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血字的研究(五)

作者: 肖玉楼 | 来源:发表于2023-01-01 08:35 被阅读0次

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5,招领启事

奔波了一上午,我虚弱的身体有些吃不消,到下午已是筋疲力尽。福尔摩斯出门听演奏会后,我躺在沙发上,打算睡上一两个钟头养养神,可怎么也睡不着。

离奇的案子令我心绪无法平静,满脑子充斥着稀奇古怪的想法和猜测。只要一合眼,受害人猿猴似的扭曲面孔便浮现在脑海,挥之不去。

那张面孔留下了极其可恶的印象,想到如此相貌的人已从世界上消失,我甚至对凶手心存莫大感激,此外难有别的感受。倘若相貌的丑恶与人心的邪恶成正比,这位伊诺克·J. 德雷伯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卑鄙之徒。话虽这么说,我还是认为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从法律角度看,受害人的恶行不能成为宽恕凶手的理由。

福尔摩斯推测受害人是给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记得他闻过死者的嘴唇,肯定是察觉到某些迹象才会得出这个结论。

再说,尸体上没有任何伤痕,也没有绳索的勒痕,如果不是中毒,致死的原因会是什么呢?还有,地板上稠厚的血迹又是谁留下的?

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受害者也没有击伤对手的利器。这些问题没解决,不管是我还是福尔摩斯,都不可能睡个安稳觉。不过,福尔摩斯镇定的表现给了我信心。对于案情的一切疑点,他心中必有解释,只是我一时还猜不透他的想法罢了。

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进屋时,晚餐已经摆上桌。这么长一段时间里,他不可能只听了一场演奏会。

“演奏会棒极了!”他在餐桌旁坐下,“知道达尔文对音乐的见解吗?他认为,人类早在获得语言能力之前,就具备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们对音乐的感受才会如此敏锐细腻。对于人类世界混沌初期的朦胧岁月,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保留着依稀回忆。”

“未免太不着边际了吧?”

“想要诠释大自然,思想就得像大自然一样广阔无边。”他理论道,“没事吧?你看上去不大对劲。是不是布利克斯顿路的案子搅得你心里不安?”

“坦白说,真是这样。我以为经历了阿富汗战争会变得更加坚强。迈旺德一战,我亲眼目睹战友们在炮火中血肉横飞,可从没感到过恐慌。”

“我能理解。悬而未决的谜案容易刺激想象,而没有根据的想象最容易引起恐惧。看了晚报吗?”

“没有。”

“晚报详细报道了案子,但没提抬尸体时有枚女人的婚戒掉到地上。这个疏漏正合我意。”

“怎么说?”

“看看这则启事。上午检查完案发现场,我立刻给各家报纸发了启事。”

我接过晚报,看了眼他指的地方。启事登在“失物招领”栏第一条,内容如下:今晨,于布利克斯顿路(白鹿酒馆至荷兰园区路段),拾得纯金婚戒一枚。失主请于今晚八点至九点前往贝克街221B号华生医生处认领。

“不好意思,擅自用了你的名字。要是用我自己的名字,说不定会被那帮笨蛋警察识破,他们一搅和,这事肯定没戏。”

“没关系。假如真有人来认领,我手头可没戒指啊。”

“不,你有!”他递给我一枚戒指,“完全能以假乱真,应付过去。”

“你预料谁会来认领呢?”

“还用问吗?当然是那个穿棕大衣、方头靴的红脸男人。就算不亲自出马,他也会打发同谋过来。”

“他不会觉得风险太大?”

“绝对不会。依照我对案子的分析,此人宁愿冒任何风险,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相信我,准没错!我估计,他俯身查看德雷伯的尸体时,戒指不小心滑出来,他当时并没察觉。离开空房后,才意识到戒指丢了,于是匆忙回头去找,却发现屋里有警察。只能怪他自己疏忽大意,临走时忘了熄灭蜡烛。那时候出现在大门口,势必引起警察怀疑,所以他不得不装成酒鬼蒙混过关。

假设你是凶手,事后会做什么?你会把当晚的事情从头到尾仔细回忆一遍,猜想戒指有可能是离开空房后掉在半路上。接着会做什么?你急着翻阅晚报,希望在失物招领栏中有所发现。看到我登的启事,你肯定眼睛一亮,高兴得忘乎所以,哪会害怕什么圈套?在凶手看来,失物招领和谋杀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会来,一定会来!不出一个小时,我们就能见到他。”

“来了以后怎么办?”

“这个嘛,让我来对付。有武器吗?”

“有,以前在部队用过的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最好擦擦干净,装上子弹。虽然我能打他个措手不及,但这家伙是个亡命徒,还是多做一手准备,以防万一。”

我照他的话去卧室做好准备。等我拿着手枪回到客厅,餐桌已收拾干净,福尔摩斯开始了最喜欢的消遣,拨弄起小提琴。

他见我走进客厅,说:“案情越来越复杂。发往美国的电报有了回音,证明我对案子的看法准确无误。”

“你的看法是……”我迫不及待地问。

“小提琴该换新弦了。手枪放口袋里,待会儿人来了,用平常的语气跟他说话,别的事交给我处理。千万别紧盯着他看,免得打草惊蛇。”

“八点了。”我看了看表。

“对,可能再过几分钟就到了。房门稍开一点,留条门缝,就这样。钥匙插进里面的锁孔,很好,谢谢!昨天我在书摊上淘了本珍奇古书,就是这本。书名叫《四海律令汇》,全是拉丁文,1642年在比利时的列日城出版。这本棕皮小书问世的时候,查理一世的脑袋还好端端地架在脖子上呢。”

“印刷商是谁?”

“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是何许人物。扉页上写着‘威廉·怀特藏书’,墨迹褪得差不多了。不知这位威廉·怀特又是何许人物,笔迹倒是透着点法学人士的风范,说不定是位17世纪崇尚实用主义的律师。听,我们的朋友来了。”

楼下响起一阵尖锐的门铃声。福尔摩斯轻轻站起身,朝房门的方向挪了挪椅子。女用人穿过门厅,“咔嗒”一声打开门锁。

“华生医生住这里吗?”问话人的声音清晰却有些刺耳。我们听不清女用人的回答,只听见大门关上,有人走上楼梯。脚步声慢悠悠的,一步一拖,好像不太有力。福尔摩斯竖起耳朵辨听,脸上露出一丝讶异。脚步声缓缓地穿过门口的走道,有人轻轻地敲响房门。

“请进。”我应声。

推门而入的并不是预料的凶恶暴徒,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一瘸一拐走进房间,大概因为突然见到强光,眯缝着双眼。老太婆行了个屈膝礼,老眼昏花地冲我们眨巴眨巴眼睛,哆哆嗦嗦的双手在衣袋里胡乱摸索。我瞄了一眼福尔摩斯,他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我只好强装镇定。

干瘪老太婆掏出一张晚报,指着招领启事说:“先生们,我是为这事来的。”她又行了个屈膝礼,“布利克斯顿路的那枚纯金婚戒是我女儿萨莉的。

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她嫁给了一个跑船的。要是他出海回来发现结婚戒指不见了,我的天,真不敢想象他会发多大的脾气。他这个人,平常就是个急性子,沾点酒后更是不敢惹。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萨莉去看马戏,一起去的还有……”

“是这枚戒指吗?”我问。

“谢天谢地!”老太婆激动地叫道,“就是这枚!萨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

“请问您住在哪里?”我拿起铅笔准备记录。

“犬渠路,邓肯街13号。有点远,老胳膊老腿费了不少力气才到这儿。”

“布利克斯顿路并不在马戏团和犬渠路之间。”福尔摩斯突然说。

老太婆转过脸,眼圈泛红的小眼睛敏锐地盯着福尔摩斯。“这位先生刚才问的是我的住址,萨莉不和我同住,她住在佩卡姆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请问您姓什么?”我接着问。

“索耶。女儿姓丹尼斯,她的丈夫叫汤姆·丹尼斯。只要出海待在船上,他绝对是个机灵正派的小伙子,没哪个船员能比得上;可一上岸,整天只知道玩女人,喝大酒……”

“索耶太太,您的戒指,请拿好。”福尔摩斯朝我使了个眼色,我立刻打断她的话,“戒指显然是您女儿的,物归原主了,我非常高兴。”

老太婆叽里咕噜说了一堆千恩万谢的话,把戒指包好放进衣袋,慢慢悠悠地拖着步子走下楼。

她刚离开房间,福尔摩斯“噌”的一下站起来,奔进他的卧室。短短几秒钟后,他回到客厅,已经穿上大衣、系好围巾。“我去跟着她,”他急匆匆地说,“她肯定是同谋,跟着她能找到凶手的下落。先别睡,等我回来。”

听到楼下大门“砰”的一声关上,福尔摩斯冲下楼梯。我站在窗边望向对街,只见老太婆有气无力地走在前面,福尔摩斯小心警惕地跟在后面。“如果他的推测精准无误,”我心想,“这下准能直击谜案的核心。”其实,他用不着嘱咐我等他回来,等不到这次冒险行动的结果,我哪能安然入睡?

福尔摩斯出门时将近九点,我不确定他会去多久,只好呆坐在客厅里抽抽烟斗,随手翻翻亨利·米尔热的小说《波希米亚人》。

十点多钟,我听见女用人啪嗒啪嗒走回房间睡觉。十一点,门口传来房东太太更稳重的脚步声,她也回屋休息了。差不多快到十二点,终于听见楼下有人用钥匙拧开门锁。福尔摩斯一进房间,我便从他的脸色察觉到,冒险行动以失败告终;可我看不出他到底是开心还是懊恼,似乎这两种情绪正在他心里交战,一时难分高下。最终,开心占了上风,福尔摩斯纵声大笑起来。

“这事说什么也不能让警察厅的那帮人知道。”他坐到椅子上,“我成天嘲弄他们,这回让他们抓住把柄,还不连本带利还给我?算了算了,没关系,我照单全收,让他们笑话去吧。等到算总账那天,终究会跟他们扯平。”

“到底怎么回事?”

“唉,我就讲个故事揭自己的短吧。那个老东西没走多远,一瘸一拐装出脚疼的样子,后来干脆停下来不走了,叫住一辆路过的四轮马车。

我尽量凑过去,想听清她对车夫说的目的地。其实,根本不用多此一举,她故意扯开嗓门说话,就连街对面的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去犬渠路,邓肯街13号。’我当时信以为真,还亲眼见她钻进车厢,于是纵身一跳,站到车厢背后的边沿上。每个侦探都必须熟练掌握跳车这门技术活。

马车飞驰,一路没停,直到邓肯街才稍稍放慢速度。快到13号门口,我提前跳下车,假装在街上闲逛。马车停稳后,车夫下车拉开车厢门,站在一旁等候,可是等了半天也没人出来。

我走到马车跟前,车夫在空无一人的车厢里摸摸这儿、碰碰那儿,发了疯似的,嘴里骂骂咧咧,我还是头一遭听到那样恶毒的咒骂。乘客去无踪,车费一场空。我们一同去13号打听,屋里住的是位堂堂正正的糊裱匠,名叫凯瑟克,他从没听说什么索耶或者丹尼斯。”

“照这么说,那个有气无力、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老太婆居然从疾驰的马车上跳下去了?居然在你和车夫的眼皮底下逃之夭夭?”

“该死的老太婆!”福尔摩斯咬牙切齿地说,“我们倒像迟钝的老太婆,这么容易上当受骗。那人肯定是个年轻男人,身手敏捷,演技一流,还特别擅长乔装打扮,扮演的老太婆真是无懈可击。

很明显,他早就察觉到有人跟踪,所以使了金蝉脱壳这一招。看来,我们追查的凶手并不是我想的那样孤身作战,他有众多帮手,个个都甘愿为他铤而走险。医生,看样子你是累坏了。听我的,睡觉去吧。”

我确实疲惫不堪,便听从福尔摩斯的建议回房休息,留下他独自坐在微燃的炉火前。夜深人静的漫漫长夜,低沉忧伤的小提琴声在房间里回荡。福尔摩斯仍在深深思考难题,苦苦寻觅线索,一心要将谜团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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