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初夏的一天,我守在电视机前,《棒球英豪》的前奏还没结束,忽然胡同后面传来一声惨叫。我跌跌撞撞的跑出去,用了不到一分钟跑到老屋后窗处,已经是空无一物。
那天晚上,我和姐姐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大街小巷,但是,花花已经消失了。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想冲进距离老房子二三百米的“小白楼”一探究竟呢?但是我们毕竟是孱弱的女孩子,而“小白楼”的主人是地道的流氓。夏天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看见“小白楼”的男主人袒露着上身在街市口走来走去,他的肌肉很发达,血肉似乎绷得很紧,露出朱血色赤膊的上身。“小白楼”的女主人是个泼妇,有时候,我们会看见流氓和泼妇激烈对战,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很多年,直到我离开家乡,不知道是否还在继续。
那年夏天,“小白楼”的大院子对外开放,“小白楼”临街的房子改成了门面房成了一家餐馆。我们眼见着一车车眼露无望的狗运来,卡车开进了“小白楼”的大院子中,再出来就已经空了,只留下斑斑血迹。
“小白楼”的主人是不相信轮回报应的,狗肉馆就是一个明证。从1991年我家搬到红旗街,“小白楼”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个神秘的存在。我甚至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叫它“小白楼”。它有两层高,加上院子怎么也占地二三百平方米。院门和开的狗肉馆都临街,在狗肉馆旁边还有一栋房子,但不是那种楼梯在屋内的,而是水泥楼梯临街,从水泥楼梯上去是一个红色的铁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房门打开过,也不知道房门后面是什么。“小白楼”大院的构造和所有平房都一样,正对门是巨大的狗窝,狗窝左边是院子的小径,小径直通大屋,只是不知道大屋和临街的红色小门是什么关系。开了狗肉馆之后,这个大院子就成为一个作坊,离得很远,就能闻到院子中浓浓的血腥味。
十里八街的邻居们,都对“小白楼”唯恐避之不及。据说这家人还犯过人命案,一家人为了争夺“小白楼”还打的头破血流的。所以,即便是我们对花花的下落心知肚明,但是也不敢贸然去寻狗,再说,就算寻到了,也许也已经是一具惨不忍睹的残骸了。我们之所以那么努力的满大街的寻找丢失的花花,也许只是自我安慰,不愿面对现实而已。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三天五天过去了,一个月,一年……我不止一次的幻想着,心存侥幸着花花自己回来了,就像每一次那样,哪怕它在发情期跑了十天,最终也是回来了,可是这一次,它再也没有回来。
《棒球英豪》播完了,高中毕业了,青春结束了,我收拾行囊,离开了明珠市。
后来,我们有了可以拍照的卡片机,又有了可以拍照的手机,但是,花花在2002年离开我,还未曾拥有一部相机的我,一张它的照片也没有留下。
可是我记得它,当我想起它,我不需要任何媒介,它就在我的脑海里。它是一只漂亮的牧羊犬,1991年,我们搬到红旗街不久,忘记了是谁从牧区抓了一只小狗崽送给我们。刚来的时候简直就是萌丢丢,后来长大了,也是美狗一枚。今天的人们养狗不经常要讲品种、血统吗?那个岁月我们小城没有那么多讲究,我只知道这个品种叫“板凳狗”,是牧羊犬的一支。这种狗永远不会长大的,至多只能长到一只京巴狗的高度,如果伸直了身子就像一条板凳,故此得名。那个年代,狗还是会咬人的,狗的职责还是看家护院,至于陪伴人类打发孤独寂寞,那是副业。花花也一样,它是一只凶猛的牧羊犬,别看个头不高,但是花毛浓密,肌肉紧凑,如果掰开它的嘴巴,你可以看见一口坚强的獠牙和黑色的嘴唇,它是一只好小狗。
夸耀自己家的狗大概是所有养狗的人的通病,我尽量客观,然而,直到现在我还是没有见过比花花更好看更威风凛凛的狗。
小学一年级,我写了一篇文章《记我的小狗花花》,这篇文章被贴在了班级板报上供同学们膜拜,然后我又参加了学校的作文大赛,后来成为了我们学校的写作小能手,说起来,花花还是我走上文学道路的启蒙者呢。在那篇文章中,我用一个小学生能想到的所有美好词汇细心描摹着花花的美貌:滴溜溜的黑眼睛,大大的双眼皮,黄白相间的细软皮毛,对了,还有一只兔子尾巴。据说“板凳狗”就是这样的一个种族,它们都长着一个毛线球般的兔子尾巴。说起来,“板凳狗“好像是我臆想中的存在一样,因为除了花花以外,我从来没见过它的任何一个族人,也许是因为我读书少,被骗了。
花花的眼睛像马的眼睛,它的眼睛极大,而且不管什么时候都是饱含热泪的,不是那种要滴落的热泪,而是那种柔情似水的热泪。小时候我总感慨,一只狗怎么可以长的这么漂亮,而我作为一个人类,既没有大眼睛,也没有双眼皮,只有一双单眼皮眯缝眼,这是多么不公平啊。可是,花花啊,是造物的恩宠,而我遇到它,是对小眼睛的我的恩宠。
当它还是个小奶狗的时候,我骑着红色的小洋车带着它在大街小巷转悠,后来它不再是小奶狗,坐不进小洋车的时候,我也长成青春期叛逆不美少女了。
一家大小,花花唯一欺负的人就是我。我从来不敢栓它,基本对它束手无策。如果来了人,而花花在院子里放养,我只能开个门缝将不管是张三还是李四打发走。但是,它也最愿意跟我玩。
每天一到我放学的点,花花会雷打不动的守候在门后面,用它美丽的黑眼睛透过门缝向外张望(这些当然是妈妈告诉我的)。可是当我的动静响起来的时候,它马上就离开了门口。我打开门的同时,它已经慢慢的踱到了通向屋门的砖石小径上。它看着我向前的脚步,慢慢的慢慢的趴将下来。就在我走到它跟前的瞬间,它一个猛扎子跳了起来,向上抱住我的一条腿,不停地摩擦摩擦是爪牙。这样的摩擦大概持续两到三分钟,期间我是如何也动弹不得的,牧羊犬的体格,你懂得。摩擦之后进入下一个环节——疯跑环节。只见它突然撒开了我满是狗毛和狗口水忍辱负重的腿子,一头冲进了狭小的院子里,那时节,只见烟雾不见狗。它的极速奔跑卷起了满院子的土,下一个瞬间,我也卷进了沙尘暴里,你追我赶跑的不亦乐乎。然后浑身尘土、狗毛、口水的我,免不了被骂一顿,可是,这个戏码依旧每天都在上演。一直到,它渐渐的跑不动了,一直到,那个小女孩已经变成了大女孩,知道了干净、美,有了心事,不再愿意和它玩了。
花花一直在坚持,只是它不会说,更加不会提出“跟我疯跑吧”这样的要求。现在想来,心中总是难免有些淡淡的忧伤和深深的遗憾。
如果仅仅是这样,一起游戏一起疯,或许还没有那么深刻的感情,可是花花,她救过我的命。已经记不得我高几的时候了,家长出门没有锁大门,两个青皮小伙子闯进了我的家。他们来到屋门口,不管我怎么阻拦都拦截不住。花花在院中狂吠,我的内心已经绝望——花花栓在它的狗窝旁边,栓它的可是货真价实沉甸甸的铁链啊。后来我无数次的设想,那天会发生什么,也许是眼睁睁的被抢被盗甚至更严重的事情——那年我十六七岁,豆蔻年华啊,如果没有这只牧羊犬使出神力挣脱了十几斤重的铁链冲上来咬住了青皮1,撞倒了青皮2,他们本以为两个壮年还对付不了一只狗——然而他们还真的没有对付得了,整个过程大约持续了不到五分钟,两个混混落荒而逃。花花瞪着血红的眼睛,拖着沉重的铁链,站在院中喘着粗气。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知道它要的不是“感谢”二字。过后我才注意到,那个被砸进地里拴住花花的铁钉被平地拔起。很多年过去了,我觉得不可以用忠狗护主来解释花花的神勇,也许正如它在我眼中一样,我在它的眼中也是家人。为了保护家人,我们都会做出一些看似不可思议的事情。
从1999年起,我进入了我人生最黯淡的时光。那个时候,痛哭,却没有可以依偎的对象,我抱着花花毛毛的脖子,我不说话,花花也沉默,我们互相对望对方。我对它说:花花,我总会长大的,我总会离开家的。我只能逼迫自己忍耐不停的忍耐,然后患上了胃病,长期失眠。那段混乱、无助、黑暗的日子,每当我把家中激战产生的碎片扫出屋子,花花就会自动的跑到我身边。我固执的认为,她懂得,她只是不会说,她更加懂得,有时候安慰、支持是不需要用语言的。
那些无法言说的痛苦,为我分担的,是一只狗。它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家人。
2008年或者2009年,我在北京。有一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花花从风雪中归来,它已经变成了她,和它时代一样,她也是一个美丽的可人。她说她要走了,她说我离开之后写给她的话她都收到了,如今我也长大了,她要离开我了。然后她推开门,屋子炉火噼啪,她走了,走进风雪中去了。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梦见过它。
我虽然不会拦路劫持运狗车,但是也绝对不可能吃狗肉,在我看来,狗和狗还是不同的,就像小王子的玫瑰是独一无二的一样。如果时光倒转,在播《棒球英豪》第100集的那个傍晚,我一定看住大门,我一定守住花花,我一定让它体面离开。
这么多年看了那么多电影,有两部我几乎哭的看不下去。一部叫《忠犬八公的故事》,另一部叫《马利和我》。据说,好狗都是不会死在自己家的,它们能够预知自己的死亡,也理解生者面对死亡之痛,于是,在它们快要离世的时候,会自己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死去。
是么?是么?花花不愿我看到它离开,就像它也无法看着我离开那个充满痛苦回忆的房子。2002年的那个夏天,面对不断衰老的花花,我一直在思考我该怎么接受它的死亡,用人类的年龄来算,它已是耄耋老人了。那年夏天,它突然变得不安分,总是跑出去,然后自己自己跑回来……
花花,这个世界已经没有这只板凳狗的痕迹了,没有人知道它存在过,也没有人知道它的故事,可是我知道,就像,虽然这世界没有它的照片,但是它永远鲜活的活在我的脑海中一样。
我终于理解了,是它自己选择了消失的方式,但是未曾消失的方式,却是由我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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