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青铜城
到银城安顿下来不久,伯爵和明歌就爱上了去家附近的树林里散步的感觉。
这是一大片落叶松林,树木十分茂密,一旦走进去,就像进入另一个世界。阳光透射进树林,割出一条一条的树影。落叶松高大挺拔,它们笔直地向上,向上,一股劲儿地向上生长。随着高度的增加,树干下部的枝叶逐渐萎缩落地,只有树干上部伸出枝丫,像摊开的手,承接着阳光。树林里的空气干净透明,荡漾着淡淡的松油的清香。
明歌迈着大步,在松林中央边走边数,靴子踩在松软的林地上,那些长年累月积下的厚厚的半腐的针叶发出“素素”的低吟。
“你数什么呢?”伯爵问。
“数我们经过的地方,我们真的走了很远啦!”明歌感叹。
“可不是,时间过得真快,我们已经走过那么多地方了。你能说得清我们去过的那些城市的名字吗?”伯爵给明歌出题。
明歌故意作出生气的样子,“你不是看到了嘛,我,在,数!”
“纸城,棉城,皮城。纸城,棉城,皮城。纸城,棉城,皮城……”
“皮城后面是哪里呀,小傻瓜?”伯爵逗明歌。
“我不是在想嘛!”明歌做出“嘘”的手势,示意伯爵不得提醒。
“昏天黑地城!对,是昏天黑地城,我在那里总是睡不醒。”
“嗐,”伯爵有些可怜明歌,“我知道你那一年很累,在花果城既没欣赏到花,也没品尝到果。”
明歌终于想起来了,“对对,花果城,花果城,下一个是花果城!给晴子喂奶,跟她玩儿,哄她睡觉,复习考研究生,整日昏天黑地的,一年都没睡醒!”
“然后是木城,在木城我找到一个新工作。然后是糖城,手城,在手城我们也去离婚过,可是没离成,你这个家伙猫到旅客中心男厕所不出来!”
“这事儿你能别提了嘛?”伯爵不喜欢明歌重翻不愉快的过往。
“接着是古铜城,我在古铜城又换了工作,在陶城时我姥姥去世了,然后是,然后是……”明歌又数不出来了。
“然后是锡城,在锡城时,我们把晴子接到身边来了。然后是钢城,丝城……”伯爵发现明歌的心情有点沉重,一下子收住话题。
“在丝城发生的事情比较多,”明歌不愿意多说,“接着是花边城,象牙城,水晶城,蓝宝石城,在蓝宝石城我又换了工作,然后是玫瑰城,松石城,印花城,到印花城我又换了工作,可能今年我还得换工作,唉!”
“你不想换?”伯爵有点忧虑。
“想,想,我巴不得快点换。估计快了。”明歌赶紧说,以免伯爵为她担心,然后又接着数,“再以后是瓷城,白石城,青铜城,绿玉城,雨花城,然后就到了这里——银城。”
“终于数完了,”明歌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肩膀放松下来,像完成一件很困难的任务的样子。
“你感觉,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真正好起来的?”明歌问伯爵。
伯爵考虑了一会儿,“要我说,我们真正好起来应该是从蓝宝石城开始,在那里,我们的感情有一个飞跃。再有就是青铜城、绿玉城之后,我们好像一下子明白了很多道理,开始了新的生活。”
明歌深深地点头,觉得伯爵的分析确实实事求是。在这个世界上,两个人由相恋而结成伴侣,经历了一定的认识过程,结婚时好像互相已经熟悉了,但那时距离真正的了解还远着呢。达到两心相知,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幸运的夫妻通过深入了解和主动调适,渐渐达到琴瑟相和。不幸的夫妻过着过着,会发现彼此并不适合,于是上演了一出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手的戏剧。
还有更不幸的夫妻,两个人一起过了一辈子,到最后也没能了解对方,或者了解了对方,发现不合适,却因种种原因无法分手,而只能互相忍受着度日。明歌想起毓秀,心揪了起来。
“我想去祭奠一下咱妈。”明歌说。
“好的,我们明天去吧。”伯爵也有此意。
毓秀的坟茔在青铜城,那个坚固而冷冰冰的大城总让明歌心生寒意。
明歌忘不了毓秀那次发病在那个破败的医院里昏迷的情景。那一幕击穿了明歌对人性认识的底线。
得到洪奎电话通知后,伯爵和明歌已最快速度赶到了医院。明歌不明白为什么洪奎把毓秀送到这个医院里来,这个医院医疗条件不好,洪奎自己也抱怨过。但洪奎说送别的医院怕来不及,这个近。明歌不好说什么。
但当明歌看到毓秀时,她震惊了。毓秀赤身露体躺在一间小病房紧挨窗台的一张小床上,唯有腰间搭了一块毛巾被。毓秀已经神志不清,她好像要说什么,可是说不出来。小病房里有三张床,另外两张是靠两面墙放的,毓秀躺在那张床的两头被另外两张床的床头挡着,可以接触到毓秀的空隙只有不到一米的位置。
“你们可算来了,你们管吧!”坐在床边的小茜一边怨恨地说,一边起身走了。
伯爵和明歌顾不上她,马上俯身看毓秀的情况。明歌给毓秀遮盖住隐私部位,抬头看监控器,赫然看见监控器在报警。伯爵看着毓秀,明歌去找医生。
医生办公室没有人。走廊里有个护士看到明歌发疯似的找医生,不耐烦地问:“找医生干啥?”
“监控器在报警!”
“报警?在哪里?”护士狐疑地问明歌。
明歌带着那个护士急匆匆地来到毓秀的病房。
没想到那个护士看到监控器后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样子。
“是这个呀,”她拍了拍监控器,而后轻描淡写地说:“这个机器不好使。”
明歌目瞪口呆,不好使!不好使用它干嘛?
明歌再一次冲出去找医生。
这次她看到医生了,医生正在跟洪奎说话呢。明歌听到的最后一句是:“明天早晨,估计明天早晨就不行了。”
洪奎看到明歌,说:“医生说了,咱妈明天早晨就不行了,我们把装老衣服都带来了。”
什么?明歌几乎要疯了!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到这个医院来?
明歌向医生离去的方向跑去,找到了医生。
医生对于眼前出现这样一个病人家属显得有些惊愕。
“你不看见我给病人打点滴了吗?我们医院就这么个条件。”
“什么?抢救?血氧浓度低需要呼吸机?我们医院没有呼吸机。”
“转院?转院有什么用?”
毓秀,毓秀啊!头两天还给明歌打电话呐!明歌说又到惊蛰了,过了惊蛰虫子都活泛了,毓秀你也该活泛了,毓秀还笑呢!
“转院?”洪奎和阿达异口同声地问明歌。
明歌坚定地点头,但转院的签字她没有权利,她只是毓秀的儿媳妇。
明歌求人联系了青铜医院——青铜城最好的医院,院长意味深长地问:“转过来倒是可以,可是,你是病人什么人?”
“儿媳妇?你还是得问她的儿子的想法吧。”
洪奎、阿达和伯爵商量了一阵儿,洪奎说:“那好吧,转院试试。”
明歌联系好救护车,让洪奎和阿达等着送毓秀,然后和伯爵先去青铜医院,联系急救的事情。
病床推着毓秀进入ICU,明歌向毓秀挥手,毓秀,毓秀,你挺过来呀!毓秀的眼神朦胧,但她分明看了明歌一眼,明歌以为那是她俩的道别。
明歌在毓秀的坟前烧了一沓纸,心里默念,“毓秀,如果有轮回,我愿来生与你做朋友,而不是婆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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