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秋天,我随地质队进驻西北荒凉地带一所村落时,曾遇到一位性格古怪的老者,他的名字叫慕容浩,必须承认,首先是他的姓氏吸引了我,使我们有可能成为朋友。那次实地勘探由于种种原因,没能收到预期效果,我们的人很快撤离了该地。临行前的一夜,他在自己的草屋里用山芋酒款待我——它的苦涩至今已被许多人忘却,就像一些人忘却自己的过去。——可在那个年代,劳累一天的农民总是藉此度过剩下的夜晚,并且感到生命的意义。二十年后,当我重新回到这里,原先的村落已被森林般疯狂生长的烟囱和高炉所替代。在一座土坡上,我找到了他的坟冢。墓碑上没有亲人的落款,上面仅仅刻有他的名字:慕容浩。这个生前孤独的老者,默默地插秧,犁地,喝山芋酿造的酒,承受自己命运的摆布,直到死亡把他带走。
正确地说,他不是一个农民,甚至不是一个普通人,他的姓氏所属的家族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1956年秋天的某个夜晚,我们之间发生的一次谈话,使我相信自己面对的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在酒精发作后迷迷糊糊的状态里,他的目光茫然而痛楚,甚至包括对于自身的仇恨。
下面就是他所说的话:
“是的,我的家乡不在这里,和你一样,我生在在南方。尽管二十多年的生活逐渐把我变成一个农民,正如我希望的那样:早晚不停地干活,吃自己地里结出的粮食,喝苦涩的烈酒——它让我的神经麻木,感到安逸。我的手如今生出了茧子,西北部的阳光把我的皮肤晒成了紫铜的颜色,和别的农民没有区别。可我的家乡是在南方,在长江中下游平原,那里的空气湿润,温和,天空没有这儿开阔,被参差升起的飞檐和屋瓦所分割。如果不是命运的捉弄——这个小小的捉弄确凿无疑地改变了我的一生——我可能会永远生活在那儿。
我从前居住的镇子名叫“竹”,我的家是一个除住所外有亭子和游廊的庭园。由于祖上微薄的产业,父亲逐渐经营起镇上近乎一半的店铺。因而在我的童年,并不懂得生活的艰辛与命运的无常。母亲去世早,我与哥哥以及父亲,我们三个人生活在一起。父亲对我们一向很慈爱,他沉默寡言,意志坚定,有着极好的修养;文人儒商的气质同时存在于他的身上,显得协调。他写过一本建筑学方面的书,还复原了北宋业已散佚的几首词谱。和当时大多数人一样,他信奉私塾老套的教育方式,可在孩子的教育上,从不相信任何人。他对我们的慈爱也表现在一条戒尺上,因而,我对他的尊敬是有限度的。
十二岁那年,镇子上来了一个卖艺人,连同一把胡琴,在下着绵绵细雨的清冷的早晨,一段段琴声便像是雨中升起的雾气在空中飘散,透过一道道门廊,被厅堂中用膳的父亲听取。门楼下蜷缩着瘦弱,孤独的老人,雨水把他的脸浸得透湿。在他身边,有一个女孩,像是他的女儿。父亲没说一句话便收留了他们。从那以后,每天黄昏都能听到胡琴的哀鸣在园子上空盘旋,仿佛诉说一种极为凄凉的命运。老人话很少,只是必要时才从沙哑的嗓子里挤出几句难以听清的话。直至死去,也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以及和那个女孩的关系。从早到晚,他不知疲倦地打扫整个园子,闲下来便拉上一段胡琴,这时候哥哥便出现在他身边;或者抽一袋烟,一大团烟气从他的嘴角飘出,有一刻功夫,几乎看不清他的脸。
日子一天天过去,那个小女孩像一棵空气中跑动的树,到我二十岁那年,已经是大姑娘了。父亲给她起名叫媛,我们也这么称呼她。那会儿,哥哥帮父亲料理生意了。他比我年长两岁,头脑虽有些迟钝,却不乏南方生意人的谨慎。前两桩买卖的成功,为他在镇上博得了好名声。在父亲的安排下,我搬到了后园,每日里翻阅浩如烟海的典籍,希望藉此走向仕途。“我们家有几代没人做官了。”父亲反复这么说。就在那年双十节的前夕,父亲宣布了一个决定。
我们家也许一辈子没那样热闹过,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的场景:接下来的几天里,不断运送来的货物堆满前厅。园子上上下下被粉刷的干干净净,仿佛新落成的样子。到处都张贴了喜字。双十节那天,镇上有名望的士绅悉数到齐,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夸张的笑容。筵席摆满园子里的空地,新出锅的菜肴一道道传递上来,冒着热气,被一双双筷子夹起送入口中,不时发出咀嚼的声响;一只只酒杯相互碰撞,笑声此起彼伏,似乎喜气也会复制散播。空盘子依次撤下,后续的菜肴不断地添加。又是笑声又是尖叫,吃饱肚皮的几个孩子在园子一角燃放爆竹,清脆的鸣声和浑浊的烟雾在四下里弥漫。就这样,哥哥和那个卖艺人带来的女孩成亲了。
那年冬天冷得快,未进腊月,雪就落了下来。清早父亲出门,在一级石阶上失了脚,跌闪了半边身子,从此便没有离开过床榻半步。生意上的事只得由哥哥独自料理。世道不太平,生意也难操持,一个月里多半的日子他都在外面奔波。呆在家中的时日,则经常和媛私下议论。哥哥的嗓门有时突然提得很高,仿佛在争吵,这当儿我才会听见诸如“废物”“白痴”之类的语词。嫂子每次从里屋出来,都沮丧着脸。而我和哥哥的关系日益紧张也是必然的,他可不愿意看到自己用心积攒的财富被不中用的弟弟靡费。我在等待一次会考,希望日后可以和哥哥安好如初。
一天,他运送一船布匹从水路回来,在园子中的凉亭碰上我,我刚巧在那里读书。他一把夺去我手中的书,让我去码头卸货。我和脚夫一道登上货船,那是我头一次涉及家中生意。除了上下跳板恐有失足落水之虞,忙碌两个时辰,出了一身的汗,倒是觉得体力活远比读书求功名来得简单。
另一天,可能还下着雨,或者冰凌。一批货物售罄,他在家里宴请生意上的朋友,多半是镇上的乡绅。几杯热酒使他的面部有些扭曲,目光中出现迷离的色彩。他让我这个从来不识杯中物的弟弟陪客人喝酒,继而又让我背诵自己写的诗赋;他甚至打算叫下人去取纸笔,现场写诗以助酒兴。我涨红着脸落荒而逃。而此刻躺在里屋的父亲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了。
事情发生的总是很突然,那一次哥哥外出时间特别长,而我几乎每天都去镇上的酒店买醉,内心徒然地回忆那些已经逝去的日子。除夕前的一天,酒店里空荡荡的,只剩下我一个人。那天不知道喝了有多少酒,可能头一次喝醉了,醒来已是月眉灯豆的子夜。街道上冷冷清清,我一摇一摆地往回走,进门后没能让开脚下的台阶,身子栽了下去。石板地摸上去凉丝丝的,我缓慢地爬起,却远远看见一盏灯光,以为是幻觉,心中并没有多想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只是在台阶上坐了一会儿,而这一会儿的时间已经足够让自己感到是一个男人了。
我是在天明以前趁着稀薄的夜色离开镇子的。狗的吠声在四更天里还听不见。我把背包扛在肩上,一个运货的马夫把我带到相邻的镇子,天明时,我发现这儿很陌生。
起先我是乘坐马车沿着渐趋荒凉的土路向西北方向驶去的。逐渐地,我身上的钱财用尽,锦缎长袍换成了布衫,靴子也换成了布鞋,可以折换成路费的什物都留给了驿站上的马夫,最后不得不开始步行。当我怀着饥饿,恐惧和内心的自责一点点接近这所村落时,我的身体已经和我的灵魂一样地憔悴。腿上满是伤口,未愈的旧疮上被新划开的口子里流出的血所覆盖。我终于晕倒在村头的土坡上。
救我的人后来成为我的妻子,她是个哑女人,她为提供可以遮风避雨的屋子,可以耕作的地以及自己的身体。接下来的几年里,又为我陆续生下几个孩子,可他们都在出生后不久相继夭折。来到这里的第五个年头,村子里出现过一个算命先生,着一身黑色长袍,鼻梁上的墨镜有一只镜片碎裂了,嵌在镜框里。手上的铃铛边走边响,带着悠长而令人难以忍受的间隔,响过每一家门口。他的形象使我无端地在夜里梦见那个拉胡琴的卖艺人,在一场伤寒的煎熬中几乎死去。不断降临的灾难像影子一样反复出现在我妻子的梦中,她终于无法承受这样的折磨,毅然决然地抱着最后一个未满周岁便夭折的孩子走下村外的水塘。
对于我来说,你只是外乡人,是个过客,我也不忌惮说出的话。我曾经算是个读书人,酒后无德做了错事,而这个错误永远把我留在了这个异乡。生活对我来说是忍受和偿还。我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我每天都能听到我哥哥拉胡琴的声响,他从卖艺人那里学来的曲子。我在等他有一天能找到我,我是为他而活着,尽管这样的活法比死更痛楚。“
(原创作品,樊剑勇1992年11月写于雨山老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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