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7,一丝亮光
莱斯特雷德的消息像突然来袭的重磅炸弹,我们大感震惊,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格雷格森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杯子里的加水威士忌溅了一地。我默默看着福尔摩斯,他双唇紧闭,眉头紧锁。
“斯坦格森也死了!”他低声说,“案情越来越复杂。”
“本来就够复杂的。”莱斯特雷德一边抱怨,一边拉了把椅子到身旁,“我看,比打仗时安排战术还要复杂,一点头绪也摸不着。”
“你,你的,你的消息,可靠吗?”格雷格森结结巴巴地问。
“我刚从他住的地方过来,”莱斯特雷德说,“是我第一个发现他遇害。”
“刚才听了格雷格森对案子的调查,”福尔摩斯说,“也谈谈你这边的情况,可以吗?”
“没什么不可以。”莱斯特雷德坐下来,“坦白说,我一开始以为斯坦格森是谋杀德雷伯的嫌疑人。
事态的最新发展表明,我的判断完全出错。当初我认定这个想法,一门心思调查秘书的行踪。本月三日晚上八点半左右,有人在尤斯顿车站看见他们两人在一起。四日凌晨两点,巡警在布利克斯顿路发现德雷伯的尸体。
摆在我面前的问题是:从八点半到案发这段时间里,斯坦格森做了什么?案发之后,他又做了什么?我给利物浦警方拍了份电报,描述了斯坦格森的外貌特征,并提醒他们密切留意开往美国的船只。
接着,我深入尤斯顿一带的旅馆和公寓,挨家挨户进行排查。我是这么推断的:既然德雷伯和斯坦格森分头活动,按常理来说,斯坦格森肯定会在车站附近找个地方过夜,第二天早上再去车站。”
“他们可能事先约定了碰头地点。”福尔摩斯说。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整整一个晚上,我四处打听他的下落,可惜没有任何收获。今天一大早,我又继续查访,八点钟的时候,到了小乔治街上的哈利戴私人旅馆。我问他们有没有一个斯坦格森先生住在旅馆,他们马上回答说有。
“‘看来您就是他一直在等的那位先生,’旅馆里的人对我说,‘已经等您两天了。’
“‘他在哪儿?’我问。
“‘在楼上睡觉,吩咐我们九点钟叫醒他。’
“‘我要立刻上去见他。’我说。
“我心里盘算,要是出其不意地出现在他面前,他一定惊慌失措,情急之下毫无防备,也许会说出实情。
旅馆的擦鞋工领我上到三楼,有条窄窄的走廊通向房间。擦鞋工指了指房门,转身准备下楼,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一幅恶心的画面。
虽说我有二十年的从警经历,可看到这样的画面还是忍不住作呕。一道弯弯曲曲的血流鲜红刺眼,从房门下漫淌出来,一直流过走廊,在墙角积成一摊血泊。我不由得大叫一声,擦鞋工听到叫声连忙折返回来,一见这情景,差点晕了过去。
房门从里面反锁,我们用肩膀撞开门,硬闯进去。房间的窗子敞开着,旁边有一具男尸,身穿睡衣,整个身子蜷曲成一团,四肢僵硬冰冷,应该早就断了气。我们把尸体翻过来,擦鞋工一眼认出他就是这个房间的住客,入住时登记的名字是斯坦格森。死者身体左侧被深深刺了一刀,一定是刺中心脏致死。你猜猜,死尸旁边的墙壁上有什么?这可是案发现场最诡异的地方。”
我听得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没等福尔摩斯回答,就预感到恐怖的降临。
“血字RACHE。”福尔摩斯说。
“正是!”莱斯特雷德的声音带着几分畏惧。屋里瞬间安静下来,我们几个都陷入沉默。
杀人凶手的作案过程有条不紊却又捉摸不定,给谋杀案平添了一层神秘可怕的色彩。以前在死伤遍野的战场上,我也能保持镇定,但这会儿一想到案发现场的情景,不禁心惊肉跳。
“有人见过凶手,”莱斯特雷德接着说,“旅馆后面有条小巷,通向马车房,送奶员每天都要经过巷子去牛奶房。今天早上,他注意到平时横在地上的一架梯子竖了起来,对着三楼一扇敞开的窗户。他走过去以后,又回头看了一眼,正好看见一个男人从梯子上爬下来。
那男人不声不响、不慌不忙,送奶员以为是旅馆的木匠在干活,也就没怎么特别留意,只不过觉得这个时间开工未免太早了点。据送奶员回忆,那男人高个、红脸,身穿棕色长大衣。此外,我们还发现房间脸盆里的水被血染红,说明凶手曾在里面洗过手;床单上也有血迹,是凶手擦拭刀子留下的。从这两点可以看出,凶手作案后,肯定还在房间里停留了一会儿。”
送奶员对凶手的描述同福尔摩斯的推断完全吻合,听到这里,我瞅了眼福尔摩斯,却不见他有丝毫欢喜和满足。
“房间里还有没有跟凶手有关的线索?”他问。
“没有。斯坦格森的衣袋里装着德雷伯的钱夹,这倒不奇怪,因为平常都是由秘书管理开支。钱夹里有八十多英镑现金,分文不少。
无论凶手的作案动机是什么,绝不是为了谋财。死者的衣袋里没有证件和记事本,只有一封电报,上面写着‘J.H. 现在欧洲’。电报是一个月前从美国克里夫兰市发来的,没有发件人署名。”
“还有别的东西吗?”福尔摩斯追问。
“剩下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床上有本小说,应该是死者的睡前读物。身旁的椅子上放着烟斗,桌上有杯水,窗台上有个木质小药盒,里面装着两粒药丸。”
福尔摩斯一声欢呼,从椅子上跳起来。
“最后一环破解!”他欣喜若狂地叫道,“大功告成!”
两个警探迷惑地望着他。
“这团乱麻的根根线头,我已经捋得清清楚楚,”福尔摩斯信心十足地说,“当然,部分细节还有待补充,但是,所有重要环节都有十二分把握。从德雷伯和斯坦格森在车站分开,直到发现斯坦格森的尸体,这中间的全部过程我都知道了,像亲眼目睹过一样。给你们证实一下吧。能弄到那两粒药丸吗?”
“随身带着呢。”莱斯特雷德掏出一个白色小盒子,“药丸、钱夹、电报都在,打算带到警察厅,找个安全稳妥的地方保管起来。说实话,这两粒药丸没多大用处,我差点把它们扔在现场,后来顺手拿上了,纯属偶然。”
“请给我。”福尔摩斯说。“医生,你看呢?”他转过脸问我,“是普通药丸吗?”
显然不是普通药丸。它们呈现珍珠似的灰白色,颗粒又小又圆,对光一照几乎清晰透亮。“药丸分量轻,透明度高,我推测,能溶解于水。”我说。
“确实如此,”福尔摩斯赞同道,“楼下那只可怜的猎狗病了好久,昨天房东太太还请你帮它摆脱痛苦,免得再活受罪。麻烦把它抱上来。”
我下楼把那只猎狗抱了上来。它呼吸困难,目光呆滞,看样子的确活不了多少时日。猎狗的口鼻发白,可见已远远超过一般犬类的寿命。我在地毯上加了块垫子,把它放上去。
“将其中一粒药丸切成两半,”福尔摩斯拿出小刀切开药丸,“半粒放回药盒,以备将来不时之需;另外半粒放入酒杯,杯中装有一茶匙水。请看,这位医生朋友的推测完全正确,药丸很快溶解了。”
“真好玩!”莱斯特雷德气恼地丢出一句,以为福尔摩斯有意捉弄他,“这跟斯坦格森先生的死有何关系?反正我没看出来。”
“耐心点,老兄,别着急!等会儿你就能看到它们大有关系。我来往杯子里加点牛奶,制成美味可口的药丸牛奶汁,放到猎狗面前,保准它立马舔个精光。”
他把酒杯中的溶液倒进碟子里,摆到猎狗嘴边,不出所料,它很快舔得干干净净。福尔摩斯一板一眼,不像是在开玩笑,我们静静坐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条猎狗,期待着某种惊人效果出现。结果,什么特别现象也没有。喝过药丸牛奶汁后,猎狗的状况既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它依旧有气无力地趴在垫子上,呼吸困难。
福尔摩斯盯着手里的怀表,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猎狗仍然毫无动静。他紧咬嘴唇,手指不住地敲打桌面,懊恼和失望浮现在脸上,整个人格外焦躁。看着他心绪烦乱的样子,我打心底里替他着急,两个警探却幸灾乐祸地傻笑,巴不得福尔摩斯闹笑话,只等着看好戏。
“绝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猛地站起身,在客厅里大步踱来踱去,“调查德雷伯命案的时候,我就怀疑有人用药丸作案。现在斯坦格森死了,药丸果然现身。不可能仅仅是个巧合!可是,药丸为什么不起作用?究竟怎么回事?整条推理链环环相扣,不可能出错。绝不可能!可是,猎狗为什么没有反应?啊,明白了!明白了!”
他又兴奋地欢呼,箭步冲到药盒前,取出另一粒药丸,切成两半。像刚才那样,他放了半粒在水中溶解,加上牛奶,然后端到猎狗嘴边。这一次,不幸的猎狗刚刚沾湿舌头,四条腿就开始痉挛抽搐,不一会儿,它像突然遭了雷击似的,直挺挺地僵死在那儿。
福尔摩斯长舒一口气,揩掉额头上的汗珠。“内心还不够强大啊,”他感叹,“我早该意识到,如果某个环节不能和整条推理链相吻合,这个环节必定另有解释。在药丸现身之前,我就应该料到一种可能性:药盒里有两粒药丸,一粒无毒无害,另一粒含致命剧毒。”
他说得神乎其神,我甚至怀疑他神经搭错线,满嘴说胡话。不过,眼前的死狗恰恰证明他的话百分之百正确。我心中的疑云似乎开始消散,真相逐渐露出隐约的轮廓。
福尔摩斯接着说:“案发后第一时间内,有且仅有一条至关重要的线索摆在面前,可惜你们没能把握住,所以才会觉得我所做的一切莫名其妙。本人有幸抓住了这个线索,之后发生的每件事都证实了最初的假设,完全符合我的推理逻辑。
那些令你们疑惑不解的问题,那些令案子扑朔迷离的细节,反而擦亮了我的眼睛,坚定了我的结论。
就犯罪案件来说,奇怪不等于难解,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其实,最平淡无奇的案子往往最难解,因为它缺乏新奇和特别之处,很难挖掘到推理的依据。就拿这桩谋杀案来说吧,如果凶手只是简单地抛尸街头,没有制造出那些奇怪的迹象,想要侦破此案恐怕难上加难。正是由于异乎寻常的细节,案子的难度系数不仅没有增加,反而降低了。”
格雷格森一直耐着性子听他这番宏论,此时再也忍不住了。“请听我说,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都承认你聪明能干,办起案来也有自己的套路。可眼下,不需要纸上谈兵,也不需要空洞理论,而是要捉拿凶手,破案才是硬道理。
我调查到的情况已经告诉你们了,如此看来,我的推论站不住脚,夏庞蒂埃那小子不可能插手第二起谋杀。莱斯特雷德的追踪目标是斯坦格森,显然也是大错特错。你东扯一点,西拉一点,好像比我们还了解案情。事情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我们有权直截了当地问一句:你到底掌握了多少案情?能不能说出凶手是谁?”
“我不得不站在格雷格森这一边,先生,”莱斯特雷德帮腔道,“我们俩都尝试过了,也都败下阵来。自从我进了这屋子,你就不止一次说掌握了所有证据。事到如今,你就别再守口如瓶了。”
“如果不及时捉拿凶手归案,”我说,“他可能趁机再次行凶作恶。”
我们一再催促,福尔摩斯有点犹豫不决,又在客厅里来来回回踱步,脑袋低垂,眉头紧锁,一副陷入沉思的老样子。
“你们大可放心,”他突然停住脚步,对着我们说,“再也不会发生杀人案。格雷格森,你问我能不能说出凶手是谁,我能!但是,说出凶手的名字算不了什么,抓获凶手才是真本事。
据我估计,凶手很快就会落网,希望一切能按我的计划顺利进行。对手机敏狡猾,早把生死置之度外;他还有个得力的助手,跟他一样精明,对此我早有领教,所以这次必须周密安排、谨慎行事。目前,凶手还没察觉自己已经暴露,我们还有机会逮住他。一旦他稍有怀疑,就会更名改姓,立即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要知道,伦敦可是拥有四百万人口的大都市。我之所以单独行动,而不向你们寻求帮助,是因为警方根本斗不过凶手。我只不过就事论事罢了,绝非有意伤害两位的自尊。当然,万一计划泡汤,本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不会拖累两位。我保证,只要不破坏全盘计划,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两位警探对这个保证极不满意,尤其是言语中对警方的轻蔑嘲讽,令他们特别恼火。格雷格森的脸涨得像红番茄,连亚麻色头发的发根都红了一片;莱斯特雷德的绿豆眼贼溜溜直转,目光里满是惊疑和愤怒。两人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就听见有人轻敲房门,原来是贝克街侦缉小分队的发言人威金斯,他还是那副脏兮兮、臭烘烘的模样。
“马车叫来了。”他抬手举到额前,向福尔摩斯敬了个礼,“先生,请吧。”
“干得好,”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从抽屉里取出一副钢质手铐,“伦敦警察厅为什么不用这种新款手铐?瞧,弹簧多好用,咔嚓一碰就扣得牢牢的。”
“不管是老款还是新款,”莱斯特雷德说,“只要能铐住凶手,就是好手铐。”
“说得好,说得好,”福尔摩斯笑起来,“威金斯,请车夫上来帮忙搬行李箱。”
我心里一阵纳闷,福尔摩斯要出远门吗?怎么从没提起这事?房间里有只小旅行皮箱,他拖了出来,动手扎紧箱子上的皮带。正收拾着,车夫走进来。
“车夫,请帮忙扣紧这个皮带锁扣。”福尔摩斯头也不回,单膝跪在箱子边忙活。
车夫绷着脸,不大情愿地凑上前,伸出双手去帮忙。就在这时,只听见尖锐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咔嚓”,福尔摩斯随即跳起身。
“各位各位!”他两眼炯炯发亮,高声叫道,“请允许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杰弗逊·霍普先生,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凶手。”
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事情就发生了,快得让我一时反应不过来。那一刻的画面永远定格在我脑海中,福尔摩斯胜利的表情和洪亮的声音,还有车夫错愕而凶狠的面孔,至今仍然历历在目。
车夫恶狠狠地瞪着亮铮铮的手铐,那手铐仿佛施了魔法般突然出现在手腕上。有那么一两秒钟,房间里的每个人都愣在原地一动不动。车夫最先回过神,愤怒地狂吼一声,拼命挣脱福尔摩斯的控制,一头撞向窗户。木框断裂,玻璃粉碎,他正要纵身跳窗而出,格雷格森、莱斯特雷德、福尔摩斯像三条猎狗猛扑上去,将他拽回房间。
一场激烈的殊死搏斗开始了,车夫力大无比,凶猛异常,我们四人一次又一次被他甩开。他像发病的疯子,有一股蛮劲,脸上和手上都是窗玻璃割破的伤口,鲜血直流,顽抗的劲头丝毫没有因为伤势减弱。最后,莱斯特雷德瞅准时机,掐住他的脖子,他喘不上气,这才意识到反抗已是徒劳。保险起见,我们把他的手脚都捆绑起来。捆牢后,我们站起身,一个个上气不接下气。
“他的马车在下面,”福尔摩斯说,“就用这辆马车送他去警察厅。”他笑嘻嘻地望着我们,“好了,先生们,小小谜案就此落下帷幕。非常欢迎各位提出任何问题,我保证:来者不拒,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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