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今天是《郑渊洁的家庭教育课》的第二十一课,我们为大家继续解读。今天讲性侵以及如何预防儿童的性侵,请大家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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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性侵会对的孩子造成以下心理影响:
图片来自《新媒介素养》可以说,性侵是对孩子身体和心灵的双重伤害,是最不应该发生在孩子身上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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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对于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小概率事件。
毕竟变态的人有,但就如同小偷一样,总是极少数会遇到。
不过与小偷不同的是,凡深受其害一次,必终生受难!就如同车祸一样。
所以,作为家长还真不能不当回事儿。
虽然不能每天去防性侵教育,但作为父母应该像雷达一样不断探索其中的性侵可能——郑渊洁。
以下是一些关于性侵的图表,我们先了解一下:
(图1) (图2) (图3) (图4)上述图片来自:《“女童保护”2017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
可以看到,关于性侵,我国的基本情况是:每天至少有一起性侵儿童事件被曝光,且9层以上是女童,年龄分布于14岁以下的不同年龄阶段,需要特别引起我们注意的是,这些案件中有60%是熟人作案。
我们心里都清楚的是,凡报道出来的,都是性质较为恶劣的性侵事件,而绝大多数的性侵又都是隐形的。
官方认定的儿童性侵案隐案率是1:7。
也就是说,每1起被揭露的儿童性侵案背后,必有7起不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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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侵儿童,这个话题,在我国也是几经周折,才变为现在的这个样子,才对于那些罪人才有了更大的惩罚手段。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
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以下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 情节恶劣的。
2 强奸妇女、幼女多人的。
3 在公众场所当中强奸妇女的。
4 二人以上轮流发生性关系的。
5 致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但性侵不仅仅限于发生性关系,在这之前还有一系列的侵害行为,需要特别引起家长的注意。
2006年,东西方性学研究所对200名中国青少年进行问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
19.3%的中国青少年在12岁以前有一次或多次遭遇性骚扰和性侵害:
言语性骚扰12.5%,
抚摸或亲吻乳头和臀部11.2%,
抚摸或亲吻性器官9.8%,
他人暴露性器官7.2%,
企图性交(强奸未遂)3.6%,
强奸仅占2.5%。
总体来说这些问题都可以称为猥亵儿童罪,都是性侵防范的对象。
《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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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性侵,家长该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
一是加强对孩子的性教育
关于这个问题,只需要用孩子懂的浅显语言表达就行,太深奥只会让问题更加复杂,自己解释不清楚那就买几本书。
二是提高对熟人的警惕
明确告诉孩子哪些地方需要绝对的保护,时刻留意孩子异样的情绪。
案例:2018年1月,湖北省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一个姓任的老师有期徒刑6年。他性侵一个女孩的行为是被班上的一个男孩发现,并告诉父母,家长间沟通后才发现女孩已经被多次性侵却不知……
类似的案例有很多,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男孩对于性侵有着正确的意识,这个任老师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孩子!!
性侵,表面上是欺负孩子,其实是欺负孩子背后的父母对保护意识的淡薄——郑渊洁。
三是说出这句最具震慑的护身符
“我还不到14岁,你想坐牢吗?”——郑渊洁
说出这句话,犯罪人能够马上意识到孩子法律意识,尤其是孩子父母的法律意识有多强。心中必然会有忌惮。
所以请父母务必告诉孩子这句话!
四是当出现性侵时,第一时间不是找校领导而是报警
学校一定会想办法息事宁人,无意中帮助了嫌疑人去破坏很多证据。
文章到这里结束了,希望您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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