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绿褐色行将衰老的感觉,无用的感觉,在切割成圆点的秋日光影里晃荡。
罗恩眼里的黄昏全变了,变得了无生趣,同时感到一种潮湿的绝望感沿着手指出血的地方爬满全身,这种感觉逼迫他不得不妥协地想起很多从前根本不放在心上的事情,比如要是有个妻子的话,情况就不会这么糟糕。
写作的诅咒还真是没完没了,像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玩笑。这一次罗恩写了一个老套的出轨故事,故事里有一段是这样的:
故事里的男主一边切水果,一边和发现自己出轨的妻子吵架,男主一直否认,可是很不小心的是,他的手指被水果刀切掉一块皮,吵架就此结束。
现在罗恩的手指也掉了一块皮,那层皮掉进了水池,冲进了下水道,那只削了一半皮的雪梨上沾染了鲜血,罗恩觉得很恶心。他随意地在手指上贴了一块还有一个月就要过期的创可贴,那一刻他酒瘾上来了。
卧室的壁橱中央,绿色透明的酒瓶闪着光,一部分光斑遮住了里面如同吉祥物般的遗物:一些卷成蛋卷一样的武侠小说手稿。
他对着瓶子默哀了几分钟,虽然他一向不屑迷信任何东西,他还是做了,他不得不想到噩运基因可能会延续,叔叔短暂的一生像是前车之鉴,那个从不吐露心事的叔叔,突然有一天像是一个可怕的预言般死去。
罗恩翻开手机看了一眼写作清单,最近几个月写了五篇小说,那些小说里的某些情节似乎有了穿越虚构的能力,一个挨一个发生在他的现实世界。
第一个小说中的情节在现实中应验,并没有引起罗恩注意。他写了一个身上奇痒的人和妻子做爱,他忍受着麻痒的折磨,还要忍受妻子故意的挑逗,整个人陷入一种愚笨的气氛里,竟奇迹般完成了结婚三年来最满意的一次夫妻生活。
大概写完这个小说三天后,罗恩的右腿内侧起了一些红色疙瘩,也是奇痒无比,他痒得第一次咒骂了絮絮叨叨的女友蓝小姝,那个女人气呼呼地没有刷牙就从屋里消失了。
罗恩痒得失去理智,迷糊中想起酒友宋鹏。两人在某次喝酒时认识,一见如故,认识的当天,就在一家酒馆聊到深夜,罗恩记得宋鹏是一个医生,后来还接受宋鹏提出来死后要捐赠遗体的想法,跑到红十字会中心签了一份遗体捐赠协议。
罗恩拨通宋鹏电话,快进掉不得不说的那部分废话后,他说,我好像感染了什么病?身上好痒,痒得想死。
宋鹏说,妈的,要不我先给你看看?
妈的,是宋鹏的开篇语,没有这句,他似乎无法说出任何话。
罗恩穿着一件短裤就跑到宋鹏的医院,之所以穿短裤是一种对裸露的坦荡,而掀起来再裸露的行为在酒友这种关系的朋友面前,他无论如何也干不出来。
宋鹏看完说,妈的,不用去皮肤科看了,螨虫咬的,去药店买点药膏涂几天就好了。罗恩说,你不是神经内科吗?也懂皮肤科?宋鹏说,妈的,也就懂一些,我老婆就是皮肤科的。哈哈哈,罗恩有些尴尬地笑了,喝了几次酒竟然不知道宋鹏有老婆。
蓝小姝晚上又回来了,这个明明是中国人却长着一双蓝眼睛的江南女孩(也可能是贫血造成的蓝眼睛,反正她是这么解释的),对于他早晨的咒骂没有再提,一个人做好了晚饭,洗澡后还跪在地上给他的大腿涂药。
过了几天,他终于不那么痒了,就开始写第二个小说。他写了一个在交通事故中毁容的男人爱上了他兄弟的丑老婆,最后在他兄弟家喝了一杯柠檬水后死掉的故事。
写完这个故事后的又一个第三天,他酒后骑自行车回家撞到灌木丛里,一根尖锐的树杈划破了左脸,他去医院缝了五针,长了一个月还是在脸上留下一块永久的伤疤。
他才错愕地把这些倒霉事和他写的小说联系在一起,充满某种宿命般的意味。
蓝小姝一直想结婚,罗恩一直想写出最满意的小说。罗恩说,等我写出那个小说,我们就结婚。这样的话说了三年,他脸上有疤以后,蓝小姝就再也没有给他机会说了。
蓝小姝收拾好行李,所有关于她的东西以及她给这个屋子买过的东西都带走了,彻底地从他的世界消失。
罗恩披上一件自从买来就再也没洗过的灰色大衣去了李慢远家。李慢远是他混沌生活里唯一还在来往的大学同学。大四时,两人因为购买了同款情趣工具,一夜之间,友谊从普通同学发展到一起喝酒的好哥们。
砰砰砰一阵乱敲门后,罗恩攒了一路的话突然憋回去了。李慢远的女朋友林霞穿着一件裸背的睡衣站在厨房洗水果,这个女人在某次醉酒后在罗恩的大腿上留下一个巴掌印,那个印子当天晚上就消失了,可那种过电的感觉经久不散。
没有人知道他要来。李慢远光着上半身开门,又跑着进屋穿了一件球服坐在客厅的沙发。林霞洗完水果,从两个男人眼前飘过,进入卧室半天后,穿着一件姜黄色连衣裙,嘴唇上涂着玫瑰色口红,任谁看了都知道她精心装饰过自己。
没有人注意到他受伤的手,小狐狸仙酒已经摆在茶几上,三个人就着樱桃,西梅和梨一杯接一杯,罗恩先醉了。他说,老子好像被诅咒了。林霞哈哈哈一阵笑,说,谁不是被诅咒了,要不然人为什么都要死?罗恩听了,觉得这句话可以放在某个小说的开头。
罗恩也哈哈大笑起来,李慢远踢了他一脚,给了他一个逐客令的眼神。他站起来,发现左手食指上的创可贴的边缘卷起来,那种痛苦的提示令他的心情更绝望,他假装接起一个电话,顺势从屋里面退出来。来到马路上,挂着彩灯的桂花树闪着绿莹莹的光,刺得他眼睛疼。他头痛欲裂,脑子里还在想着下一个小说的名字。
可回到家,他一个字也写不了,大脑一片死寂。他坐在一盏灯罩上印着“爱自己是终生浪漫之始”的橘红色台灯的光圈里连烟都不想抽,他第一次发觉烟味恶心,要是能抽烟的话,他倒是可以发出一些“呼”的声音制造出一种有人安慰的错觉。
要是有个妻子的话,如果这个妻子是蓝小姝的话,他还可以听着妻子絮絮叨叨的废话然后喊上一句“闭嘴”,留给妻子一个趴在床上呼呼大睡的背影来证明他作为男人这种动物的一些尊严。
他又看了看那盏台灯上的字,傻里傻气,和蓝小姝一样的傻气,也是蓝小姝为了投其所好买给他三十五岁生日的礼物,他嘴上说很喜欢,心里却觉得像是收到一个婴儿的玩具那般好笑。
他把目光转向台灯边上的紫檀木书架,书架上摆放着一排书名是《暮春与甜蜜采集者》的书,毛茸茸的灰尘把那些书当成温暖的巢穴,一层层垒起来,布丁般平滑的灰黑色表面几乎快要遮住作者的名字:微风爆裂者。
那是他众多笔名中的一个,他从未以他的真名“罗恩”写过任何文字的东西。
罗恩偶尔会恍惚而不可深思地想起,他是如何开始写小说的?应该是那一天了,那一天他从一个噩梦中醒来,发现窗外大雪纷飞,他突然很想在那一刻写小说。
那一年,他三十一岁了。
那年的春天,他刚从英年早逝的叔叔那里继承了一笔钱和一栋小镇上的房子。
那栋房子里什么都有,只缺一个女主人。如果叔叔不是死于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可能会成为那个小镇上最好的语文老师,或者某个幸运的女人最好的丈夫。
可是令罗恩震撼的除了叔叔的突然死亡,还有在叔叔死后,罗恩在叔叔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些小说的手稿,写了些武侠里的男男女女,打打杀杀,像是一个个叔叔的附体。
罗恩的家族里没有一个在写作上成就闪耀的人,只存在着像他和叔叔这样偷偷写作的人,大多数人淹没在活着的物质层面,成为包子铺老板,县城银行行长或者重症监护室里的护士,幼儿园老师,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密不透风,黑漆漆地就像关闭的电视机。
罗恩小心翼翼把那些武侠小说的手稿卷起来,放在一个闪着绿光的透明酒瓶里,像是某种图腾崇拜般地摆在卧室的壁橱中央。
罗恩不忍心消费叔叔余愿未了的钱,最后匿名捐给了那个小镇上唯一的一家图书馆。
之后罗恩也开始拖拖拉拉地写小说,最终写了十五篇短篇小说并陆陆续续投稿银河系外杂志社。那是一本总是发表一些毫无逻辑但脑洞大开的小说杂志,反正介绍上是这么写的,他某次乘坐火车在一份免费的报纸上发现它的投稿邮箱并记在备忘录里两三年。
一个字里行间从屏幕里散发着孤独气质的女编辑,其实不知男女,他想象中可能是个女人,极力推荐某个他从来没听过的出版公司出版他的小说集,一年后《暮春与甜蜜采集者》问世,从一开始就无人问津。
他并不在乎写作会带来什么名望,他把写作当作一粒对抗时间的良药。在写小说之余,罗恩喜欢干一些机械的体力劳动,既不会饿死,又能放空大脑,那是属于“吃饭罗恩”该干的事,为了让“做梦罗恩”继续写小说。
李慢远总是在醉酒后嘲笑罗恩的活法,以一个成功律师忠告似的语调说,你一个法律系重点大学毕业的大男人竟然过着靠体力劳动谋口饭的生活,太窝囊了。可气的是,你居然还有蓝小姝这样的女朋友。
罗恩嘴上总说,反正先活着呗,心里却想,如果李慢远知道他竟然还在写小说,一定会把他拉入社交黑名单,李慢远曾说过,他厌恶身边有个会写东西的人。
那么现在呢?还要继续写下去吗?写作的诅咒啊,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如果继续写下去,坏事就会在现实世界应验。
罗恩躺在散发着霉味用紫色床笠铺成的圆形木床上,第一次在夜间没有写作,竟然想念起蓝小姝半夜的磨牙声。那个女人不睡觉的时候样子斯斯文文,说话轻言细语,可到了睡着以后,打呼放屁磨牙,感觉像是被另一个活得粗糙的女人附了体一样。
蓝小姝,就是这样一个奇妙的复杂有机体曾在深夜给了他无数次写作的灵感,那个女人并不住在这里,但常来这里睡觉,她好像很忙,总是加班到深夜然后躺倒在他的床上呼呼大睡。
罗恩突然意识到蓝小姝可能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罗恩在写作的人,从第一天认识就知道,在这个温柔又怪异的女人面前,他是全部的罗恩,尽管他们混在一起生活才不到四年。
他们如何将彼此的生活混在一起的?就像往牛奶里加辣椒酱。
天呀,他差点想不起来,他居然快忘了。就像此刻他快忘了他是睡着还是清醒?罗恩不自觉地将那只受伤的手滑向大腿,没有开灯的卧室墙上有几束细长的光影在晃动,光可能来自楼下的理发店。总之,事情突然发生了变化,他开始痛哭,蓝小姝就消失了。
孤独的身体从紧张到放松不过分秒间的事,就是这么奇妙,他本以为蓝小姝会一直在,然而她并没有出现,另一个女人出现了,他叫出了那个女人的名字,他感到羞愧。
同时他又兴奋地从床上爬起来寻找新的床单,发现柜子里什么都没有,蓝小姝什么都带走了,他原来的那些床品又早就扔了。
喝酒的周末又到了,罗恩和宋鹏聚在老地方,两个人像是两个巨大的不透明星体,仅靠着些微弱的光影喝酒聊天,两人说起男人的性幻想。
宋鹏说,妈的,我没有什么幻想,只有身体的运动,还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不耐烦,不过男人性幻想这种事,和鼻子痒了想要抠鼻屎一样正常。
罗恩说,我原以为爱是兴奋剂,最近我发现并不是,身体就是身体,灵魂就是灵魂,身体喜欢的灵魂并不喜欢,而灵魂向往的身体却没有反应。
宋鹏笑起来,说,妈的,哪有那么复杂,爱就爱,不爱就不爱,甚至爱不爱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有个女人,你得假装从一个女人身上了解了所有的女人。
罗恩哈哈大笑起来,心想从蓝小姝这样的女人身上,能了解其他女人什么?
女人的结构和难以捉摸吗?
喝酒,睡觉,干活,罗恩暂停了写作。他频繁地上李慢远家,喝醉了才回自己家,大多数时候,他都能见到林霞。罗恩发现,林霞属于那种搅动情绪的高手,眼神和恰到好处的玩笑,总是让他忍不住想要写小说。这个女人总是闪着狭长的亮眼睛看着他的左脸,好像那个伤疤上有什么天大的秘密需要研究,或许是一些鄙夷,一些厌恶。
他立刻抓住这莫名闪现的写作灵感,创作了一个住在高原上时间流逝的很快的男人和一个住在海边时间流逝的很慢的女人之间网恋的故事。但两人都有抑郁症,觉得活着无趣,男人和女人最后相约在一起跳海,结果时间失去秩序,女人迟到了,男人先跳了,女人以为男人没有来,等了三个小时后,最后决定不跳了。
罗恩就这样又开始了写作,因为他想,即使不写,生活也没有一个好事发生,坏事也不曾停过,那为什么非要停止写作呢?
罗恩写完这个小说后,兴奋地失眠了。他打开手机发现某个社交账号上,刚好林霞发了一句:睡了吗?他都不知道何时加了林霞的社交号,也许是某次醉酒后。
他平时很少用社交账号和别人聊天。此时他心情很好,几个小时前喝了一些酒,于是头脑热烘烘地发了一条信息给林霞:可否单独见一面,我想和你一起睡?林霞回:在哪里睡?罗恩说:管它哪里的,我们一起去找床。林霞说:好。
罗恩把这个故事寄给了银河系外杂志社,又是那个有点神经质的女编辑用邮件回复他:你好,微风爆裂者,已经好久没有读到你的稿子,我以为你已经放弃写作了。不幸的是,我们杂志社快要解散了,已经没有人投稿了,如果可以的话,最后一期杂志将全部刊登你的小说。
罗恩整理了近几个月写的六篇小说,取名《坏事预言小说集》,打包发给了那个女编辑。可笑的是,他从来没有真正见过这本杂志,他有时怀疑这本杂志根本不存在或者那是他一直幻想出来的一本杂志,女编辑也是幻想中的女编辑。
在见林霞之前,罗恩做了一些不像他这种人会做的事。比如去洗衣店洗大衣,去楼下理发店剪了一个发型,去超市买了玫瑰气味口香糖,去内衣店买了新的四角内裤。
见面的当天,他带上那只放在抽屉里蒙灰的机械腕表,调准时间,穿上那件新洗过散发着人造薰衣草香气的灰色大衣,第一次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火车站。他们约在一千公里外的一家海边旅馆有水床的房间见面,那里的海边有陡峭山崖,还有一座图书馆。
罗恩已经很久没有坐火车,最近的一次还是两年前和蓝小姝坐下午的一趟慢火车去南京的鸡鸣寺看樱花。噢,他还是会想起蓝小姝,他像是坐上了一辆蓝小姝回忆专列车,挥之不去的那些美好记忆令他心烦。大学毕业后,罗恩像是种在这个无人问津的小城,长成一棵营养不良的乌桕树,重复着一种没有现在与未来之分的混沌生活。
罗恩抵达那座海边图书馆的时候,蓝小姝又消失了,像是突然抽离。罗恩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与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他穿梭在黄昏余晖反射在书架上的光影里,对任何书都没有兴趣。他发了一条信息给林霞:嗨,到哪了?我在海边图书馆。
发完,罗恩觉得身体发冷,其实天气并不冷,深秋的黄昏丝丝的清凉令整个图书馆笼罩在一层幸福的光影里,那种恰到好处的亮度和光线,令人感到莫名的开心。
他冷,可能因为他不太习惯和一个即将一起睡觉的女人聊天。罗恩心想,等着就是了,发什么信息。如果对方不来,他就当是旅行,如果来,那就直接去房间里。语言在这样的事情上,有什么意义呢?
罗恩在一种现实与梦境无法区分的睡意中步入一间图书馆内的咖啡馆,灰色的水泥墙面和贴满旧报纸的天花板,白色桌椅和黑色吧台,加深了梦境的真实。
咖啡馆里那些纯白色桌椅上坐着一些安静的灵魂,咖啡的热气萦绕在脸与书籍之间,那些灵魂的孤独因子浮在那些旧报纸上,罗恩点了一杯拿铁咖啡,他并没有意识到这是蓝小姝的习惯,他从不喝加了牛奶的咖啡。
咖啡馆在二楼,罗恩靠在窗边的位置看向大海的方向,那里已经没有什么人,天黑了,比上个月早了半个小时。他再次看了看手表,时间指向六点零一分,还有半个小时,林霞该到了。
咖啡馆里镀上一层薄雾般的粉色,像是海边粉色贝壳的反光。而事实上窗外一片漆黑,咖啡馆落入四野的黑色,像是海边的星光。
罗恩狠狠掐了下大腿,很疼,不是梦境。但又像是梦境,梦里也会疼。要不然为什么蓝小姝的身影会突然出现,穿着一件深蓝色连衣裙,像是从童话世界里走出来的人。她很不耐烦地说,想见我何必这么大费周折?
罗恩曾想过林霞不会来,就是没想到来的人是蓝小姝,像是某种召唤。他低着头看手机,就像蓝小姝并没有出现一样,手机上那个叫做林霞的女人和蓝小姝重叠了,他猛然意识到这是一个可恶的错误。
最大的醒悟是他很少和蓝小姝在社交账号上聊天,一般都是打电话说事,见面聊天,以至于他从来️没有发现蓝小姝社交账号的名字叫“沙小姐”,和那个女编辑的昵称一样。
现在该怎么继续?罗恩笑了笑,站起来拉起蓝小姝的手去了那间提前预定好的房间,就当是从前某个平常的夜晚,他们睡在那张每天都是新床单的圆形木床上,拥抱彼此。
他表现的心不在焉,整个沉默又亲密的过程中,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到底是谁?只是轻轻地修改一个备注,像是开一个愚人节的玩笑,就毁了他所有的尊严。
某次醉酒后,林霞还是李慢远?如果是林霞,算是对他的厌恶?如果是李慢远,是报复吗?现在该怎么办?他很想去跳海。
“我想跳海,你去吗?”
蓝小姝错愕地看着他,一种绝望的辛辣味从鼻孔里散发出来,刺激着她打了一个喷嚏。
她说:“你敢,我就敢。”
罗恩站在一处陡峭的山崖上,蓝小姝站在后面。蓝小姝说:“如果你先跳了,我没有跳,算不算我谋杀了你?”
罗恩说:“如果能这样死也挺好,我对不起你,虽然我曾以为我爱你。”
蓝小姝说:“不想一直写下去吗?坚持不死,直到写出最满意的故事?”
“谁又能坚持不死呢,最好的故事从来不存在。那是骗你的谎话,我根本不想娶你。”
“其实那已经不重要了,你跳吧。”
一片漆黑中,蓝小姝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以为蓝小姝睡着了,也许再过一会,蓝小姝的磨牙声会惊动海边的鱼,他闭着眼睛听了一会四周的声音,海水制造出一种喧嚣的宁静,他准备跳了。就当他有翅膀,如果没有,到了水里,就当他身体上长着一只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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