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有南苍术,燥湿健脾,祛风散寒。
味甘苦,性微凉。
你好,我是南苍术。“我不需要你了,可以说至始至终就没需要过你。”薏桢咆哮着,势必要把我们曾经一起精心置办的小租屋毁得一塌糊涂。她狂躁地举起一样又一样用具与装饰向我脚前摔来,而我只能惶恐地躲闪,没能说一句话。
“为什么你要出现,在那样的场合,我的事业!我的幸福!你……啊!啊!你偿还得起吗?你滚!”薏桢咆哮着说完,瘫软在沙发上,用着抱枕捂住脸沙哑地喊着。那些锋利的话能毫无痕迹地穿过枕头,却能有力地锤击我的胸脯。甚至连我的额头也被那如指头般的力道一次次戳着。
我默默走到她跟前,眼角的余光中她是那般模糊,那么的不真实。也不知是无数的怨言还是歉语让我的嘴唇绷紧着,那些迅速穿梭的言语竟寻不到任何的缝隙进入到这僵死的局面里。
这一次也许真的该走了,我没有资格再耽误她的未来,像我这样懦弱的人不能要求任何人陪着我蹉跎。我慢慢弯下腰想着收拾些东西尽早离开,可无从下手,这满地的物件又有什么是属于我的?
想起从小到大我总是跟在她的身后,她也曾把我当做最好的玩伴。一起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最后她来了吉林读大学,我也千方百计到了这里。那年我只有18岁,就这么来到这个陌生冷漠的城市,从夜市的烧烤摊,KTV,小饭馆……最终做了一个普普通通的酒店厨师。只为生活在一个有她的城市,偶尔见她一面。一直等到她毕业,她却选择留下来,想着在北方的城市做出一番自己的事业。
我跟着她一路辗转,陪着她去面试,给她寻着地的做饭,挤着微薄的工资在她生日那天送一个小小的礼物,请她去一家她向往已久的餐厅吃一次东西。这些年,我了解她,却又不了解她。
知道她喜欢吃西兰花和鸡翅……很讨厌西红柿……知道她想去墨脱,知道她向往高端的生活,知道她喜欢穿浅蓝色衬衫的原因,知道她腮腺炎发作的周期,知道……
可知道这些又有什么用,这不曾改变我在她眼里就是那么一个窝囊,只想着过平平淡淡生活的平凡人形象。一点不像她有着伟大的梦,也许我这般人是不配有梦想的。
“薏桢,我走了。”
“吵架了?”
“没有,奶奶……”
“两个人,多迁就……”房东奶奶倚着自己的房门,混浊无光的眼睛散射出的神弥漫在周围,不知道看向何处。
我低了头慢慢踱到了楼下,天已将夜,怀旧的日光被树影分隔得支离破碎投在我的身上。生活曾馈赠我一个美好的开始,却因我的态度变的转瞬即逝。
那些苟延残喘中的微弱呐喊在涌入上流的人潮和瞬息万变的事理中间挤压的消逝了很久很久。甚至连自己也忘记了曾说过的话,曾做过的梦。
旁边的一棵山茶花历了一日的曝晒,焦烂的花瓣糟了水的浸泡瘫软地贴覆在硬挺浓绿的叶子上。它曾开的歇斯底里,败得却一塌糊涂,来去匆匆只换得人们初见它时的一声叹美。
我沿着步行街悄无声息地穿过每一个有着各自故事的路人。当路灯的橘黄色光在自己的视野里越来越明亮,浅浅的寒意被周围孤立得愈来愈明显。我立起卫衣的帽子,将手交叉环抱胸前,依旧向前慢慢走着。
当高楼大厦消失在了背后,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平房,先前路面的平整畅通变做了坑坑洼洼。路旁一棵棵桂花树渐渐勾起我初见薏桢的回忆。
薏桢的父亲曾是赶花人,居无定所。一车蜂,三个人,每年跟着春天,从南至北循环往复。到薏桢12岁的时候,她的父亲终于放弃了赶花,定居在我的家乡――花开不败的大理上关,依旧养蜂。
家乡曾有一条乡野土路旁全栽了桂花树。离别九月的金桂花开的繁盛,儿时的我喜欢在这个季节去那条路上走走,想必是喜爱那浓郁的花香,因对于从小鼻炎的我,能闻到的气味寥寥无几,而桂花香是其中一种。
初见薏桢的那天巧属于九月,我于往常一样带着自家的小狗去那条乡野土路玩耍。南方的天气总是变化异常,云卷云舒总带着戏虐。正午的阳光还是大好,约莫两个时辰的变化,飘忽不定的云朵竟渐渐聚集遮满了天空,灰色由浅渐暗,风也肆虐起来。
寻思着天欲雨,我加快步伐往家赶,正当这时,远远见得前方出现一片白色,随着风在路面上左右摆动着。等临近才看清是群白鸭,白鸭后边不紧不慢地跟着一位手拿树枝的同龄姑娘。
她不吆喝,平平静静跟着,不时扬起树枝吓一吓走散的白鸭。不曾见她抬起头,长长的马尾逆着风散贴在一边腮上,颈上。被风吹得贴紧在身上的宽大衣服显露出她瘦削高挑的身材。
嬉戏在风里的桂花,跌跌撞撞贴伏在她的白净额头上、肩上;钻进她的袖中,藏进她的发缕间……
而她依旧从容,好似她的心中只有那一群白鸭。
我靠在边上看着白鸭和她越来越远,很久才重新向着家跑。
没成想到了小学六年级开学的时候,这个偶遇的赶鸭姑娘竟成了我的新同学,她的名字很好听,叫薏桢。清晰记得第一次和她说话的情景。
“薏桢,你好!我叫南苍术。春有南苍术,燥湿健脾,祛风散寒!味甘苦,性微凉!哈哈,爷爷教我的!”
“好有趣的名字!”
待续……
网友评论
不得语,暗相思。
我觉得不别扭啊
写得好兄弟!🌟🌟🌟🌟🌟
用心了,这图一张张的,自己做
写文的态度,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