我想我相信她的存在。

    因为她遇见他的时候,她真的只是个孩子。

    03.

    我觉得每一个女人又或许都有这个陌生的女人身上的影子,只是和她相似的程度不同而已。

    情窦初开之际,遇见一个少年,那人眉清目秀,那天阳光正好,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一切都是刚刚好而已。

    然后,你的羞赧的目光追随着他,不敢明目张胆,心却从此始终向着他的方向跳动。

    只是这个陌生女人,她陷得太深太深,你看13岁实在是个美丽的年纪。这在她后来同母亲搬离了这个男作家所在的维也纳,一直近乎疯狂地想要奔回来,仅仅为着一颗不能控制的跳动的心就能看出来了。

    爱是一个人的事,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

    所以,我爱你,这是我自己的事,与你无关。

    04.

    她终于回到了维也纳,她对这座城市有着近乎绝望的迷恋。

    我知道,只是为了一个他。然而他,却根本不记得她了。

    当她赤裸的躺在这个男人身边的第一夜时,她独白道,她仿佛亲近了年少的梦想。这一点,从她触摸年少时在这个男人房间里看见的外国女人的雕像时温存的指法开始,我就明白了。

    长时间的等待,自少女时期第一眼看见他就萌生的爱,使她心中常怀绝望,而这种绝望,来自于把这个男人变成她的梦想。梦想就是只要获取一点点,接近一点点,就能够感到满足和幸福了,这时候的她,她的内心里还是当年那个趴在窗筒里向往着对面的一线光的年少的自己。

    他说,他会快回来,回来就会找她;然而,这只是个拙劣的离开她的借口。

    她呢,却怀了他的孩子,在乱世里奔波……

    她每年都会在作家生日这一天送上一束白玫瑰,作为曾停留在他生命里的一点纪念,她其实在心里希望男人会因为那束白玫瑰想到曾经有过那么一个女孩出现。

    然而他却什么都忘了。

    05.

    日后,她为了他们的孩子,成了高级妓女,做了情妇。

    大概是因为心里始终还迷恋着维也纳,她终于再次落入这个男人的怀抱里,故事的开头总是这样,他又一次没有认出她,没有认出她作为十三岁的少女住在隔壁,也没有认出她作为清丽的女学生曾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她再一次的告别这个男人,在清晨的庭院里,与男人的管家相遇。

    然而就在她正面看他,噙着眼泪看这形容苍老的老人的这一刹那,她看到他的眼睛突然一亮。就在这一秒钟,就在这一瞬间老人认出她来了,可他从她童年时代起就再没有看见过她呢。

    “他在这一秒钟里对我的了解比你一辈子对我的了解还多。所有的人都娇纵我,宠爱我,大家对我都很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只有你,只有你从来也认不出我!”

    管家一如当年见到十三岁的她时一样,喊着一声“早啊,小姐。”

    此时,万种心酸如蚁虫爬过心头,轻轻噬咬,她终于忍不住,眼眶中蓄满了泪滴。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爱你,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明了。”她只能任凭心潮澎湃,任凭自己强忍辛酸和内心的痛苦,走过去,经过管家,把那男人给她的钱塞在管家手里,然后义无返顾冲出门外——就像她义无返顾如飞蛾扑火扑向这段爱情一样的姿势。

    06.

    18年了,她爱了他18年。当她终于用女人的方式和这个男人纠缠在一起时,她却从未改变过自童年时代起固执青涩的爱情——一个属于女孩子的,不肯移动的爱。

    我知道她其实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当她走出房门的那一瞬间,我恍然觉得幼年的她一定躲在房屋的某一角,窥测着她自己成熟的身影——如今的她便是幼年时期看到的作家领回家的一个个随随便便的女孩子中普通的一个,但可悲的是,她妄图成为特别的那一个。而更可悲的是,除了这种方式,她找不到接近她的唯一爱人的方法。

    他没有认出她,可他摆脱她的方式,却是一模一样的。她说,我该走了;站起来,麻木的穿衣服,戴首饰,麻木的看着男人往她的包里塞嫖资,她走到门前,却看到自己送的白玫瑰,她要求男人送她一朵,男人一点不迟疑,但不迟疑,不清楚这白玫瑰来自谁,分明这么多年来她的心意,他毫不知情;而曾经的她的出现,他根本没有记忆。

    07.

    我曾经近乎疯狂地在冰冷的门道里,徘徊在你家门前很久很久……

    我曾经近乎绝望地渴望回到维也纳……

    我曾经每年在你生日都会为你送上一束白玫瑰,以期你会想起我……

    我曾经生下了很像你的儿子,我爱他如生命……

    我曾经无可救药的爱了你18年,为此穷尽了我的一生……

    可是你知道的,真正爱一个人,是说不出口的。

    所以我沉默了,如果我还活着,我依然不会告诉你,我的只属于你的一生。

    不要问她爱的那个男人值不值得爱,不要谈他辜负了她,不要试图将她变得悲惨。只要想起这个陌生女人的时候,记得她曾在那么短暂的一生里,拼尽一生用力爱过就够了。

    写在最后:不想配图,这个陌生女人我不希望她长着谁的脸,尽管我知道她一定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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