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猫是去年6月初的事。在此之前,我曾给朋友代养过,也想过从流浪猫群体中撸一只回家,我还成为了小区中的猫王——每天晚上一走到家门口就有六七只猫跟在我身后,等着我给他们喂吃的。
猫是朋友同事的,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不打算养了。从发出消息到让我去领只给了半天时间。当天晚上我临时根据地图搜索,长途跋涉N久,才在一个乌漆麻黑的小胡同里买到一个笼子。拎着上门,那只叫当当的中华田园黄猫正趴在门口,笼门一开,主动往里面一钻。哎,由此判断,智商实在不高。
接回家之后,这一判断被不断印证。至今也学不会自己开门,风把门掩上了,就在屋里团团转。为了讨好她,给她吃猫罐头,结果一口不吃。后来我发现,原因竟然是——不会吃。好心好意买了个小窝,把她放进去,被里面的软垫子吓的一跃而出。遥想原来代养的猫,吃好的睡软的,你不让她舒坦,就不让你舒坦。这一位可好,你不让她舒坦——那就这样吧!在我恨不得把猫罐头塞进她嘴里之后,她才终于意识到:噢,这世界上居然还有比猫粮更好吃的东西啊!——我不禁要问,这真的是九月生的处女座吗?
刚来家的样子 后来……然而,她长得十分漂亮。于是乎,笨变成了呆萌。小眼睛的我终于悲催地承认,眼睛大就是他妈的漂亮。这猫眼睛不仅大,还非常圆,加之胆小如鼠,有点风吹草动就瞪圆了眼睛,那无辜的样子瞬间萌翻了所有来家的朋友。大家掏心挖肺献宝,金枪鱼罐头经常有人错买成给人吃的,实在是喜闻乐见。要么争先恐后献技,一副务必把她伺候舒服的丑恶嘴脸,结果无一例外被咬被挠。这猫呆萌归呆萌,却十分高冷,坚决不肯投怀送抱。送到宠物医院去洗澡,医生一见她就大喊:快把手套拿来,她会咬人!而我被咬的次数,如果要按某些人的建议打狂犬疫苗的话,目测得打到下辈子。
不过,有其主必有其猫。自从跟了我这个吃货,瘦成一道闪电就变成了历史。我吃冰淇淋,她舔冰淇淋的盖子;买回提拉米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扑上去就咬一口。身为无事忙,这家伙也不闲着,客厅有个吊顶,每天保留节目是经由书柜窜上去疯跑几圈,同时俯瞰我这个愚蠢的人类。我做饭,她蹲在冰箱上;我刷牙,她蹲在马桶盖上;我浇花,她啃叶子;我泡脚,她在围观多日之后,也把脚小心翼翼地伸了进去。后来我把这场景称之为:同洗脚,共命运。
每天早上一睁眼……现在她一岁半,和我共命运将近一年。智商没见怎么变,情商目测高了不少。比如学会横在我电脑屏幕前;我回家会跑到门口迎接;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见这货眼巴巴蹲在枕头前。一切都只因为:要吃饭,而且要吃好的。某天我坐在沙发上,她突然爬到了我腿上。哎呀,那感觉,就像她第一次见识软垫子的那个下午。那一瞬间我终于意识到,我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猫奴,为她每一个实则无心的讨好举动感激涕零。顺带说一句,最近她又忽然爱上了那个软垫子,天天趴在上面不肯挪窝。哎,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反哺了啊!因为每当我工作而她趴在上面睡觉时,我就想起福克纳的那句名言——
我的微信公号浮生四记(lifechapters)。谈看过的书、去过的地方和我曾见过的生活。一个人有太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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