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很多人都读过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知道他是一位隐士。却不知道他的曾祖父陶侃,还是东晋开国元勋,官至太尉,权倾天下,死后被追封为大司马(相当于“元帅”,或现在的“武装部队总司令”)。
陶侃在晚年走上了人生巅峰,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臣,家仆都有上千人,奇珍异宝比皇上的还多。史书记载“家僮千余,珍奇宝货富于天府”。陶侃有17个儿子,女儿不知道有多少个,但据说陶渊明的外祖母,是陶侃的第10个女儿。在陶侃生前或者死后,这些儿子大部分都有继承官爵。按辈分来算,这些都算是陶渊明的亲戚了。
但事实上陶渊明生活一直都比较贫困,晚年甚至还要去乞讨。(不敢相信,我们一直崇拜的诗人和隐士居然会这么惨,毕竟他写给我们的田园诗,是那么让人向往。)有这么显赫的家世和亲戚,为什么陶渊明为这么穷?
我总结了一下,按现代的眼光来看,嫁人千万别嫁陶渊明,原因有3点:
第1个原因:每份工作都干不长。
陶渊明一生一共做过四次官,当时他的叔叔还在朝廷当官,要求一个小官还是比较容易的。但他一直到29岁,因为想去实现一下自己的抱负或者光耀一下门楣,才去做官。
1、第一次做官时间并不长,官职是江州祭酒,当时他的领导是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的儿子王凝之,当他发现自己上司不学无术,自己还要屈居人下的时候,心里感到非常郁闷,就索性辞职不干了。《陶潜传》里记载“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
2、就这样回家呆了几年,到他35岁的时候,他又来到荆州(也就是祖辈起家的地方),投入桓玄门下做起了幕僚,但他也是郁郁不得志,时常想回家。这时,刚好他的母亲过世,他才有了一个“奔丧”的理由辞职。这次出去工作也才1年。
3、等到39岁的时候他又第三次出来做官了,在刘裕幕下做参谋,这是他最雄心壮志的一次做官经历,当时刘裕讨伐桓玄挟持安帝,陶渊明甚至乔装打扮,冒着生命危险,到达建康,把桓玄挟持安帝的来龙去脉报告给刘裕。甚至写诗明志:“四十无闻,斯不足畏,脂我名车,策我名冀,千里虽遥,孰敢不至!”
但后来刘裕掌权期间,开始剪除异己,陶渊明认清官场之后,又想辞职了,但给别人当幕僚不能随便走人,他非常痛苦。就在这时,刚好他的妹妹又去世了,他正好借“奔丧”之名,又辞职不干了。陶渊明绝对有史上最给力的“亲友团”,每次不想上班了,就有亲友去世,可以借奔丧辞职。
4、最后一次做官的时候,陶渊明已经42岁了,官职是在朝廷的叔叔帮忙介绍的,在彭泽县做县令,之所以选在彭泽县,是因为他觉得这里离家比较近,“去家不过百余里”。陶渊明非常恋家。到了这个时候,其实家里已经非常贫困了,他出来当官就是为了养家糊口。可谁知道,就因为不愿意接待来视察的官吏,他甩出“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狠话,立马辞职回家了,从此再也没有出来做官了。这次当官也不过82天,估计夫人得被他气死。
但这次他写下了流传百世的归隐宣言《归去来兮辞》: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译文:回去吧!田园都长草,为什么不回去呢?又get了一个非常好的辞职技能,辞职理由就是:我要回家种田。
既目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
译文:为了吃饱肚子我才出来工作,但是宝宝不开心。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
译文:以前脑子进水了,不应该为吃饱肚子就出卖自己的自由,还好,还来得及。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译文:我出卖自由的时间不多,现在辞职正是时候。
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
译文:船在水面轻轻地飘荡着前进,轻快前行,风轻飘飞舞,吹起了衣袂翩翩。我向行人询问前面的路,恨天亮的太慢。
这句意境太美了,现在的仙侠传,总有那么一个站在小船上,白衣飘飘的美少年或者美少女。原来是从陶大侠这里学来的。
陶大侠还创造了武侠小说里面的另一个经典场景,就是凡是跳崖,跳海,被打下谷底的人都是会找到一个山洞,并在里面修炼绝学。
这个场景来自于《桃花源记》里面的一句:“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若在现代,陶大侠一出手,江湖上就没有古龙和金庸什么事了。
第2个原因:嗜酒
陶渊明写下了很多饮酒诗,其实在古代很多诗人都喜欢饮酒,但像他这样嗜酒如命的却不多见。
最有名的一次是他在当彭泽县令的时候,公家分给他的田,可以自己耕种自己收,他欣喜若狂,下令全部给他种高粱,他要酿酒。后来遭到全家人的反对,肚子都吃不饱,还要喝酒,在他老婆的坚持下,才勉强种上了三分之一的稻子。可惜他当了八十多天的县令,连收成都还没有就跑了,一家人跟着白忙活一场。
还有一次就是他差不多60岁的时候,因为大火和天灾,家里穷的甚至要去乞讨,有个当太守的好朋友颜延之来看望他,给他送了两万钱,他居然一次性全部送去酒庄,方便日后随时可以过去喝酒。估计他老婆又得气的吐血吧。
第3个原因:没有好好教育孩子
陶渊明曾经写过《责子诗》,他一共有5个儿子,每个儿子都有骂到。
“ 白发被两鬓,肌肤不复实. 虽有五男儿,总不好纸笔. 阿舒已二八,懒惰故无匹. 阿宣行志学,而不爱文艺. 雍端年十三,不识六与七,通子垂九龄,但觅梨与栗. 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
译文:我的头发已经斑白,皮肤也不再结实了,虽然有5个儿子,但是总不喜欢读书写字。老大已经16岁了,懒惰天下第一,无人能比。老二总喜欢学些旁门左道,反正不爱文学。老三和老四是对双胞胎,13岁了,也分不清六和七。最小的儿子已经9岁了,每天就想着找吃的。天命如此,还是喝酒吧!
古语说“子不教父之过”,陶渊明因为性情温和,对几个儿子无比宠爱,又整天沉溺在自己的精神世界和酒杯里,实际上没有好好教育孩子。发现孩子没有一个成才,还自我安慰,这是上天的安排,我还是喝酒吧。
试想一下,一个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随时辞职的男人,又嗜酒如命,每次喝酒又一定要喝到烂醉,对孩子的教育也不上心,这样的男人千万不能嫁,不然可你可能会被他气死。
其实陶渊明一直很坦诚,一开始就说了自己“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自己的志向很明确,就是喜爱大自然。对做官这些的事情感到痛苦,谁叫哥本来就是这么放浪不羁爱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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