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叫卢安克的德国人,年纪轻轻跑到中国广西最偏僻的东兰县坡拉村支教,一待就是十几年。他不领工资,只靠他的父母每年寄给他的五千元过活,他不吃肉,不抽烟,不赌博,他整天和孩子们在一起,而这些孩子很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孩子们对他感情很深,不少孩子会爬到卢安克身上介绍:“他是卢安克,我们都叫他老卢,老卢就是我爸爸。”当地人都叫他洋雷锋、白求恩。
很多媒体和记者对他有兴趣,但卢安克却躲着记者,每当有记者来采访,他就远远的躲到学生家里,等记者走了,再回到学校。他说:“媒体会把我塑造成名人,我只想做好我的事,我不想出名,做名人只会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
“我很害怕去感动别人。2006年,有人推荐我参加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我吓坏了,赶紧给评选委员会写信,让他们别选我,我不想感动中国,只能是中国感动我。”
卢安克的表现与我们的期待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希望他能够成为道德模范人物,然后请他四处办讲座,拍录像,广为宣传,感染更多的人向他学习。但卢安克明明白白的说,“我不想感动别人,我不想感动中国。”
在中国人看来,你不想感动别人,难道你不希望别人学习你吗?你不想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吗?
卢安克的态度,也许是西方宗教文化背景导致的。
卢安克和孩子们在一起
西方有一千多年基督教信仰的传统,这是以神为本的文化,造就了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因为上帝是统管一切的神,因此,你只要信仰上帝就好了,你的一切道路上帝都已经为你安排好,就象一首宗教歌曲所唱的,“你的每一根头发丝上帝都已经为你数算”,所以,你忧愁什么呢?因此你只管按照上帝的意思去做。你做的事情有不有价值,有不有意义别人说了都不算,只有上帝说了才算。所以,我做了善事,我并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上帝知道就可以了。我也不想去感动别人,因为那是上帝的事,每个人都可以与上帝直接联系。归根到底,道德是个人与上帝订立的契约,他人无权干涉。因此,你很少看到西方人对他人进行道德说教,他们只关心彼此是否合法,只要合法就没有问题。道德,那是个人的事。
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是以人为本位的,中国人最崇拜自己的祖先,中国人的神灵都是祖先变的,只要谁做出了有益于民族、国家、百姓的行为,足以令群众感动,他就会死后升格为神,享受民众的朝拜,在祠庙中享受冷猪头肉的待遇。因此,中国人一定要树立模范,这个模范,古人叫圣贤,圣贤最重要的工作是修身,修身要达到的目的是树立集体主义观念。对于个人来说,家庭是小集体,邦国是更大的集体,天下是完整的集体。因此,圣贤就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的家国天下是道德伦理为基础的天下,而不是以法为主的天下。法的基础是平等,讲的是公平公正,道德的基础是良心,强调的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以平等为基石的法制社会强调人的权力和自由,以良心为基石的道德社会强调义务和责任。
了解了中西方文化的不同背景,也就理解了卢安克的行为。
外国的雷锋只要上帝认可就达到了目的,但上帝是否认可人是不可能知道的,人只能努力去做。中国的雷锋必须要获得人群的认可,因此,他必须花大量的时间去解决人群的现实需要,这也就决定了西方人更有意愿去从事纯粹精神的工作,而中国人的功利性也就显得很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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