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号,中午十一点,校园卡会准时失效,全校大四学生,即将全部离开。
我站在宿舍阳台上,默默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舍不得。这个承载了我四年悲欢喜怒的地方,我该如何做到心无杂念,完全抛之脑后。
更何况,从这个校门踏出去,将意味着此生此世,与杜洺,再无交集。
手机响了起来,是闹钟,十点十分。
阳光倏得炽热起来,我回到宿舍里面,轻轻地,拉上了窗帘。
“走吧。”我对着宿舍里呆呆坐着的三个人,微微一笑。
她们叹了一口气,起身缓缓拉过了皮箱。
轮子滑在瓷砖上的声音,低沉闷重,一声又一声。
楼下停了很多汽车,我跟她们道了别,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不是舍得,是怕眼泪被发现,显得太过矫情。
长长的路上塞满了人,我慢吞吞地走着,直到看见了往我走来的杜洺。
杜洺在我心里,一直是最可望不可及的存在。冷漠的表情,配在他那张清瘦凌厉的脸上,总是相衬地那么合我心意。
他站在人群里,茕茕孑立,在这最后的时刻,圆满了我最后的愿望。
我的愿望,不惊天动地,不遥不可及,也就是远远地,看他一眼,虽然他的一举一动早被塞在箱子里的照相机,记录地淋漓尽致。
杜洺,电子院辩论队队长。
学校是很喜欢搞辩论比赛的,作为社团里的摄像大师,每次我都会被委以重任,抱着我的小单反屁颠屁颠跑前跑后,拍些精彩的画面,然后写稿子发表。
我永远记得第一次把照片给社长看的时候,他气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边骂边拿手卡我的脖子:“江苏啊江苏,你是有多爱杜洺那张脸啊,全部都是他,这是拍辩论比赛,你以为是拍他的个人写真么!”
结果这件事被当成通讯社的笑柄,每次社团招新,我都会被拎出来黑一次。
我最喜欢隔着不远的距离看他辩论的样子,他是永恒的二辩,冷静睿智,一针见血。总能挑出对手的语病,给予绝对性的反击。每到这时,我都会躲在相机后傻乎乎的笑,就像那么优秀的杜洺是我的一样自豪。
他的每一张照片,都被我拍得很自然很精美。拍他拍了那么久,我早就得心应手,知道什么角度最适合那个爱穿深色衬衫的少年。
大二的那次辩论比赛,题目不难,想想却会觉得很绕人:女人干得好与嫁得好哪个更重要。
那场比赛原本的题目有了些争议,就临时换题出题,正反方在各自休息室里准备,一小时后就开始比赛。
那个一小时里,我作为采访人员,是留在准备室里记录他们情况的。我们院是反方,准备起来有点吃亏,我默默坐在距离杜洺最远的地方,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背影,心里却是满足。
一开始很顺利,后来对方说了一句“如今男女平等,对方辩友难道是觉得在女人还是不如男人,需要依附他们依靠嫁得好来存活吗”竟让比赛陷入了僵局。
细细想来他的话不无道理,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虽然能清楚地知道他巧妙地转移了话题,而杜洺那一方却哑口无言。
所有人的视线都黏在了三辩的身上,似乎连空气都凝固了,我甚至听到了自己剧烈的心跳声。
“咚——咚——咚。”
在大脑做出指示前,身体先给出了反应,我吸了一口气,对着杜洺举起了手里的单反相机。
手心里满满的汗。
杜洺站起了身。
“对方辩友的确能言善辩,却忽略了辩题是女人干得好和嫁得好哪一个更重要,我方只是认为嫁得好重要一点,并非对方辩友强行赋予我方的观点——女人只能嫁得好不能干得好,请对方辩友不要偷换概念。”
那短暂停顿的十秒钟,是我的记忆里,最漫长最值得怀念的时刻。
除了杜洺,没有任何人看到,我在单反上贴的纸条,写的正是他最终念出的那句话。
那是唯一一次杜洺那么深沉认真地凝望着我所在的位置,只是,他看的只是那张纸,并无其他。
我的脸藏在相机后面,透过镜头看着他的眼眸,那错觉式的对视,足够我满心欢喜。
值得我记住的,是那十秒的世界,繁花似锦,寂然无声。
六月的天,炎热至极,阳光附在我的身上,遍体温热。我不想走,装作等人的样子停在原地,目光流转最终轻轻悄悄落在杜洺的脸上。
这是最后一次见他,我不愿意,就那样匆匆作别。
虽然他甚至都不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
接着,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女生与我擦肩而过,周身清雅不浓烈的香味漾入我的嗅觉感官。
我当然知道她,哪怕素不相识的人,见到杜洺眼里那一抹宠溺满载温柔,也都能猜到她是谁。
不知是不是被晒了太久,头晕无力,带着眼睛与心脏,都出现了微微的湿润。
世界上的爱情千姿百态,唯独我的,没有模样,没有形式,没有开端高潮与结局。
因为我长达四年的暗恋,悲剧到,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毫不知情。
他伸手,接过女生的行李箱,并将奶茶递在她的手里,那么自然随和,那么周到体贴。女生凑到杜洺耳边,也不知道说了什么,他抬起头,目光似是而非地扫向前方,在对上我的视线后又静静转移开。
我看见了他唇畔的清浅笑意,淡薄温润,溢出了满满的柔和。
那样的温柔,从不属于我,我只是一个痴迷的旁观者,心痛着,垂涎着,绝望着,乐此不疲。
第一次见到杜洺,是雨天。风大,硬是把不大的雨势吹成了暴雨一般的势头。
我和刚刚认识的室友一起去食堂吃饭,地上积了很多水,我穿了一双人字拖,小心翼翼地在水里走着。
从宿舍到食堂要穿过小型的广场,那边的地面是新铺的瓷砖,有些还没有弄实,坑坑洼洼,很是不便。
到了食堂门口那边,从台阶上下来了两个人,我没站好,一只脚用力地踩在了一旁翘起的瓷砖上。
顿时,瓷砖下的污水喷薄而出,沾湿了女生洁白素净的裙摆。
“好脏啊,你走路不长眼睛吗?!”女生的声音很好听,此时却万分嫌恶,更夹杂了无尽的怒气。
“对不起对不起!”我很是尴尬,头都不敢抬,只顾着埋头道歉。
“脏死了!”女生并不理我,身体转向一旁的人,声音已经蒙上了微微的哭腔。
我僵在那边,都不知道说些什么。
“好了微微,只是泥水而已,洗一洗就好了。”
男生的声音特别清润,如同一泓清泉流过,遍地剔透润泽。
我抬起头,正看见他拭去女生脸上的雨水,动作柔和轻缓,眉宇之间,温润如玉。
那么认真默然的表情,一下子就印入了我的心底,连同他这个人,一起生根发芽,瞬间成长为参天大树。
人的一颗心,只有拳头那么大。盛满了他,便再无一丝空隙,录入身边的旖旎风光。
他看了我一眼,稍稍愣了一下,接着眼角眉梢竟浮上一层浓浓的笑意,默不作声地拉着女生走开了。
我被他的微笑晕得神魂颠倒,正在琢磨着是什么含义,室友却犹豫不决地戳戳我,表情扭曲。
“那个……江苏,你脸上全是泥水。”
我颤巍巍地掏出手机,果然,满脸污垢,浑身惨不忍睹。再想到他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又羞又急,悲愤交加,终于惨叫一声,冲进了食堂。
后来才知道,他叫杜洺。
就连名字,都那么温文尔雅,不落俗套。
也是从第一面,我就知道,他有女朋友。
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可是喜欢已经成了瘾,我只能,千方百计克制自己,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是阳光太刺眼,或是我目不转睛的时间太长,眼睛涩涩的,微微漫出了泪水。我叹了一口气,把自己丢入人潮,跟着大家的步伐缓缓前行。
经过杜洺旁边的时候,我没有抬头。
在一米八二的他面前,一六三的我要想看他的脸,必须将头仰出一个大角度,实在太明显,我不敢。
我永远是这么鸵鸟状,永远不敢做些努力,甚至连一句话,一个字,都不敢对他说。
我真的,太普通。
大三那年的平安夜,我们所在的城市下了一场盛大的雪。积雪深达五厘米,整个世界,隐默了凌厉肃杀之气,清静、安然。
虽然是平安夜,整座校园里,却一片寂静,大雪之后的寒冷,是一般人承受不了的。我纠结了许久,终于还是抵不住雪景的诱惑,掏了件厚的羽绒服披上,挂上单反就出了宿舍。
幽暗的灯光下,晶莹剔透的雪,是我从未见过的神秘典雅。长长的脚印蔓延至远方,遥遥看去,无尽苍茫。
我蹲在地上,兴高采烈地拍了好几组满意的照片,然后就把脚放在前人踩出的脚印里,一步一步,向着他的方向走了过去。
漫无目的。
直到转了个弯,才看见了走在前方几十米远处的人,不是杜洺,能是谁?
我的心思百转千回,最终还是默不作声地跟了上去。就算被发现,好歹我也可以义正言辞地说,难道除你以外别人就不能欣赏雪景了吗。
一路上走得很安静,除了脚踩在松软的雪地上,发出的细碎的声音,再无其他。
我品尝着这不期的相遇,我享受着这静好的时光。
很久之后,杜洺在一棵树前,停了下来。
学校湖边的这棵树,年岁悠久,枝繁叶茂四季常青。因为有着美好的传说,所以不知不觉间成为了大家膜拜的对象。隔三差五,清洁阿姨总会找到一些缠在树丫上红红的、写满了祝福语的布条。
他修长挺直的背影,融在这皑皑白雪中,模糊又清晰。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了相机,拍下了这不可多得的画面,好让我以后的生活,多些回忆,少些遗憾。
他并没有停留多长时间就走了,我默默凝望着。这已经是,第无数次,我看着他离开。
对我而言,能看着他挺拔瘦削的背影,已是莫大的幸福。
踏出这个校门,我便只能通过那些照片来思念他,那么最后一次,我很想走到他的前面,不再目送他的背影,泪流满面。
真的是再见了,杜洺啊杜洺。
他不会忘记我,毕竟从没记得。
我走在正午阳光下,矮矮胖胖的倒影,与他的,静静悄悄重叠在一起,仿佛我们也那般恩爱亲密,相互依偎。
“阿然。”
突然,杜洺的女朋友冲着远处跑来的男生招手,声音清脆甜腻,温柔娇俏。
那是应该给予男朋友的表情,却赠与了那个匆匆赶来的男生。
我愣住了。
那个叫阿然的男生,明朗阳光,与此刻静默平和的杜洺,天壤之别。
我糊涂了,扭头看向他们。
“哥,对不起,我来迟了!”男生对着杜洺道歉,一边接过他手里的行李。
“我表妹说,你再不来就跟你分手了。”杜洺的声音有点戏谑,明明在对那个男生说,却微笑着,对上我呆滞的视线。
他是在对我说话吗?可我好像听不懂。
他凝视着我,目光深邃,情绪万千。
我突然间明白了些什么,感到一把火,腾得从心里升起,一直烧到了脸上,炙热滚烫。
平地里倏得起了一缕清风,吹过我与他相隔的空间,拂起清香,醉入人心。
脑子里就像有一团浆糊搅动着,也不知触了记忆深处的哪个点,突然想起了半年前的一天。
是十一月十一号,俗称光棍节。
大四的光棍节,似乎更加有纪念意义。几个光棍出去聚一聚,吃一顿,倾诉一下大学四年沦落至此的感慨,别有一番趣味。
所以我跟宿舍另外一个单身的妙龄女子出去庆祝了,地点选在离校不远的老员外骨头汤馆。
毫不意外,里面热气沸腾,笑语喧哗。
而且满眼看去,少有情侣来吃的,都是清一色的男生或女生,吃得热火朝天,丝毫不见作为单身狗的伤感。
我们俩被服务员领到全场唯一的空桌坐下,点完菜便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话题多变,从最初的“太差了,混了四年竟然连一个男朋友都没有”到“我们俩其实花容月貌倾国倾城”再到“我心中的男神”。
接着室友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问:“江苏,你有没有垂涎的人?”
话音刚落,服务员端着偌大的陶瓷锅来了,正好给了我缓冲的时间,否则大概我已经把溢出喉咙的“杜洺”二字说出来了。
服务员开火锅的时候,我微微往旁边让了一下,下一秒我整个人就跟见了鬼一样僵住了。
旁边那桌,竟然……居然……坐着杜洺!
我吓得魂飞魄散,反应过来之后尤其庆幸没有把他的名字说出口,不然我会一头闷进骨头汤锅里,再也不出来见人了。
可惜,事实总是那么让人出乎意料瞠目结舌。
那个猪一样的,还自夸倾国倾城才貌无双的室友居然自问自答了。
“好吧,当我没问,我们都知道你垂涎那个……叫啥来着的……”她一边拿筷子在汤中掏着粉丝,一边大大咧咧地说,“哦,杜洺,叫杜洺对吧!”
我默默地抽搐了一下,万念俱灰。
是啊,是叫杜洺啊!关键是,你知道那叫杜洺的帅哥就在你旁边啊,你知道吗!
我在心里咆哮着,表情依然风轻云淡,算了算了,他那么帅,在老员外骨头汤馆碰到个花痴,实属正常。
但是,坐在我对面的室友,永远语不惊人死不休,就算我已经表情狰狞地啃起了骨头不再理她,她仍然各种忿忿不平:“喂,江苏,我说你是有多失败,到现在人家都不知道世上有你这么一号人,可你他妈就连人家放的屁都觉得香!”
旁边杜洺那一桌人早就安静下来听她吐槽了,她的话一说完,除了杜洺,其他三个人纷纷笑趴在桌子上。
我根本不敢抬头看杜洺的表情,所幸烟雾缭绕,模糊了我们的模样。
为了防止她再胡说八道,我赶紧夹住一块最大的骨头狠狠砸进她的碗里。
她果然被它吸引了,埋头苦吃,我食不知味,坐立难安,便小心翼翼地向杜洺瞟了一眼。
他正在夹青菜,眉眼柔和,脸上是我读不懂的表情,似笑非笑,如沐春风。
直到他们吃完走出去了,他都没有施舍我一个眼神,意料之中,却又那么怅然若失。也许在潜意识里,我是希望他能有点反应的,好歹能看一看,垂涎他的我,长了个什么样子啊。
可是没有,他毫不关心。
当时的我,只顾着伤感这些,却忘记了那天是光棍节,杜洺,怎么会跟他们宿舍的其他三个光棍在一块呢。
原来事实是,我想象了四年的男女朋友,竟然,是兄妹关系。
难怪,我很少看到过他们在一起吃饭自习,更从没见过两人手拉手缠绵悱恻的场景。
难怪,总觉得他们两个的眉眼有些许相似,原来并不是我曾经伤心很久的“夫妻相”,而是人家本来就有着血缘关系。
难怪。
原来如此。
我就这样,站在人来人往的路上,与杜洺,久久对视。
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并正视他的眼眸,那么漆黑幽邃,捉摸不透,仿佛能吸尽我所有的灵魂。
他跨出了两步,站在我的面前,微微低头看着我,我被迫仰起了头。
“我觉得二十厘米的身高差挺好的,以后你不需要穿高跟鞋。”
他对着我轻轻开口,说出了春暖花开,盛世温柔。
千万只蝴蝶飘然飞过,翩翩起舞,婀娜多姿。
我的眼睛湿润了。
校毕业生晚会定在六月六号,拥有一八二身高一三零体重的模特身材的杜洺,要去参加T台秀,而我什么都不是,只是台下的摄影人员兼后台补妆人员。
那天是要求正装出席的,为此我还特地借了一双高跟鞋。
室友是模特组的,她一看到我立刻就不顾形象地喊起来了:“哎哟我去,苏苏,你这一打扮美极了!”
四周无人,我也乐于跟她贫嘴:“那是,我平时就是太低调了。”
她笑得妆都花了,我便站在一边为她描眉补妆,她却扭来扭去不停逗我:“穿上这高跟鞋,你站在杜洺身边应该蛮搭的哦。”
我捏捏她的脸:“他大概比我高二十厘米吧,高跟鞋这点高度……算啦,命中注定我配不上。”
她笑笑,诡异地看了一眼我身后,并不说话。
我诧异地转过身,杜洺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此刻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唇角微微上挑,优雅安然。
我后悔不迭,咬着嘴唇往外跑,只是第一次穿高跟鞋,情急之下脚一崴,整个人都摔在了地上。等大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正迅速地连滚带爬,离开了后台。
原来,他是记得我的,至少记得那天狼狈不堪的我。
这是杜洺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么惹人心动,浮想联翩。
我不敢随便定义他话里的意思,怕自作多情让人笑话,只敢战战兢兢扯出一个笑容作为回答,我相信那个笑容肯定很扭曲,正如我扭曲的心情。
杜洺却笑了,眉目舒浅,声音清润柔软,带着无奈的宠溺,似是自言自语,又像在说与我听:“四年了,怎么还是这么呆。”
然后,他伸手抱住了我,我的脸贴上了他的肩膀,耳畔是他温热的呼吸。
绚烂夺目的阳光铺洒在我的身上,我滴酒未沾,却已酩汀大醉。
只觉得霎时间,眼眸里,出现斑斓色彩,繁花开满一座城。
“杜洺……”我的声音颤抖地很厉害,我多害怕这是一个梦,梦醒了,我还是孤独地拖着箱子,与杜洺擦肩而过,彼此陌生。
杜洺常年波澜不惊的脸上竟有了丝羞涩,他认真地看着我,将我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在他的注视下,我仿佛失去了心智,无尽喜悦,满心欢喜。
我流出了眼泪。
这是我念了四年的杜洺,无时无刻,不被我深深爱慕。
一直以为遥不可及,做好了再也不见的准备,说服了万念俱灰的自己,只等着踏出校门的那一刻,与过去,完全告别。
俗世间的声音不绝于耳,明明就在身边,却恍恍惚惚荡漾到了无穷无尽的远处,模糊、遥远,缠绕出温婉如水的时光。
最后的最后。
杜洺知道江苏肯定有很多问题要问他,比如什么时候喜欢她,究竟喜不喜欢她,怎么会突然喜欢她,以前她喜欢自己的事自己知不知情。
她想知道的,他自然会一一告诉她,只是有一件事,他坚决不会说。
他一直都觉得江苏喜欢自己,但也只是猜测,并没有真凭实据,那个傻乎乎的丫头也从没有敢跟他说一句话。光棍节那天出去吃饭,饭桌上听到她对面的女生问她,有没有垂涎的人。那一瞬间,他屏住了呼吸,恨不得凑过去听个仔仔细细。
结果答案很让他满意,原来,她的确喜欢自己,喜欢到人尽皆知。
他装作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镇定地夹菜吃菜,内心早已欢呼雀跃风起云涌。
结果,因为太激动,出来的时候砰地一声撞在了玻璃门上。
同行的三个朋友笑得趴在了地上,三分钟之后,才意犹未尽颤颤巍巍站了起来。
真得,真得太喜欢眼前这个眉眼弯弯,面对他,会脸红羞涩,局促不安的女孩子。
因为太喜欢,反而在离别之前不着急跟她表明心意,而是欣赏她依依不舍惶惶不安的模样,直到最后才狠狠抱住了她小小的身子。
这是第一次,自己的意识里有着如此强烈冲动的感情,只想与她耳鬓厮磨,共白头。
以后要是生了个孩子,就叫杜苏好了。
嗯,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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