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国人叫书法,日本人叫书道。1983年9月,我被原单位派到哈尔滨脱产学习中国画专业,拜黑龙江省著名国画家刘振铎、濂浦等先生为师学习中国画,拜王文斌、王田、张天民、吕圣尧、洪铁军、卞云河、游寿等先生学习中国书法两年。1985年7月学习结束后至今,再没有拜任何人学习书法,30多年来,全部靠自学。记得当时的书法教学没有任何正规的书法教材,就连什么叫书法?也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学习书法半年后,我给书法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研究用笔规律、结字法则的传统中国汉字书写艺术,就叫书法。它还必须包括用笔、用墨、结构(字)、章法、行款、钤印等”。中国书法具有音、意、形三种美的表现状态。音美以悦耳,意美以悦心,形美以悦目。它与音乐的不断重复主题,时隐时现,不断变化的音响运动,有相似之处,也与中国画的视觉艺术,有着共同的用笔方法和技巧。 文字诞生之初,大部分文字都是以原始图画、象形文字符号为主的。并且,画是为文字服务的,是文字的附属符号。史籀创大篆,书画始分。中国画的所有笔法,几乎全部都来源于中国书法的笔法。上世纪的中国画大师一一陈子庄先生,在他的《石壶论画语要》中曾言:“要想成立一流的中国画大家,那么,你的书法必须比专门搞书法的人写的还要好,你才有可能成功”。中国画是具象的视觉艺术,中国书法是抽象的视觉艺术,而音乐是抽象的听觉艺术。书法在节奏上与音乐相近,是一种不断重复主题、时隐时现的、不断变化的线条运动。“笔断意连”是它的最高艺术境界……。它与绘画的共同之处,是同为“视觉艺术”,所不同的是书法是抽象的视觉艺术,而绘画是具象的视觉艺术。“此时无声胜有声”是音乐的最高表达形式。如白居易的《琵琶行》。 中国文字是单纯的、约定俗成的表达符号,它本身至今也不具备确定的定型的表现状态。只是通过书法家的手,自由的发挥和表现,它与描绘具有特定形态的自然对象的具象绘画相比,书法的造型技巧更为自由,变化更加丰富多彩,也更具主观性。是书法家通过线条变化、移动,笔势的腾挪、跳跃,以及时间上的推移来完成的。它是一种空间与时间的有机结合的产物。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书法是具有音乐和视觉双重存在状态的产物。就艺术的认知而言,书法可谓是最纯粹、最有内涵、变化最为丰富多彩的艺术。它流动着的笔墨线质,正是书法家内心情感的心电图。 书法正是因为具备这些艺术特征,才使它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发扬光大。它是中国最古老、最有生命力的核心艺术。 书法的学习过程,是一个从“从无法到有法”,再从“有法到到无法”,还要再从“无法到无法无天”,最终达到“我为至法”的最高艺术境界。当代有一些在台面上的所谓有话语权的权威书法大家,艺术院校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教授们,认为“书法有法”,并有多部著述问世。我觉得学习书法的初级阶段,书法一定是有法的,也应该有法,并且是“有法而依”。即“无我阶段”,时间不会太长,2一一4年足矣。这个阶段是向古代经典碑帖学习的起步阶段,先贤书家的精典碑帖,是初学者学习的“根本大法”。经过一个阶段的刻苦学习,就会熟练掌握了古代经典碑帖的笔法、墨法、结构、章法等。也会从中汲取所需的艺术精髓、古血和元气。漫漫进入第二阶段的学习。即“有我有他”阶段,也可以叫“有法无法间”,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磨练自己的意志过程,大部分学书者在这个阶段被历史的尘埃给淹灭了。而成功者大多在此阶段,最大限度的汲取到了古代书法大师的艺术精髓,同时还继承了他们的古血和元气。又漫漫的重新塑造了一个崭新的、鲜话的“独我”之风神、骨貌。这时便进入了大化之境的“有我之境”。即“山登绝顶我为峰”之逸境。这便是“从无法到有法”,再“从有法到无法”,还要“从无法到无法无天”的“我为至法”的最高艺术境界。这才是所有书法家所追求和奋斗的终极目标。 书法的最高境界,就是“独我之境”,是以我为中心的书写模式,是最大限度展现我之个性,突出我之风神、骨貌,表达独我之人格魅力、品德修养。张扬正大气象,展现我之灵魂深处最纯真的精神境界和思想内涵。是一种永恒的“独我行为”,此时的书写,才能真正的达到了随心所欲,任笔驰骋的逍遥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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