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篇第十四」41
【原文】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译文】
孔子说:“领导喜欢依礼而行,民众也就容易领导。”
【注释】
“上”,上位者,意即领导人。
“礼”,一切合义的道德与法律规范的统称。此处用作动词,指依礼而行。
“使”,令也。此处指被领导。
【评析】
孔子说:“礼以行义”。因此,礼是使人的行为和社会活动合于义的一切道德和法律规范的统称。义是里,礼是表;义是体,礼是用。因礼义紧密相连,故好义者,必好礼;好礼者,亦必好义。子曰:“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参见《善读「论语」13.4》)。民既敬且服,故“易使也”。但若“上”不“好礼”,那又将如何呢?
起先是“上”不好合义之“礼”,而好专制之“力”。比如,法家就好用专制暴力驯服民众。这时民众虽然也暂时“易使”,但由于“上”好“力”的示范效应,使得民亦好“力”而无视“礼”——合义的道德和法律。这样的民众一旦拥有了使用“力”的机会,就会迅速由“易使”的“顺民”变为“暴民”,对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冲击和破坏。“十年浩劫”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
由于专制暴政恶名昭彰、臭名昭著,人类后来开始用民主模式终结专制。但那些深受专制思想影响的为“上”者,却既迷恋于专制为权力集团带来的巨大利益,又想融入民主世界为自己攫取更大的利益,于是便用民主的形式包裹专制的内核,美其名曰是一种新的“民主”模式,并冠以“XX模式”之名向外输出,意图对外欺骗世界、方便浑水摸鱼,对内愚弄人民、继续鱼肉百姓。这些为“上”者也会高喊“依法治国”,也会倡导“崇尚道德”,但它们却只想将这些属于“礼”的内容施之于人民,而极力将自己置于“礼”的约束之外。社会由此形成了从上到下、大小不同的特权阶层,以及为追逐政治和经济利益而围绕这些特权阶层所形成的利益集团。像毒奶粉、毒食品、毒空气、毒水源、毒土壤以及绵绵不绝的前腐后继等诸多社会问题,就都是由“上”不“好礼”所导致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产生的恶果,都是“民”不“易使”的典型表现。
民主的实质,其实并不在于有没有选举以及以何种形式选举,而在于有没有对权力运行的彻底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有没有为保障这种监督和制约而设立的一系列切实有效的制度。比如,社会监督是以公务人员的财产公开和新闻权力为基础;财产公开和新闻权力是以相关法律为基础;公正执法是以司法独立为基础;司法独立是以宪法权力为基础;而一个充分体现民意的宪法,则必须以暴力机器的国家化为基础。可见,只有将权力关进笼子,使为“上”者无论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都能依礼而行,“民”方能真正地“易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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