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余华《活着》中文版自序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文/蒙初凝琪
2019年1月14日 星期一 霾
掌阅电子书上216页长度的《活着》,今天我拜读完了。当看到最后“全书完”三个字出现时,我好像也走完了一个人生。
其实,对于作家余华《活着》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感谢我拥有的好奇心趋势我在读完《尘埃落定》后并没有感到书慌,而很快与它邂逅。虽然照比《尘埃落定》的篇幅长度,《活着》它少了299页,读至最后稍有对故事意犹未尽的滋味,不过,这本小说所带来的心灵体验却是独一无二的伤感,如果非要拿一个曾经体验过的心灵历程来比拟的话,我唯有想到一部电影《1942》。
《活着》娓娓道来的故事,通过一个“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一个初夏偶遇了一位老人和老人犁田的老牛,带着好奇心我与老人攀谈,老人朴实、健谈的性格之下带我走进了他“这一生”。
这位老人叫徐福贵,家有两百亩田和大房子,房子里有服侍的佣人,他爸爸赌博逛妓院败掉了一百亩田,他赌博逛妓院又败掉了一百亩田,以及房子,当他败光一切的时候那是他第一次想到在路上上吊算了,可是他又想到自己死了债还在。
当福贵的妈妈哭喊上梁不正下梁歪、当他爸爸被他气死的时候,福贵幡然悔悟,做回了踏踏实实、再也不打老婆的庄稼人。
面对贫穷,老丈人把大着肚子的闺女家珍从徐家的茅屋接回了家,没享过福的女儿凤霞小小年纪跟着爸爸福贵学会下地耕种,老母亲自己在家不再有佣人干活,一切亲力操持家务。母亲说,家珍会回来的,贤惠的家珍就抱着刚出生的儿子有庆真的回家了。
母亲病重时,福贵去城里抓药,被拿枪的军官抓了壮丁去前线参加内战,两个月的时间离开家,再回家母亲已病逝,女儿因生病延误高烧成了聋哑人,他们把希望寄托儿子有庆身上,供他念书。
有庆是个非常有爱心的孩子,过着再吃不上饭的穷日子,每天也能赶在上学前给他两只羊从山上摘来吃的,然后自己再用喝水的速度吃完早饭跑去上学,后来学校跑步竞赛还拿了第一名,差点去当了运动员。因为爸爸说过他废鞋,他又每次跑的时候把鞋脱下来套手上。大炼钢时期吃公家的食堂,一切钢铁牲畜上交,有庆也依旧上学前跑山上摘自己羊最爱吃的东西,去人民公社的羊圈专门给自己两只羊喂吃的。
读着有庆的那些事,我觉得他真的太可爱了,作家余华的笔触又那么生活化,最后有庆的死真的放到现代是怎样都想不到的事情,他的离去让我触不及防。
然而,接下来又是福贵那个苦命、不会喊叫的女儿凤霞、媳妇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
到后来,我甚至自己都有些麻木了,我在想,如果我是福贵,如果活着那是承受多大的悲恸,那是怎样的勇气?
毙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我是越想越险,要不是当初我爹和我是两个败家子,没准被毙掉的就是我了。我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自己的胳膊,都好好的,我想想自己是该死却没死,我从战场捡了一条命回来,到了家龙二又成了我的替死鬼,我家的祖坟埋对了地方,我对自己说: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
福贵有自己看开的点,从内战的无情到文革的残酷,福贵走过的路、所有遭遇是那个年代更迭带给他的烙印,而他,却用最大的乐观——活着。曾经那个因为输光家底想要在路上用皮带上吊的福贵,命运戏耍之下,他永远都不会轻言生死了。
由此,特别喜欢书中描写的结尾: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从《活着》的角度,为什么说非要拿一个曾经体验过的心灵历程来比拟的话,我唯有想到一部电影《1942》?
因为《1942》里面的老爷张国立,也是属于活着再难,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类故事的启迪,让我们怎能不珍惜现在自己所拥有的幸福?
最后,借花献佛,用一下名人名言扣个今晚的题吧!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报之以歌。
——泰戈尔
在人间失格里,太宰治写道:
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因为一切都会过去的。
其实,好想让我们时代下的年轻人都来静下心读读余华的这部小说《活着》。
O(∩_∩)O~因我沦陷,所以真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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