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瑪格麗特姑姑
01·
“我姑姑是作家。”簡書里那個十九歲的女孩曾這樣對別人說。
我趕快澄清:不要亂說喔,姑姑可是個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正職人士,你怎麼能說姑姑是作家呢?人家聽到還以為姑姑是個靠政府救濟、不去上班的問題女人啊。
在香港,似乎并沒有一種職業叫做“作家”。
至少,我從沒有在哪個招聘啟事中看到“聘請作家一名”。
和詩人一樣,作家身份難以認證。
教師、律師、醫生都有清晰的資格或身份認證,而作家,怎樣才算作家呢?
香港并沒有官方的“作家協會”,香港人對“作家”這個辭彙也感到越來越陌生。
二十年前,也許還能列出一串香港作家的名字,女有黃碧雲、張小嫺,亦舒、李碧華,梁鳳儀,小思;
男有金庸、梁羽生、倪匡、蔡澜、黄霑、董桥、劉以鬯。但如今,我居然想不出一個新晉作家的名字了,當然,這也和我自己這些年不再看書有關。
和文學界一樣,香港這些年娛樂圈也沒有特別優秀的歌手或特別流行的歌曲。這是當然的,沒有好的作詞人,沒有好的歌詞,怎麼會有好的歌曲呢?
以前上班的時候,經常坐車經過漆咸道南,經過一幢很殘舊的老式唐樓,在一幅很殘舊的牆上,有四個毛筆寫的黑色字:詩人空間。
那四個字在牆上至少趴了二十年。
有几次我甚至想下車,然後去敲門,探個究竟,搞個清楚:這裡是不是真的住了個(些)寫詩的人?
我不敢相信香港漆咸道南的舊樓里,居然還住著一個詩人;而這么多年過去了,他居然還能一邊寫詩,一邊活著。
除非他一邊寫詩,一邊做保安。
但是,如果他的職業是保安,他又愛好寫詩,那么究竟該稱他是詩人還是保安呢?
如果他做保安 ,至少他有政府認可的保安員證;他若寫詩,他怎樣證明他寫的詩是官方認證的“詩”呢?
在香港,世界名牌遍地,而詩人,我至今還沒見著一個。
或許,他正以低端人口的身份,在城市的最邊緣活著,所以人們輕易找他不著。
所以,姑姑絕不是什麼作家,充其量只是一個隱藏在這個城市的寫作者。
02·
有位朋友說,他已經寫了很多年,可是還沒有“紅”。
許多人都迷戀“紅”。如果看過了《權力的遊戲》,看多了那種灰暗古老的色調,也許你會漸漸覺得,世界上最悅目的顏色,未必是“紅”。
作為一個寫作者,我們不一定要“紅”;淡素的顏色或灰暗、低調安靜一些的顏色,其實更适合寫作者。
有人說,多看書多看書,天天寫天天寫,就成為作家了。
讀和寫,是基本功。但寫作是藝術的範疇,要自己創作,寫別人沒寫過的句子,說別人沒說過的話。讀別人寫的書,然後在文章中引用別人說的話,終不是長久之計。
除了讀和寫,和寫作同行的還有生活、默想、思考。寫作者要有自己的人生經歷和生命體悟。
一部作品的後面,要有人生的經歷,以及苦難。誰也不想要苦難,但苦難確實是生命中包裝過的一種禮物。
莫言、路遙、賈平凹、陳忠實、余華,這一代作家,他們的人生中經歷了什麼?我們又經歷過什麼?甚至連只寫愛情的琼瑤,也經歷過許多婚姻愛情和生活的磨難。
眉來眼去的愛情,心愛的一只小貓咪死了,這就是我們目前經歷過的最大人生痛苦。所以寫來寫去,就只能寫愛情和小貓咪。
苦難和人生,原本就是同體。沒有苦難的擊打和浸潤,寫出來的文字就沒有份量,缺少一種質感。
曾經讀過一篇文章,介紹宣紙的制作過程。先要將原材料蒸煮至爛,然後曬干、碾碎;再一次浸泡、打爛成浆,又再晒干……最後再細心裁剪,才成了宣紙。
經歷了這樣的破碎、痛苦,才產生了一張宣紙,才讓宣紙有一種“薄如蝉翼,潤如青雲,質地绵韌,純白细密”的質感。
一張宣紙是這么煉成的,那么,怎樣才能煉成一個作家呢?
03·
常有人說,是金子就總會發光;堅持寫,你的才華終必被世人所賞識。
其實,即使不發光,也無損金子作為金子的價值。金子不需要以發光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寫作也是。大多數的時候,我們并不是以作家的身份在寫作。我們一邊生活一邊寫作,一邊寫作一邊生活。
讀到一個這樣的故事,上個世紀80年代的某个個夏天,湖南一些作家到陝西交流,陝西作协接到通知后很著急,因為正是麦熟时节,作家們都回家里收小麥子去了。
他們作為專業作家也不是離地生活,我們作為業餘的寫作者更應該是隱藏地在生活中寫作,過著柴米油鹽的生活。
在人群中行走,并沒有人知道你是一位寫作者,也沒有人察覺你正以寫作者的視角和眼光在看他們。
即使你沒有作家的頭銜,也無損你寫作的熱情,無損作品的價值。許多人是在死後,人們才發現他們作品的價值,甚至發現他們居然是個天才。
這些認可和榮譽是否給的太遲?寫作原本就是一條殉道的路,你不會、也不能因為世人沒有授銜予你“作家”頭銜而不寫。
若說回報,把用於寫作的熱情和時間去做別的事,你可以得到更好的回報,哪怕是用來學英語,回報也更高。
我認識一位生活在香港的朋友,在寫了二十年後,出了兩本書,但無人問津;後來又堅持寫了十年,寫了整整三十年後,她終於成功了!-她成為了簡書簽約作者。
這就是一個真實的堅持寫作的“勵志故事”。
有人靠寫作獲得了成功和榮耀,而有一些人,不過用寫作詮釋了什麼叫一往情深。
04·
單靠夢想,是無法讓人堅持寫下去的;惟有無法抑制的發自內心的喜歡,才能讓人一直寫下去。
愛上寫作的人,就像陷進了一場沒有結局的愛情,糾纏一生,不能自拔;沒有人看好她的感情,她仍一如既往;在稱為文化沙漠的地方,她仍固執地要開一朵花--那其實是一件渺茫而沒有希望的事。
或者,寫作於她,并不需要用力,也不必去堅持,她非寫不可;寫作於她,不過是一種如呼吸般自然的事,無需刻意堅持。
讀過“歲的期望”簡友寫的一篇文章,談到他為什麼寫作。他說:
“写作从來不是一件励志的事情,我看见有人用某某作家举成功学的例子我就想笑,励志是为了让人成功,从投入与获得的机会成本相比,写作大概是最愚蠢的事。”
難道不是嗎?正是如此。用投入与獲得的回報相比,写作的確是最愚蠢的事。但喜歡寫的人依然寫,這點,寫作和愛情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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