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良|感染

作者: 莉莉安粥 | 来源:发表于2022-11-11 23:37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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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参加:博|猫妖主题征文第二期

    图片来自Ai盗梦大师

    天翻了个脸就黑沉了下来,她挤开地铁站的嘈杂,走向84路公交车,只要再坐五站,下车再走10分钟她就可以到家了。此刻,她不会想到那条林荫小道上有人正等着她,那里没有监控。

    席小小像往常一样上了公交车,给老人让了座,老人不停地道谢,她咧嘴一笑,从肉嘟嘟的双唇间龇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她并没太注意旁边有个男人,正一边瞅她一边打电话,说着她听不懂的方言。

    她下车走向一条小路,一个敦实的身影从路边树林里钻了出来,背着昏暗的路灯,歪歪斜斜地朝她走来,走近了才看见他那颗大号馒头似的脸上凸起一颗巨大的蒜鼻,他浑身散发着刺鼻的酒气,但已经来不及了,他突然扯起席小小的手就给自己扇了几耳光,边扇边骂:“我没用,保护不好你,也保护不好老娘,我真没用,我该死!!”他骂着骂着哭了起来,瘫在路上,捶着地。

    席小小半天才反应过来,吓得拔腿就跑,怪人倒是没追,但她已经吓破了胆,深秋的夜风凉透了背脊,昏暗中的树影冲她张牙舞爪。不知过了多久,她好像听见前面有人声,一辆没有打灯的白色面包车停在本就很窄的路上。总算有人了,她想着,放慢了步子,也放松了警惕。

    她离面包车越来越近,夜色也越来越沉重,一点小星火在面包车旁边上下晃动,她想象着此刻正有一个靠在面包车上抽烟的男人,于是壮起胆子继续朝前走。突然从黑暗中伸出一只手将她的脖子箍住,另一只手拽着她往面包车上拖。在嘴还没被捂紧之前,她撕心裂肺地呼救,惊起几只归鸟,在快要被拖进面包车里之际,她用力抠住车门,狠狠咬了一口正要捂她嘴的手,那人吃痛的瞬间,她挣扎着往回跑,没跑几步,她就感觉后脑一痛,眼前一黑倒在地上。

    “小丫头片子,我还治不了你了呢?这个时候,鬼才出来救你!”从黑暗里又走出来一个幽灵一样的人,扬着手里的棍子轻蔑地往地上吐了口痰。


    案板上的鱼从一只手里弹了出来,弹到一条条穿着各种裤子或袜子的腿丛中,撞上一截光裸的大腿,弹到臭水沟旁边,眼看它就要成功了,那只手抓住了它,尽管它比以往的任何一条鱼都更尽力地拒绝死亡,但它还是再一次被摆在了案板上,厚重的刀背捶在它头上,它不再弹跳,只是本能抽搐着。

    她双手撑着旧货桌,撑起一颗圆滚滚的脑袋,两只小小的招风耳立着,像一只上帝没认真捏造的精灵。“咿”她从牙缝中哆嗦出一声,身上的汗毛竖立起来,好像案板上鱼的每次抽搐都在牵扯着她的神经。

    “来半斤凉拌海带半斤卤鸭爪。”

    一个声音把她拉出了鱼的弥留之界,拉回了人声嘈杂的菜市场,对面鱼摊所发生的一切成为背景。她笑嘻嘻地应着客人,将海带和鸭爪分别放进套着塑料袋的碗里,拌上调料后包起来递给客人。做完这些,她很快又陷入观察中。

    “啊,不好意思!”闯入者像是被人挤了一下,撞上破货桌车,将黑乎乎的调料瓶罐撞得一片狼藉,一瓶酱油倒在一旁的手机上。“真对不起,我看你后面的杂货店来着,没留意有人朝我冲过来。他弓着背道歉,伸出双手就要收拾残局。她抓过一旁的手机,用纸巾擦拭起来,并没留意她身后有个人刚缩回手,正一边走开一边恶狠狠地瞪着正在道歉的人。

    你还好没打翻我的卤货,否则我到底该不该喊你赔呢?她挤出一丝笑意朝这个佝偻的身影摆摆手,目送他走向自己身后的杂货店。“小姑娘,人多手杂,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呐!”他笑起来,一张干瘪的脸上爬满了纹路,两只深凹的眼睛下吊着两个肿眼泡,这让他看起来活像一只满脸胡须的瘦猫。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他的佝偻并不是因为道歉,而是——他根本没办法直起身子,他的后背凸起一个峰,他站在杂货店门口,背对着她垂着一双瘦手,迈开两条枯枝似的细腿,像极了一只很久没吃饱过的流浪猫。她的心咯噔一下,像这种程度的畸形,不是脊椎病变引起的就是脊椎曾受过很严重的伤害。

    她忍不住转过头,抬起八字眉睁着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锁定了这个并不寻常的身影。他在一排速食品货架前停了一下,拿了几包泡面放进篮子里,然后挪到摆放各种酒品的货架前,他拿下一瓶高浓度白酒凑上去闻了闻,虽然实际上也闻不到味道,但他原本浑浊的眼睛亮了不少。他摩挲着酒瓶看了看价格,又将酒放回货架,走开几步又折了回来,看了看店门口正在给客人算账的老板娘,一咬牙将酒塞进了裤头,撩起宽松的衣服遮住微微的凸起。

    杂货店的老板娘边给客人买单边盯着新装的监控视频,警惕地将头扭向了酒架前的他。由于离得近,她经常听见杂货店的老板娘抱怨每个月都要莫名丢失很多商品,因为人手不够缺乏管理,菜市场里的杂货店成了某些人最爱光顾的地方,只要杂货店里人多起来,老板娘根本无暇顾及他们的顺手牵羊。老板娘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她一边点头目送客人一边拨通了电话……

    她熟悉这种感觉,并开始为他感到担忧。她将储存在大脑的记忆拨出来一小段,那是十年前的一个冬天的早上。紧闭门窗的教室和同学们呼出的热气让她昏昏入睡,她撑着一颗圆滚滚的脑袋盯着前排女同学露出的课桌边角,那里摆着一支水晶圆珠笔,亮晶晶的粉水晶散发出梦幻般的诱惑力。这是她一直想要但妈妈不给买的笔。

    下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前桌的女同学开心地站起来碰到了那支笔,笔滚了一下,在嘈杂声中掉到地上又滚到她脚边。她捡起笔,朝蹦蹦跳跳的同学喊了一声“你的笔!”,对方急跑去和同学们游戏,像平时一样根本懒得理她。她想,快上课的时候再还给她,暂时替她保管一下吧!她把笔攥在手里,摩挲着,转弄着,直到前桌同学突然冲她大声嚷着:“安平,你偷我的笔!”她才反应过来,她求助地看向一直在复习功课的同桌,因为同桌刚才看见她捡起笔,也听见她要还笔的,但是同桌只是看了她一眼,用一种事不关己的神情加入了围观群众。整个教室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她握着笔茫然地坐在那里,坐成了一座孤岛,承受着一道道质疑或者鄙夷的目光,就像渺小的岛屿被四周汹涌的海浪撞击着。

    “总算抓住你了,还想跑!”一个浑厚的男声将她从十年前的记忆中扯了回来,发出浑厚男声的人只用了一只手就捉住了他孱细的双腕,另一只手重重地捏住他的后脖,他的身子弓得更厉害了,背也驼得更高。他动弹不得,脸上挤满了歉意和羞愧,却也并不辩解,老板娘一脸嫌弃地撩开沁满汗渍的衣服,拔出那瓶已经被焐热的酒。

    “偷我们家东西上瘾了吧!”她撕开一张湿巾擦了擦酒瓶子,撇着嘴继续说:“老东西,没钱还想糟蹋好酒!真是不要脸啊!”由于老板娘嚷嚷得太大声,路人纷纷驻足围观,几乎要连她的卤货摊一起包围了。

    “我没有……没……”早已憋红脸的他终于开口,但他看见越围越多的人群和众人骂骂咧咧的神情,伸了伸脖子将头垂得更低,那句“没有偷过你家的东西”就如蚊子声一般几乎无人听见。

    “他没有偷过你家的东西!”一个清脆的声音穿过人群落在他面前,他惊讶地瞪着眼睛看着眼前这颗圆滚滚的小脑袋。

    “婶!”她弯着两只眼睛边赔笑边从身上的小挂包里掏出100块塞在老板娘手里:“不好意思啊婶,这瓶酒当我请老人家喝吧。”

    “哟,安平姑娘要请捡破烂的喝酒啊!”老板娘放松了脸上的表情,一双努睁的三角眼挂上了笑意。

    安平抓起他还在发抖的手,从老板娘手里接过那瓶酒递给他,然后对一脸茫然的他眨了眨眼睛示意他一块走出杂货店。走到自家摊子的时候,她还特意塞给他一包卤菜小声说:“叔,你那个神情一看就知道你从未做过坏事。”“那就永远别做。”

    他又愣了一下回道:“嗯,好,知道啦。”

    一股暖流从心底升起,他一手抱着酒一手提着卤菜依然待在原地,不知道该如何道谢。

    “叔,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苦衷,但都不可以成为你糊涂的理由,就算你很需要这个瓶酒。”她突然意识到她正在对一位长辈说教,赶紧对他摆了摆手笑着示意他没关系。他将背弓得更低了,向她道谢,也为自己道歉,然后用提着卤菜的手背抹了抹那双浑浊的眼睛,三步一回头地走远。

    真的不用谢我,因为曾经也有一个人,在人性的十字路口,用她的真与善拉了我一把。她湿着眼睛将一个珍贵的名字重新放回记忆中,目送那个佝偻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虽然她并不知道这个人究竟经历过什么,为什么那么需要一瓶酒,她只是觉得自己必须走上去拉住他。


    走出菜市场,他用手背不停地抹着眼睛,找到了自己的破三轮,从一堆破烂儿里面翻出一个环保布袋子,小心翼翼地将酒和卤菜放了进去挂在胸口,登上三轮车上了马路。

    他是外地人,是个捡破烂的,住在离菜市场东边三公里处比较偏的村子后面,一间用石棉瓦搭的棚子里,如果那也算房子的话,那就是他的家。他对于命运赠予他的一切本也没啥好抱怨的,但是他老娘在一个月前去世了,他是昨天从老乡口里得知的,家里的人在三十年前就抛弃了他,就像抛弃一堆破烂那么容易。就连老娘的离世他都不配知道!

    三十年前,他还叫张小祝的时候,也只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高高瘦瘦的条子,长着秀气的双眼皮,虽然家里从小就给他辍学了,但由于长得清秀,也还是有不少姑娘中意他。但他上有病弱的孤寡母亲,下有一个读初中的弟弟和一个刚读小学的妹妹。他总是笑笑拒绝了追求他的姑娘,他觉得自己拖着一家子人过得太辛苦不想耽误了任何人。虽然他也很中意一个叫秋菊的高个姑娘,他只是把这份情谊藏了起来,只想努力干活儿把一双弟妹养大,给病弱的老母亲治好病。他白天在田里忙活,晚上跟着村里一个老师傅学木匠,他心灵手巧,即便再累也学得津津有味,惹得老师傅总是称赞他没了爹也比自己不务正业的儿子强!老师傅的儿子天天穿着喇叭裤叼着烟,和村里其他的青年去县城跳霹雳舞,除了秋菊姑娘,连他爹老子都不敢招惹他,唯独不搭理他的秋菊姑娘能让他老实一点,但秋菊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埋头干活的瘦青年。

    直到有一天,老师傅的儿子说自己跳霹雳舞的录音机丢了,那可是普通人两个月工资才买得起的玩意儿,他对着自己当村长的叔叔说,张小祝每次都会盯着他的录音机看,一定是馋了很久了,再加上他妈妈需要钱治病、弟妹也要养活,就将录音机偷走了,现在一定是藏在家里还来不及去县城卖。

    张小祝气坏了,可惜嘴笨说又说不过他,只好赌咒说谁要是偷了他的录音机就任凭处置,不信就去他家里搜。这正中喇叭裤下怀,他怂恿村主任领着一伙村民气势汹汹地跑到他家里,还没等到村主任带人进去搜,就看见张小祝的妹妹正在拨弄着一台银色的录音机,大家都认得这就是喇叭裤的录音机。村民一开始都不敢相信青葱一样的张小祝真会因为穷去偷东西,直到妹妹亲口对村主任说,录音机是哥哥给的,说明天要去县城卖了给她买过年穿的新衣服。

    张小祝脑子一懵,不敢相信自己刚刚10岁的妹妹会说谎,但是“人赃俱获”,他没有反驳的机会,在村民的讨伐声中,喇叭裤操起地上的板砖重重地拍在他背上,一下、两下、三下,直到他听见自己背骨碎裂的声音,嘴角流出鲜血,他在妹妹惊恐的哭声中昏死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接好了骨头,老师傅给他家赔了点钱、送了点营养品就算是补偿了,再说他现在还背着一个“贼”的名义,在所有村民眼里,老师傅一家愿意医治他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在那个严肃的时代偷人东西,被打死都不为过,更何况老师傅还曾教过他木匠,师徒一场他小祝也不敢再委屈!没人在乎他下床后能不能再去地里干活,更没人关心他后来弯曲的脊椎和喇叭裤拍的那几下板砖有关,他们唯一无法忘记的就是:张小祝是个贼!他的背由于没有及时复诊就越来越弯,一年后,他不再修长也不再英俊,他驼着背走在阴影里的时候更像一个“贼”,村民们防着他、躲着他,就连村里稍微大一点的孩子都会边喊他贼,边往他身上丢石子。

    他问了无数次妹妹究竟为什么要撒谎,妹妹却像失忆了一样,她根本不想回忆那天,喇叭裤提着录音机说是哥哥让他送来的,还说明天要去县城卖了给她买新衣服穿,如果有人问是谁给她的,就说是大哥好了!她打从记事起就没有穿过新衣服,母亲总是从村里搜集各家不要的衣服给她穿,就连过年都没有人给她买过新衣服,她实在太想穿一身新衣服去小伙伴家串门了。她不想承认是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婪把大哥害成这样,不如就和其他小孩一样“相信”了大哥是个贼,这样她才能忘记一切,才会心里好受一点。如果可以的话,她干脆永远见不到大哥好了。只要见不到他,就不会提醒自己曾经犯过的错。

    就连不知真相的弟弟后来也相信了大家口中的哥哥是个贼。本就多病的母亲看着自己青葱般的儿子变成这副模样,除了哭也再无其他办法,当初暗送秋波的秋菊也远离了他,后来成了喇叭裤的媳妇儿。没有一个人去听他解释也不会有一个人再相信他。

    张小祝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从此,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贼”,一个驼背的丑八怪,一个被弟弟妹妹遗弃的流浪汉,除了远走他乡地苟延残喘,他想不到其他活下去的办法。

    他吸着鼻涕再一次想到母亲真的已经离去了,他在这个人间的最后一丝暖意也凉了,他回头望了望废泡沫里的百草枯,加快了蹬车的节奏,挂在胸口的酒摇晃得更厉害,一股浓郁的卤菜香气钻进了鼻孔,他才想起自己一整天滴水未进。

    “叔,我知道你没做过坏事,那就永远做。”小姑娘的声音再一次在脑海里响起,他一分神忘了刹车冲向了下坡路,差点撞上一个壮实的男人,男人眼里冒出一抹怒色吼道:“你没长眼睛还是赶着去投胎啊!”

    尽管男人的神情像头凶神恶煞的蛮牛,但是他大馒头一样的脸上凸起的巨大蒜鼻还是增添了不少憨厚的气息,他看向他的眼睛,看进眼底,在那里看见了自己。他赶紧从三轮车上跳了下来,弓着背不停地道歉:“对不起,你没受伤吧?实在是对不起!”

    男人看了他几秒,眼里的怒意慢慢消散了,他也不再搭理他,只是突然恢复了一副犹如行尸走肉般的死气,径直走开了,他背上背着一个蛇皮袋,从凸起的印迹来看,里面应该是装了一根粗实的铁棍子。

    “兄弟,和我一起喝一杯如何?”他掏出胸口的酒朝回头的大鼻子男人摇晃着:“我这里有一壶好酒,兄弟一起喝他个痛快!喝完酒就有勇气面对这操蛋的生活了!”

    男人上了三轮车,蹲在一堆破烂里,和车上的破铜烂铁一块摇晃着,三轮车穿梭在小树林里,夕阳在头顶掠过,他突然觉得就算夜幕降临,也不再感觉到寒冷。


    “哈哈哈,驼子哥你咋过得比我还惨?住这破棚子里就不怕漏雨吗?”

    “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漏点雨算啥子?”

    “不过你都穷成这幅鬼样子了,从哪搞来这瓶好酒的啊?”

    “偷的,呵呵!”

    驼子仰头喝了一口酒把酒瓶子递给大鼻子,抓了一把卤猪耳朵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地咀嚼起来。大鼻子接过酒喝了一大口,眯着眼睛哈着气,抓起一只鸭爪啃了起来。

    “这卤货真好吃。”

    “女娃给的,酒也是她买给我的。”

    “你女娃?”

    “不认识。”

    驼子再次仰起头猛喝一口,低下头老泪纵横。

    “我本来是要去死的,百草枯都买好了,我只是怕死的过程太痛苦才想着偷瓶酒壮壮胆子。”

    “哈哈,驼子你个怂货,死都不怕还怕死的过程太痛苦吗?你要是过得太难了告诉弟弟,谁惹了你,弟弟帮你结果了他,咱要死也不能死得太憋屈,太亏了!”

    “弄死别人,你就能更好地活下来,能活得更痛快吗?”

    “可是真他娘的难活啊!这个世道硬是把我们这些只想踏实过生活的人逼上绝路!老子大不了痛痛快快地当个真坏人!”

    “和我说一说你怎样个难活法,又要怎个法子去当真坏人?”

    驼子摇晃着已经喝了一半的白酒将它递给大鼻子,换了一条腿弯曲着支撑身子。由于脊椎的原因,他根本无法像大鼻子那样盘腿而坐,他知道背后的石棉瓦并没有牢固到足够支撑他整个身子,他垂下头靠在膝盖上看着大鼻子,他此刻非常需要一个倾听者,只是需要一个倾听者,让他好做自己,他可能已经等了半辈子。

    “我叫王壮壮,从小就喜欢一个妹伢,很喜欢,喜欢到想马上长大讨她当堂客。就想努力学习讨妹伢欢心,但我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子,妹伢喜欢吃那种彩色的像彩虹圈一样的棒棒糖,我就给她买。但我觉得不够,我要早一点挣钱讨她,所以初二就辍学跟着大人包镇里的房子挣点零工钱。拿着第一份工资买了妹伢喜欢了很久的水晶凉鞋捧给她。”

    王壮壮停止了回忆,痛苦地扯着头发,一口又一口地猛灌着酒。都怪……都怪我不够自信不够果断,我去……去晚了……。”

    “妹伢衣衫不整地坐在家里地上,他家里大人都不知道去哪里了,她哭哭啼啼地告诉我工头李的儿子拨她衣服,还对着她……对着她下面屙尿……”

    王壮壮泣不成声地攥紧拳头捶着胸口,好一会儿才呜呜哭出声来,像极了一个委屈的孩子,哭了好一阵子又从张小祝手里夺过酒猛灌一口打着嗝、哽咽着继续讲述。

    “老子后来把工头李的儿子打了,抡起手锤他脑袋,老子打完他的时候还好好的,谁知道第二天他就死了!这个短命鬼要是知道自己那么轻易死就不会欺负妹伢了,我就也不会坐牢了。”

    “我这一坐牢啊,就是十五年啊!多亏了我表现好减了刑。我出来,妹伢变成了别人的堂客,孩子都好大了,这就是命啊?”

    “嫁了就嫁了,我也不想耽误人家,只要她过得好就行。可是……她那杀千刀的老公老揍她,把她揍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说是他们成亲后,她不清白,还说是被老子搞过了!我发誓我把她当个宝绝对没有碰过一下,那杀千刀的不只是揍她,还去我家打砸过,当时老子还在牢里,他砸完家就砸我老娘,我没用处的亲兄弟也不敢上去对抗一下,老娘天天担惊受怕,哭红了眼睛。”

    “等老子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揍那杀千刀的,想着反正已经揍死过人,为了我老娘受的委屈,也为了妹伢往后过得安生,老子把他拽到他家林子后面往死里揍了一顿。谁知道他不像那个短命鬼,俺拳头都揍肿了他还活得好好的。”

    “第二天妹伢找我,哭得可凶了,还说破坏了她的婚姻家庭,害她被打得更惨。我见不得妹伢哭啊,所以我寻思着,拳头砸不死他,就用铁棍子敲死他,一次弄死他,妹伢就没有后顾之忧了!谁知道半路撞上你个死驼子!哈哈哈!”

    “完了?”驼子从他手里接过快要见底的酒瓶,颤巍巍地起身,从落满灰而看不出颜色的电水壶里倒了一杯热水递给他。

    “对啊,就这些,和你说完就感觉没那么堵了,真是奇怪!”

    “你还年轻,还有重来的机会。”

    “驼子哥,你为什么想喝百草枯呢?”

    “我下一次会告诉你,如果你想听的话,你就先得好好活着。”

    “那你呢?”

    “不死了。”

    “好,都不死了。”

    “对了,我不叫驼子,我叫张小祝。”


    将醉倒的张小祝平在唯一的草席上,也将背了一路的铁棍放平,王壮壮走出石棉瓦屋,风扯起夜色卷住了他,他放松了拳头走进暗色的命运。他的手刚碰触过张小祝弯曲的背脊,哪怕隔着衣服,他的心还是颤抖了一下。或许等他醒来又能有了活下去的希望吧?

    地上的路变成了铺向远方的棉絮,树影旋转着将路灯拉成了环形的光丝,天上的星子也在旋转,每旋转一圈就长大了一点就绚烂了一点,慢慢变小时候他送妹伢的棒棒糖,王壮壮伸手出手一碰,就又变回了星子,他揉揉眼睛笑了起来,伸手去抓另一块“棒棒糖”,它们都一一地变回了星子。他哭了起来,哭自己的无能,再也无法给她的生活送上哪怕一点点的甜。

    恍惚中,他看见妹伢朝自己走来,他开心地串出树林迎了过去,待他走近才发现,妹伢变年轻也变苗条了,是他记忆中从未见过的苗条,他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他的妹伢,他吞掉即将涌上来的苦涩,冲上去抓住妹伢的手往自己脸上扇了两扇耳光:“对不起,我保护不好你,也保护不好老娘,我真没用,我该死!

    妹伢受到了惊吓,气急败坏地甩开他的手跑开了。这不是他的妹伢,他因为冲动和愚蠢错过了她的成长,他甚至连一颗糖都再也给不了她了。他瘫在地上,哭着锤着路面,任砂石扎进骨肉,他吸溜着眼泪与鼻涕爬向路边,靠在一棵树上,只想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像个孩子一样哭完了就能继续去等待明天,然后像个人一样堂堂正正地活下去。

    大概在他快睡着的时候,他听到了一声尖叫,一个瘦弱的身影划破眼前的黑幕,像个白色的亮点在黑暗中慌乱地跳跃,王壮壮揉揉眼睛站了起来,再近一点看清是个窈窕的人形,后面跟着两个幽灵般的影子,白色人形慌乱地喊着“救命!救命!”突然,一声闷响,白色人形软绵绵地瘫软在地上,幽灵们冷笑着“让你跑,这个时候,鬼才救你!我兄弟俩可是在这里蹲了你好几天,你能逃出我们的手掌心吗!”

    “别废话了,赶紧拖上车!”另一个幽灵压制住颤抖的兴奋,和他的幽灵兄弟轻轻松松抬起倒地的人儿重新陷入黑暗。

    一股热流冲上了王壮壮的大脑,瞬间涌遍他全身,他一个箭步冲出黑幕,轮起肿胀的拳头砸上去。一顿闷声的近身搏击,王壮壮以一敌二占了上风,他歪着脑袋看着地上的人,像是他的妹伢又好像不是,但他管不了那么多,这一回他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好她。他刚抱起妹伢,后脑被重重的一击,他趴了下来,脑袋昏沉沉的怎么也站不起身子,他只能用身子护住地上人儿,任棍子一下一下敲在自己身上,一下比一下重,他的眼睛也一下比一下模糊,他曲着双手和双腿为妹伢筑起了一道厚实的护盾,不知道挨了多少下,两个幽灵或许是累了,骂骂咧咧地钻进黑幕中,发动面包车走了,妹伢睁开了眼睛,呜呜地哭着,用力地摇晃他,他松了一口气,重重地栽倒在地,大地剧烈地抖动了一下。这次他总算没惹事,也终于保护了妹伢。他笑着闭上了眼睛,听见妹伢拨通了120。


    救护车呼啸着划破夜网,她竖起小小的精灵耳从窗口探出头,替车里素不相识的人祈祷着。母亲正在为明早要制造的卤货做准备工作,母亲说,卖不完的卤菜必须当天倒掉,隔夜的东西会吃伤身体。

    母亲又说,一个人一生会面临很多选择,有些选择很艰难,但是遵循本性会使人感到安心。

    十年前,她握着那支差点放不下的粉色水晶笔,坐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孤岛上,鄙夷的巨浪从四面八方涌来,转眼就能将她卷进深不见底的深渊。

    一个小小的身影披着光芒劈开人群,走到她的眼前。

    “她没有偷同学的笔,她只是帮同学捡起笔,她喊了同学要还给她,正好下课铃声响了,同学急着冲出去玩游戏没有听见,但我听见了。”

    她咧开厚厚的嘴唇朝着自己微笑,阳光将她的小虎牙透出钻石般的光芒。

    她还记着女孩的名字,她叫席小小,虽然她不确定自己与她的人生还会不会有所交集,但因为席小小,她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人性轨道,她坚守的本性,像阳光那样温暖透亮。

    阳光挤进石棉瓦的裂缝照醒了张小祝,他做了一个梦,梦见母亲轻轻唤他回家,是的,该回家了,该让那些容易遗忘的人们和自己一起面对真相,无需弟弟妹妹以及任何人的“原谅”,这个世界亏欠他就亏欠了,他不再计较。

    张小祝推开石棉瓦沐浴在阳光里,阳光转了个弯洒进病房,落在王壮壮脸上。他睁开眼睛,刚好撞上小妹伢眼里流动的情绪,她眼里的担扰与焦虑变成了感激与喜悦,她跑出病房呼叫护士。王壮壮笑着再次闭上眼睛,他知道,这不是他的妹伢,但他终于可以安心地大睡一觉了。

    她一路奔跑与每一缕阳光分享着他新生的喜悦,那可爱的小虎牙闪烁着,光跳到护士的脸上,又跳进每一间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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