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出海捕鱼,是件很平常的事,但齐先吾师徒捕鱼的方法,却不同寻常。
他懒洋洋地躺在船头,点上一杆旱烟,眯起眼睛,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太阳很好,云淡风轻,此时的大海,平静得象个熟睡的婴儿。
宋少群在水下踏波而行,一群不知名的小鱼迎面游来,鳞片亮闪闪的,乍看似数不清的银币,一笔飞来横财。到了近前,鱼群发现有人,迅速散开,向各个方向逃遁。宋少群出剑,以刺的方式,血在水里烟雾一样散逝,鱼群远去,它们没发觉,少了十几个同伴。
宋少群探出水面,高举长剑,剑身上,羊肉串似的,串着十几条小鱼。
齐先吾吐出一口烟,缓缓道:“这次剑会,你知道对手是些什么人吗?”
宋少群面容肃然,道:“天下剑会,是武林新秀的聚会,九大门派的后起之秀,人数虽然不少,但弟子有足够的信心,战胜他们!”
“你错了,九大门派的高手,并不足惧。”
宋少群剑眉一挑,“师傅,你是指那位江湖中盛传的——无名剑?”
“是,此人不知师承何门何派,剑法怪异,三年前横空出世,专门挑战武林中的成名剑客,至今历经八十七战,无一败绩。实在是一个奇迹!”
“他会参加剑会吗?”宋少群眼中露出兴奋之色,他的内心,竟是渴望与无名剑一战。
“天下剑会高手云集,正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他怎会错过?”
“来了也好,我倒要见识见识,连败八十七位剑手的,是何等样的人物?”
齐先吾看了他一眼,道:“还有一位年轻剑手,是新崛起的天山派门下,名叫简一城。天山掌门池方舟剑术通神,他的高徒,想来也绝不会差。这两个人,才是你的真正对手!”
宋少群激情满怀,一颗心已飞到了那剑气纵横,群英荟萃的泰山绝顶。“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他一定要成为笑到最后的那个人。
9
天下剑会到了第三天。
这三天来,不断有年轻的剑客从泰山上下来,他们身上或轻或重地带着伤,有的更是靠着同伴的搀扶才走下山来的。他们的眸中,无一例外是深深的失意,他们步履沉重,在旁人默默的注视中,只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萧索的背影。
观战众人的目光,聚焦到场内还没倒下的四个人身上。
这四个人是:
峨眉派女剑手——范青思,胜七场,最快一场仅用十招结束战斗,最后一场花费三十回合。
华山弟子——宋少群,胜八场,最快一场五回合,最慢用了十五回合。
无名剑——游无名,胜九场,最快半回合,怎么是半回合?因为他出剑太快,对方还没来得及出手,已倒在他剑下,耗时最久的一场,仅用六招。
天山派——简一城,胜八场,每场交锋都不多不少,三十回合。
下一场,由华山宋少群对阵天山的简一城。
宋少群望着简一城一步步走近,他走得不紧不慢,胜似闲庭信步,仿佛不是来参加一场决斗,而是茶余饭后,去赏落霞斜阳,秋叶满山。
简一城在宋少群身前一丈处站定,彬彬有礼地一弯腰,道:“宋兄请指教。”
宋少群发现,他实在是个很英俊的男子,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一脸灿烂,心无城府的样子。可能是幼居天山的缘故,他的皮肤很白,给人单薄的印象,一身白衣,也是纤尘不染,洁净如天山之巅亘古不化的积雪。他浑身上下,不带一丝一毫的烟火味,似乎已超然世外,位列仙班。
败在这样的人剑下,未尝不是一种幸运。
宋少群猛然一省,怎么还没动手,就想到了败?
简一城见宋少群不拔剑,便也一动不动地站着,很耐心地等待。
宋少群忽然道:“我可以问一个问题吗?”
简一城颔首道:“宋兄请讲。”
“你的对手,强弱相差悬殊,为何你都用三十招?”
简一城略一沉吟,道:“来此之前,师傅叮嘱,中原武学博大精深,要我虚心向学。我记得师傅的话,想从他们的剑法中多学点东西。”
宋少群逼视着他,“我看还有一个原因,你不愿对手,输得太难看!”
简一城的脸,竟然红了起来,带着被看破心思的窘迫,低声道:“来到这里的,都是各大门派有头有脸的人物,若是败得太快,只怕以后在同门面前,会抬不起头。”
宋少群释然一笑,道:“请亮剑吧。”
10
脚步声很轻,换了常人,绝对察觉不到,但齐先吾却从那绵软的足音判断,来人是位女子。
他推门出来,只见院子里一位女子,背朝他站立。那女子穿着宽松的玄青色衣袍,双手背于身后,风吹来,隐约亮出,她衣袖上绣着的一朵黑色梅花。
齐先吾的心脏仿佛被什么利刃划了一下,女老板?!
他虽早已隐退,但以往与江湖千丝万缕的联系,又岂是说断就能断个干干净净的?江湖上发生的大事,他或多或少知道一些。
关外武林,自霍木天被击溃后,方文晓坐大,历时十七年,三年前,方文晓突然销声匿迹,不知生死。其后,另一股势力迅速崛起,头领是位女子,此人武功高绝,心狠手辣,也不知她施了什么手段,方文晓的队伍,甚至连霍木天的旧部,都心甘情愿地投在她麾下,江湖上送她一个外号——“女老板”。更有甚者,传说她曾是方文晓的妻子。她酷爱梅花,因此老是喜欢,穿绣了梅花的衣服。
“华山掌门去世后,那个位置,本该你坐的。若不是你主动放弃,他宋云峰何德何能,可以领袖华山?你放着大好的掌门不做,跑到这小岛上打渔晒网,不觉闷得慌吗?”女子依旧站在原地,头也不回地道。
齐先吾惊疑不定,除了宋少群父子,无人知他隐居此地,她又是如何得知的?
“姑娘,你认得我?”
“为什么不回答我的问题?”女子冷冷道。
从没有人在齐先吾面前如此傲慢,换了几年前,他必定心头火起,但多年来的隐居生活,象块磨刀石,已将他的锋芒,磨得所剩无几。他淡淡道:“在海上看日升日落,潮起潮退,方知人生如梦,万事皆空,那些争名夺利的事,实在无聊得很。老夫觉得这样的生活,才最惬意,又怎会觉得闷呢?”
“哦?”女子不以为然地道,“那你让徒弟参加天下剑会,又是为了什么?”
齐先吾心道:此人对我的事情,倒是了解得透彻!他笑道:“年轻人正是初生朝阳,如何跟我这把老骨头相比?平淡之平淡,与绚烂后之平淡,意境原不可同日而语。有些东西,还须他们亲身体悟,蒙着眼登山,即使上得山顶,却错过途中的诸多美景,岂不可惜?”
他一直在品味那女子的背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那些记忆的片断飘得过于遥远,已不知遗失在心底的哪个角落,一时找不回来。
“齐先吾,我跟你,也算是故人了。”女子终于转过身来。
齐先吾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浑身一木,“是你!”
有些人,留给你的印象太过强烈,让你见过一次,便再也忘不掉。就象天下无双的美酒,喝过一口,那种至美至醇,即深入骨髓,纵使经年累月,仍然无法磨灭。
齐先吾感觉时间的粒子在身边飕飕而过,流成一幅纹理细腻的抽象画,那奇特的幻觉,象在漆黑一团的岩洞里,点燃一根火把,照亮了洞穴内那栩栩如生的鲜明壁刻。沉睡的记忆被唤醒,将他带到了一个大沙漠,二十年前的沙漠。
沙漠中的少女,虽然闭着双眼,但刹那芳华,令这死气沉沉的沙漠,仿佛也有了生机。她的美,不仅让近在咫尺的宋云峰如堕梦中,就是站得更远些的齐先吾,一颗坚如铁石的心,也软了下来。
少女的身影,跟青衣女子的重叠在一起,严丝合缝。二十年,原来真的不过是弹指间。
霍还香的年纪,和二十年前的齐先吾应该差不多吧,岁月的手,只在她的眼角,镌了几丝巧夺天工的细纹,除此以外,它也无能为力了。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眼睛,变得更加坚定,更加的深不可测。如果说二十年前的她,是柄做工精致却未开锋的剑,那么现在的她,就是寒光四射,吹毛断发的杀人利器,沾一沾都要血流不止的。
齐先吾身经百战,面对再险恶的处境,再凶悍的敌人,也未曾惧怕、退缩过,但对着霍还香,他的心底,竟没来由地有一丝寒意。或许是因为她的改变,改变的不是容颜,是骨子里的某种东西。这种感觉,就象你在街上行走,突然迎面遇见一个死去的人,那一刻,即使是艳阳高照,你还是会不寒而栗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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