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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老师英语学习传奇故事第4回:大师英语成长上集

大卫老师英语学习传奇故事第4回:大师英语成长上集

作者: 看电影学习英语 | 来源:发表于2018-03-10 09:50 被阅读11次

    先带读者们快进,到本回的结局:

    2001年,我在深圳蔡屋围(一个地名,当时是深圳的最繁华的闹市区)的“深圳书城”的英语书区。我在那里找外国人。

    这是我当时的一个天真想法:在深圳找被老外包围的工作岗位。我是有这个实力的!这样就不用再在英语学习上花时间了,因为跟老外混就会一路提高呀!(实际上根本没啥作用的,除非你是学习者当中的极少部分的那种人:还残留孩子“英语获得”之能力)

    不过,却在那个英语书区听到一个人在读英语,而且是很漂亮的美国发音。我就过去看。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马克,后来会浓重彩墨描述这个人物。

    而这次跟马克的会面,也是我一生中的最巨大的分水岭。

    因为,在那之前我根本就是认为,自己宁愿睡大街讨饭也不愿意去做老师。因为,“英语哪里是大众能玩得起的啊!”

    做英语老师要么就是通过各种欺骗形式哄学生骗点可怜的吃喝费用和房租,要么就是在以高价费用欺骗天真无暇的托福雅思的考试组织里面的出题的英美人士。通过我们中国人惯用的狡猾,去弄出对付这些考试的办法,使得顾客投机取巧地击败其他人,篡取留给全世界的莘莘学子的留学学位。他奶奶的我干嘛要做这样的废物老师?

    但遇到马克后就想到,我也许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搅局,去撼动这个乌烟瘴气的外语教育流氓行当。

    因为自己知道自己过去七年艰苦的学习走了那么多弯路,世界上应该有很多像我这样的诚心想成才的人,他们是最可怜的人。因为社会提供给他们的学校和教材那么垃圾、那么毒害人。

    七年以来一次次惨烈的冲锋不堪回首,所以我知道大多数学习者甚至连最基本的学习原则“用耳朵”都不知道,更不用说更细节的原则了。

    但,依然知道“去搞真正有作为的外语教育”极其艰难,这个行当是比地狱还黑暗还恶心的。所以,之后(一直到现在)的故事的主题,就是跟各个地狱恶魔斗的故事,现在还在进行中。

    为什么会做出这个“下地狱去、拿一生去做赌注、九死一生”之决定呢?其中一个巨大的原因是:马克是一个奇人。当然,这是下一回要展开的故事了。

    那么,这七年是如何对英语进行惨烈的猛攻的呢?故事来到这一回,非常长,期望各位读者能细读:

    ================

    上一回说到,高中进入科学王国的梦幻破灭了,故玩物丧志。居然连高中毕业考试(会考)也差点数学和政治挂科。

    但那段浮躁迷茫的年龄过了之后,开始拿起自己心爱的英语,开始用心学了。我的美丽的科学王国梦破灭了,但我还有那么多外面的世界外面的艺术外面的思想要去追求呢!这一切都离不开英语,更何况我极其迷恋英语的美,所以说到学习态度,那是一百分的。

    但巧妇做不出没有米的炊?所以我就开始去找教材了。当时还挺他妈自信的,心想一直以来都是傲气逼人地击败很多同学,而且如此轻松!尤其是那些很乖听老师话、很细心地学单词和语法、努力做题的女生都被我极其懒惰轻松地击败,搞得她们都悲叹世界如此地不公平了。

    奇怪的是,当时自己脑袋里冒出一个找教材的原则:

    凡是中国人编的教材,我鸟都不鸟!

    会冒出这个念头的原因,是想起中学课文里面,有很多在讲中国玩意。甚至是“无产阶级运动”之类的,特没感觉,心生厌恶。心想一定要原汁原味的异国风情才更激发语感?另外自己也在怀疑:

    这些中学教材和市面上的中国人编的《许国璋英语》之类的,内容主题先不说,里面的课文的语言句子到底地道还是不地道呀?

    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吹毛求疵似乎有点过分。但读者们可以听我阐释一下原因:

    其实我的这个对教材的苛刻挑剔,也是能从一个侧面看出事实本质:

    =====================

    当时我的语音语调虽然是鹤立鸡群,独孤求败毫无对手,但其实比起真正的地道英语发音和语调差得远呢,尤其是语调、节奏、音量安排、弱化等等这些“灵魂”级别的东西。所以,我的中学时代的教材和翻看过的其他教材我读起来很多地方还是很陌生拗口很外星,所以会怀疑是教材的问题。

    =====================

    但可惜的是,当时没有那么高的智慧去悟到这个极其重要的道理:既然自己发音不地道,那么,先大量听人家的100%地道,地道得出汁的录音嘛!这样能刺激强烈的语感。这也是外语学习的第一军规:

    该用耳朵为平台学习,其他的操作比如用眼睛看文字,都是辅助而已。

    所以军师是多么重要啊。往往提点一下就行的。这个无知,害得我最后去到大学六级水平居然还是在用眼睛学!

    当时既然那么挑剔教材,就会拼命去找好的,能找到的只有《新概念英语》。因为只有它有配套的翻译和辅助书。当时甚至去图书馆仔细寻找《新概念》的原版翻印书,果真被我找到了,一个汉字都没有,书头版权说明页写着英国啥年啥月由啥印刷厂印刷,高兴极了,因为我怕中国出版的新概念打错字。

    以下是英国出版的书的样子,是不是很洋气的感觉?哈哈

    既然是自己的主攻教材,就要完美才行。当然,辅助的材料,当然是要买了国产的学生用书,不在话下。

    然后开始,呃——,学?

    但我回想起当时中考(争夺重点高中的考试)的时候自己为了恶补拉下的英语学习量而背过很多单词,然后学起来就显得很轻松。就想着先背《新概念》的生词。而当时也刚好找到一本新概念的生词表,就开始在笔记本上写,一行一个单词,加点联想记忆啥的,做些笔记。

    当时刚好是最冷的那一个月,所以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奋战了25天,终于把全部生词搞定。(回想起来真是傻,现在的学生学电影的话,有情节帮助,根本不用背单词记忆和感觉都很深)。记忆手段五花八门,笔记本上写满了小写,大写,还有古怪的记忆笔记。甚至要买香水调节房间环境,或拿盐来尝,不然脑袋会麻木。学得累就拿一桶热水泡脚,精神恢复后又开始奋战。

    然后开始啃,第二册太简单,第三册吃得很有味道,来到第四册就头脑冒烟。因为句子很复杂很长,但因为汉语缺乏这种“组织很长的复杂句子的能力”,所以连脑袋也感觉很新鲜,虽然学得头脑冒烟快爆血管,但脑袋里另外一个声音却在说,“我爱死长句了!”所以最后真的被我全部吃了。

    这一仗打下来词汇量翻倍了,哈哈。另外感觉整个英语水平乘了个三倍。

    后来继续找到一些辅助部分或配套辅助书比较少的教材也学了,其中一本是美国出版的讲美国社会文化的。英语水平被我推到大学6级。整个过程花了3年的时间。如果按照小时数量算是半年全职时间在学习,现在回想起来真的效率好低,而且学的不算是语感。

    然后突然有一天,在翻看新概念第二册的前言说明部分,说如何使用这些课文。“每个课文,老师先在课堂读,学生听,然后学生读,然后才允许看,然后才允许写作。”作者认为必须这样搞才行,才不会造成恶果。我那时候看的是英文版本,当我看到“这样才不会造成要返工的或被毁了的学生”这部分的时候,心一沉,哈?!我是不是被毁了的一个学生?!

    赶紧回头看那最重要的三行字:

    Nothing should be spoken before it has been heard.

    Nothing should be read before it has been spoken.

    Nothing should be written before it has been read.

    任何东西在被听到之前不能被说。

    任何东西在被说之前不能被读。

    任何东西在被读之前不能被写。

    我当下傻眼了,因为想想很有道理,

    完了,我是被毁了的一个学生!

    因为之前的所有英语学习,除了那次参加朗读比赛的时候借用了老师的磁带机,根本就没有使用过磁带,根本就是完全是用眼睛读着来学的,读的时候脑袋是在发着自己的糟糕语音和语调!难怪那么外星感觉!我那时候锤心顿足,自己当时参加比赛的时候明明是已经领悟到“老外在磁带里的语音处理使得英语那么美丽、那么自然、那么强烈的‘人’的语言之感觉”却还没有醒悟到该用磁带学习!

    当时咬牙切齿地说:“从今以后,不允许自己开口,不允许自己阅读那怕是一个单词!”

    没有磁带的教材全是垃圾!毒药!

    《新概念英语》是叫学生每一课的课文学习,都是学生合着书本好好用耳朵听老师读课文,听熟了,才开始跟着老师读,等读熟后才翻开课本阅读课文,等阅读课文阅读熟后,才开始自己根据那些课文句子编造类似句子。

    那时候不知怎么回事那么有智慧那么有悟性:“什么?!一个课文就进行一次循环?!我不要,我不能这样搞!”

    这次,该想通的我瞬间马上想通了:亚历山大(《新概念英语》的作者)啊,你编的这个书是给德国人学英语的,简直是叫广东人学普通话那么容易,才有资格这样搞啊。所以我决定了:

    细心革面,重新做人!

    我要用耳朵听着学,学一万课!之后才开始搞其他玩意!也就是说,一万课才是一个循环!

    其实,如果我当时不是因为超级喜欢英语并且也是超级需要英语,我会懊悔地把英语丢了。因为知道自己进步慢效率低,而且知道被学校和社会误了,如同自己的科学王国梦想一样,又一个梦想被踩碎。但冷静下来想想,自己毕竟比其他同学强,语音不算差得像垃圾,也许我不算是被毁了的学生,还有得救!

    所以赶紧跑去市场去找磁带。

    去到书店却发现《新概念美音版》。“呃——,美音版?”本来就对美国文化和思想超级感兴趣,所以马上买了回去听。结果听了其中一个录音者的优美的美国发音,马上被迷住,决定从此以后要全部采用美国口音的磁带。这次又是顿悟的智慧。

    (以至于后来N年后,我买回来一个教材,看起来是很不错的内容,心里好高兴,但把磁带放录音机里一听,是英国发音!顿时怒火中烧立刻把那个磁带抽出来砸在地上用脚跟发疯地跺,跺个稀巴烂,把一个同事吓坏了。然后他看着地上那个凄惨地被我跺稀巴烂的磁带,语重心长地说,“这就是英国发音的教材来到大卫手里的下场啊。”

    话说,也点燃了我去模仿美国发音的巨大兴趣。在七年的学习过程中,有三分之一的学习汗水和时间是奉献给锻造美国发音的。而且,因为要克服最初的那个启蒙老师教的英国发音和多年来用眼睛学英语、脑袋里面在默念的语音语调习惯,这个过程更是异常坎坷。尤其是根本就没有什么好的语音教材,所以市面上全部美国发音的书全部被我买回来看了,去了多少趟书店啊,回想起来真是觉得,唉何苦呢,为了个英语,多大事啊。放弃了不就海阔天空了?但不,就是那么执著,甚至广州大学里面的图书馆我都跑了很多,找那些论述美国发音的论文和著作书,不断地实践,捕捉,参考,思索,感觉。

    甚至走路都无时无刻不在叨念着自己的“口香糖”,自己编写的绕口令。这是我的一个显著特征:自己创造自己的材料,自己做自己的教练。

    ···· ····

    如此这般,语音学习的艰难漫长学习道路我就不再熬述了。

    ···· ····

    但奇怪的是,李阳的书我一本也不看,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我看他就是个爱吹牛的家伙,几乎是个传xiao风格的家伙!

    但美国发音和用耳朵学习很多材料包括重新用耳朵学习《新概念》,

    是平行进行的。

    而且当时知道,自己已经用脑袋里面的嘴巴默读了很多学习材料,犯过滔天罪行,所以刚开始知道自己要尽量少时间练习发音,要多听多积累学习材料的量。但后来越来越多时间奉献给发音。

    那么,用耳朵学习的道路是个什么详细情况,由于篇幅浩瀚,只好拦腰砍断,这一回的故事要两次才能发完,

    敬请期待本回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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