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是新儒家最重要的两个学派。他们都主张宇宙万物有自己的“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具体事物则是“气”根据每个“理”凝聚而成。两学派的分歧点就在于“格物致知”还是 “致知在格物”。
程朱理学认为一个事物之所以是这个事物就是因为它有自己的“理”,可并非每个“理”都有它具体的存在(有 “心” 或称有“情”),即 “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也,未尝实有其物也。”
宇宙包括万物之“理”,概称为“太极”。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理”,事物本身又可以被无限分割,而被分割而成的小事物,每一个又有它的“理”。于是可以推断,每个事物本身都有它的“太极”。同理可证,依“理”而聚的“气”也是可以这样无限分割和无限概括的。
这时就出现了哲学的经典问题: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先有“理”还是先有“气” ?程朱的解释颇为巧妙,他说“理” 和 “气”是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关系,怎么能论先后呢?(“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这算是岔开话题的一个经典回答。
而儒家经常讨论的两个问题“人性” 和 “圣王”,在程朱理学下也有了新的解释,即柏拉图的“任何具体的圆都没有“圆”的理念那么“圆”。程朱认可孟子提出的“人性本善”,只是人的天性总是趋向“善”可又达不到“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恶”。按照孟子的“德之四端”理论,程朱认为四种恒德就是 “理” (即“性”) ,“德之四端”就是心的活动,我们只能通过心的活动去认识人性。这就挑明了程朱理学的一个最大特点,通过具体认识抽象,即“格物致知”。
当然,程朱理学仍饱含儒学的时代滤镜,认为政治上的“理”就是先圣王所推行的治国之道,是主观存在而非人为制定的。只是后世再无人能绝对执行这种圣王之道,但不能因此否定它 “理” 的存在。
程朱的“格物致知”颇有禅宗“顿悟”的影子,就是无限认识外部世界直至突然领悟到世界的本质。程朱认为万物之 “理”早已存在于人性之中,我们只需通过各种实践去体悟,即通过“形而下” 认识 “形而上”。
可陆王心学认为,既然万物之“理”已存在于人心之中,那就随心而动好了,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用随心而动的第一反应(“理”)去时时匡正现实行为,即 “致知而格物”。
王守仁主张人的本能,即第一直觉就是良知。人要遵循自己的本能做事,任何对本能行为的犹豫和改变都是受私欲影响,而失去了“至善”。因此满街都是圣人,只要能“致良知”。既然本能,即心的活动,就是“理”(程朱主张心的活动是“情”),那我们就不需要通过认识客观世界才能体悟本质,只要把本质直接通过行为实践出来,即以良知来“匡正事物”。
和程朱理学相比,陆王心学似乎更加简单,省去了下功夫认识世界的过程,而直接跳到至高点去改造世界。当然,就像程朱批评的那样,你都没“格物”能知道“理”是什么吗?而陆王也反驳道,你都不知道“理”,还怎么“格物”?这种互相批评类似于先磨刀还是先砍柴的争辩。
其实,两派的主张恰恰是禅宗“顿悟” 论的前后部分。程朱理学是此岸跳到彼岸的前半部分;陆王心学则是跳到彼岸后如何继续生活的后半部。但他们两派却都批评佛学,因为佛学只谈空而不识“理”,在他们眼里即便“理”或“良知”是抽象的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还是要分辨出来。可见,在顿悟“理”上新儒学更偏向禅宗;可论及“理”本身,他们更认可道家。
其实宋明理学的这两派,无论是从“格物”开始还是到“格物”结束都是自身的便易法门。王守仁因“格物”了半天而不得其“理”而直接主张已知 “理” ,现在只需“格物”(匡正事物)。这就如同禅宗《坛经》里,六祖惠能本为一个南方不识字的砍柴人,因无意中听到《金刚经》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这句话而顿悟入门,从此就一路开挂超越“渐悟”多年的五祖大弟子神秀,最终继承衣钵成为第六代传人。
其实人对自己认识世界方式的选择,往往是根据自身背景、环境和个人特质等综合决定的。程朱和神秀已“格物”“学佛”多年,认为这条道路最终会有结果。而反之陆王和六祖惠能则是起点就落后于人,于是直接反向行之,从 “理”和“佛”的终端入手改造世界,弘扬佛法。
这样看来,无论是程朱陆王还是禅宗南北两派之间的互相指责,恐怕并没有对错之分。不过他们倒真应了《齐物论》里庄子的话,在“是我非彼”的偏执上,万物倒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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