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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喜欢,不必夸张成爱

有些喜欢,不必夸张成爱

作者: 大米饭和馒头 | 来源:发表于2017-08-21 12:08 被阅读246次


    什么是喜欢,什么又是爱?

    你们有没有发现“我喜欢你”这几个字通常在男孩与女孩之间流通,而“我爱你”更多地在男人和女人之间往来。前者青涩,后者世故,年龄范围的不同,似乎注定了情感表达方式的差异。曾经,你对人说过几次“我喜欢你”?现在,你又对人说过几次“我爱你”?听你说“我爱你”的人是不是和听你说“我喜欢你”的人长着同一张脸?

    01

    言月端坐在理发店的镜子面前,仔细地打量着自己刚做好的新发型,不再是千年不变的清水挂面似的直发,这次,她特意让理发师把发梢加了卷儿,还染了淡淡的酒红色。对于这个颜色,她很熟悉,因为在她现在想来还有些遥远的高中时代,程汉顶着这个颜色的头发在她左前方,一坐就是三年。

    程汉当时不爱说话,每次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时,都支支吾吾地,声音小得只有同桌才能勉强听得到,成绩一般,但有一门课:地理,他学得很溜,每次考试单科成绩都能在班上排到前三。

    言月跟他不同,甚至有点相反,她虽然不是话唠,但兴趣广泛,愿意与人接触,就算是去倒个水,都能跟坐在饮水机附近的同学拉扯几句。成绩不错,算是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但地理是她的软肋,尤其是学到了地球运动的那一部分,她总是被自转公转,直射点,区时等概念弄得晕头转向,每天喊着“万恶的地理就应该去祸害百毒不侵的理科生。”

    02

    发现坐在自己前面的程汉是地理界的“民间高人”后,言月就常常抱着地理资料书跑到前面一排,一边露出讨好的笑容一边拿出藏在背后的地理资料书,让程汉教她做题。用后来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她言月简直就是一个把“不耻下问”贯彻得淋漓尽致的上进少年。

    后来,言月觉得两人的交情差不多了的时候,就懒得再绕到前面去,碰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时,就用笔戳程汉的后背,让他转过身来。再后来,言月直接把不会做的题标上记号,从后面扔到程汉的桌子上。程汉呢!一开始给言月讲题的时候,特别紧张,每解释一句,都要强迫症似的问一句:你懂了没?,两人逐渐熟了之后,要是讲解了几遍,发现她还是一脸问号,也会不客气地说她笨,说她悟性差之类的。

    知道对方和自己是同一天生日,纯属是个偶然。记得那是一个下午,程汉转到背后来给言月讲题,讲的是极昼的形成:当太阳直射点直射北回归线的时候,北极圈以北的地区就会出现极昼,一天24小时,太阳都会在天空上照耀,不会有天黑。言月正听得昏昏欲睡,突然发现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洒在了程汉的头发上。

    他的发色跟一般人不太一样,不是黄种人典型的黑色,也不是像有些人因为营养不良而呈现的枯黄,而是一种淡淡的红色,这种红在阳光的点缀下更显得与众不同。言月看呆了眼,喃喃地说了一句:“你可真是拽,这时候还敢染头发,你就不怕班主任拿剃须刀给你堆了?不过老实说,还挺拉风的。”

    程汉听后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不过一会儿反应了过来,她根本就没有在听自己讲什么,一脸无语地说道:“我这是天生的,你要喜欢,自个儿上理发店染去。”“好啊,那我要在25岁生日的时候去染,没有一定的年纪,还驾驭不住你这个色儿。哎!你什么时候生日,我6月22号。”提到与地理无关的事儿,言月一下就来了劲。“6月22,就是太阳直射北回归线的日子,也就是北极圈以北出现极昼的时候。”程汉顿了顿,换了一种语气接着说道;“也是我的生日。”然后就转过了身去。

    这一次,言月永远地记住了极昼,也记住了程汉的生日。只是后来,知道程汉比自己大一岁,两人只是同月同日生,而不是同年的时候,心里有过一阵失落。

    03

    日子不住地往前狂奔,马上就到了高考的前夕,班里人人都在发同学录,熟络的,生疏的,在这一刻似乎人人都变得亲近了起来。言月一开始觉得这些东西挺虚的,她一直认为已经记住了的人,即使以后天各一方都不会遗忘,至于情分不到的,一张薄薄的纸也不能改变什么。

    但后来发现每次那些同学接过别人写好的同学录时,都是满脸的期待和满足,就像是在看一座还没开发出来的宝藏。言月对这份“宝藏”动了心,放学后就跑到学校门口的便利店里,挑了一本自己喜欢的同学录,一张张地发到每个人手里。程汉那张,是最后发出去的,上面布满了大小不一的心形图案。言月伸长了手,直接把它毫不温柔地拍在了程汉桌子上,尽量显得漫不经心。

    程汉写得很快,几分钟后又递给了言月,看到反面留言板里整片的空白,言月眼里的难过藏都藏不住。程汉小心地瞥了她一眼,连忙解释道:“好歹咱们师徒一场,关系跟别人不一般,我得花点时间酝酿酝酿情感,我觉得时候到了你再给我。”这一次,轮到言月红了脸,她清楚地记得接下来自己最上心的两节地理课,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脑子就里一直在回旋着那句“关系不一般”。

    04

    高考终于结束了,然后就是查分数。言月只留意了地理分数和总分,地理不高不低,没有扯后腿,也没有多拔尖,总分过了一本分数线。虽然不能上重点,但还是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城市,开启自己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

    知道自己分数后,她马上打了电话给程汉,他只过了二本线,其实都在大家的预料之中,所以程汉心态很平常,只是言月好像很难过,很难过。程汉不知道这么安慰她,两个人就一直拿着电话,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言月放下了听筒,程汉听到忙音后,发了会儿呆,才慢慢地把话筒放下。

    填志愿的前一天,言月一大早就给程汉编了一个很长的短信:

    在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北极圈内出现了极昼,这一天,你来到这个世界,一年后的同一天,我也来到了这个世界。我相信,这是一个追逐和找寻的过程,现在我找到了你——我的极昼。你说有极昼就不会有天黑,接下来的四年,我想一直生活在阳光底下。

    写完后,言月把短信从头到尾念了好几遍,确定没有语病,确定表达的意思虽然含蓄但足够清晰后,郑重地按下了发送键。好像经过了好长好长的时间,手机终于有了震动,言月急切地打开短信文本,上面写着:

    我来到这个世界后,太阳直射点去赤道,去南回归线绕了一圈,然后又重新回到了北回归线,你才来到这个世界。这一年,你看到了别处的风景,我也一样。极昼时间很短,远远撑不了4年,愿你可以成为自己的发光体。

    言月一个字一个字地看下去,生怕漏掉了某个字眼而影响了自己对整体意思的理解,一遍又一遍,最后终于承认了事实。第二天,知道程汉报了广东的学校后,她在志愿表上填上了哈尔滨的一所大学,可能是想逃避,但更多的是赌气似的想继续和程汉看不一样的风景。

    05

    想起两人那时候的短信,言月不禁笑自己当时真是矫情,酸溜溜地说了那么多,直白点不过是:我喜欢你,如果你对我也有感觉,我可以和你上同一个大学,然后做一对可以每天腻歪在一起的小情侣。更让她觉得好笑的是,那么不会说话的程汉,竟然也陪着她文艺了一把,什么不同的风景,什么发光体,对言月来说,还不如直接说“我对你没什么感觉,所以你也没有必要为我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来得痛快。

    说到“痛快”这个词,我们可能都会用到,遇到开心事儿,和几个好友坐在马路边的大排档里,就着冰啤酒吃着可能是耗子肉做的羊肉串,很痛快;遇到不开心的事儿,一个人穿着宽松的运动服,到不知名的山上狂奔,直到大汗淋漓,也很痛快。可是,对待青春期里迸发出的感情该怎么痛快?似乎无论是“痛”还是“快”都做不到。

    那个年纪的孩子,就像是枝头上悄悄绽放的栀子花,美好,纯净,不带攻击性。被喜欢的那个,不骄不纵,心里总在“ta是不是喜欢我”和“如果ta真的喜欢我,那该怎么办”之间来回摆动,不会刻意暧昧,企图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似乎只有这样,两个人相处起才不会别扭。

    喜欢着的那个,小心翼翼地付出着自己的好,害怕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心思,又担心对方窥探到了自己的心思。两个人都纠结着,日子一天天慢慢地过,直到有一天,那份喜欢再也藏不住,说出了口,看惯了圆满式结局的我们,自然希望两人能在一起,可是,该死的万一总想彰显自己的存在感,被喜欢的那个说了“对不起,”喜欢着的那个会说“没关系”,不是真的没关系,但应该也不至于会痛,毕竟ta还是那么好,只是,不喜欢自己罢了。

    所以说,青春里的感情,无论是开始和了结,都不会是痛快的。这个道理,言月其实也知道。毕业后,她就留在了哈尔滨,这个在北方,但是不会出现极昼的城市,一个人看了无数次的天黑,经历令人无数次的黑夜。那张同学录直到全班吃了散伙饭,各回各家的时候,程汉也没有找她要回去把那片空白填满,不知道是一直没有酝酿出他所说的感情,还是压根就忘记了。反正,在言月印象中,程汉欠她几句话。

    06

    对于这场喜欢,言月和程汉保持着高度的默契,对谁都没有说起,班上的同学一点风声都没听到。前一阵子,言月听高中死党说,程汉要结婚了,新娘是他大学同学,两人在一起将近4年,终于修成了正果。死党一个劲地说他们这样的爱情真让人羡慕,大学同学,知根知底,以后一定会很幸福,丝毫没有注意到言月不太好看的脸色。

    死党走后,言月解开了空间里对程汉的屏蔽,点开相册,满满的都是程汉最近才上传的婚纱照,新娘身上洁白的婚纱有点刺眼。抛开新娘脸上精致的妆容,她真的很美,五官清秀,笑起来眉眼弯弯,果然是跟言月不同的姑娘。照片里的程汉,头发,还是淡淡的酒红色,五官,似乎线条更明显了些,似乎,还是那个人,又好像,不再是那个人。

    记不清有多久没见这张脸了,她曾经在心里无数次地彩排过两人再见时的场景:尴尬地寒暄、云淡风轻地问好或者是相顾无言,只是没想到最终是自己看着他和另一个女孩的婚纱照。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收拾旧物时,偶然发现了一件小时候特别宝贝的洋娃娃,你记得自己曾经有多么重视它,就算睡觉也要紧紧地抱在手中,也记得曾经对它有多强的占有欲,别人看一眼都觉得是在觊觎,你记得关于它的很多很多事儿。可是,你长大了,你再见到它,内心依然会柔软得一塌糊涂,毕竟它曾经是你的不一般,毕竟你曾经那么喜欢它。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小孩,看到了这个玩具,很喜欢,把它拿走了,或许你会不舍,会有一瞬间你觉得某个地方缺失了一角,但你还是没有阻止那个小孩。因为你清楚地知道,你不再需要那个洋娃娃了,那个洋娃娃,也不再适合你了。

    若只是喜欢,何必夸张成爱。这种喜欢,发生在一段青葱岁月中,在这种喜欢还没能深刻成爱之前,时间这只能翻云覆雨的手就已经把彼此分隔至千里之外了,见面越来越匆匆,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最后杳无音信。

    幸好,你不在是我的极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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