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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森,二十三岁,未婚,身体健康,精神无恙,身高一米七二。别误会,我不是来征婚的。我有女朋友,二十二岁,一米七五……
对!我就是他的女朋友。蒋森是我初恋,也是终恋。
二八芳龄,情窦初开的我就开始张望爱情了。我的眼神总是在异性温润的唇或宽厚的肩膀上驻足很久。幻想着我的白马王子跟我来个穿透灵魂的深情对视后开启一段美好的恋情。
我越发爱美了。变美,才能接住那个眼神。
终于我在徘徊过数次的大百货柜台前买下了那管惦记了很久的口红。象盗来的宝贝一样我把它藏在裤兜里。躲在上学路上的小树林里,借着文具盒黄乎乎的光在嘴唇上画了个圈。画个圈就当自己更美了,涂个口红就一定更美了吧!
他走过窗前瞟来一眼,我便“怦然心动”锁定了这个阳光帅男孩,他是隔壁班的班长。不经意的回眸如小石头入水荡起了涟漪。
上课间操,他站排的位置和我紧挨着。“扩胸运动”就能触到彼此的指尖。我把喜欢藏在他的影子里,爱的火苗却燃烧在我心底。
一节体育课给我制造了惊喜。两个班混在一起踢足球。感谢老天成全我俩撞在一起,同时摔倒在地,疼却暗自欣喜。他揉着额头边拽我边说对不起。眼中装着纯粹的立正和稍息,并没有找到我想要的柔情蜜意。
耳边萦绕着的那句“对不起”,时常被偷换成“我爱你”,想着想着就如蜜滴到心坎里。只可惜他是个不解风情的东西!
放学后我急忙透过人群把他寻觅。他竟然和同班的爱芳走在一起。爱芳的出现使我感到如临大敌。有说有笑时不时撩拨我的醋意。
“蒋森同学,你等一会儿!”
只有我才清楚这“一会儿”有什么意义,对伟大爱情的保护是我唯一目的。
蒋森再次回眸,一如初见。一脸为什么站在雪地里。目送爱芳一个人朝家走去,心中除了慌乱我还涂了一层窃喜……
“同学,听说校体育队冬训开始了,你是队长,我想找你报名。”
我竟有这么大本事,把谎言说得这般得体。
“早晨五点半,校操场集合。目前没有女生参加,你确定?”
蒋森不明白少女怀春的心思,痛快掉进这场预谋里。
撑过半年,校体育队唯一一个女生熬过漫长的冬天。每天一同完成慢跑热身,高抬腿,跨步跳,小步跑,蛙跳,伏卧撑……那些挥汗如雨的日子蒋森和我越走越近。
蒋森喜欢古诗词,那些吟来多愁善感的诗词也让我欢喜。一首首词里,我看到细腻,温婉的另一个蒋森。
他借给我的一本书里夹了一张钢笔写的
《丑奴儿》——辛弃疾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末了附上一句“我喜欢你”。
我相信一见钟情,更相信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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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的一天午后,我和蒋森相约在学校的后山。他用山菊花编了一个花环戴在我的发端。淡黄的山芝麻花点缀在白色、紫色的山菊花间,分外美丽。黄色的花蕊散发着幽幽的芳香,沁人心脾。月光下蒋森凝望着长发如瀑的女孩,情不自禁把我拥入怀里,温润的唇印在一起,吻过一遍又一遍。羞怯的我把头藏在他的臂弯,月亮女神悄悄披上云的纱衣……
蒋森如愿考取了体校,离开小镇,离开我去了外地。而我却迟迟没等来录取的消息。失落的我选择了一所镇上的职业学校就读。
鸿雁传情如牛郎织女,二年后,我们终于在一起。在他分配的城市里,我们在偏远的郊区租了半间平房开始同居。
爱情一如正午的阳光照着大地,不偏不倚。
每当他骑着自行车的身影穿过家门口的柳树林,我就在院门口守望了。他锁好车,来不及放下挎包,迫不及待把我搂过去,在脸上香喷喷的亲一记。
“媳妇儿,我想死你了……”我一戳他的脑门,“臭不要脸,!管谁叫媳妇儿,我又没嫁给你。”他继续贫,“进了我的门,就是我的人,你就是我媳妇儿……你承不承认?”他追着我一个劲地问,我笑而不语。
我们两个人的家里都不富裕,拿出读书的钱,就没钱张罗婚事了。我们只能靠自己挣钱把婚事办了。
他一个人上班的时候,我十分寂寞。心想不如也去找份工作吧!毕竟两个人攒钱还能快些,早点把婚结了是我父母最大的心愿。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脸孔。我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从小镇刚出来的我还带着泥土的气息。我没有时髦的衣服,平时穿的就是一套半新不旧的藏蓝色运动衣和四十码的运动鞋。
我工作的酒店在这座城里小有名气。这里的服务员都统一工装。红裤子,红马夹,白衬衫,黑高跟鞋。既好看又神气,干净利落。可惜我还缺一双高跟鞋。
我可从来没想过穿高跟鞋,我的脚又大又肥,和蒋森的一样大。为了工作我的生命中是该降生一双高跟鞋了。
酒店因地段繁华,场地够大,装修上档次,所以经常接红白宴和商业聚餐。一次都要十几二十桌。我们叫“接大餐”。“接大餐”的活可真是辛苦死了。
周末蒋森陪我兜转了几个商场买鞋,几次脱了换,换了脱始终没能买到合适的。三番五次折腾火直窜向脑门儿。四十码的大肥脚,你能对得起我看中的那些鞋吗?那些模样秀气的鞋让我又眼气又眼馋。一双双根本套不进我的脚,勉强挤进去,一步没迈,就痛得我呲牙裂嘴,嗷嗷直叫……
那些款式新颖,做工精细,镶着钻,雕着花的鞋我也只能眼巴巴瞅着,除了遗憾还是遗憾,无奈脚丑配不上啊!
好不容易挑了一双中高跟的,穿上没那么挤,我还走了六七步。尽管没那么喜欢,也只有将就着。脚又大又丑这是内伤啊!
周一是该我迎宾的日子。带着绶带,清一色着装的迎宾阵容挺有仪式感。
第一次穿高跟鞋迎宾,又激动又新鲜。仿佛自己不是迎宾小姐而是鹤立鸡群的模特。激动和新鲜在站了十分钟之后就慢慢变味了。小脚趾火燎燎地痛,痛如一条虫啃噬着我的心。我左脚和右脚不停交替做“金鸡独立”。没一会,疼痛就漫延到脚后跟。扭头一看,两只脚踝下边亮亮的水泡仿佛在说,嘿!我在这儿!周围磨得通红的皮肤也渗出了水。
我偷偷抽出一只脚踮在地上,片刻的舒缓难以平息疼痛的火。光脚!我想光脚!这个不现实的想法在火光里闪了一闪。我却不敢。泪已在眼眶里打转,没人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蒋森来了就有救了,可是他不知此刻的我已被催残到了极点。我在忍受高跟鞋的刑罚,尽管伤痕累累,也不能呐喊。我要成为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把牢底坐穿!
待到晚上九点半,我已面色凄惨。呼之欲出的名字叫我翘首已盼。终于,终于他来了,我的泪纷纷如珠断了线。
他抱住我,疼着我的疼。
“媳妇儿,怎么都哭了?让你受苦了,心疼死我了,上车,我带着你!”
跳上自行车,双脚腾空的感觉象被解救的难民。我再也不想着地,甚至想把脚揣兜里。
坐在自行车后面搂着他的腰,靠着他的背,我仍在啜泣。无数个委屈湮没在夜市的人流里。
突然车把一扭,前面冲过来一个人没来得及躲闪。还在兜里静静疗伤的脚一下子落了地,如同踩进一排钢钉里。“啊……啊……”我惨叫,连同白天积压下的惨一同喊了出来。
“媳妇儿,没事吧?”蒋森紧张地问。
“有事儿!疼!一落地就疼!我疼死啦!”我没好气地大声喊。
“快上来!我不会让你再受苦了,这次我注意,不让你脚着地!”蒋森又急又疼。
刚坐稳没多久,前一波痛还没缓和,在一个转弯的地方他又把我甩了下去。
我大哭起来,转弯处是片空地,我使劲地哭,旁若无人地放声大哭。象个受了伤难以安慰的孩子。哭声压过了他的哄劝,我死活不肯再上车。我怕了,怕不知走到啥地方冷不防再把我一闪。
我蹲在马路牙子上哭得跟大花猫一样了,他叫了几声我都不理睬。我起身朝前走,每一步疼如刀捅着我的心在抖。干脆脱掉鞋,东一只,西一只两手往天上一扔,去你妈的!魔鬼!
我光着脚,走走停停。蒋森在后面边追边喊:“快停下,脚疼别走了,我背你!”
“媳妇儿,你鞋呢?”追上我,他才发现我鞋没了。
“扔了,再也不穿了……”话未说完,我又哭起来。
蒋森回头把鞋一只一只找回来,继续哄我,“媳妇儿,都是我不好,跟着我让你受苦了,我会对你好的,回家我帮你撑鞋,等鞋撑大点就不磨脚了。”
坐上车,光着脚。幻想着蒋森的说得话,他穿我的高跟鞋那该多滑稽。我破泣为笑,笑声掺在夜色里的车铃里……
休息日,蒋森穿着我的高跟鞋,屋子里踱来踱去,痛得呲牙裂嘴。镜子前一个一米七八,一个一米七五竟毫无违和感。“蒋森,对不起,要给你穿小鞋了……哈哈……让你也受受女人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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