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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血字的研究(二)

分享‖血字的研究(二)

作者: 肖玉楼 | 来源:发表于2022-12-29 21:38 被阅读0次

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2,演绎推理

第二天,我们如约见面,一起去看他提到的那套公寓。公寓在贝克街221B号,共有两间舒适的卧室、一间宽敞通风的客厅,室内布置得大方又惬意,还有两扇宽阔的窗户,采光充足。无论从哪方面看,这样的住所正合我们的心意,再加上租金两人平摊,价格也更公道合理。我们当场拍板成交,立刻租了下来。

当天晚上,我收拾好行李,从旅馆搬到公寓。第二天早晨,福尔摩斯也带着几个大箱子和旅行皮箱住了进来。我们收拾行李、整理物品、归置房间,没停歇地忙活了一两天。一切安排妥当后,我们逐渐安定下来,开始熟悉新环境。

福尔摩斯并不难相处。他性格沉敛,生活起居安排得有条不紊。晚上,他的就寝时间几乎不会超过十点;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已经用完早餐出门了。

有时候,他会在化验室或者解剖室里忙上一天;有时整日在伦敦城转悠,一直步行到城市最底层的贫民窟一带。只要工作劲头一上来,福尔摩斯便拥有无人能及的旺盛精力;但他偶尔也会陷入低迷期,连续几天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此时,他总是神色恍惚、目光呆滞,若不是见他平时规规矩矩、没什么恶习,我肯定会怀疑他是个吸毒成癖的瘾君子。

几个星期过去,我对福尔摩斯的好奇有增无减,对他从事的工作也越来越感兴趣。单是他的外貌长相就够引人注目:身高六英尺有余,瘦削的身材越发显得个子高挑;目光敏锐犀利,似乎可以洞察纤毫,当然,陷入低迷期的时候除外;高挺细长的鹰钩鼻给他平添了几分机警果断的神气,方正突出的下巴显露出一种坚定刚毅的气质;他的双手总是污渍斑斑,沾满墨汁和药水,摆弄起那些精致易碎的实验器具来,动作比魔术师还灵活。

福尔摩斯激起了我强烈的探奇心,他对自己的事向来闭口不谈,而我总是想方设法攻破他的沉默壁垒。

也许会有人鄙视我是无可救药的好管闲事之流,但是,在给我贴上多事鬼的标签之前,不妨想想我当时的处境:生活极度无聊,能够吸引我的事情寥寥无几;除非天气特别宜人,我的健康状况决不允许任何外出活动;没有什么好友来访,无人陪我打发乏味的日子。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位神秘的同伴,我自然如获珍宝,每天大部分时间都花在揭秘探宝上。

有一次,在回答我的某个提问时,福尔摩斯亲口证实了小斯坦福的猜测:他并不是学医的。他没有研修任何专业的课程,不打算拿个理科学位,也没有获取任何公认的资格,不准备跻身学术界。

然而,他对某些研究的热情可谓超乎寻常,尤其是各类稀奇古怪的学科领域,他的学识广博却不失精专,常常令我大为惊叹。要不是心里有个明确的目的,哪有人愿意下此苦功?哪有人能掌握这么精确的知识?漫无目的的读书人中鲜有学问高深者。要不是有个充分的理由,哪有人会在细枝末节上绞尽脑汁、劳心伤神?

而他的无知也如同他的博学一样惊人。对当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窍不通。听到我引用文坛领袖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他竟然天真地问卡莱尔是什么人,从事什么工作。这还不算什么,最叫人大跌眼镜的是,我无意间发现他连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构成都全然不知。身为19世纪的文明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实在难以置信。

“你好像不太相信,”他见我一脸诧异,笑道,“就算知道这点知识,我也会尽量忘掉。”

“忘掉?”

“没错,”他解释说,“我认为,人类的大脑原本像一间小小的空阁楼,为阁楼添置家具应该有所选择。只有傻子才会把各种杂货一股脑儿全塞进去,这么一来,有用的知识反而给挤了出来;即便留在脑袋里,也只能同其他东西乱糟糟地掺杂在一起,需要取用时无处下手。而聪明人一定会小心谨慎、精挑细选,他的小阁楼里只容纳对工作有帮助的工具,这些工具一应俱全,并且安排得井然有序。

有人以为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随意收缩,其实不然。总有一天,阁楼容量达到极限,往里面添加新知识的时候,以前掌握的知识就会被遗忘。所以,不能让无用的杂货挤掉有用的工具,这一点非常重要。

“太阳系学说也算杂货?”我表示抗议。

“跟我有什么关系?”不等我分辩,他打断我道,“你说地球绕着太阳转,即使是绕着月亮转又怎样?我本人及我的工作都不会受到丁点影响。”

我正打算问他到底从事什么工作,可看他的神情,这个问题显然有些不合时宜,便止住了话题。我反复回想当时简短的交谈,试图从中挖出一丝线索,得出一个结论。他说自己从不钻研无用的知识,可见,他所掌握的知识必定对他的工作有用。

我在心里默默列举出他特别精通的学科,然后用铅笔草草记在纸上。写完之后,看着这份统计单,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列项如下:

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 文学知识——无;

2. 哲学知识——无;

3. 天文学知识——无;

4. 政治学知识——浅薄;

5. 植物学知识——不全面:颠茄、鸦片及各种毒品了如指掌,园艺学一无所知;

6. 地质学知识——有局限,偏重实用:擅长分辨不同土质。散步回来后,根据裤腿上泥渍的颜色和硬度,能判定泥渍来自伦敦的哪个区域;

7. 化学知识——渊博;

8. 解剖学知识——精深,但缺乏系统性;

9. 惊险案件知识——丰富:本世纪每桩惊险案件的细枝末节都一清二楚;

10. 小提琴技艺颇佳;

11. 善使刀剑棍棒,精于搏击拳术;

12. 英国法律——具备相当充分的实用知识。

罗列到这里,我绝望地把单子扔进壁炉,自言自语道:“把他的所有专长凑在一起,找到一门需要所有这些专长的行当,如果只有这样才能猜出这位老兄的职业,还不如不猜。”

单子里提到了小提琴技艺,福尔摩斯确实称得上一流的小提琴手,但如同其他才能一样,他的琴技也带着古怪的味道。他能拉好些曲子,而且大多是高难度的曲子,这一点我可以证明:我曾请他拉几首曲子听听,他演奏了几段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的浪漫主义作品,还有另外一些颇受欢迎的名曲。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却难得拉出什么像样的乐曲或是熟悉的旋律。

傍晚时分,他坐在扶手椅上,向后倚靠着椅背,小提琴平放在腿上。他闭上双眼,漫不经心地拨弄琴弦。琴声时而低沉忧伤,时而欢快激昂,显然,那是他当时心情的写照。琴声是在为他的思潮推波助澜,还是灵感迸发的即兴之作,我无从确定。毫无章法的独奏常常演变成刺耳的噪音,令我大为不满,好在他每次随意拨拉几下之后,总是连拉几首我爱听的曲子,算是弥补了我的精神损失。

起初一两个星期里,无人来访,我还以为这位同伴和我一样,也没什么朋友。但不久之后,我便发现他结交的人真不少,形形色色,来自社会不同阶层。其中有个面色蜡黄、相貌狡黠、眼睛黑溜溜的小个子,福尔摩斯向我介绍时称他莱斯特雷德先生,此人每周要来三四回。

有天上午,一位穿着入时的年轻女子来访,待了半个多小时。当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花白、衣衫褴褛的客人,看上去像是沿街叫卖的犹太小贩,他的情绪异常激动,身后还紧跟着一个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位满头银发的老绅士前来拜访。又有一回,来了一个身穿平绒制服的铁路职员。这些奇特的客人一登门,福尔摩斯就向我提出请求,让他单独使用客厅,我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

他觉得给我带来了不便,很过意不去,每次总要深表歉意。“这些人都是我的客户,”他解释说,“只能用客厅当办公室跟他们谈公事。”又是一个绝佳的机会,我完全可以直截了当地询问他的职业,可我待人处事一贯拘谨,不愿意强迫人家吐露实情。当时我想,他避而不谈自己的职业,必定有什么隐衷。没过多久,他就主动而坦率地谈到这个问题,打消了我原先的顾虑。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日,我比平时起得稍早一点儿,发现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还没给我摆放餐具,也没准备咖啡。我心里冒出一股起床气,急匆匆按了铃,粗鲁地提醒房东太太我要用餐。

餐桌上放着一本杂志,我随手拿起来翻看,借此打发等待的时间,福尔摩斯在旁边一声不吭地嚼着烤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标题用铅笔做了明显的记号,我自然先看起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有些浮夸,叫什么《生活宝鉴》,大致内容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通过对周遭一切人、事、物进行精确而系统的审视,必将受益匪浅。初读下来,文章既有精辟独到的一面,也不乏荒谬之处;论证严密而紧凑,但关于演绎推论的部分有点故弄玄虚。

作者声称,从一个人的瞬间表情、肌肉抽搐或目光移动,便可洞悉其内心世界。作者还认为,对于在观察和分析方面训练有素的人来说,欺骗行为根本没有立足之地。这些结论就像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的几何命题一样颠扑不破。门外汉们不了解背后的推理过程,很可能把这些结论当作宝典,把作者视为未卜先知的巫师。

文中写道:“即使没有亲眼目睹、亲耳听说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逻辑学家也可以由一滴水推断出二者的存在。生活实则是根巨大的链条,观其一环便可知整体本质。演绎分析法同其他技艺一样,需要长期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而人们倾尽毕生精力也未必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地。初学者不妨先避开最棘手的道德、心理因素,从解决较浅显的问题入手。

比如,遇到某个普通人,一眼就能判断出此人的经历和职业。这种锻炼看似肤浅,却能使观察力变得敏锐,并且教人从哪些角度去观察,应该观察哪些内容。手指甲、外套袖子、靴子、裤子膝盖处、食指与大拇指间的茧皮、面部表情、衬衣袖口——每一细节均能清楚透露一个人的职业。毋庸置疑,若将上述所有细节综合起来,必对案件调查者有所启迪,有助于顺利破案。”

“一派胡言!废话连篇!”我将杂志重重拍在桌上,“这辈子也没读过这么荒唐的文章。”

“什么文章?”福尔摩斯问。

“就是这篇,”我坐下来吃早餐,顺手拿起勺子指了指那篇文章,“你一定也看过了吧?上边有你做的记号。文章写得还算精彩,这一点我不否认,但读了之后感觉很不舒服。不知是哪个没事干的家伙,整天宅在书房里,杜撰出这套似是而非的谬论,根本不切实际。我倒想把他塞进地铁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挨个说出所有乘客的职业。我愿意下个一赔一千的大赌注,赌他必输。”

“你的钱肯定有去无回,”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是的。在观察和推理两方面,我特别在行。文章中提出的理论,在你看来非常荒唐,其实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甚至是本人赖以谋生的手段。”

“此话怎讲?”

“我有份工作,世界上干这行的恐怕仅我一人。我是一名顾问侦探,你大概不知道顾问侦探是怎么回事。在伦敦城,有许许多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办案遇到困难就来找我,我能引领他们找到正途。他们只需向我提供手头掌握的证据,而我凭借对历年案件的了解,帮助他们理清头绪,发现线索。

犯罪行为都有相似之处,假如一千桩案子的来龙去脉都烂熟于心,第一千零一桩案子当然不在话下,解不开才怪呢。莱斯特雷德是个小有名气的警探,最近让一桩伪造案弄得晕头转向,所以来找我帮忙。”

“其他那些访客呢?”

“多半是私人侦探社介绍过来的。他们都遇到了一些麻烦事,需要别人指点。我听他们讲述事情的经过,然后分析问题、给出建议,以此收取咨询费。”

“你的意思是,别人亲历了事件的所有细节,解决时却毫无办法,而你足不出户,却能解开疑团?”

“的确如此,我依靠的是直觉思维。有时候,我会遇到稍微复杂的案子,那就得忙活一番,亲自出马到现场侦查。我积累了不少特殊的知识,想必你也发现了。应用这些知识来攻破案件,往往能使疑难问题迎刃而解。文章中提到的演绎分析法,虽遭你鄙视,对我的实际工作却极为宝贵。敏锐的观察力是我的第二天性。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说你刚从阿富汗回来,你当时好像惊讶不已。”

“一定是有人告诉过你。”

“没那回事,是我自己看出来的。由于长期养成的思考习惯,一连串的想法在脑子里瞬间闪过,我根本没察觉到思考的过程就直接得出了结论。若是慢镜头回放,思考的过程清晰可见,推理步骤如下:‘这位先生既有医务人员的风度,又透着几分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衣服遮住的腕部皮肤白皙,可见脸黑是由日晒造成,而非自然肤色,由此推断,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他面容憔悴,显然历经种种磨难,饱受病魔摧残。左臂动作僵硬,不能自如活动,说明受过伤。

当前时势下,让英国军医受苦受伤的热带地区会是什么地方呢?答案自然是阿富汗。’整个思考过程历时不到一秒钟,我当即就说出你刚从阿富汗回来,吓了你一跳吧?”

我笑了:“这么一解释,事情变得简单多了。你让我联想到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侦探杜宾,现实生活中竟然存在跟他一样厉害的人物,太不可思议了。”

福尔摩斯站起身,点燃烟斗。“拿我与杜宾相提并论,无疑是想夸我。可在我眼里,杜宾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角色。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突然打断别人的思路,抛出几句一针见血的话,这种方式无非是自我卖弄,肤浅可笑。当然,他确实有点儿分析问题的天赋,但绝不是埃德加·爱伦·坡想要塑造的那种探案奇才。”

“你读过加博里奥的作品吗?他笔下的勒科克怎么样?以你的标准看,算得上是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勒科克是个呆头鹅,除了精力旺盛,简直一无是处。那本书叫人大倒胃口,从头到尾都在确认一个不知名的罪犯。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问题,勒科克却花了六个多月。他的故事倒可以用作反面教材,提醒侦探们应该避开哪些弯路。”

他竟把我崇拜已久的两个人物统统贬得一文不值,我不免有些恼火。我走到窗前,望着热闹的街道心想:“这位老兄也许才智过人,可实在是太自负了。”

“最近没什么案件,也没什么罪犯,”他发起牢骚来,“干我们这行的,光长个聪明脑瓜,却无用武之地,岂不可惜?我确信自己是块好料,有朝一日定能声名远扬。我在案件侦查方面的天生禀赋和深入钻研,古往今来,无人能及。结果呢?无案可查。即使有,顶多是些简单幼稚的案子,罪犯作案手段拙劣、作案动机明显,就连伦敦警察厅的小警探也能一眼识破。”

他那种自以为是的口吻真叫人忍受不了,我于是打算换个话题。

“不知那人在找什么?”我指向一个体格健壮、衣着朴素的大高个,他在街对面慢慢挪着步子,眼睛盯着门牌号码,挨家挨户数过去,手里拿着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信差。

“他是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中士。”福尔摩斯说。

“这家伙又在胡说八道,”我心想,“明知我无法证实他的推测是否正确。”

这个念头刚从我脑中掠过,那人瞧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迅速穿过街道跑来。楼下随即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有个浑厚低沉的声音说了几句话,接着,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

“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信。”那人一步踏进我们的房间,边说边将信递给我的同伴。

机会来了,正好压压福尔摩斯的傲气。他刚才随口乱猜,肯定没料到我会使这一招。“你好,”我佯装镇静地问,“请问你做什么工作?”

“我是个信差,先生,”他粗声粗气地回答,“制服送去缝补了,今天没穿。”

“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幸灾乐祸地瞅了瞅福尔摩斯,追问了一句。

“是个中士,在皇家海军陆战队轻步兵团服役。先生,没有回信需要交递吗?好的,先生。”

说完,他并拢脚后跟,摆了个立正的姿势,举手敬礼,然后转身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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