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不去的那片彩云

作者: 九头书虫 | 来源:发表于2017-03-28 21:02 被阅读0次

    你的美丽和温柔,已经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01

    第一次看到雷丽,是在上初中的时候。

    那天下午放学后,我正在路口等着妹妹。远远地,就看见校门口方向有个小女孩背着落日走了过来,普普通通的蓝色校服穿在她的身上显得特别好看,身后是一片耀眼的金辉,仿佛她就是传说中从天国走来的仙子。她跟妹妹走在一起,我紧前两步迎了过去,问妹妹:“她是谁?好像以前没见过?”还没等妹妹答话,小女孩便急着说:“我叫雷丽,雷锋的雷。”说完就拉着妹妹说说笑笑的从我身边跑了过去。

    一路上妹妹和雷丽一直唧唧哝哝的,也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我一走过去,她们就住了嘴,一走开她们就开始笑。后来妹妹才告诉我,“雷丽说你长得真黑,不过人还不错。”“真的吗?”我笑着回了一句,心里却是暖暖的感觉。

    走回家才发现,雷丽离我家居然还不到一公里,听说是最近才搬到这里的。也是从那天起,我竟鬼使神差地喜欢上了每天走路去学校这件让我原本十分头疼的事,人也突然间变得勤快了很多。天还不亮我便早早起了床,收拾停当后就开始一遍又一遍地催着妹妹。每当这个时候,妹妹都会睡眼惺忪地抱怨:“多睡一会儿都不行?以前怎么没见你起得这么早?”

    其实,我自有我的小算盘,知道雷丽每天早上六点半出门,我和妹妹六点二十出发,就能刚好在她家门口碰见她,然后就可以一起作伴去学校。这样互相作伴有了一段时日,慢慢地雷丽和我变得熟悉了起来,也开始偶尔到我家来玩。

    一个初冬的周末,我和雷丽、妹妹一起在家。暖暖的阳光照着田野,田野的尽头是一片金色的南瓜园。雷丽,南瓜园,阳光,田野,这一切都让人感到兴奋不已。不知怎样就有了去偷南瓜的想法,雷丽和妹妹都欣然支持。其实,在我们那个西北农村,南瓜并不是很常见,我们平时也并不怎么吃南瓜,可不知道是谁,偏偏就在这里种了一大片。想来那时的偷南瓜并不在于偷窃,更多的是一种新鲜和刺激,有的只是青春的味道,还有诗一般美好的回忆。

    那天的雷丽,穿着黑色的丝绒毛衣,配上一条红色的围巾,风轻轻拂起她的长发,浅浅的笑容让我的心都要化掉。到了南瓜园,妹妹在外面放哨,我和雷丽进去摘南瓜。没想到,看似柔弱的她竟是如此灵巧,没怎么费力就爬过了园子的矮墙,进去后她便被园中的景色吸引住了,一会儿跑去这里看看,一会儿跑去那边拍拍,欢快的就像一只小鹿,在金色的南瓜园里蹦蹦跳跳。生怕她绊倒,无奈的我也只能随着她跑来跑去,不敢离她半步。大概有半个多小时,我突然间听到后面传来“吱呀”的一声,回头一望,一眼就看见躲在院子一角的篱笆门被拉开,有个中年男人推个二八式自行车,低着头就闯了进来。空气瞬间凝固,我二话不说,转身拉起雷丽就跑。还没两步,她却一把挣开我的手,竟然转头向南瓜园深处跑过去。

    “你干嘛呢!”我又急又气,跑过去就要拉她。只见她快速蹲下身,抱起一个不大不小的南瓜转身向我扑了过来。顾不得许多,我接过南瓜,塞在左边腋下夹着,右手不由分说紧紧拉着她往矮墙跑去。翻过墙后,我抱着南瓜往前跑了几步,往旁边一看却惊讶地发现雷丽没有跟过来。急忙往回看,才知道这段墙修得高一些,加上受到惊吓,雷丽蹲在墙头不敢下来。我赶紧撇下南瓜,急急招呼还傻站着的妹妹,让她抱着南瓜先跑,转头就跑到墙根处,大声地催她赶紧跳下来。

    雷丽一看事急,闭着眼睛,慌慌忙忙往前一跳,落地时脚下一滑,不小心满满地撞在了我的怀里。我下意识的抱住了她,她的脸瞬间像火烧似的飞红,我的脸也火辣辣的,一直热到了耳根。我发怔地盯着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抱住她的手迟迟不肯松开。

    “贼娃子!往哪里跑着里!”中年男人粗壮的吆喝声噼里啪啦砸进了耳朵,我猛然一惊,松开了怀里的雷丽,拉起她就开始跑。那个南瓜园离家本来就不太远,中年男人也没怎么追。一阵跑回家后,正巧碰见妹妹把南瓜往桌上一掼,噘着嘴说道:“你俩手拉手的在后面处对象,让我一个人抱个南瓜在前面跑!”我拉了拉妹妹,笑着说:“你要是好好放哨,我还能多摘个南瓜回来。”说完便朝着雷丽眨了眨眼睛,她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会心地笑了笑。后面我们又一起谈起刚才的狼狈情景,都笑成了一团。

    再到后来的几个月时间,我们一如既往地无忧无虑,一样的作伴玩乐。直到那件事的发生,让我知道了雷丽不曾提起的秘密。

    02

    那时正是八七年版《红楼梦》热播的时候,我们平时聊天的话题也转到了贾宝玉、林妹妹身上。有天早上,我们像往常一样边走边聊,雷丽冷不丁问我:“哥哥,《红楼梦》里面那么多女孩子,要是让你选一个最喜欢的,你会选谁?”

    “啊?这个……让我想想。”平时看电视还真没想这茬。认真想了想,觉得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晴雯,是贾宝玉身边最聪明也是颜值最高的一个女孩子,被撵出大观园那段还让我难受了好几天。

    我回答说:“最喜欢的,还是晴雯吧。又聪明,又好看。”

    她听了,惊讶之中似乎带着一点点兴奋,“真的吗?我也是最喜欢晴雯。电视剧里演得有点不太像,还是书里面写得好。”

    听她这么一说,我暗自兴奋了一小会儿,难道这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吗?同时,也对《红楼梦》这本巨著产生了新的好奇,“我这光顾着看电视了,还没读过《红楼梦》呢,你那儿有吗?借我看看呗。”

    雷丽随口就答应了,第二天就把一本包装精美的《红楼梦》给了我。原本我满口答应她半个月后就还,可读起来实在是有些费劲,于是便一拖再拖,一直拖了两个多月,我也没有把书还给她。当时,我根本无法想象,不过就一本书,竟也会带给她那么大的伤害。

    阴阴沉沉的周末,天气出奇的冷。无聊的我一个人趴在床上翻着《红楼梦》,猝不及防听到一个中年女人刺耳的骂声。

    “你家那个兔崽子跑哪儿去了?快把老娘的书拿出来!”

    紧接着,耳朵里又钻来老爸的争辩声,还有老妈在大声叫喊着我的名字。

    心惊肉跳的我,带着满肚子的疑惑挪出了门。刚出门口便看见一个气急败坏的中年悍妇,脸色铁青,牛鼻环一样的眼睛瞪得溜圆,满嘴的黄牙感觉一不小心就会喷射出来,右手提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黑漆漆的木棍,左手结结实实地揪着雷丽的衣领,就像是拎着一只待宰的小兔子,直挺挺地杵在那里跟同样满脸怒气的老爸老妈吵架。

    老妈斜眼瞅见我,朝我吼到,“都是你干的好事!书呢?还不快还给人家!”

    这情形,我大概明白了七八分,转身就跑进房间,把那本《红楼梦》拿了出来。

    还没等还,悍妇就以极快的速度上前一步,松开了揪在手里的雷丽,一把从我手里夺了过去,龇牙咧嘴地骂到,“这好端端的书都给造成什么样了?这还是老娘在市里专门挑的,辛辛苦苦放了这么多年。老娘平时都得供着它,上次镇上卫生院院长来借我都没给。你这个碎怂,算是个什么东西!”骂完还觉得不过瘾,拿起书“啪”的一声,重重地拍在了雷丽那张清秀可爱的脸上。

    雷丽没来得及躲开,原本红肿的眼睛掉了眼泪,两行鼻血流了下来。柔弱的她用手捂着嘴和鼻子,低声哽咽着,跑到了几米远处的小溪旁,在那里蹲下来清洗。

    我的心仿佛被突然扎了一刀,禁不住一阵难过,想都没想就跟着雷丽跑了过去,陪在她的身旁,默默地看着她在那里清洗,无能为力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还没等洗完,又听到悍妇在厉声高叫着雷丽,正蹲在小溪旁边的她,抹了把眼泪,抽了抽鼻子,用袖口擦了擦嘴角,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看我一眼,起身就跑回了悍妇身边。

    等到悍妇和雷丽离开后,老爸老妈对我一顿教育,顺便也透露出了有关雷丽和悍妇的故事。

    原来悍妇有个绰号叫刘婆子,是我们那一带有名的泼妇,也是雷丽的亲生母亲。雷丽的父亲是南方来的外来户,脑子活,会做生意,是当地叫得上名号的小老板。在雷丽五六岁的时候,她父亲买了一辆面包车,承包了从我们村到附近县里的客车线,一个本地姓余的小伙子被雇来当司机。

    据说那时候的刘婆子长相还行,不过眼光和头脑却差了一点点。那时的她趁着老公经常出差在外,一来二去,竟然跟那个丑头怪脑的余司机勾搭在了一起。再到后来,刘婆子和余司机仗着是本地人,逼着雷老板离婚走人,雷老板是个外地人,在老家这边没有根基,经不起一帮人整天闹腾,最后不得不妥协,带着雷丽的小弟弟一同离开,却把雷丽留给了刘婆子,他打拼多年的产业也成了余司机和刘婆子的新婚贺礼。

    不过好景不长,余司机似乎也不是个当老板的料。雷老板留下的那点家底,前前后后不到三年左右就败了个彻底。眼见着家道败落,刘婆子本来就坏的脾气也跟着见长,不肯改姓的雷丽自然成了她的出气筒。再往后,余司机和刘婆子又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雷丽的日子开始变得更不好过。

    讲完了雷丽的身世,老爸老妈又下了命令给我:以后不允许我再跟雷丽来往。

    对于老爸老妈不让我跟雷丽来往的命令,我压根就没太往心里去。相反,知道了雷丽身世的我,越发觉得应该对她好一些,只是隐隐有些担心,她会不会因为那本书的事怪我?会不会以后不愿再和我一起?

    周一的早上,我和妹妹还是早早地起了床,早早地出了门。快到雷丽家附近,我的心却开始悬了起来,有意识地放慢了脚步,慢悠悠转过街角,一抬头便看见雷丽正站在那里等着我们。

    看到我和妹妹,她显得很是高兴,满脸笑着迎了过来。我的鼻子酸了一下,眼睛一热,差点就要掉下眼泪。

    “昨天的事,嗯……实在是不好意思啊,我应该早点把书还给你的。”我尴尬的笑了笑。

    “哦,没事。就我妈那坏脾气……唉。”她苦笑了一声便不再提。没过几分钟,我们又开始说说笑笑,回到了之前的那种状态,谁也没再谈起那天的事,仿佛那件不愉快的事情根本就没发生过一样。

    03

    转眼间,中考到了。我以全校第一的成绩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涯,老爸老妈把我送到了外地读高中。又过了一年,低我一届的妹妹和雷丽也初中毕业,妹妹去市里上了卫校,雷丽则去县中学上了高中。那时我们都是身不由已的高中生,加上通讯手段缺乏,互相离得又远,雷丽又毫无预兆地搬家,使得我们在那几年里断了联系。

    光阴如箭,时光如梭。又过了几年,我高中毕业,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心中向往已久的大学,妹妹毕业后在市里一家医院当了实习护士。偶尔在一起时,我和妹妹也会谈起雷丽,私下也努力许久却始终打听不到她的消息,时间一长也就慢慢放弃了,或许她只是我们生命中一个普普通通的过客吧。

    04

    大二的暑假还剩不到十天左右,老爸老妈出了远门,妹妹向医院请了事假,到了家里来陪我。留的菜不太够吃,我骑着老爸的摩托车,载着妹妹,一早便径直开到镇上市集,准备买点菜品回家。

    村镇的集市,黑压压一大群人在有限的区域内无规律地穿梭,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货品露天摆放,小贩在大声地吆喝着,手提录音机循环播放着简单粗暴的“买一买,看一看”,吵得我有些心烦意乱。就在这时,我眼前一亮,注意到离我和妹妹大概七八步远的样子,侧站着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一身黑色长裙,左手撑着一把深红色遮阳伞,左肩挎着一个粉红色小包,戴着一副黑色墨镜,长长的秀发随着微风轻轻飘起,曼妙的身姿动人心魄,右手在那里像是在翻检着什么,白皙的皮肤像汉白玉一般光滑。在这个黄土味甚重的集市,时尚优雅的她显得格格不入,又光彩照人。

    我用胳膊捅了捅身边正在挑菜的妹妹,“喂,今天可没白陪你跑一趟,旁边发现一个大美女哎。”好事的妹妹抬起头,急急问到:“在哪儿呢?有多漂亮啊?”

    “反正比你好看,你看……”我抬起右手,指向了黑衣少女,笑嘻嘻地转过头,却不防那黑衣少女竟然也盯着我和妹妹。我措手不及,假装不在意地收回了手,眼睛迅速转到了别的方向。

    “就你这眼神儿,这不是雷丽吗?”眼尖的妹妹推了我一把,拉着我径直走向了黑衣少女。

    少女摘下了墨镜,笑着对我说:“哥哥,这才几年,你就不认识我啦?”

    我尴尬地笑了笑,不自然地用手挠了挠头,妹妹抢着说:“还说不认识?他这一天到晚的,嘴里念叨的都是你。”我慌忙推了推妹妹,这时雷丽的脸微微红了一下,不知所措地笑了笑。

    “小丽,你是一个人过来的吗?”我小心翼翼地问她。

    雷丽答到:“嗯,我一个人做客车过来的,来这儿买点东西。这几天家里就我和姥姥两个人。哦对了,之前那年搬家走得急,都没来得及说,我现在搬到互助村那边了。”

    妹妹一听,说到:“原来是在互助村啊,我有个表姑就在那边。那个,这几天家里就我和我哥两个人,这么多年没见了,你就过来玩几天呗,反正你也没啥事。”

    雷丽好像有点顾虑,用眼睛瞄了一下我,对着妹妹说到:“这个,家里倒是没什么事。只是,有点不太好吧?”

    站在旁边的我赶紧打断她:“这有什么不好的?我们都这么多年没见了,没有事。这样吧,你今天回去跟姥姥说一声,明天早上我就骑车过去接你。”

    雷丽拗不过我和妹妹,没有再拒绝。当天下午,我骑着摩托车,载着妹妹和雷丽,先去了一趟互助村,就当是认路吧。送完雷丽,我们欢天喜地地回了家。

    渡过兴奋激动的夜晚,一大早我就赶到了互助村,姥姥人很好,对我家的情况和父母的为人也很了解,听说雷丽要去我家住几天,老人家很是支持。往家走的路上,我故意放慢车速,雷丽坐在我的身后,始终与我保持着一段距离,两只手轻轻地扶着我的身体两侧。

    到家吃过早饭,我们带着雷丽看临时给她准备的房间,熟悉熟悉家里的环境,接下来就开始商量这几天怎么玩。

    那五天时间,是我们在一起最开心的一段时光。一起洗菜做饭,白天要么爬山,要么游街串巷,晚上窝在一起看租来的影碟,有时夜深了就猫在床上讲各种各样的小故事,恍惚间觉得我们就是久违的一家人。

    记得是第三天的晚上,妹妹嚷着要办一场烛光晚餐。说干就干,天一黑,我们围在客厅里,关了灯,点上蜡烛,听着轻音乐,坐在一起慢慢品尝红酒。那时的我们,喝酒并不知轻重,待到很惬意地过了几个小时,我透过摇曳的烛光,看见雷丽软软地半躺在沙发里,眼神迷离,脸上表情也跟平日里不大一样,说话有时也前后不搭。很明显她是喝醉了。

    我和妹妹扶起雷丽,送她到房间休息。到房间后,轻轻让她躺在在床上,妹妹替她脱了鞋,盖了被子。我倒了杯蜂蜜水放在床头柜上,看看也没什么大碍,于是便叮嘱妹妹几句,准备回去休息。我转过身,正准备走,哪知躺在床上的雷丽突然坐了起来,猛地从背后抱住了我。

    妹妹和我都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我感到有些慌乱,一时之间手忙脚乱。这时,听到雷丽低声哭泣的声音,还有含含糊糊重复着:“总是对我这么好……哥哥……陪着我……不要走……”

    她抱我抱得越发紧了,我一时间没了主意,定定地站在原地不敢离去。妹妹走过来埋怨我:“哥,你倒是动一动啊,实在不行就好好陪陪她呗,你当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一直不就是喜欢她的吗?怎么这会儿又装得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似得。”

    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反倒放松了不少,于是拉开雷丽的双手,重又扶她躺下。我坐在床头,握着她的右手,轻声对她说:“小丽,你好好休息,我哪儿也不去,就在这里陪你。”雷丽向右侧卧着,左手顺势搭过来摁在了我的手上。一直等到确信她睡熟后,我便轻轻起身,离开了房间。

    转眼间天就亮了,我打好热水,摆放好洗漱用具,站在雷丽房间门口等她。不大会儿,她睡眼惺忪地出了门,抬头见到我,低着眼笑了笑,说:“昨天晚上,嗯,其实是我第一次喝酒。实在是……”

    我看她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笑着打断她:“小丽,你听说过贵妃醉酒吗?你喝醉酒的样子,比那贵妃好看多了。”雷丽一听,捂着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头天晚上醉酒失态的事儿就这么翻了过去。

    美好时光总是短暂,不知不觉就到了第六天清晨。我骑着车,去送雷丽回家。往互助村的路上,我们缓缓骑行在乡间小道,路两边一排排白杨树迎着风飒飒作响,再往远看是一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衬着微弱温暖的阳光闪闪发亮。雷丽坐在我的身后,紧紧抱着我,两只手在我胸前交叉,右脸颊和身体整个贴在我的后背,我能够清晰感受到她的呼吸和心跳。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言。

    到了互助村,整个巷子空无一人。我支好摩托车,跟在雷丽身后,一起走到门口,她停下脚步,轻轻说了声:“哥哥,那我就进去了。”说罢,回头看了我一眼,转身就去开门。

    眼看着她就要开门进去,一直都没有做声的我,心中早已翻江倒海。一个强烈的念头牢牢控制了我,堂堂男子汉,怎么能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漫漫红颜,今生只愿爱你一人!我的心开始急剧猛烈地跳动,伴随着粗重又急促的呼吸声,侧着身,急急往前跨一步,一把抓住了雷丽抬起的右手。

    “小丽,别走!先等等。”一时心慌语塞,突然间不知该说什么,不过马上就平复了下来。

    “小丽,你知道吗?当初第一眼看见你,我就开始喜欢你。分开的这几年,每个月,每一天,每个时辰,甚至是每一秒钟都在想你。你的眼睛,你的笑容,你的声音,甚至是你身上的味道,都已经深深嵌在了我的心里。过几天我就要去外地,我好害怕,害怕以后再也找不到你,害怕再一次失去你。让我陪着你,我们在一起,好吗?我一定会一生一世永远爱你,毕业后第一时间就来娶你,我们一起远走高飞!”

    说完,我大汗淋漓,长吁一口气。雷丽放下手,转过脸看着我,轻轻咬了咬嘴唇,明亮的眸子中有几滴大大的泪珠,挂在扇子般长长的睫毛上,初晨的阳光下晶莹剔透。她动了动嘴唇,喘着气,缓缓地靠进了我的怀里。

    我放肆地抱紧了雷丽,不顾一切亲吻着她,恨不能与她化为一体。清晨阳光的见证下,我们走到了一起。

    05

    假期到底还是结束了,雷丽去了市里一所师范大学,我回到了外地的军校。那个学期,我们跟所有异地恋一样,每天的电话粥,各式各样的情书占据了记忆中的绝大部分。尽管离得很远,但每每想到雷丽在等着我,心里就会觉得异常踏实。

    几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寒假如期来临,又到了回家的时候。雷丽执意要来火车站接我,约好一同回农村老家。

    西北的冬天出奇的冷,那天刚好下了一场大雪。火车到站的时间是早上六点,天还没亮,整个站上人不算多。我拖着行李箱,跟着人流走在地下通道,远远就看到了站在出站口东张西望的雷丽。衬着霓虹灯的她,身上穿一件天蓝色羽绒大衣,围着一条白色围巾,站在那里,变成了整个车站最美的一道风景。

    我拉着行李箱,快步跑到她的跟前,丢下行李,捧着她冻得发红的脸,故作生气地说:“这么冷的天,你就不该来。再说了,天都没亮呢,火车站这么乱,出点事怎么办?”

    她笑了笑:“没关系啊,我也不是一个人,你不是也在吗?”

    “走,我们换个地方。我有东西送给你。”我拉着她,到了售票大厅一处没人的角落,蹲下身,拉开行李箱,拿出一个玫瑰红色的礼品盒,拆掉包装带,打开顶盒,里面是一只白底衬绿精致小巧的玉镯。这只玉镯大概五千多元钱,是我在玉器市场专门为雷丽挑的,花掉了我这个穷学生所有的积蓄,顺便预支了今后两年的军校学员津贴。

    我拿起玉镯,放在她的右手心,她仔细看了看,又试了试大小,戴在了她的左手腕上:“哥哥,这个玉镯一定很贵吧?”

    我捏着她的左手,笑着说:“嗯,是有点贵。不过,美玉配美人,你喜欢就好了。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以后也有得赚,不用去管它。”

    她看起来很开心:“当然喜欢,挺好的玉,还是哥哥你送我的。不过,好巧啊,我也有带礼物给你。”说完,她打开手提袋,拿出一本书递了过来:“知道你喜欢读书,前段时间去图书大厦给你挑的。”

    “是吗?”我高高兴兴地接来一看,原来是本精装版《红楼梦》。我故作郑重地说到:“这下好了,咱俩这也算是私定终身吧?你可要老老实实等着我,不许反悔,更不许移情别恋啊。”说完就开始翻书。

    她笑着瞪我一眼,急急用手摁住书的封面:“怎么会?哥哥你先别翻了,等有时间再细细看吧。”

    其实我习惯拿到书就先简要浏览一遍,不过看她很坚持的样子,再想火车站也不宜久留,于是便合上书,说道:“好吧小美人,听你的。回头再读吧。”顺手拉过行李箱,将书塞进去,同雷丽一起走出火车站。

    我们没有在市区逗留,径直走到客车站,坐上长途客车,开始往农村老家赶。四个多小时的车程,雷丽依偎在我的身边,沉浸在梦乡中,甜甜地睡着,我慢慢摩挲着她的秀发,贪婪地闻着她淡淡的体香,细细享受和她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心中幻想我们毕业后的婚礼,还有她穿着洁白婚纱美美的样子。车窗外,是西北特有的黄土山包,是山顶山坳间随处散落尚未化去的积雪,随着车轮的转动,缓缓向后移去。

    到了农村老家,我先送雷丽去了互助村,想着马上就要过年,两家事儿都太多,便说好年后初十再会。回家后,年前年后不是上坟祭祖,就是置办年货,还有村里七大姑八大舅的七十三岁大寿、六十一岁大寿,甚至还有过四十九岁小寿的,加上各种走亲访友,常常是一天就要跑好几个地方,来来回回弄得我疲惫不堪。

    大年初六,屋外飘着雪花,院子里压着一层厚厚的积雪。好不容易得空,老爸跟妹妹去舅舅家串门,老妈和我留下看家,懒懒地围着炉子嗑瓜子看电视。

    “大姐,过年好着呢?过来给你把年拜了。”抬头一看,是我那个互助村的表姑到我家来走亲戚。

    一进门,表姑放下手里提的两瓶酒,脱下外衣,拍拍身上的雪花,大大咧咧坐下来,随手拿起桌子上一杯热茶。

    “这个给谁倒的?没人喝我喝了啊。”说完便“咕咚咕咚”吞下半杯。

    以前早就听说,我这表姑是出了名的“消息通”,十里八乡的谁家两口子吵架,谁家婆媳闹矛盾,谁家姑娘跟人跑路,她都整得一清二楚。就她这爱好,放在以前说实话都不爱搭理她,指不定哪天自己的什么事儿就会被她传得到处都是。

    也是将近有十天没见到雷丽,当时家里没装电话,手机对我们还算是奢侈品,一点儿她的音讯都没有。特别是最近几天,突然想她想得厉害,一天到晚就想赶紧见到她,想得我都有些心慌发毛。一看表姑,知道她跟雷丽是邻居,忍不住嘴欠问了一句:“哎,表姑。你那个邻居,就那刘婆子,听说挺泼的?听说她女儿还不错,最近回来了吧?”

    表姑一听,呷了一口茶,顿时来了精神:“哎吆,那姑娘,以前不还跟你一个学校的吗?刘婆子不还带着她上你家闹过一回?你都忘啦?”

    我没趣地白了她一眼:“表姑,你这记性,要是给我就好了。我上大学都不用复习了。”

    表姑没顾上搭理我,接着说:“那个刘婆子,自打跟了下村老余就没个好。人也一天比一天邋遢,那个疯狗脾气,逮着谁跟谁干。刚搬过去那前儿,还跟我闹过几次,你说有意思没?我还能让着她?唉,不过这下刘婆子算是完了,前几天刚把自己那姑娘逼得跳了河。”

    “啊?!怎么回事?赶紧说说。”老妈瞪圆眼睛,侧着身子凑了过来。

    表姑拿起茶杯,咽了一口茶:“姐,我就给你说吧。那个老雷留下的姑娘,你也知道的,让刘婆子和老余都作践了这么些年了。以前说是不肯改姓,后来又这事那事的。前两年这姑娘也争气,考上了大学,这不挺好吗?刘婆子愣是不肯把学费给交够了,每次就给那么一点,剩下的就逼着姑娘自己找亲戚去借,也亏得这姑娘还有两个舅舅人还不错,要不连学都上不成。这也就罢了,这个刘婆子还有更过分的呢,听人说那姑娘在上大学的时候,刘婆子隔三差五就要跑到人家学校一趟,去了就没个好事,每次去都要给那姑娘闹一场。听说搞到后来,那姑娘同学都不敢跟她一个宿舍住了,一来二去的,把姑娘的名声都给搞臭了。”

    表姑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就说这次吧,姑娘放寒假,年前刚从市里回来。咦,对了,听村头张鞋匠说,是一个年轻小伙儿把那姑娘送回来的,说是看着那小伙儿还挺眼熟,应该就是我们这一片人。唉,算了,不提这茬了。就初一那天,刘婆子看见这姑娘戴着一个玉镯子,说是还挺值钱的,这个刘婆子,就非得问是哪儿来的,还想从姑娘手里要回去。这次也怪,这姑娘死活就是不说,刘婆子要她也不给。那个刘婆子,大过年的,满大街对那姑娘连打带骂的,也不避着人,嘴里还不三不四的,说什么翅膀硬了就开始跟人乱搞了,天生的骚货,不是我说,那话你都听不下去。我们当时就在边上,那个疯婆子,疯劲一上来,拦都拦不住,那么冷的天,把那姑娘外面的衣服都给扯烂了。唉,姐,你说说,都二十岁的大姑娘了,能这么作践吗?不过这个刘婆子,隔三差五地作践那姑娘,我们见得也多了,谁也没太在意。要在以前,那姑娘顶多也就到家里,找她姥姥哭一场就罢了。这次我们把那疯婆子拦住,让姑娘先走,没想她竟然跳河了。这不,初四那天才在后山坪上火化的么……”

    坐在旁边的我大脑一片空白,当最终确定表姑嘴里那个“姑娘”就是我心心念念的雷丽时,心口猛地一紧,两眼一黑,腿软得如同抽了筋骨。我木然站起身,嘴里含糊地应了表姑一声,径直出门走进院子里。在铺满积雪的院子,我用尽力气咬住了右手,控制不住的泪水像决堤的江水般喷涌而出,顺着脸颊流进嘴里,又涩又苦。闭着眼睛看到的,尽是那冰冷彻骨的河水,河水中浮现着雷丽因痛苦而扭曲的脸庞。我的身躯不停地颤抖,雷丽多年来遭受的苦难,受到的委屈,一幕幕场景在脑中接连出现。我心爱的人呵,为什么你要对我隐瞒?为什么不能为你承担哪怕一丝一毫?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离我而去?难道你不相信我会一生一世爱你,带你远走高飞的吗?

    冷风正劲,我瘫软在院子里,任凭一片片雪花钻进我的身体,在一阵又一阵的眩晕中,整个世界开始坍塌……

    06

    那天以后,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也有人说是成熟了几分。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好像身体被掏空一样,整日里心慌意乱,萎靡不振,一到晚上常常会梦见雷丽,梦里看她总是泪水涟涟的样子,每次醒来枕头都会湿了一片。

    时间或许是疗伤最好的良药,后来我逐渐从失去雷丽的痛苦中恢复了过来,转眼之间已经过了十年。我从一个清瘦少年变成了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鼻梁上架了一副近视眼镜,结婚生子,在市中心买了房,过起了平淡惬意的生活。妹妹到市医院工作,早已嫁为人妇。老爸老妈随着我和妹妹,一起到了市里生活,独自把一院老旧的房屋,还有少年时的回忆留在了农村老家。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雷丽也不再造访我的梦境,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偶尔会想起那段痛彻心扉的爱情,想起嵌在我心里那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甜甜的笑容,春风般温暖的声音,还有那淡淡的体香。据说人都有灵魂,或许等到我终有一天归为尘土的时候,我和雷丽才能再会吧。

    又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上午,我和妻子开车回了一趟农村老家,只为挑拣一些有用物品带回市里。长久无人居住的房间,到处都是厚厚的灰尘,我和妻子一人一边,只要是看到还能用的物品,顺手就丢在行李箱中。

    突然间,听到妻子的惊呼声:“呀,这里还有本《红楼梦》呐。老公你快过来,是你的吧?上面好像还写你的名字呢。”

    我一听,赶忙走过去,接过书,扶了扶眼睛,看到妻子正好把书翻到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惊奇地发现,就在晴雯的判词旁边,清清楚楚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

    “霁月来逢,彩云未散。惟愿与君相知相伴,此生切莫相负。”在这句话后面,密密麻麻满是我的名字。

    刹那间,尘封已久的记忆涌上心头,一幕幕模糊的场景瞬间变得鲜活起来,有关雷丽的一切,犹如凶猛的潮水般淹没了我。我的心颤抖着,胸口在隐隐作痛,眼睛开始变得模糊,不争气的眼泪“吧嗒吧嗒”掉了下来,一滴一滴,重重地打在书上,混着墨迹湿了一片。

    妻子发现我的异常,探过来满脸狐疑地问到:“怎么了?没事吧?”

    “哦,没事。”我摘下眼镜,擦了擦眼泪,轻轻合上书,吹了吹灰尘,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了行李箱最深的一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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