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补遗卷二·一九】
周中翰青原娶沈氏,为莲花厅沈司马之长女;常来随园看花,貌明秀而性和婉,不愧名家女,不知其能诗也。殁后,其子之桂从故簏中,检得其《思归》云:“东风吹恨几时消?春水连天又长潮。自叹不如梁上燕,一年一度也归巢。”《初晴》云:“晚霞红映碧窗开,雁字摇空入镜台。渐远不知何处去,化为云气过山来。”
周青原,清代江宁人,曾任内阁中书、工部侍郎。袁枚友。(资料缺)
莲花厅,今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明朝以前,此地一直属于永新、安福二县。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设分防府于莲花桥;雍正五年(1727年),吉安府同知驻莲花桥;乾隆八年(1743年),析永新县二十个都、安福县十二个都置莲花厅(县级),厅治莲花桥(今琴亭镇)。属吉安府。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莲花县正式得名。
司马,古代官职。隋朝废除。明清时作为同知的雅称。同知为明清的文官官职名,雅称司马、分府。在清朝之位阶约为正五品,而职能通常为佐理知府之盐政,缉捕盗匪,海防等行政事宜。通常此官职会因地制宜而设立,也会视专业加以增置。若外出驻派者,其派驻办事处称为“厅”。
沈荣勋,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举人出身。历任江西湖口县知县、福建建宁府同知,乾隆四十二年任台湾府北路理番同知(分驻彰化,乾隆三十一年设,四十九年移鹿仔港)、兴化府知府同知、江西吉安府同知等。官至直隶宣化府知府。
周之桂,清代诗人。
【闲言碎语】
周青原是袁枚的朋友,在诗话里记载其诗句不少,还有其梦中应九天玄女之邀,为九天玄女的女儿赋诗的记载,九天玄女还赐给其神药,治好了周青原幼时误食缝衣针而落下的心口痛的痼疾。周青原是江宁人,常年在外做官,夫人则留在家中,闲暇时常到随园看花。按这个记载,两家居住的距离应该不是很远,因为古代交通工具落后,距离太远则当日不能往返,而女人则一般不会留宿在外的。
诗话里提到周青原的妻子是“莲花厅沈司马之长女”,这个记载让我一开始以为,周妻出生于清朝武将家庭,父亲是“沈司马”嘛,而司马一职在古代不是掌管兵马的官员吗?但后来看到“常来随园看花,貌明秀而性和婉,不愧名家女,不知其能诗也。”才觉得,周妻应该是出生于书香门第,再查资料,弄清楚了“司马”是明清时对“同知”的雅称。沈司马,是举人出身的沈荣勋,浙江仁和人,也就是今天 的杭州。与袁枚是老乡。估计他们相熟。
所谓同知,是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官员。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同知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应该在府衙上班啊,应该称”吉安府司马“,怎么会称其莲花厅司马呢?这里就涉及到同知一职的职权变化及清代行政区划的一个特殊设置了。
清代时,同知经常被派往州县处理公务,由于公务繁杂,加上交通困难,所以,长期滞留在办事地区成为常态。过去衙署的办事机构称为“听事”,后来简称为“听”,进而演化为“厅”,成为同知外出办事的独立机构。有了独立的衙门,同知的职权慢慢地由分管某一具体事务变化称管辖厅周围地域的全部行政事务。厅,也演变成为一个特殊的行政区域。清政府的基本行政区划是省、府、县三级。州的设置是一种补充,领县的州与府同级,不领县的州则与县同级。而厅作为行政区划设置,早期多是因为边疆地区形势复杂,治安混乱,交通不便,将知府衙门的同知长期派驻某地加强管理,后改设为行政区划的。虽然同知担任厅主官的级别为正五品,但其管辖区域一般小于县,其职权与知县也是一样的,甚至在某些方面不如知县。这种设置,我个人的看法有点像现在的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主任是副市级,某些权限大,但地盘小,多数行政管理职能、司法职能等,还不如县政府。
本文涉及到的莲花厅,其设置原因与边疆地区的厅设置类似。莲花厅,就是现在的莲花县,隶属于江西省萍乡市,位于江西省西部,县域西南与湖南省茶陵县、攸县相连。此地是古代江西通往湖南的交通要道,史上也曾出现了武装割据。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是湘西彭氏土司老大的故乡,彭氏家族自五代后梁开平四年(910年),彭瑊为溪州刺史开始经营世代基业。自五代晋天福五年(937年)溪州刺史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立溪州铜柱铭誓起,以彭氏为首的湘西土司,据有湘西南北两江(沅水自辰溪以上,包括各个支流称南江,酉水及其支流称北江)和澧水、溇水流域一带,彭氏主要地区在北江。他们自置官吏,拥兵自统,世代承袭。史称:“北江土司,彭氏为大。”“溪州彭士愁,世传郡印,家总州兵,布惠立威,识恩知劝,故能历28代,袭任35世(其中有兄终弟继者),历时818年。”
对于这个战略要地,清军入关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设分防府于莲花桥;雍正五年(1727年),吉安府同知派驻莲花桥;雍正六年,彭氏第34代土司彭肇槐在朝廷“纳土归流”政策的逼迫下,从湘西遣回原籍莲花桥。乾隆八年(1743年),江西巡抚陈宏谋根据吉安府同知常驻莲花桥的历史状况,上疏将吉安府的永新、安福两个县的部分乡地合并成厅。朝廷同意析永新县二十个都、安福县十二个都设立莲花厅,厅治莲花桥(今琴亭镇),属吉安府。莲花厅一直存续到民国初年。直到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才成为历史。
我们看到,乾隆八年(1743年),朝廷析永新县二十个都、安福县十二个都设立莲花厅。既然说到了“厅”这个行政区划,不妨再说说清代县以下的行政设置。古语:“自古皇权不下县”。秦代开始实行郡县制,在此之后的王朝的最基层行政单位就是县。也就是说,没有再对县级以下的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这也意味着国家权力基本到这一级就结束了。清朝也不例外,县以下的地方管理基本上由宗族势力自治。清代地方政权最低一级为县,国家对县以下的行政区划没有统一规定。从全国诸多方志记载中,清代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十分芜杂。一般而言,县城内一般自城中十字街分为东南西北4城(或称隅、或称坊),近城之地以东南西北4门为界分为4关厢(或单称关、单称厢);“以坊(厢)为纲”,下辖街、巷。县城及附近地区以外的乡村行政区划,一般划分为乡、都、图、村4级。一乡统辖若干都,“以五十步(五尺一步)为率,筑堠一焉,表其都之界”;一都统辖若干图;一图统辖若干村。上述是比较多见的划分方法。由于各地地理情况不一,历史渊源不同,还有军事要地、产盐地、屯垦地等特殊地区存在,所以,也有不少地方不设乡,有的乡以下层级也不称里、图,而称庄、会、圩、屯、堡、保、练、总、甲、社、店、约、镇、埭、灶、铺、牌、地方、团、团镇等。总之,清代县以下行政层级名称十分芜杂,要彻底弄清楚,是个大学问,我们只能简单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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