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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同学少年」西交阳光-我也很喜欢,当年很喜欢你的我自己

「恰同学少年」西交阳光-我也很喜欢,当年很喜欢你的我自己

作者: 陈袅袅 | 来源:发表于2018-03-28 20:26 被阅读1599次

    我正在参加简书会员独家赞助「恰同学少年」校园创作交友大赛,校友在哪儿

    昵称:袅袅

    地点:西安

    职业:中文系在读学生

    自述:98年摩羯座,大学生,公号狗,自由撰稿人,喜欢音乐写作旅行,热爱做梦,贪恋自由。

    照片:

    正文

    前两天,我又看了一遍《那些年》。上一次看,我初二,全程无感。这一次看,我大三,青春已经奄奄一息,却感动的一塌糊涂。

    也许人是真的只有在快要失去时才懂得珍惜吧。

    电影里,沈佳宜为了帮柯景腾提高成绩给他做爱心考卷,柯景腾为了追沈佳宜开始用功读书。

    柯景腾怕沈佳宜拒绝自己迟迟不敢听对方说出答案,却不知道,沈佳宜早都喜欢上了他。

    在一次争吵中,他们在大雨中渐行渐远。

    经年后再次见面,已经是在沈佳宜的婚礼上。

    片尾主题曲响起时,满满的都是遗憾与眷恋。

    沈佳宜说,被你喜欢过,很难觉得还会有人那么喜欢我。

    柯景腾说,我也很喜欢,当年很喜欢你的我自己。

    眼泪落下的刚刚好。

    我想,这部电影之所以会成为青春片的标杆,是因为,我们大多数人的青春,没有堕胎,也没有出轨,有的只是那些写不完的试卷、那群肝胆相照的朋友,和那个体转运动时偷偷望向的人。

    我很久很久没见过Z先生了吧。

    我还记得那个燥热的夏天,高高的篮筐,白色的校服,还有永远也写不完的作业。我就是在那个时候,悄悄喜欢上Z先生的。

    我很笨,不会像柯景腾那么直白,也没有沈佳宜那么优秀,那怎么了解他呢,我灵机一动,塞给他一张同学录,低着头小声的说:“XX让我给你的,她说刚开学,大家认识一下。”

    Z先生笑了笑,接过去,迅速的填好还给了我。

    我赶忙接过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偷偷展开看,上面的资料写的一清二楚,双子座,爱好打篮球和跑步,最喜欢的科目是数学,最喜欢的运动员是科比,最喜欢的动物是猎豹。至于后面的同学寄语嘛,他写的是——生命在于运动,加油!

    我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这个人除了运动脑子里还有什么嘛。不过,竟然有几分可爱。

    后来我是真的发现,Z先生真的除了打篮球以外一无所知。十几岁的年纪,青春正是萌动的时候,刚开学的军训,班里男生买了姨妈巾当做鞋垫,Z先生竟然不知道姨妈巾是什么,结果遭到了全班人的嘲笑。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越是这样傻傻的我就越是喜欢他。

    我开始会在操场边装作不经意地望向他打篮球的背影,我开始在纸上写了好多遍他的名字,从来不看偶像剧的我也开始悄悄想象男主角就是他,为了和他有更多的共同话题我耐着性子去看我并不感兴趣的NBA……

    班里流行按照名字笔画算缘分的小游戏,我也偷偷地不知道把我们的名字笔画加了一遍又一遍。

    上学痛苦吗?一点也不。因为可以看见Z先生。


    那时候每次月考完,班里就要按照成绩划分座位。每次老师宣布座位的时候,我都会在心里默默祈祷,一定要把我和他分在一起。终于,在我不知道多少次祈祷后,成功了。

    我怯生生地抱着书包涨红了脸坐在了Z先生旁边,转过头去说:“真巧啊。”

    Z先生点点头,冲我笑。

    青春期里最难控制的就是脸红和心跳,你在心里越告诉自己,脸不要红啊,心跳一定要慢下来啊,它们就越是歇斯底里。

    和Z先生坐在一起的一个月里,我有时候上课会走神,我会往后坐一点点,看着他的背影发呆,心里默默想:老天真的听到我的祈祷了哎,我喜欢的人就坐在我的旁边。

    可是没想到,第二周,和电视情节一样的事就发生了,他和别的女生在一起了。

    我看见了他放学后站在教室门口等别的女生一起回家的身影,那天走廊里的阳光金黄的刺眼,刺地我好想流泪。

    回家后,我在QQ里发了一条动态,内容是王菲《旋木》的歌词——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我也只能这样。

    其实后来我想起来这句有些肉麻的歌词觉得自己很可笑,毕竟,Z先生根本没有出场过啊,怎么谈得上离场呢?

    但是青春里很多感情就是这样吧,我从未拥有过你半秒钟,却感觉失去了你千万次。

    我那时候看《初恋这件小事》,小水暗恋了阿亮学长一整个青春,在阿亮的影响下,努力变得优秀,从平凡普通的女孩子蜕变成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女神。

    于是毕业升入高中后,我开始很用功的读书,我想,如果我变得优秀一点,是不是就可以靠近Z先生一点。

    我开始成日地泡在自习室,我开始拿奖学金,我开始一遍一遍地缠着老师问那些难解的数学题。

    Z先生过生日那天,我给他发了短信,终于没忍住,将所有的感情倾泻而出。

    终于,第二天上午九点多,一个课间,我收到了Z先生的短信说: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过了一会儿,他又发一条短信说:我从来没想过会有人这么喜欢我,被你喜欢过,我觉得很幸运。

    人声鼎沸的课间,看到这条短信的我,没用的哭了。

    很久很久以后,Z先生告诉我,他其实不是对我没有过感觉。

    可是那时的我们早已毕业,在不同的城市打拼着,一切都回不去了。

    Z先生那次生日以后,我去看了人生中第一场五月天演唱会,演唱会结束后的夏夜晚风里,我脑海里全都是如果是Z先生来陪我看就好了,可也是那个夜晚,我突然觉得,一切都该释然了。

    我该长大了,该为自己的未来负责了,想考一个好大学的原因也不该是为了某个人,而是为了我自己了。

    青春里这道最难解的谜题,那个夜晚,就这么解开了。

    《那些年》里,柯景腾和沈佳宜分开的那次吵架里,柯景腾站在大雨里边哭边说:“对啊,我就是大笨蛋,大笨蛋才会喜欢你这么久。”

    当时,朋友问我,你喜欢Z先生这么久后悔吗?

    我摇头,怎么会,没喜欢他这么久我才会后悔吧。

    九把刀说,青春就像一场大雨,即使会感冒却还是想再淋一次。

    虽然曾经是真的很难受过,却也是真的很喜欢过啊。

    后来的某个周末,我在电梯里偶遇了Z先生,电梯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紧靠着电梯的一边,心脏不似从前地怦怦狂跳却还是有些慌乱,站在我对面的Z先生的笑颜一如当年模样,却多了几分掩饰不住的沧桑。

    他看着我微笑着说:“你变了很多。”

    我点了点头,说:“你也是。”

    我们并没有过多交谈,并且因为身边还有朋友陪伴连顿饭都没一起吃便匆匆告别,但是在我走出电梯转身对他说再见的时候,我便意识到,我潦草和离散的青春早就这样跟随着Z先生走远。

    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那年他过生日,我买给他却不好意思送出去的手链;那年元旦联欢,他和隔壁班女生合唱《棉花糖》时,我红红的眼眶;那年上学时,我无数次走在他身后,远远的凝望着他被路灯拉的好长好长的身影,还有那年那本开学初就交给他填的同学录,其实是我想让他填的……

    他都不会知道了。

    时至今日,Z先生已经与我失联很久很久了,听说他在浙江上班。偶尔看到他朋友圈的照片,长胖了很多,曾经的少年感消失了不少。而我,也很少再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而是披着长发了。

    就像他说的啊,我们真的,都变了很多。Z先生后,我再都没有过喜欢一个人就会浑身触电的那种感觉了。但还好,那段青春里的故事我始终记得,那张同学录我也还留着。

    青春里的爱情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呢?

    它很酸,也很甜。只不过酸的部分占百分之八十,甜的部分只占一小部分罢了。但……就算这样也心甘情愿啊。

    如果有一天,我还能再次遇见Z先生,我想我可能会把那些我曾经做过的最愚蠢也最美好的小事讲给他听吧,就像讲起别人的故事一样。

    也许真的像柯景腾说的,平行时空里,我们真的,紧紧相拥过,就像我曾经无数次幻想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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