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喜欢你,且怂且珍惜

作者: Ll澧 | 来源:发表于2018-10-31 21:20 被阅读133次
    偷偷喜欢你,且怂且珍惜

    今天他发了一条空间动态,是在一所大学做实践交流的照片。这熟悉的绿皮操场,砖红色教学楼,刚刚翻修过的科技馆,不就是我们学校吗?照片不用放大,我一眼就看到了他。站在一群学生中间,纯白色T恤很显眼,他呆呆地望着前面,头发被风微微吹起,除了更高更瘦,似乎没什么变化。

    不点赞,删掉浏览记录,我还是一成不变地怂。除了我自己,谁也不知道我喜欢他,有时会想到一件极可怕的事:他会不会根本不记得我是谁。

    这里就称他Y同学吧。我认识Y同学是2012年夏天,高一报道。我认人很慢,但第一个就记住了Y同学,源于一块绿箭口香糖。

    开学报道那天,我去的很早,我一个人坐在教室角落,无所事事,紧张又有点期待。Y同学风尘仆仆地进来了,还抱了一摞书,当他把那一摞几十斤的书放到讲桌上发出一声巨响时,我不知道该不该向这位新同学打招呼。第一次见新同学难道用不用说句“同学你好”?或者加个“嗨喽”?我天生性格内向、慢热,不想被认为自来熟。

    这人还挺好看的,灰白T恤,牛仔裤,黑色板鞋,裤管向上微微卷了一点,高高瘦瘦的。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脚踝控。

    Y同学把书摆弄整齐,看了一眼教室,先开口了:“怎么还没人过来啊。”

    不对,开场白不应该是这样。啊?什么。难道我一个大活人他看不见吗?

    Y同学又说了一句:“就你一个人啊。”这种时候我化解尴尬最好的方式就是笑笑不说话。

    他丢过来一块口香糖,绿箭的,常年反应迟钝的我竟然没有接住它,破天荒的砸在了脑门上,隔着好几排座位也能砸中。他笑了,对,笑得仿佛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后来自我介绍,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再后来选班委,我毫不犹豫地投给了他,他果然没辜负我的期望,当了班长。

    他在班里像个小太阳,闪闪发光。男生喜欢找他一起打篮球,女生喜欢找他问他数学题,走在哪里都是焦点。而我是一个“边缘人”,沉默寡言,还总被被数理化折磨的狼狈不堪。这样笨的我好像不配和他说话,只能当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粉丝。我能做的就是看到他考第一时就像我考第一一样开心,听到有同学私下夸他就像在夸我一样忍不住骄傲,一不小心就当了他好多年死忠粉。

    Y同学说话带着他们当地的口音,所以他会放慢语速以至于舌头不会打结,偶尔没发挥好,就会很可爱。这也是我潜心观察才发现的。

    他成绩好,尤其是理科,第一次月考就是年级第一。在一个班里,数学、物理好的男孩子总有特别的吸引力,就像一群小呆瓜中长出一颗插着天线的瓜。聪明,沉稳、有点小傲娇。

    他肯定也有缺点,只是时间太短,我还没来得及发现。

    很久以后,我看了八月长安写的小说《最好的我们》和改编的电视剧。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会喜欢Y同学了,因为他跟余淮很像。这样说好像不对,我似乎是因为Y同学而疯狂迷恋余淮和饰演余淮的刘昊然。他是现实中的余淮,我却没有耿耿的运气。

    高一下学期分科,我也没有耿耿那样义无反顾的勇气,我选了文科。到现在,我已经忘了选文科时是否考虑过想不想和Y同学一个班。

    去了文科班之后,也是某一天才突然想到学文科是不是就能让自己优秀一点。如果能排到前面的名次,如果能和他一起站在领奖台上,如果有能力和他考一样好的学校,他是不是就会记住我,主动了解我,或者我可以自信地告诉他:我喜欢你,要不我们重新认识一下吧。

    我一直很怂,但也为了他勇敢了一次。

    后来的两年半,我们没有任何交集。有一次在校园超市遇到他,我在泡方便面,还满脸痘痘,不想让他看到这么狼狈的自己,便匆匆从后门走了。

    也听过以前班里的朋友提起他,说是有一次班主任统计转文科的学生名单,漏掉了我的名字,是他提醒了班主任。他是班长,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我还是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

    那时的我像一个变态的偷窥和跟踪狂。课间操会踮起脚看他们班,不止一次埋怨过不会调班级位置的学校和自己的近视眼。早上跑到他班那层楼的天台上背书,晚上到操场跑步,因为他喜欢晚上跑步。

    教学楼有两个楼梯,我习惯从他们班这边的楼梯上去,有时真的会偶遇他,不会追上去,就在离他几步楼梯的后面跟着他。他好像从来没有发觉,或者已经忘了这个只跟他同班半年的不起眼的同学。

    每次学生表彰大会就可以光明正大看他,然后用手机偷偷拍下他领奖的照片。有一张他拿着证书转身的照片,我用来当了很久的手机壁纸,直到后来换成余淮的剧照。

    高三,学校把每个班学生的理想大学做成海报贴在教室门口。我偷偷去看了,果然是那所大学。他曾经是我的偶像,我崇拜并且相信他。

    我呢?虽然在文科班成绩还不错,但是和他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考不进他要去的学校,考去他同一个城市总还是有希望吧。我谨慎地挑了一所离他很近的学校,打印成照片,在背后写上他名字的开头字母,然后贴在课桌上。考去他学校所在的城市的执念,贯穿了差不多整个高三,像一条温柔的鞭子,每当懈怠偷懒时,就一鞭子抽在背上,是疼的,又很温暖。

    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很傻,很笨。那些坚持和向往都是虚无缥缈的,只是一场鬼迷心窍,自己都说不清楚。

    他有了一个和他一起吃饭、一起学习的人,他把每天晚上的跑步改成了女生喜欢的散步。

    女孩子是另一个理科班的,考过年级第一,没跌出过年级前五。据说女生有一次找L同学问怎样才能考年级第一,下一次月考她真的是年级第一。她是一个清秀漂亮、聪明伶俐的女孩子。

    有失落吗?肯定有过。

    可当我看到一起撑伞逛街的他们,看到在自习室讨论习题的他们,看到并肩坐在操场上的他们,也看到同时站在颁奖台上的他们。我找不到一丁点他们不合适的理由,也找不到L同学有任何做错的地方。如果真要有的话,那就是违反学校禁止早恋的规定,难道我要跑到教务处去举报他们吗?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高考动员大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旁边的同学说“他好像那个谁啊?哦哦,演余淮的那个人。”

    “是的,真的很像。”他和八月长安笔下的余淮一样聪明,一样喜欢物理,一样清澈明亮。我至今还喜欢跟朋友开玩笑说:“什么时候能天赐一个余淮给我啊!”

    一晃几年过去了,毕业后我再也没见过他。只是通过他的几条QQ动态知道他去了哪个学校,学了什么专业,大概过的怎么样。他没考进那所我以为他真的会去的大学,也没学和物理有关的专业,和那个女孩子毕业没过多久也分手了。据说他高考失利,女孩考的很好,他情绪低落,女孩整日抱怨,两个人大吵了一架,于是分道扬镳。

    我运气不错,来了当时为自己量身定选的地方。填报志愿时,看到成绩够分数线时,没多想就填了它。就像完成了一项伟大而隐秘的任务,没有人逼着做,一厢情愿的任务,然后自我感动一番。

    一直以来我在只关于我自己的故事里自导自演,小心翼翼。曾经的无数关于他的情绪都不过是把很多“波澜不惊”无限放大成“惊涛骇浪”,那些念念难忘的“了不起”在现在看来都不过如此。

    高一,冬天,我正蹲在饮水机前面等开水,突然有人在我后面的地上重重踏了一脚,像牛顿的苹果砸地一样,震波瞬间传到了我的脚底、手上,被吓得不轻。正想骂这个神经病,回头看是Y  同学,他在笑,微微狡黠的笑。我蹲在他前面,秒变小白兔,给他表演了一个无比温柔、大方、得体的微笑。那时希望水慢点烧开,这样他就能在我身后多站一会儿;又希望能快点接完水走开,也许我今天的头发从后面看很乱。

    高一期末考试后,文理分科前,我主动加了他的QQ,并且深夜发了一条信息:“班长,你期末考了多少分?”他大概觉得不应该无情打击一个学渣,于是很善解人意地没有回复。这条当时纠结、紧张了一个晚上才发出去的消息是多么讽刺又滑稽。

    从认识他到现在,我们一直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的世界从来精彩明亮,而我的世界阴晴不定,我曾试图努力去敲开属于他的世界的大门,却只看到了一扇小窗,然后紧紧握住偶尔从这扇窗里透出的点点光亮。

    我羡慕又崇拜他,在他看不见的角落里义无反顾做着一件又一件让自己感动的事,而他什么都不知道。愚蠢又坚持的那些年,到头来,像用尽所有力气抛进江心的一颗石头,一个泡沫,一个涟漪,慢慢消失了。

    “唐唐,你还在听吗?”

    “在,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啊?”

    现在除了我自己,终于有第二个人知道我的故事了。我很多次想把这个长长的故事简单地说给一个人听,但是一想起那个毫不知情的他,又不得不把这个念头打消。暗恋似乎始终只是一个人的心事,一个人甜过,一个人痛过,自生自灭,无疾而终。

    “你要去找他吗?”唐唐在电话那头打了个哈欠。

    “不,我还是很怂。况且人家可能早就不记得我了吧!”

    “那你们就重新认识一下。”

    世界上应该再也没有比要去和多年在心里提不起又放不下的人重新认识一下更难的事儿吧。他现在离我很近,却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远。关于这段记忆,不强求,但珍惜,不长不短的青春,他来过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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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笨小孩咿呀:无意间看到这篇文章,真好,那时候高三我也喜欢一个男生,他特别帅,长睫毛,大眼睛,白皮肤,红嘴唇,长得特别细致,他是班长,学霸,数学最好考过145,那时候一二班和在了一起,我当了数学课代表,因为他数学特别好,开始和他一组,自己胆小害羞,问问题都很小心翼翼,他喜欢看意林,青年文摘,每次他买意林,我就买青年文摘,买了半年的,后来他和班里学习特别好的女生在一起了,高考后听说分手了,大一的时候我告诉了我喜欢他,他说他有对象了,现在他和他大学的对象也很好,只是现在和他联系方式都没有了。那时候真的很好,高三的日记里都是他的点点滴滴,有在一组的小美好,如果和他成为朋友,他真的是特别好的朋友,只是当时真的很胆小,他会在自己脚受伤时每天给我倒水,我不想学习时,即使提醒,上课困得时候,一句话我就不敢打盹,他很好,学习好,长得帅,有人说他像明星,记得毕业同学录,他写初次见面我真的胆怯,小本本记录了所有关于他的一切,小爱好小信息。青春里总有那么一个男生,明媚足以照耀你的世界。高考他考的很好去了北京,我现在考研的学校在北京,不是为了他,都是最美好的回忆,好久没和他联系,他应该还是很好!祝他永远很好
        笨小孩咿呀:@Ll澧 嘿你也是哟加油
        Ll澧:@笨小孩咿呀 很理解这种感情,你也很棒,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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