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卿毕业十年的时候收到了班里举办同学会的请柬。
离开学校之后,他再也没有回去,那棵柳树是否依然随风摇摆?那间教室是否还是往昔模样?更重要的是,当年在学校里一起上学的那批人,现在都过得怎么样?乐卿在校时并不出众,不算很得老师喜欢,所以毕业后和母校也未有多少联络。
此次联络是之前的班长王兴组织的,先是在群里喊了一嗓子,接着拉了一拨人成立了小分队,然后出了个方案,包括费用,时间,地点,还有声明不带家属,不炫富等事宜。乐卿平时就很低调,基本上不吭声,热情的班长没忘了每个人,直接私信过来问他:哥们,你来不来?
他有点期待,就答应了。
乐卿晚上回家把这事和老婆杨瑾一说,杨瑾就不大开心了。
当初乐卿和她在一起时还念念不忘大学时期的前女友林菲菲,甚至杨瑾要求他烧掉她的东西也万分不舍,后来是杨瑾逼着他选择,乐卿才收拾心情和她结婚。
杨瑾一开始和他在一起也是看中了他的老实,父母第一次见他就对杨瑾说:这是个好孩子,你们在一起最般配了。
杨瑾的父母都是医生,而乐卿父亲在本市的大学教书,母亲已从银行退休。两家家境差不多,又都是独生子女,所以双方老人见了一面,彼此都很满意,就把婚事定下来了。
杨瑾研究生毕业之后在一家国企上班,每月领着不高的工资,父母给她买了套婚房,她自己装修了一下,就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周末才回父母家。乐卿是她的邻居,比她早搬进来3年,杨瑾和他认识之后,心生好感,乐卿有时候去跑步回来,看见杨瑾在小区里的餐厅吃早餐也会过去打个招呼。杨瑾和他渐渐熟络,三两下撩拨,乐卿再榆木疙瘩,终于心领神会追得女神归。
轰轰烈烈的一场婚礼过后,两个人去韩国呆了半个月,回家后不久,杨瑾就开始不舒服,带到医院一查,居然是怀上了,乐卿高兴坏了,和双方父母一说,简直是锦上添花。
杨瑾被当成了宝伺候了一年多。乐卿的母亲自退休之后就在家里侍弄花草,杨瑾有孕,她就和乐卿的父亲迈着小碎步搬到杨瑾和乐卿的房子里照顾杨瑾。每天不重样的煲汤,生鲜水果,各种山珍海味只要不对胎儿有害的都弄来给杨瑾,杨瑾短短两个月体重直线上升,乐卿看着委婉地和他母亲说不要进补得太厉害,不然怕胎儿太大生不下来。乐母一直在上班,乐卿也几乎是乐卿的奶奶带大的,育儿不是很有经验,但是她好学,拿出钻研业务的精神看了海量育儿经,对于孕期每个月应该补哪种微量元素了如指掌。杨瑾被照顾得脸色红润,容光焕发,连亲家母看了都说杨瑾怀孕之后气色好多了,杨瑾投桃报李,不时买些礼物给乐母,哄得老人家分外开心。
乐卿等了九个月终于盼到和儿子见面,他捧着手心里一团粉红色的肉肉,无限欢喜,几乎要落下泪来。
杨瑾宫口大开,被剪了一剪子,需要好好休养,乐卿心疼得不得了,连声说着老婆辛苦了。
儿子出生后乐母负责照顾孙子和产妇,乐卿休陪产假期间也是各种端茶倒水,殷勤备至。
假期过后乐卿不得不返回学校工作,杨瑾产后抑郁,偶尔脾气不好,乐母忍耐下来,时间一长,难免向乐父哭诉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乐父一直忙着带博士生,虽然不忙,但是也不是自由身,早出晚归看到乐母确实很累,也很是心疼,便帮着料理。乐卿看两老都为了自己也是很心酸。
随着儿子越长越大,杨瑾和乐卿终于从兵荒马乱的生活中得一丝解脱,偶尔也能出去喝个下午茶,看个电影。
乐卿对于自己的生活,说不上满意,也说不上厌倦,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叫“稳定”。
杨瑾在一天比一天更加丰富的幸福感中,得到更多的安宁与祥和。
班长说要开同学会,乐卿的儿子这一年已经五岁了。乐卿32岁,正是人生往高处挥洒激情的时刻。
杨瑾也已经在单位熬成了老油条,上下班随随便便开溜,弹性照顾娃,她知道自己的一生都将这样度过,和单位的何大妈,李阿姨一样,眼看着娃渐渐长大,展翅飞翔,渐行渐远。
乐卿向来什么事都不瞒她,所以同学会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她。
杨瑾不乐意了,这些年来乐卿对她不可谓不好,但是她心里还是偶尔有一丝觉得欠缺。
这种感觉,来自于女人的直觉,知道自己男人对自己有多么的重要,才能够从一朝一夕的相处中得出自己在他心里的地位的论断。
她不是他心里最重要的那个人。
她知道。
但是乐卿表现得无可挑剔,她没有什么办法。
直到他的同学有一次来出差,聚在一起喝了点酒,无意中透露出他的前女友林菲菲现在在老家过得不太好,乐卿整个晚上脸色都很难看。回到家里一问,杨瑾才知道老实的乐卿居然还有这么一段。她愤懑,不甘,嫉妒,可是木已成舟,她改变不了什么,只能安慰自己也安慰乐卿:怜取眼前人。
乐卿对她的好,在以后的日子,从以前的理所当然变成了有一丝讨好赎罪。
这次去同学会乐卿最想见到的人可能也会去,但是她不能跟着一起,杨瑾有种被背板的预感。
她支持乐卿前去,老同学聚一次,不知道下一次是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这一生还能见几次面,既然还有些情怀,就让他面对现实,看清楚云里雾里的那些东西,也可以更好的往前走,不是吗?
乐卿穿着他的卡其色风衣出发了,出发前他还特意去理发店修剪了头发,刮了胡子,剪了指甲,车子是国产的,幸好是去外省,不用开着过去,直接订了机票。
除了少数一直很低调的没有出席,还有就是混得特别差的同学,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到场了。乐卿这些年生活顺遂,身体开始发福,但眉目清俊,和其他大腹便便的男生相比,倒是看起来顺眼不少。
女生们齐刷刷的变得很漂亮,和学生时代的土气截然相反,这个时候,有钱和没钱的差距就表现得很明显了,经济优渥的同学浑身上下都显得年轻很多,也更有朝气,家里条件一般的同学就明显更加沧桑。
乐卿在一群人中看了一圈,没有看到林菲菲。
他听到两个女生在谈论她。
一个说她一直未婚,另一个说听其他人说她在国外。
毕业之后他一直未主动打探她,甚至可以说回避,过后又后悔莫及。
他没想到一别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下午他们一群人在母校的校园里逛着,如烟往事,像潮水一样袭来。宿舍楼下的小卖部,学校食堂里的小吃,都是他们经常光顾的,操场上的绿茵场,也是他们大学的时候经常来跑步的地方,乐卿喜欢打篮球,很多个日子,林菲菲坐在看台上看他和一群人抢篮板抢得热火朝天。
乐卿那时候满脑子想的是怎么和林菲菲一起度过每一天,吃早餐,上课,上自习,周末一起去兼职,他看着他的女孩,有着全世界最干净的皮肤,最清澈的笑容,这一抹笑容,是他这么多年来觉得最温暖的美好。
如果没有那场意外。
他似乎已经主动忘记了那件事,但是只要稍微碰触到棱角,他就可以看到里面鲜血淋漓的真相。
林菲菲一直喜爱画画,学校里的一位美术学院的老师对她青睐有加,经常叫她去画室讨论,林菲菲也很努力,常常画到半夜三更才回来。
那天天很晚了,乐卿收到林菲菲的短信说她在画室,叫他过去接她。
走到门口,他听到里面有瓶子破碎的声音,接着菲菲的声音传来:夏教授,你放开我......
乐卿赶紧大声拍打着门,里面反锁了,他大声叫着菲菲的名字,夏教授明显慌了,手上一松,林菲菲趁机逃脱,打开门和乐卿抱在一起,呜咽着,无限委屈。乐卿抱着她,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说:别怕,有我呢。
他望向夏教授,对方也正看着他,解释道:这都是个误会。
畜生。乐卿骂道。
夏教授走过来还想斡旋,乐卿拉着林菲菲疾步走了。
隔天夏教授收到了系里的传唤,不久之后就听闻,夏教授由于骚扰系里很多女同学被停职了。
但是林菲菲自从那一次事件之后一直心绪不佳,他努力的想要安慰她,但是细节他不敢问,甚至不敢再提一个字。
林菲菲郁郁寡欢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学期末,放假的时候乐卿提议一起去云南旅游散心,林菲菲一直很想去云南,乐卿觉得这也许是能让她开心起来的一个很好的方法。他这学期兼职赚的钱剩下的正好够两人这么奢侈一下。
林菲菲却拒绝了他,她甚至拒绝他再次亲近她。乐卿很不解,找了林菲菲的闺蜜,对方告诉他给菲菲一点时间。
俩人疏离的状态一直持续到开学,乐卿再次去找她,林菲菲已经去了外地实习,乐卿面临考研的压力,时间紧迫,他想等考完了之后好好和她谈一谈。
他继续给菲菲发短信,包月的1000条短信绝大部分是发给林菲菲的,排山倒海的思念,成为他考研路上的动力。林菲菲从未回复。
国庆放假的时候,乐卿实在忍不住了,他跑到林菲菲实习的城市,想要见她一面,来到千方百计打听到的地址,林菲菲并没有出来见他,他找进去,林菲菲冷漠如月,三言两语把之前的过往一笔勾销,乐卿心中大恸,两人开始拉扯,林菲菲一气之下把他狠狠甩开,乐卿惆怅回校,消沉了三五日,朋友来劝,把他的斗志激活了,他决意先考研,其他事再从长计。
第二年春天乐卿拿到了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他来找林菲菲告别,但是林菲菲还没有从实习单位回来,甚至没有赶上散伙饭。
研究生毕业后乐卿选择了留校,他骨子里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和学校的书香气浓相得益彰。毕业之前他想过去找林菲菲,但是林菲菲却像是从人间消失了,和她相好的几个女生也说不知道她的去向。
乐卿心死,每天两点一线穿梭于学校和家里,直到遇上杨瑾,按部就班的开始婚姻生活。
林菲菲已是白月光,但他也不想负杨瑾,所以婚后一心一意做好丈夫的本分。他看得出来,双方父母和杨瑾对他都很满意,他已经尽力做到了自己的最好的程度。
酒过三巡,一群人开始天南海北的商业互吹模式。乐卿并未发达,他在班上的存在感一直是由于他的成绩,这时候成绩不再是耀眼的光环,作为一个大学老师,班上同学也顶多是多了一份尊重,更多的焦点还是在那些创业成功的商业精英和官场达人身上。
乐卿也和其他人一样表面的应酬着,除了一直有联系的几个人,其他人都变得面目全非,他自己在别人面前可能也是这般变得让人不忍直视。
他绝望着,彷徨着,想要早点逃离这间房间,可是人人都酒兴正酣,如果菲菲在的话,会是怎样一番光景呢?
他忍不住和林菲菲大学最好的朋友辛畅聊起来,辛畅毕业后进了一家国企,目前已升到中层,有家有子,辛畅比在校时更客套一些,说想不到十年这么快就过去了。
乐卿急于追问林菲菲的下落,辛畅有些踌躇,她答应过的,不能食言。
乐卿说你怎么确定她一定不想见我呢?
辛畅闻言,望了他一眼,忽然双目泛红,她要带他去一个地方。
乐卿和辛畅于第二天同学会结束后动身启程赶往林菲菲的家乡,那是一座风景优美的小城,有古色古香的小桥流水,喧嚣的人流在现代化的高楼下川流不息,带着一股奔向美好的愿景,天空中倒映的白云一团一团裹挟着浪漫的气息看日月东升西落。
林菲菲的墓地就在本市东郊的墓园,一丛一丛的树木掩映着悲伤,冷冷的日光照着,墓碑的倒影扣在地上,无处低吟,一束菊花,一束百合,静静地摆放在墓碑前面,乐卿和辛畅的背影被拉得很长,他从来没想过再见到林菲菲,却是她刻在墓碑上的笑颜,那些汹涌的往事突然袭来,令他喘不过气来。此生再无机会,彼此一起上早课,上自习,去校外兼职,周末吃顿大餐,在操场打球,她陪他一起疯闹,他为她痴狂,都如风中柳絮,消散在这人世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辛畅当年陪着林菲菲去了学校附近的小诊所,扶着虚弱的林菲菲在校外租了间小房子掩人耳目,买来猪蹄排骨为她补身子,她愤愤的想去找乐卿,林菲菲阻止了她,她告诉辛畅,自己得了不治之症,这个孩子走了,是告诉了她这一个事实,她和乐卿这辈子不可能在一起了。她很快就要去陪她的孩子,她不想让乐卿面对这个现实,她不忍,宁愿他不知道有过这个孩子。君子端方,温良如玉,她希望乐卿以后可以顺利的工作,成家,生子,过着平平淡淡却温馨幸福的小日子。人生那么长,校园里的那些小情小爱,在往后人生里的烟波浩渺中,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是乐卿,在他心口上的朱砂痣,这一辈子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抹去了。
他看着零零散散的人行走在墓园的路上,摸摸自己嘴边的胡茬,仿佛一夜间就衰老了,中年的颓丧顺着眉眼上的皱纹爬上了身体的边边角角,肚子里满腹的失意凸起,随着回去的步伐有节奏的晃荡,这个秋天的午后,不见当年的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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