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以西

作者: 浮槎__ | 来源:发表于2018-08-12 16:31 被阅读53次

    每当雨天来的时候,我总是刻意留心宿舍楼外的墙角。有条只有三条腿的狗该在那里。

    至于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对那只可怜兮兮的狗感兴趣,其实真不是多么要紧的话题。世上不那么要紧的话题从来都不缺,诸如北京菜市场今晨的紫甘蓝批发价、性别与性向平等主义者游行、两伊战争的始末云云,都可以归入“不那么要紧的事宜”之列;尤其是对于一个并不总是保持高涨的热情面对生活的家伙来说,那只仅有三条腿的狗,它的面相,它的来由,关乎它的一切,几乎都可以理直气壮地位列其中,甚至恨不得贴上“无所谓之事”的标签,装进玻璃瓶送到博物馆去做标本供人参观。

    当然也有不同,对于那只狗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一个梦。一个每当我看到那只可怜的狗就会想起的梦。

         

    梦的主色调是大西北脏兮兮的土黄色,戈壁滩上一辆深棕色的旧车,气喘吁吁地向西驶去。车已然失去了其作为车一切可能的绰约风姿,只能说勉为其难地将自身看做区别于一堆废铜烂铁的存在,并且勤勤恳恳发挥着区别于废铜烂铁的并不算多么强大的作用。说来也真是可悲,同样是车,少数驮着富少猎取夜生活的伴侣,而种群中的多数只能没日没夜地吸收着通勤者的汗臭。这还不算完,其中最为惨淡的一辆,毫无疑问是戈壁滩上这俩,载着我,一个神经兮兮的三十四岁疯子,神经兮兮地驶向某个不知所云的地方。

    至于为何是三十四岁,连我自己都弄不明白。驾车的人确定是我无疑,而三十四岁之于我,还仅仅是一个远在天边的缥缈概念。但梦境中的我定然是三十四岁,周遭是真真切切触手可及的隶属于三十四岁的氛围,若是将其强行归入三十五岁便过老,若是三十三岁则又过少,显然是三十四岁,此梦境只能是驾驶着深棕色破车驶向西边的三十四岁的我的梦境。

    那么三十四岁的我便一直驾车西行。车是那种极易与戈壁沙漠融为一体的深棕色的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大的惊人,制造工艺糟糕透顶的前挡风玻璃以一种极不自然的弧度向车前方微微弯曲。我便是驾着这样的破车,沿着戈壁滩上既没有标线也没有小里程碑的年久失修的柏油路,一路向西驶去。

    没有人告诉我这趟西行的终点在哪,在那里又要我做些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一切多余信息统统缺失,脑海中只有唯一的念头:向西,向西,向西。

    我也不打算去深究这些稀奇古怪的念头的来源,当然也没打算卜测自己将被这种念头带到何处去。此类问题一旦陷入其中,必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试图把这个梦中世界的方方面面都去揣摩个透彻——不过是一个奇怪的梦嘛,何苦在梦中难为自己难得休眠的大脑呢,全然当它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规定也未尝不可嘛。藏在暗处的程序员输入指令,我的肉体代为执行。戈壁,破车,一路向西。

    接受指令。

    哔哔哔哔......

    我没日没夜地向西驶去。窗外的风景诚然也有变化,不过是左前方地平线上的一个小黑点逐渐长高变大,具象化成一棵不怎么雄伟的半枯死的老树,然后“嗖”的一声从我的窗边消逝,取而代之的也许是右前方地平线上的另一个黑点。迎面相会的大货车没有,总是结对出现的那两家国营加油站也没有,就连拎着满满一篮子鸡蛋、裹着藏青色头巾招手搭车的当地中年妇女都没有。

    女孩儿倒是有过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她出现在我的副驾驶座上,理所当然地出现在那里,是那种让我压根儿没打算去追究她出现原因的理所当然。不过有人搭伴儿远行自然不错。两人说话,显然是说过很多话的,但说了什么我都无从记起,只记得在我睡觉的时候就和女孩儿交换座位,她替我驾驶直到我醒来。同样理所当然地,有天早上我睁眼起来,发现是我独自坐在副驾驶座上,身边的女孩儿不见了踪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走的,也不知道这荒郊野岭凭着两只脚能够走到何处去。罢罢,不过是某个无所谓的人以无所谓我深究与否都无法改变的方式离开罢了。

    于是我仍旧像多数时间一样,独自驾车向西边驶去。固然孤单,但这是我久远的曾经经历过的孤单,我正在习以为常。

    没有了轮流驾驶的旅伴,我只好在炎热的下午停下车来,走下被烤的炽热的驾驶室,在破车阴凉面小小的影子里小憩片刻,等到傍晚车内温度恢复我的耐受范围,再继续上车西行。行驶至无聊透顶的状态了,我便哼久远的THE BEATLES乐队的歌。记得有次不知不觉哼起一首《Tomorrow never know》,我想想自己此时的处境,好家伙,岂止明日,十日百日之后的情景也必然一成不变如我此刻所见啊。除了匮乏的想象力,我便只剩下叹气的心思,从此也就不再哼歌了。

    有一次倚着车身休息的我被一两只觅食的骨瘦如柴的狼盯上。那是绝对意义上的骨瘦如柴,仿佛是家具厂里的空地上堆放的稍微整齐的龙骨架。我实在是懒得回到车里避险逃脱,懒得思考如何与狼搏斗,甚至懒得起身——不避烈日谈何休息,不好好休息谈何西行,而要是耽搁了西行,这一梦境就会变得支离破碎毫无意义,戈壁、破车、三十四岁的我、枯树、女孩儿、THE BEATLES乃至勾起我梦境的三条腿的狗都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

    对这它们而言太不地道。

    于是我将自己化身成一只老迈而死、已然快要风干的老山羊的骸骨——这在梦中从来不是什么难事。常做梦的人都清楚,脑海里想着什么,梦境中的自身就能够以什么样的形态出现。这也是我一直懒于在梦中思考的原因之一,因为那会让我的梦变得混乱不堪,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股脑涌进梦里,进而失去一路西行的这一理想状态。

    简约之美。我说道。

    正是。三条腿的狗答道。

    于是我在狼的身前变成那样一堆尸骸。狼不是秃鹫,即使是瘦骨嶙峋的狼,也不会放下尊严像秃鹫那样啄食老死的羊的尸体。

    秃鹫。我在脑海里想。真是糟糕透了啊。

    正是。三条腿的狗答道。

    天空中出现秃鹫,这是漫长的西行路上首次出现在天空中的什物。秃鹫开始做一件狼不愿意做的事情。

    啄食我的躯体。

    雨天,我来到宿舍楼外的墙角,三条腿的狗不在那里。

    也许它从来没有出现过呢。

    就像我的西行的梦,对于它我有时思考的过多,多到自我膨胀自作多情疯疯癫癫,有时又偏偏思考得过少,少到究竟哪一部分是真实的梦境,哪一部分又是冥冥之中存在着的虚幻的现实,都没法区分清楚。

    没有十全十美的成长,就像没有彻头彻尾的假象。

    突然想到,在我重新回到北京之后,竟还没有真正下过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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