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昂的《感遇三十八首》(其四)是这样的: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这首诗讲到了两个人的故事。
诗的前四句讲的是乐羊的故事。乐羊是战国时魏国的将军,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国。乐羊的儿子在中山国,中山国君就把他杀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给乐羊。乐羊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国,就吃了一杯用儿子煮的肉羹。魏文侯重赏了他的军功,但是怀疑他心地残忍,因而并不重用他。
乐羊为魏将,食魏之禄,当然要忠魏之事。但怎样忠魏之事呢?用战功说话。面对中山国的残忍,乐羊本可以此激励三军,同仇敌忾,把中山国打得落花流水,以报杀子之仇,以忠魏国之事。
可乐羊却做了比中山国更残忍的事情——吃用自己儿子煮的肉羹来表忠心。虎毒尚不食子,乐羊此举禽兽不如,让人不寒而栗。
在这个故事里,中山国是残忍的,应当受到谴责,但它残忍的对象是敌人。从这点来看,乐羊更残忍,他完全有理由不那样,仅仅为了表示自己的忠心,却违背了天性和人性,落得遭怀疑而不被重用的可悲可叹的下场。
不违天性和人性,应该是一个人做人的底线。违背了天性和人性,别人就有理由怀疑你的人品和居心。魏文侯怀疑得无可非议,他还算有识人之明。
无独有偶,齐桓公也遇到过像乐羊这样的下属。这个人叫易牙,他是晚年齐桓公身边三个小人之一,另两个是竖刁和开方。有一次齐桓公开玩笑说他没有吃过人肉——这个血淋淋的玩笑已足见齐桓公开始昏聩,易牙听了,回去就把自己三岁的儿子杀了,蒸熟后送给齐桓公吃。
当时管仲还在,他提醒齐桓公像易牙这样违背天性和人性的小人,一定不要让他在身边。齐桓公暂时听从了管仲的建议,把易牙、竖刁和开方三个小人打发走了。
可管仲死后,再也没有人给齐桓公提醒,已经彻底昏聩的齐桓公又把易牙等三个小人招到身边。最后齐桓公病重,三人作乱,阻断内外联系,活活将齐桓公饿死在病榻上,被人们发现时身体已经长满蛆虫。
齐桓公春秋五霸之首,曾赫赫扬扬,名震天下,晚年却落得个如此悲惨的结局。齐国也被这几个小人搞得混乱不堪,兄弟相残,国力日衰。
齐桓公曾明智地不计前嫌重用管仲,使齐国成为雄霸天下的诸侯国;又糊涂地不辨忠奸,身死国乱。晚年的齐桓公比魏文侯相差远矣!
诗的后四句讲的是秦西巴的故事。
秦西巴是中山国君孟孙的侍卫。一天孟孙到野外去打猎,得到了一只小鹿,就交给秦西巴带回去。可老母鹿一路跟着他,悲鸣不止。秦巴西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就是这个小小的善举,让中山国君看到了他身上忠厚善良的天性和人性,以后就任他为太子太傅,教育太子。
一个人怜悯孤兽,不怕杀头,擅自将国君的猎物放生,却意外被提拔做太子的太傅。这升迁看似意外却不尽意外,如果一个人,对一只孤兽尚且有恻隐之心,更何况对他的国君呢?他肯定能忠君到底。后来事实证明,秦巴西的确没有辜负国王孟孙对他的信任。
从合乎天性和人性的角度看人和做事,虽不一定能得福,但祸已远离,这是陈子昂诗中两个故事给我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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