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那玩意儿随手丢在了桌子上,那是一块被机器刀切割地极其标准的水晶,或者商家偷工减料给我用玻璃铸的成品替换了水晶。但不管怎么样,中间雕饰的蒲公英还在,而这正是水晶存在的意义。尽管它本身并没有意义。透过晌午时分的蛛丝网一般的阳光看去,那无论是水晶还是蒲公英的小摆件,粘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粉末光点,像因为太耗费心神,以至于匠师不小心把灵魂洒了一点在上面。
李北河喜欢它,但我最讨厌的人恰好是李北河。
那年村子拆迁,李北河喜欢抖机灵,他满庄子乱窜,为了避免拆迁队找到他,他藏进了麦秸垛。可惜马涛不知道,点燃了一些命运中似乎必然会燃烧的东西,譬如那个麦秸垛。马涛就是马锦江的老子,一个看起来很随和的大叔。
李北河因此进了医院,拆迁队假装找到了他,假装他签了拆迁协议假装同意了那些条款假装并不知道李北河活得有多惨,气势汹汹就推倒了那个独自矗立在一片废墟傲首挺胸的李北河的家。
等大半个脸狰狞无比的李北河从医院走回家时,忽然发现自己的家没了。他看着那些熟悉的砖头,想着它们应该呆在哪块,当时房子还晚好的时候,孤苦伶仃的他用了一辈子彻彻底底数清了每一块砖头,每一块瓦应该呆在什么地方。可惜的是,他不具备将其再复归原样的能力。
李北河抄起了砖头,趁着夜色爬进了拆迁队头头的家里,他摸索到那个早就拜顶的男人家里。
灯光下,头头的头向外反射着冰冷的光,李北河疯狂地吞咽着唾沫,动作小心翼翼,生怕吵醒了头头的媳妇。鼾声如雷,李北河的心脏也跟着跳。
砖头在他手里越来越沉,李北河感觉砖头快超过了手臂能够承受的重量。于是,他试图用大脑控制胳膊挥动砖头落在那个明灭不定的的拜顶头颅上,就在他感觉口干舌燥的时候,女人醒了。
懵逼了的李北河手一空,砖头直接砸在了头头的眼眶上,头头嗷呜一声吼,四野忽然应和般传来了吵杂的狗叫。女人跑了出去。
李北河因为故意入室杀人罪被判入狱,出狱时间待定。等到我认识流行乐《生僻字》里的那些并不生僻部分的歌词的时候,李北河顶着一头青色的发茬儿和半边狰狞的脸从路的那头走到了路的这头。
他的仇人拆迁队头头早就飞黄腾达,搬到城里去了。代价是一只眼永久性失效,幸运的是他还有一只眼。李北河无奈地笑了笑,那半边脸不听使唤,变成了哭。
他被安排成了我的邻居,而这个北部新区收容所还没到爆满的时候。这是我们的不幸,也是若琳的大幸运。若琳是我除了李北河之外的邻居,她的屋里有条金光闪闪的土狗,那也是我活那么大见过的最漂亮的狗。若琳也是我活那么大见过的最漂亮的狗的主人。
李北河是个能力很强的人,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收容所的日子太枯燥,不甘心无聊到死的他抽空收拾了一下杂乱无比的后院,于是,后院成了个垃圾场,收容所的前门变成了后门,前门就是“李北河旧物收购市场”的出口。
平日里安静萧瑟的收容所因为李北河的存在忽然一下子热闹起来,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没想到若琳也是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她成了北河的助手,而那只金毛犬,也顺理成章担负起了看家护院的职责。
谁都不会想到李北河的垃圾站会爆火,李北河也没想到废品收购在当今社会会流行如此。
下面的日子里,我就是李北河。
“王八犊子的顾凡春,还有他那个婆娘,真是干他个先人板板,我李北河不光毁容,还进了局子,蹲了监狱。我爹留给我的房子也没了,那房子破是破了点,但是最起码还有几千块好砖,拆了再盖也行哇!龟孙子,不打招呼就给老子推倒了,我现在这个样子,谁愿意嫁给老子我?”李北河嘴里嘟囔着污言碎语,手里将一个个废纸盒飞快压扁,捆扎,熟练无比。
若琳拿着块吸铁石,在刚收的一批废品上来回走,将木板缝隙里的铁钉铁块给弄出来。阿金卧在一边,伸着舌头看她拾掇。
马锦江从门外走了进来,那小子一瘸一拐的。小时候出过车祸,据说放他家那头驴的时候被路过的摩托车给不小心撞了,这孙子眼睁睁看着车子飞到了身上,连躲也不躲。他拿了把马扎,坐在垃圾站大门口晒太阳,眼睛狸猫似的,一会儿看看大门外的臭水沟,一会儿看看忙不迭的若琳。
我想逗逗他,就故意大喊:“马锦江,你小子有空不能给我帮帮忙,整天借着晒太阳,偷偷看我家若琳的屁股,不怕长鸡眼啊!”
马锦江受惊似的红了脸,若琳假装没听见,继续忙着手中的活计。
又来了四五拨人,都是来卖垃圾的,我翻了翻他们的东西。切,一群鬼精鬼精的乡巴佬,那纸壳子里都用水弄得湿湿的,以为能压点秤,多赚个一毛两毛的,可是老子的秤不吃那套啊!我李北河的秤可是动过手脚的。你加的那点水还不如我动的量多呢!
若琳进屋倒了两杯水,给我和马锦江一人一杯。
唉!我叹了口气,若琳这小妮子长的也不错,怎么就是没人来给她提亲呢?难道村子里那些光棍蛋都眼瘸了,还是都找到他们的紫霞仙子了?
“马锦江,你小子有没有事啊!把那边那个袋子给我丢过来。”我看看还剩一个鱼皮口袋,就吆喝着马锦江给我丢过来。
他不耐烦的瞪了瞪眼,抄起那个朝我扔了过来。我伸手去接,袋子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稳稳落在了我的手上。
“霍!好沉啊!不会捡了个漏收到什么好东西吧。”前几年乡下人傻,家里基本上都有个祖上传下来的老物件,有的是破烂,有的可能是古董,虽然这几年因为古董贩子多了,村里那些人都知道老物件的价值,但是还是有败家子不小心收拾错了,当破烂卖给我。这东西要是个老物件,我李北河可能就要小小发上一笔了。
我慌忙用小刀划开扎袋子的带子,在里边翻了翻。真有好东西!
我掏出了那个看起来就很不平凡的红布袋。上好的红布绸子,还绣着一条条金丝儿,没跑了,这次绝对收到好东西了。
我解开那扎口的金绳,一块纯净透明的水晶方从袋子里滚了出来。
呵!真漂亮。纯纯净净的水晶方块在日光的映射下璀璨夺目。水晶里没有一个气泡。切割时,绝对是最好的工匠把的手,棱角分明,正正方方。
透过阳光看去,这块水晶正中央雕刻着一条三条腿的小龙,张牙舞爪,神气无比。龙爪上盘着几朵云,纹路清晰可见。龙身修长,龙鳞片片分明,这玩意儿绝对值了钱了。
我慌忙又把它装回了袋子,心虚的朝四周看了看,马锦江那小子好像睡着了,舒服地眯着眼。没看到就好,不然还得给这小子分。
我心里高兴极了,连带着看那条金黄色的大狗都顺眼了。若琳走了出来,“饭做好了,吃吧!”
“哎,好!”我把袋子揣进怀里,走到大门口踢了踢马锦江,他悠悠转醒。
“过来陪老子喝两盅,你咋那么邋遢,我说老马呀,你那外套也该洗洗了。”我厌弃的瞥了瞥他那搞的都是油花的袖口。真不想喊这小子,但奈何我现在心情好到了极点,就他一个朋友,没办法,凑活着吧!
推杯换盏,就着几盘食材低贱,但是经过若琳起死回生的妙手烹饪出来的美味小菜,我和马锦江都喝大了!他嘟囔着,嘴里吐着泡泡,倒在厨房的台子上,呼呼大睡。
我倚在一旁,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右手边坐着的若琳,她的皮肤好像又水润了,低眉顺眼的,穿着个红牡丹大花袄。可能因为被我灌了几杯酒,两颊挂着红霞,眼里水灵灵的,荡漾着诱人的光。
看了看她凹凸有致的身体,我只感觉我那半边被火烧的狰狞的脸,热的发疼。
“若琳,若琳,你真漂亮!嘿嘿,老子有福气啊,找到你那么好的婆娘,等到我卖了那块水晶,搞到了钱,老子就去县城买个大房子,当天就娶了你。”我傻笑着,若琳听到我的话,脸更加红了。
我眼神有些涣散,身体软在了凳子上。
若琳是和我一批来的,她爸妈生了一儿一女,儿子是聋子,女儿是哑巴。那年月都穷,她爸妈养不起她了,就偷偷丢了出去。
若琳遇到了我,我和她靠着马锦江他老子的关照,跌跌碰碰,打打闹闹活了那么大。等到我李北河终于长大了,有机会报答那糟老头子了,他偏偏福少,因为心血管堵塞,腿一蹬去了西方,找如来老儿喝茶了。
马锦江比我小一岁,若琳比我小两岁,我成了大兄。马锦江认为是我犯法坐牢,一出狱就克死了他老子,生我的气不怎么愿意搭理我,但是我心里觉得他比我亲弟弟还亲。
小时候我们调皮,等邻居家二爷爷上厕所的时候,偷偷往里面扔炮仗,炸了二爷爷一身。每次那老头子找过来,总是马锦江替我挨老爷子的打,那时我就知道,他马锦江是我亲弟弟。
若琳小时候跟我们屁股后边,满庄子乱跑,我俩都护着她。老爷子活着的时候最疼她,好东西都给她吃了。
那时候苦啊!我脸上那道疤是老爷子烧的,我一直都以为那是我马亲爹等到我长大了,给我盖上的胎记,害怕我以后走远了,找不到家。
“老爷子,我想你了。”我嘟囔着,发出了鼾声。
夜黑了,寂静无比。我们兄妹仨儿就躺在破破烂烂的屋里,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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