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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跟谈恋爱一样,不是有没有时间的问题,而是看你想不想。
——刘若英
我是个完美的理想主义,可生活不可能完美,也不可能理想化,所以,很多时候我会把完美的理想生活都放在文字里。
学生时期最不喜欢写东西,无论是日记还是作文,看着一整页的空白方格,总会发愁怎么才能填满。大学时,不需要写作文了,反而喜欢上了。原来,我不是排斥写作,而是只愿意写自己喜欢的东西,限定格式的文体不适合我。
开心的时候我会喜欢记录。
听了一首好听的歌,看了一本不错的书,追了一部精彩的剧,认识了一位聊得来的朋友,打卡了一个旅游景区,都会幸福满满的将它记在本子上。所以,我很羡慕会唱歌的人,开心了直接哼唱起来,我不会,所以只能拿笔记录下来。
伤心难过的时候我会写更多。
不喜欢抱怨,小时候觉得抱怨是件很丢脸的事,长大后觉得抱怨对解决问题毫无用处,但情绪低落又需要发泄,所以会写在日记里。而且,我会写的很详细。包括事件的缘由,自己的初衷,心里的委屈和抱怨,有时候也会骂对方两句,但最后基本都会拿给对方看,毕竟偷偷地骂有点不地道。
有一次,刚到南通,转公交的间隙手机被偷了。想想气不过,于是返回去偷摸在站台守着,笃定小偷还会对别人下手,到时候报警将他们一网打尽。腊月的天,冻得直哆嗦,但一想到即将落网的小偷又觉得还可以坚持。
终于让我蹲到了!两个小伙子,不比我大几岁,当时看着也就二十五六。手里拿着雨伞,挡在胸前,在乘客上车的时候,他们就故意往前挤,顺势将手插进别人的兜。
我知道自己身单力薄,马上跑去路边的电话亭打110,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太勇敢了,非常棒。
电话那头接通后,我一字一句清楚的表达着自己的位置,事由,以及两个小偷的外貌特征,连他们伞的颜色都表述的很具体。并告诉警察,我会盯着他们,请马上过来。可是,我还是高估了对方的效率,他们一直在电话里不紧不慢的问东问西,问我手机的品牌和价格,问我从哪里来的。望着再次得手的小偷正往拐弯的巷子走去,我心急如焚,一再向对方强调,自己表达的已经非常具体,而且此时此刻小偷正在作案,可最后对方也没有给出答复,回了句好的,我们知道了。
或许,那些小偷已经是片区的惯犯,也或许,警察有更多更重要的事要处理。只是,对于当时十八岁曾鼓足勇气的自己,那一刻,非常的绝望,也非常的失望。
后来,这件事慢慢淡忘了,直到有一天,翻看了当年的日记,一字一句,一笔一划中再次体会到当时的委屈。
看,文字不只是日常记录的符号,还是有声有色的时光机,重新开启尘封的记忆。
我尝试过写小说,发现不行。
写作对我而言是一种抒发,我无法让另一个角色脱离我的存在而存在,设定的每一个独立体,最后多多少少都粘上了自己的影子。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于是继续写散文,写自己的梦,写向往的世界,写琐碎生活中无关痛痒的事。我也会写小猫小狗的故事,在潜意识里,它们和我们一样,有自己的思想,喜好,悲伤,可惜它们不懂我的文字,就像我不懂它们的语言。我呼唤时,它们会回应我,就像真的听得懂一样。我幻想自己可以懂它们的想法,但知道那不真实。
虽然文字并不能满足所有感情的交流,但文字却给了我无限的想象。
在文字里,最大的快乐是可以完全的做自己。如果向外倾诉是索取,那向内倾诉便是探究,探究自己的内心,探究自己的真实,探究自己最淳朴的心意。当我足够了解自己时,便会理解自己,谅解自己,爱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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