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记录着我和男友的生活小片段,想了解更多故事请点链接:http://www.jianshu.com/nb/17412130
认识他之后,我常常在想,爱情真是没道理可讲。在他之前,我一直不喜欢戴眼睛,瘦弱且羞涩的男生。上一个交往的男友,是个半职业篮球运动员,高大阳光,自来熟,热情活泼到跟谁都似乎是哥们。而他,瘦瘦小小,皮肤惨白,戴着眼镜,几乎从不跟陌生人主动说话,即使是跟朋友聊天,也永远带着淡淡的表情,从来没有过大喜大悲的情绪。但我这么喜欢他,大概就是应了那个很玄的“三观一致“的道理: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在遇见我之前就疯狂喜欢着所有我疯狂喜欢的电影、电视剧、音乐、书、城市、文化、历史、国家,甚至小到吃穿用度选择的品牌和设计师之类的零碎细节;所有跟别人说起来费劲甚至羞于启口的喜好,在他那里早就是生命之火,灵魂之光;连纹身选什么内容,头发染什么颜色都心有灵犀到诡异的地步。这感觉,就好像天生的一对双胞胎,一切都不用解释,你热爱的,早已是对方眼里最闪耀的星星,说到什么点,就像是在秋后的麦田里扔了一根火柴,立刻能燃起了满原野的大火。这种同步,不是出于情侣间刻意的爱屋及乌,完全靠的是运气。这样的人,我之前从来没有遇见过,以至于和他在一起的每天,我都仿佛生活在自己跟自己谈恋爱的不可思议的梦里。
和他一起的日子不真实到什么程度,就比如没来英国前我就一直觉得利物浦是个浪漫至极的城市,有足球,有音乐,一个小小的城市孕育了那么多伟大的人。我一直幻想和喜欢的人手牵手漫步街头,在海边坐着,什么不都不干,戴着耳机听歌。其他人往往对这个想法嗤之以鼻,因为利物浦实在看起来算不上浪漫,只是个脏脏的北部小城而已,还人人讲着一口土到掉渣的英语。然而就突然有一天,他问我:“你想不想去利物浦?我一直觉得那个城市好浪漫。”
于是,周末我们就坐上了去往利物浦的火车。人很少,车厢基本是空的,我们一边吃薯片一边看着窗外的景色往后疾驰而去。我把腿搁他在腿上,靠着车窗,听着披头士的歌给自己预热。我满脑子的浮想联翩,心情像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去朝拜。
利物浦的确是个小城市,从火车站打车去安菲尔德球场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我们模仿着喜欢的球星造型拍照,在他们对应的队服下面坐着留念。从休息室走向球场的走道上方有块垂下的墙面,上面印着利物浦的队徽礼物鸟。他停下来,伸手摸了摸这个标志,跟我说:“摸一摸,会有好运气。”我走过去,踮起脚尖,很虔诚的摸了摸。
利物浦球场并不大,很轻松就在观众席上走了一圈。下面的草坪禁止游客进入,从看台上看下去,绿茵茵,湿漉漉的,有工人正拿着什么机器走来走去,可能是在保养草坪。讲解员把大家聚在一起,一一询问今天的游客都从哪里来,是不是支持利物浦队。有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带着三个小男孩,都穿着利物浦的队服,很是骄傲的说自己一家都是铁杆,孩子们也跟着骄傲的呼喊起哄。有个高瘦的男人弱弱的说自己从曼彻斯特过来,最爱的球队是曼联,顿时如同平静湖面投入一颗石子,后面他还说了什么都已经淹没在人群的哄笑声中了。
市中心也不是很大,人也不多,可能是白天,年轻人还没从宿醉里醒来,满街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慢慢走着。我们沿着步行街随便逛逛,买冰淇淋和热狗边走边吃。路过中央一个小喷泉,他要去帮同学找一家小店,让我等等。我去隔壁的costa买了杯咖啡,坐在喷泉的台子上等他。过了一会儿,他从商场旁边的小巷跑出来,玻璃幕墙反射着阳光,有些看不清,等他跑近了我才发现他身上松散的缠着黑色的粗胶带,脸上挂着小孩子在玩恶作剧的那种诡异的笑。我正觉得莫名奇妙的时候,他神秘兮兮地张开双手绕着喷泉开始跑,跑了好几圈停在我面前,喘着气,脸红彤彤的,有些骄傲地问我:“有没想到一首歌?”
“哈哈哈哈你精神病啊!”我本来就笑点很低,被他刚才傻乎乎的样子,逗得开始开始抑制不住得哈哈大笑,一笑还停不下来,感觉现在有病的是我。
“我去,你行不行啊,我都转了这么多圈啦!”他有些着急了。
“啥啊,你身上这是什么啊,转什么圈子啊?”我还是不明白。
他一边从身上把黑胶带往下扯,一边说:“I have been spinning round and round.” 他英文说得很好听,不紧不慢,吐词清晰,发音准确。
于是我终于想起来了,是Dead or Alive的那首歌:You spin me round (like a record),里面有好几个镜头就是三个男的被老式音乐磁带的胶带捆住,一直转来转去。
“你怎么突然想起来这首歌?”我很肯定自己猜对了,他傻乎乎的缠上胶带绕着喷泉跑也不能是别的了。
他一边把胶带扔到附近的垃圾桶里,一边表情些得意地说:“不知道了吧,Pete Burns是利物浦人啊。来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想他,可是这个城市看不到一点他的痕迹。到处都在放披头士的歌,到处都是披头士的贴画、背景墙、海报。”他说的这个人是Dead or Alive的主唱,不过乐队和这个人都没有火太久。最经典的也就是他刚刚心血来潮亲自出演的那首You spin me round了,后来乐队解散,主唱开始疯狂整容,到最后只能参加一些三俗的综艺节目混混日子。总之我觉得挺悲剧的一个人。
“没想到你喜欢他啊?他可惜了,为什么要这么糟蹋自己。”我指他整容的事情。
“也不是多喜欢,不过那首歌的MV我印象太深了,我喜欢他抛媚眼挥舞着旗子的样子。”说起那首MV,他脸上又多了点笑容:“看来利物浦是放弃他了,一点痕迹都没有啊。你说,是不是失败的人就会被这么对待。没有人记得他,没有人在乎他。”
这可咋说呢,我只能安慰他明星这种东西,本来也是要看流量的,没人喜欢那就只能当普通人。不想当普通人,就只能用其他办法继续留在演艺圈,那降低自己档次也算是个办法吧。我觉得不管是谁的生活磨成了每一天来看,也没什么特别悲伤或者开心的,日子,说到底都一样的。
“我只是觉得有些难过,没有人在乎,没有人再爱你的感觉,一定不好受吧。”他摸摸我的头,推了我一下:“走吧,不说这个啦,咱们去洞窟俱乐部喝一杯。”
洞窟俱乐部,是披头士第一次地下演出的地方。就是在这里,他们取得了最初的成功,一个稚嫩的乐队在这里获得了大众的接纳,树立信心,有了勇气,开始成长。因为名气大,酒吧并不难找,外面还有很多精心设计的标志鲜明的告示牌,供游客拍照以证明自己来过。这是个地下酒吧,从门口进去,穿过长长的石头台阶下去就到了。酒吧不大,里面灯光有些暗。现在还是下午,人不算多,却也占满了一半的空间。有歌手在弹唱披头士的歌,人群静静地听着,唱到一些熟悉的歌曲比如Hey Jude, Let it be之类的,就变成了全场大合唱。我们一人要了一瓶Desperados, 拿着一大份薯条找个桌子坐下来。我其实很讨厌喝酒,但Desperados还真是合我的胃口,有龙舌兰的清香,配上插在瓶口的新鲜柠檬喝下,从喉咙下去的一瞬间就觉得身体变轻了,好开心啊,仿佛有无数气泡在脑里炸开了。我们一边抓薯条吃,一边托着脑袋听歌,彼此都没有说话。酒吧里暖融融的,披头士的歌本来就多是温柔又舒缓的旋律,歌词又写着满满的美好的愿景,越听越觉得窝心,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么温柔,感觉自己被融化成软软的,却又更加坚固了。酒喝完,我们带着一点点美好的微醺,从地下酒吧出来,重新站在太阳下,走在洒满了阳光的路上,觉得世界这个世界好可爱,充满希望。
下一站就是此行的硬核了:披头士博物馆。从酒吧出来,听了好多他们的歌,我们都变得好兴奋,他一路都在哼唱:We all live in a yellow submarine, yellow submarine, yellow submarine,每一步都踩在节奏上蹦蹦跳跳地走。从外面看,博物馆是个挺平常的现代建筑,不高不大。进去才发现里面弯弯转转,环节繁多。展览是按照时间顺序布置的,从披头士四个人的童年故事开始讲起,游客顺着路往前走,披头士四个人的人生从童年、少年、青年到现在一幅幅展开,有图有展品有讲解有音乐。从一开始刚刚组建乐队,在本地小有名气,去美国闯荡,在美国发迹,挫折,失败,沮丧,成功,欢乐,喜悦,争吵,分开,单飞。游客在里面走着,好像自己亲历了一遍他们的生活。到了黄色潜水艇这一段,放了一个小小的可容人进入的黄色潜水艇模型,我们欣喜地钻进去,里面在放Yellow submarine这首歌,配着音乐,站在潜水艇里,让人开心到情不自禁跟着音乐开始跳。他好像很喜欢这个模型,拉我在里面待了好久,直到歌曲反复听了五六遍才离开。
展览到了后期,色调开始变了,尤其到了约翰列侬和洋子在一起,乐队解散了之后,整个展览变得更加不像个乐队展,而是艺术展。空间的颜色都变成了白色,其他成员的照片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是列侬和洋子一起拍的许多经典照片,屋顶上挂着白色的布条,墙上到处贴着有关peace and love的标语。
快到出口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明亮的大房间,视野开阔了,房间三面都是落地窗,外面的阳光透进来,让刚从封闭空间出来的我有种眩晕感。房间的角落里摆着一架白色的钢琴,拉着红绳不让人靠近。没有人在弹钢琴,却有清脆的钢琴音一直演奏那首Imagine 。这个布景应该完全是在致敬这首歌,在MV 里列侬就是坐在白色钢琴前,自弹自唱这首Imagine;那原本是一间黑暗的屋子,但是穿着白裙披着黑发的小野洋子缓缓打开一扇扇落地窗,让阳光照进屋子,直到整个房间充满阳光。到了歌曲的结尾,她走到列侬旁边,与他一起坐在琴凳上,看着弹琴的他微笑。
而现在,眼前,只剩这一架没了人弹的白色钢琴, 孤单单在充满阳光的屋子里,反复反复弹这首歌,这首为全世界人民的和平、幸福、快乐祈福的歌。而写这首歌的人,却早已倒在血泊里,再也无法弹琴,再也无法唱歌,再看不到自己的爱人和儿子,再也看不到后来的世界。我还记得他死后,洋子出版的那张专辑封面,上面有沾着血的列侬的眼镜,封面背景是灰蒙蒙的纽约。 想到这些,再看着眼前这个空荡房间里独自弹奏却不见主人的钢琴,听到音乐里列侬在唱:...Nothing to kill or die for, and no religion too… Imagine all the people, living life in peace...我的眼泪一下子滚了出来,人类真是琢磨不透的物种,有的人在为别人的生活祈祷,希望所有人生活在阳光下,不要再有死伤,而有的人,把这个祈祷的人杀了。
我正沉浸在思绪里,只听砰一声,他匆匆几步从我身边走到门口,直接推开了出口的门,一个人站在外面,背对着我。于是我在房间里多呆了一会儿,缓和下自己的情绪。我并不想让他看到我会容易被触动,会哭,我想他也是这样。
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好些了。推开门,看他依旧背对着我,看着远方。我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说:“咱们走吧。”
”好啊,我们去港口吧,吃点东西,我饿了。”他脸上很平静,已经看不到情绪了。
于是我们走着去了港口,说是港口,其实就只能算是个码头吧。今天没有大风,海面很平静,一排小船停靠在岸边,晃晃悠悠。我们找了家连锁的披萨店,在靠窗的位子坐下,看着外面的海。我点了火腿奶酪披萨,他点了烤鸡肉的。逛了一天真的好饿啊,香喷喷的披萨一上来我们几乎同时伸出来手,我拿起一片,看到奶酪拉出好多丝,冒称腾腾的热气,觉得生活真是太美好了。
我们大口大口吃着披萨,好香啊。因为嘴里塞着食物,好半天都没讲话,两个人都忙着吃,捂着鼓鼓的嘴不时笑嘻嘻地看着对方。
“你知道吗,小野洋子在冰岛为约翰列侬点了一座灯塔。每年10月9号列侬生日那天开始点亮,光柱直射天空,到12月8日列侬遇刺死亡那天灯塔熄灭。我觉得这个灯塔的光,就是象征列侬的生命照亮了世界吧。”还剩下两片披萨了,我差不多饱了,终于开始说话。
“真的吗,我还没听说过呢?”他张大眼睛,停下往嘴里送披萨的手。
“是啊,据说每年点灯仪式小野洋子都会亲自去,那个塔叫做Imagine peace tower。取名那首Imagine。”
“那也太帅了,在冰岛那种地方,还有极光。”他好像很受触动,一下子出了神。
“是啊,我觉得日本人是不是也和我们一样,觉得要为亡者点燃回家的路什么。这个灯塔,直通天空,也许能照进天堂,也许列侬能看到呢。”我继续说。
“要是有人能为我点起一座灯塔,该多好啊。”他眼睛里满是憧憬。
“哈哈哈哈你这说啥呢,好好的要点什么灯塔。”我笑着打断他:“你这一天天的瞎想什么呢。”
吃饱之后,夜色已经很深了。我们一人买了一瓶啤酒,拎在手里,沿着码头散步。在延伸出去的木板上,我们坐下,脚放在外面晃悠,下面是深黑色得海水。风吹来,有些冷,我们挨得紧紧的,把身上的衣服裹裹严实,不让冷风钻进来。
“你知道吗,我爸妈关系很不好,总是在吵架。虽然没离婚,跟离婚了差不多。”他突然开口,眼睛却并没看向我。
我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起他家庭的事情,这样的开头,我也不知道该安慰些什么。我只好轻轻地应了一声:”嗯。”
他并不在意,继续说道:“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在家看书,听音乐。那个时候他们在放披头士,我虽然不懂,但是每天家里在放,也渐渐觉得好听。后来他们开始吵架打架,两个人根本不能同时在家里呆着,再也没有一起看书的时光了,家里也不再放音乐了。他们每次吵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躲在房间里,听歌。听得最多的也是披头士,因为每次听到他们的歌,我就想起小时候那些快乐的日子,觉得安心。我最爱听黄色潜水艇,我好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啊:
We sailed up to the sun, till we found the sea of green,and we lived beneath the waves in our yellow submarine.
And our friends are all on board, many more of them live next door, and the band begins to play. We all live in a yellow submarine.
你说要是生活真的能变成这样该有多好。”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我只能伸出胳膊挎住他,希望他明白我在身边。
他并没有变得伤心,反而很轻松地笑了笑,然后像个小孩子一样,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他的脑袋很轻,头发软软的。他继续说:“所以我听到这首歌就会觉得好快乐啊,小时候我想象自己和朋友们都住在黄色潜水艇里。唉,所以我一直想来利物浦,我想来看看。”
“谢谢你陪我来啊,我真的很开心。”他抬起头,笑着对我说。
我思考了半天怎么安慰他,可关于别人的家事,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我只好教科书一样地安慰他:“不要让父母的事情影响你啊,他们有他们的生活,他们的选择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你就当大家都是独立的个人,不要太苛责了,也不要为他们的选择难过。”
“我知道,”他说,“我已经习惯了,什么道理我都知道。他们现在也老了,彼此找不到更好的选择, 哈哈哈哈,他们估计就要这样一辈子了。”
我继续弱弱地说:“嗯嗯,别想太多了。”
他没再说话,我们默默喝酒,一小口一小口。
“哎,你说。”他突然抬起头来,目光看着远方的夜色,问我:“有人会为我点一座灯塔吗?”
“会的啊,会的啊。”我伸出手来抱住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你在哪里,我就看向哪里。我的眼睛,就是你的灯塔,好不好。”我看着他说。
“哈哈哈,好的啊。”他摸摸我的头,晃了晃腿,伸出小指头给我:“拉钩。”
好的,拉钩。
其实,他不知道。在我心里,从酒吧外偶遇的那天起,他在昏黄路灯下闪闪发光的眼睛,他指尖夹着的香烟那忽闪忽灭的火星,他头发上亮晶晶像雾一样的小水珠;这所有的小细节,像一个个火苗,早在我心里点亮了灯塔。
至于这座灯塔什么时候会熄灭,不知道啊,希望永远都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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