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时比较喜欢看《普法栏目剧》,觉得可以从栏目剧中学到法律知识。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我们教师和学生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这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就是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教师法律应知应会》一课,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余雅风老师授课的,本节课的法律知识和案例比较多,都是关于学生和老师之间的也女案例,同时也比较全面。
寒假回顾第19课《教师法律应知应会》二 学生的权利及保护有7项权利
1 生命健康权
2 .......(彩蛋)
3 名誉权
4 荣誉权
5 财产权
6 受教育权
7 平等权
寒假回顾第19课《教师法律应知应会》三 学生的法定义务及教育惩戒
寒假回顾第19课《教师法律应知应会》通过上面的一二三条我们可以看出,教师有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学生有学生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谁,责任和义务都是同时存在的。我们着重聊一聊学生的处分这一部分。我们大家在网上都看到过报道,哪位老师处分学生如何如何的。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现实生活中,我们关注最多的就是教师体罚学生和教师补课问题。
寒假回顾第19课《教师法律应知应会》教师体罚学生的标准:
1 家长认为让自己的孩子站超过十分八分的就是老师罚站,甚至有的家长还拿罚站和把学生打坏了来说事,讹诈老师,我亲眼所见。
2 教师认为,我罚站学生是为了学生好,是让学生更好的遵守课堂纪律,或者是让学生更好的知道自己错误的存在,站几分钟不算是罚站。
3 不懂事的学生认为,老师就是和我过不去,总是看我不顺眼。懂事的学生可以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从而改掉自己的错误。
那么三方的观点,到底哪个对呢?我们来开个辩论赛吧。其实我们不用辩论也知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我们要根据法律法规来辨别这件事的方方面面,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但是我们出于道德层次,还有一个名称叫做“法外情”。我们对于一件事情的看法,要根据事情的出发点来判断,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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