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你是否肯接受,回忆终究是你会派上用场的工具。
我和他的故事说起来很长,但又可以寥寥几笔带过。我一直想写些什么来缅怀一下这段情谊,但敲了几个字就觉得语气太过生硬,只得统统删掉。
二零零零年我十四岁,他也十四岁,同年却不同级。他晚读书一年,偏偏我又早读书一年,同住一栋楼,机缘巧合地又在同一所学校。那时他的个头不及我高,即使他每天都和我一路上学,瘦小的他在别人看来都只是我的弟弟。他有些害羞地托我帮他写份情书递给同班的女孩子,我嫌他的样板给的太过俗气便自己编了首小诗写了上去。于是帮他追到了初恋的我成了他专业的感情顾问。
二零零一年我十五岁,他也十五岁。毕业在即,他对我这个还没长高的姐姐有了那么一丝不舍,他抬手揉乱了我的发,然后给了我一个临别的拥抱。他依旧很瘦,他的锁骨硌着我的额头,让我一直记忆深刻。
他说,加油,一定要等我和你上同一所学校。然后他就悄无声息的搬家了,这一别就是三年未曾谋面。
二零零五年我十九岁,他也十九岁。高中毕业之后,他不知道从哪儿要到了我的联系方式,然后约我出来喝杯咖啡。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父母早就离婚,一直寄宿在姑姑家。他说,他想要去外地闯一闯,他不想寄人篱下,他想看看自己到底有多大能力。然后找我和几个朋友凑了将近一万块钱踏上了向北的火车,手上攥着写了我手机号的纸条。
我没敢回头看他那么一眼,我怕自己会哭的泪眼婆娑,所以我毅然决然的走掉了,那天的风挺大,吹的我眼睛干干涩涩的,难受的说不出话来。
同样是这年,在室友的推搡下我答应了一个学长的追求,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长跑。
开始的那几个月,我始终惦记着有个人会回来找我。对他的思念无处可说,写了一堆只有邮票没有地址的信件,我有满腹的话想在他回来的时候全部告诉他,我在心中无数次的模拟着我们在街头相遇的画面,模拟着他会单膝跪地要我嫁给他。我想的很多,很远,但这些念头很快在三番五次的搬家以后被我抛之脑后。
我想,大概他不会回来了吧。
二零零八年我二十二岁,他也二十二岁。八月的时候,他回来了。他给我打了电话,说他刚刚到火车站。我庆幸自己三年以来未曾换过一次号码,我也无时无刻不在后悔着当初为何没有回头去说句挽留他的话语。我放下手中的一切飞快的打车到了火车站,阳光很辣很毒,烤的人快要蜕皮似的。我在崭新的站台迎接了这个又三年杳无音讯的老朋友,车站里还放着《北京欢迎您》。
他和从前不一样了,虽然他很认真的刮了胡子,但胡碴的印记还是特别明显。
他问我,你还好吗。我说好,好的不得了了。他紧紧地给了我一个拥抱,和七年前一样,只是他的肩膀更加厚实,他的怀抱更加让人安心。
然后他说,对不起,我回来的很晚。可以和我在一起吗。
岁月匆匆,即使我仍是原来的我,你也是从前的你,但我们已经不再是曾经的我们了。
我看着他被风霜雨雪雕刻过的脸庞,很长时间说不出话来。我是有那么些许的感动,但感动和冲动永远不及那份陌生感来的强烈。我们这么多年没见,我没有办法辨认出他是真心还是假意。或许他一直惦记着我,也有可能他只是在被伤害了以后找一个港湾疗伤。
我只是摸摸他的脸,然后低声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然后我们很有默契的沉默了,他愣了一下,又回过神来。他像多年前一样伸出手揉乱了我的头发,他笑着说,开玩笑啦,小妹妹。
二零零九年我二十三岁,他二十三岁。他安顿好了自己的生活,用自己几年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也有了一个各方面条件不错的女朋友。我也从大学生活中彻底解脱出来,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不过,也和陪伴了我三年的男朋友说了再见。
他偶尔会约我见面,喝杯咖啡,聊聊他北漂的故事,我也聊聊我大学时候干兼职的故事。或许是真的没什么可说的,所以很自然,我们没有再频繁的联系了。
只有当他不和我谈心的时候,我才开始有想他的感觉。人大概都是这样吧,总是失去之后就意识到自己不该放手。
二零一二年我二十六岁,他二十六岁。家里人已经开始催促我赶紧寻找一个相亲对象解决终身大事,其实这些年也不是没有遇见很好的人,男朋友我也交往过一两个,但我始终没有动心的对象。
我开始有点想他,怀念曾经一起上学的日子,怀念我可以一把搂住他的肩膀,说这是我儿子的那段青葱的岁月。但我们终究还是长大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应该和他见个面,然后告诉他我的想法。但不等我开口,我就收到了他的红色炸弹,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
在他婚礼前,我们还是出来见了一面。他已经一改当年羞涩的脸庞,甚至有些微微的发福了,锁骨也不再明显,肤色也渐渐走向小麦色了。他很忙碌,我看的出来。直到他坐下来和我说话之前,他都是在打着电话的。他的西装笔挺,浅蓝色的领结打在他身上恰如其分的好,他的改变像是一个暗号在告诉我,他现在过得很好。
我没有和他说我的任何想法,只是很高兴的以朋友的身份祝福他们,并给他包了很精致的红包。我没有去参加婚礼,我知道,我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很真心的接受这一切。
二零一四年我二十八岁。
我拿出了这十几年来攒下的所有积蓄,辞了职,离开了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决定独自一个人去不同的地方旅行。兀自行走在陌生城市秋意最浓的夜里,我只需要看着霓虹,听着叫卖,亦或是塞上耳机给自己一个安静的世界,我什么都不需要想,包括他,包括这些年来的等待和离散。
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他的。我只知道,我爱上的,或许是这样一种默默坚守在他背后的感觉。我很清楚的知道,我不需要和他渡过一生,我也不需要为了天涯海角跟随他而放弃自己的事业和生活,我更不需要为一个让我苦等三年又三年的人颠倒自己的世界,我只要知道,自己爱过就好了。
他曾经占据过我的生命,来过就好,不用强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