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读荆歌的小说,准确地说是读他的中短篇小说,对照自己过去写的一些东西,感觉自惭形秽,同时深受启发而大受裨益。
认识荆歌,是从小说月报上看到他的一篇《春心》开始的,我立刻被那优美的文字,娴熟老练的叙事手法,以及鲜活的生活故事所吸引。于是一口气又找来《温柔的手》、《鸟事》、《猫女》、《县城》、《喜鹊》、《前妻》、《死者不作证》等短篇小说一一拜读,作为同样喜欢文字的我来说,有那么点相见恨晚爱不释手的感觉。心底在感叹:嘿,这才叫小说呐!自己写的什么玩意儿嘛?于是又在心底谴责自己看的东西太少了。因为从过去的经历来看,大凡一段时间读到一些好的文章,总是能激发我的一些写作的灵感。
在当代文坛,荆歌应该是与麦家、毕飞宇等人齐名的作家,大学中文系毕业,也算是科班出身了。自90年代起写了大量的小说,可谓卷帙浩繁。他在一些文章的后记中提到的一些观点,我深以为然,思想上有一些共鸣。他说,人世间再没有比有写小说能让他更愉悦的事情了。自然,他也有迷惘的时候,认为自己江郎才尽,那么多的文字如果少人看,其实就是废纸一堆。我以为这固然有荆歌谦虚的一面,更重要的是,这是他洞悉了文学人生的本质所发出来的声音。
性,或者说男人女人有关爱情的故事描写,永远是文学创作的主题,是小说生命的不竭源泉。这是我看了荆歌系列小说后更加笃定的一种感受。过去我还一直为自己在文章中若有若无的提到一些这样的描写而感到纠结甚至羞愧,看来是大错特错了!作为展现真实人性的需要,今后这方面的描写尽可大胆一些。
有时候我也会以拍砖群众挑剔的眼光来读荆歌的小说,忖度如果是自己会怎么写,这样竟也有一些意外的收获,自觉发现了一点点瑕疵而激动。譬如将‘’宣泄”写作“渲泄”呀,有小说的开头写得很好,后面的部分就草率了一点呀,如此等等!这样的发现有时竟莫名地让我重拾了信心。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大脑中蓦地又想起但丁的这句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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