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

作者: 赵锦汪 | 来源:发表于2023-02-08 06:54 被阅读0次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我,外号“小四川”。实话说,我不喜欢这个外号,因为只有监狱里才以地方来命名一个人。虽说工地被称为第二监狱,可毕竟比监狱多了点自由。但外号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就因为我是四川人,只身来到北方城市,以蹩脚的普通话自然而然赢得了“小四川”这个外号。我实属无奈。我本姓辜,很荣幸能成为这篇小说的主角,至于名字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耍手艺的人带着一门手艺就能吃遍天下,这是好几辈打工人总结出来的经验谈,也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不变真理。我自认以我过硬的手艺天下大可去得,但横跨大半个中国来到北方城市,打败我的不是手艺而是语言。于是乎,我明白一个道理:天下事大多都出在这个“但”上,凡是有了这个“但”,要么好事变坏事;要么坏事变好事。无论怎么变化总离不了这个“但”,以至于我都到了听“但”色变的程度。

    先来说说我来到北方城市的感受。第一个让我不能适应的是气候。南方的冬固然阴冷,但和北方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白天还凑合,最起码有阳光,一到晚上能冷死个人。好吧,冷就冷吧,最多我不出门,多盖两床棉被钻被窝就完了。再一个是吃食。南方无辣不欢,可这里吃的是什么?像是卖盐的老头被打死了似的可劲儿放盐。好吧,好吧,无论是气候还是吃食我都忍了,最麻烦的还是语言不通。这里的话说是普通话吧我还听不懂,说不是吧我还能听懂一部分。原指望从天南跑到地北多挣几个钱,谁知却败在了意想不到的语言关。我蹩脚的普通话常常成了工友们的笑料,笑就笑吧,为了挣钱我忍了,问题是工作期间的正常交流都受了影响。这事就大了,不交流怎么工作,不工作又怎么挣钱?一度我想到了逃避,跑回到我熟悉的地方。可我不安分的心让我迟迟下不了决心,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这里的工资比家里多了三分之一。

    都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虽说我不信上帝,但道理都大差不差,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一个早上重新分配人员的时候。说起来这事纯属偶然,跟我配合的力工因病回家了,导致我成了孤家寡人。要知道水暖这个活尽管不是十分讲究配合的行业,但一个人就能操作的空间基本上没有,都是一个技工带一个力工,力工的作用主要是递递工具、扶扶管道之类的打下手。重新分配给我的力工最大的好处是一口仅次于普通话的方言,说话慢慢腾腾软软糯糯。除了个别独特的方言,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能听懂。我能不高兴吗?就在准备逃走的时候出现了转机,换谁能不高兴?我就差舞之蹈之了,如果对方不是女的,我估计会抱着她转两圈。本来女的力工单纯就干活来讲,我并不喜欢,毕竟手不能提肩不能抗。但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男人在女人面前有一种天生的表现欲,表现在具体工作上就是活也干了人还很兴奋。

    第一次见面,和我差不多高的她穿着一身宽松的迷彩服,看不出身材如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戴的鸭舌帽。本来鸭舌帽属于工地干活人的标配,在不需要戴安全帽的情况下都戴它,没什么特别的。但她戴却完美地诠释了鸭舌帽的真谛。估计是她把一头长发盘起来的关系,那鸭舌帽在她头上更像一个鸭头,以至于我总忍不住地笑。起先,她对我的笑莫名其妙,听了我磕磕巴巴的解释后并不恼,性格好得让人心疼。其实,让我兴奋的并不是她的穿着和性格,而是她的话我大部分都能听懂,而我只要慢点说她也能听懂。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就像一直在黑暗中行走的人突然看到了光亮一样有了继续下去的希望。

    干活,难免爬高窜低。当我又一次站在脚手架上,对站在地上等着的她喊:“把——管钳子——递,递给我。”我本来不结巴,只是害怕她听不懂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她左右看了看,“就在你眼目前儿。”我瞬间蒙了,每一个字都听懂了,组合到一起却不得要领,啥意思?她见我茫然,裂嘴一笑,指了指我脚下。我低头一看,原来管钳子就在脚下。好吧,我大约理解了“眼目前儿”的意思。

    一段管子要穿墙,我让她去墙那面帮我扶一把。墙上预留的眼有点小,导致管子穿进去很紧。我一用力,管子过去了,却听对面“哎呀”一声。我吓得赶紧扔下管子跑过去,“怎么了,怎么了?”只见她弯腰捂着膝盖,“波棱盖儿撞生疼。”“哪里?”“波棱盖儿啊!”她还有点急眼,“你没看到啊?”尽管急眼,话语也不重,就是翻了翻白眼。我有心想再问问又憋了回去,生怕她没因为疼而因为不耐烦发火。我走上前想看看到底撞哪里了,而她已经直起了腰,“没事了。”我见她脸上没了疼痛的表情才敢再次问出来,“到底哪里?”她瞪着大眼睛定定地望着我,突然噗嗤一笑,“嘻嘻嘻,波棱盖儿。嘻嘻嘻。”

    人,再怎么说还是群居动物,这无关手艺,更无关人品,单纯的就是需要交往。随着交往的加深,我知道了她叫李华,很普通的名字。而人也恰如这个名字,很普通。没有巧笑倩兮,也没有美目盼兮,放到人群里就找不到了那种。唯一入眼的只有她的身高了,一米六十多的身高在女人当中绝对不算矮。她的普通话也很有意思,夹杂着许多她当地的方言,听得我如坠雾中又感觉特别有意思。不懂就问一向是我的座右铭,这一问问题就来了,两个人最怕交流,越交流越熟悉,越熟悉越容易碰撞出火花。

    李华今年三十四,仅仅比我大三岁,儿子却已经十二岁了。她家乡娶媳妇的彩礼高不要紧,结婚还早,一般都在二十多一点就结婚了。这使得她不得不早做打算,把地扔给孩子他爸种,她跟着亲戚出门打工。一个女人常年漂泊在外,不种种易可想而知,心里有许许多多的苦恼无人述说。这次遇到我像是决堤的洪水,一股脑全部倒给了我。记得有一句歌词:女孩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这句话对女人同样适用,我们像是失散多年的恋人终于见面,总有说不完的话。好感像是湿润土地中的种子,不可避免地生根发芽。

    白天的时间大部分贡献给了工作,只有晚上是属于我们的。逛街、逛公园,成了我们晚饭后必做的事。不需要买什么,也不需要看什么,就是单纯的逛,即便这样,我们同样兴致勃勃。说来也怪,和她在一起逛再也没觉得晚上冷了。偶尔遇到当地的小吃,我买来给她吃,她就感动得稀里哗啦。在我的印象中,女人都是要求很多的,就像我媳妇只要和她逛街不是要这个就是要那个,从来没见过像李华这样容易满足的女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不知不觉我来北方已经好几个月了。这期间,我的普通话在李华的言传身教下突飞猛进,和她的交流再也不是问题了。就在我以为我们可以平静地干完这场活时,她突然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匆匆和我告别就走了。走就走吧,我也没当回事。可是往后的日子,虽然我的普通话已经可以正常交流,但和重新分配给我的力工怎么也说不到一起。我说往东尽管力工没有往西可不是往南就是往北,这让我常常想起李华。头一个月我们处在磨合期,什么都需要适应,但一个月以后,往往我一个眼神或者很少的话她就明白什么意思,总能在我需要的时候帮我。再看看如今这个力工,不是东望西撒的看风景就是站在我身旁看。你喊他帮一把这才过来帮你,还不情不愿的。我只能有气自己受着,默默地干我的活,尽量不喊他。

    总算熬到晚上下班了,我习惯性地往床边一坐,等着李华帮我把饭菜打回来,猛地想起她已经走了,只好自己站起来去食堂打饭。我承认,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尤其是对洗衣服,更是懒得无以复加。并不是我大男子主义,认为洗衣服是女人的事,而是干了一天活,虽然不是十分累,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疲乏让我一点都不想动。前段时间挺好,不管衣服脏不脏,李华都会让我脱下来洗。可如今她走了,我只好回到从前的习惯,把臭烘烘的袜子往床底一塞了事。

    当某件事形成习惯,突然间的改变总是那么令人不适应。我躺在床上,拿起手机想和李华唠唠,可又怕打扰到她。寻思来寻思去还是算了吧。也许这一别再也不会相见,终究是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她能陪我走过一段路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我不再出去逛街,不再去逛公园,虽然现在的天气已经感觉不到冷了,但少了一个人就少了如许心情。逛,看来根本不是目的。

    就在我好不容易适应了没有李华的日子,她却突然间回来了,就像她突然走一样,一点防备都没给我,就那么突兀地出现了。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估计要下雨,楼里的能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降低。正常干活的我不得不停下来,跑到没有玻璃的窗口迎着强劲地凉风往外望去,乌云仿佛想和大地来个亲密接触,越压越低。特意装饰过的大门楼上面的彩旗像是要被撕裂了似的发出刷啦啦地响声,我眯了眯眼,以躲避不时刮起来的浮土。就在这种朦胧中,看到从大门口走进来一个人,T恤衫牛仔裤,一头长发在风中凌乱。我心里竟不由自主地冒出进来的人是李华这个想法,但离得太远,只能看到大概的身影,根本不能确定是谁。我自嘲地一笑,笑自己遇到一个人都往李华身上想。还没等笑容消失,电话响了,我顺手接了,“我回来了。”

    晚上我们冒雨跑了出去,找到最近的一家小饭店就钻了进去,李华说好久不见必须一起喝点。我其实并不懂东北的酒文化,估计就算是懂也会避而远之,毕竟像我这样沾酒就醉的南方人根本不会对酒产生一点兴趣。但今晚我却喝了,一个是不得不喝,美女劝酒有几人能推脱得了?再一个是酒就故事,越喝越有滋味。

    起先,李华只是唉声叹气,可一瓶啤酒下肚就好像打开了某个开关,滔滔不绝的话语从她不是很大的嘴里吐了出来。她说,她这次回去是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把我吓了一跳,在我的印象中,离婚像书上的故事听着有趣却离我很远。但现在故事却从书里走出来,发生在我身边,发生在她身上,我难以置信又不得不信。她说,她丈夫有人了,宁肯什么都不要就是离婚;她说,她和丈夫多年的感情也比不过另一个女人一年的朝夕相处;她说,她同意了,也没吵也没闹;她说,她知道,感情不是生意,没有了就是没有了,就算有峰回路转的那天,味道也变了;她说孩子跟了她,被她送到她妈家;她说,本来还有个依靠,现在只能靠自己了。她说这些的时候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一杯接一杯地喝酒,不时蹦出一句“你养鱼啊?”、“你还是不是男人”之类的话逼着我和她一起喝。我突然很后悔学会了普通话,尤其是东北的普通话,让我听懂以后不喝不行喝了更不行。我不知道李华醉没醉,我只知道我脸烧得厉害。天旋地转中好像是她扶着我走出了小饭店,至于走出来以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迷迷糊糊睁开眼,口干舌燥,头痛欲裂。本能地抬手准备揉揉脑袋,却发觉胳膊被压住。扭头一看,一团长发铺展在胸前。我定定地盯了两秒,猛地一激灵,立马爬起来。我除了惊吓就是后悔,后悔明明知道自己酒量不好还要喝那么多。我能怎么办,在心就要跳出胸腔之前,逃也似的跑了。

    这里有必要说说以前的我。不是我自吹,没结婚前,我可是很老实的人,老实到不抽烟,不喝酒,见了女人还脸红。结婚后也不抽烟不喝酒,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对待女人方面。可能是食髓知味,也可能是已经知道女人就那么回事,所以逐渐胆子也大了,偶尔还能和女人开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但工地这个地方,叫光棍国也不为过,用兄弟们的话说,除了螺母是母的,剩下的都是公的,看到女人的几率太小太小了。就算偶尔有一两个女人,不是五大三粗就是饱经沧桑,要是不看胸前,根本不会知道这是个女人。即便这样,还有人或有意或无意地盯着看两眼。没办法,光棍时间长了,母猪都能赛貂蝉。所以,我这一最大区别并没有显现出来。

    刚开始去工地,懵懵懂懂的什么都不懂,就知道傻乎乎地干活。直到结婚后一个人出门,一走就是一年,这才开始羡慕起两口子都在工地的人,最起码不用饱受相思之苦。后来,从每天晚上兄弟们的卧谈会才知道,看着像两口子其实绝大部分都不是两口子,仅仅是搭伙过日子而已。所谓的搭伙过日子,其实就是在工地的时候两个人一起生活。生活期间各自不干涉各自家里的事,平时花销也是各自负责,但还睡在一张床上像两口子那样生活。等工地停工了就各回各家,如果来年还在一个工地那就继续;如果分开了,就像从未认识过似的互不联系。

    如今的我亲自经历了才深深明白,男人没个女人照顾就是不行,一天天像个乞丐似的。尤其是工地这种地方,灰尘满天飞,衣服三天不洗就像从土堆里打了滚儿似的脏得不像样子。这只是生活方面,更主要的还是精神方面。干活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和同事的争吵,被老板训斥等等,而有了女人晚上就有了抱怨的对象,尽管她不能给你解决实际问题。所以,我眷恋,我享受。我感觉要是再让我回不到从前,肯定适应不了。

    话题扯远了,再回头继续我的故事。

    我像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似的说服自己,迷迷糊糊做下的事不能算错;我又像阿Q总能找到安慰自己的理由那样安慰自己,我还是不吃亏的。可是,不管是说服了自己还是安慰了自己,心里总有那么点不舒服,毕竟事情做下了我却什么都不知道,就像猪八戒吃下了人参果。所以第二天下班后李华没喊我去她宿舍我自然也不能腆着脸去,但心里的失落却怎么也压不住。第三天上班,看着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的李华,心里既高兴又失落。高兴是因为她不会缠上我;失落则是因为感觉她也太冷血了。矛盾的心情把我折磨地根本没心思干活,直到下班。“我先回去打饭,一会儿去我宿舍吃。”不等我回话她就跑了。我的心情立马多云转晴,都忘了收拾工具,只知道望着她的背影傻笑。

    再次坦诚相见让我见识了东北女人豪爽的一面,我只需躺着,余下的事全部交给她。于是,我从未体验过的新奇发生了。本就兴奋的我常常被她轻轻滑过皮肤的手弄得战栗。她就像女王,把我刚刚伸出准备摸她的手打开,兴奋就在这一拍之间如潮水般消退了。她俯身亲吻我的胸膛,这一下就像天雷勾动了地火,让我舒服的同时自然而然地伸手抱紧了她,还没等我有下一步动作,一阵刺痛让我的兴奋跑到了九霄云外。我刚想发火,她却先一步跨坐到我身上,异样的感觉就像引爆了核弹,通过接触的皮肤迅速传遍全身。这一次,她没有阻拦我的兴奋,像西部牛仔纵情驰骋。在她抑扬顿挫的声音里,我像站在了潮头,又像飞入了云端,抑制不住地战栗。

    激情终究会褪去,理智就在共同生活了一个月后回来了。我常常后悔,那间简易房做成的宿舍简直成了我又向往又忐忑的发源地。每次走进去都有一个温柔的女人在等待,以至于总有种模糊的错觉:好像这才是家,而家里的那个她却成了梦中遥不可及的情人。可我心里明白,真正能为我守候,为我养育儿女的还是远在家里的那个她。于是,我每次都显得纠结,可却在这种纠结中又很享受她带给我的温柔,使得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走进这间宿舍。

    “回来了?快洗手吃饭吧!”这句话简直成了我下班后走进宿舍里她一成不变的话,就像定好的闹钟,一成不变的铃声在一成不变的时间里响起。我早已失去了新鲜感,甚至还有些厌烦,可又不得不一天天地听下去,毕竟我自认并不是一个负心的人。只是这种想法在想起家里的那个她时却显得那么没有底气。

    饭菜是我收拾工具时李华提前一步回来打好的,我只需要走回来洗手。黑色模板做的简易桌子成了我们的饭桌,就是这种简易让我体验到别样的温馨。我们相对而坐,李华不时地把她餐盒里为数不多的肉丝夹给我。这让我吃在嘴里闷在心里,一边是不能拒绝的享受一边却是深深地负罪感。我只能对她笑笑,“别给我夹了,你吃吧。”“我怎么都行,你是主力。”我不知道她说的这个主力是指哪方面,工作?床上?也许两者都有吧。

    一份简单的盒饭吃起来很快,当我放下筷子的时候,李华赶紧站起来把餐盒收拾好扔到外面的垃圾桶里,又把桌子擦干净。然后拿起水壶去水房里打了水烧上,紧接着又端起脸盆打了满满一盆水,回来再往另一个脸盆里倒一半。这时候水也开了,她又把一壶开水分别倒进两个脸盆,伸手试了试水温。“先洗把脸再烫烫脚吧。”这期间我只是从桌边挪到床边,点燃一支烟看着她进进出出。她的身段保持得很好,脱下工装后的紧身小背心把她的身材勾勒地前凸后翘。虽然我们在一起已经一个多月了,但每次看到我还是忍不住冲动,毕竟比起我媳妇来,她有料多了。

    我算是幸运的,水暖这个行业里的女工特别少,所以老板就把她这个唯一的女工安排在放工具的仓房里。这就给我和她创造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不像工地里其它女人,仅仅是用布帘挡住两张床来为自己创造空间。常听其他工种的人抱怨,一到晚上,那铁管床滋滋嘎嘎的响声总是吵得他们睡不好觉。我不知道工地里有多少对是真正的夫妻,但我想不会太多,因为我觉得没有哪一对夫妻在人到中年的时候还有那么大的激情来夜夜笙歌。工地里这种临时夫妻很多,大家伙早都见怪不怪了。这可能也是这个时代的一大特点。

    我们俩一块泡脚,我坐在床边,她坐在桌边。等泡完以后,她就着她的泡脚水把我们俩的袜子都搓洗了一遍,再到我的泡脚水里冲洗掉多余的肥皂沫,然后挂到线绳做的晾衣绳上晾好,最后把两盆水合到一起端出去倒掉,这才有时间坐下来。昏黄的灯光下,一切都显得朦胧。我和李华随意唠着家常,心情无比放松。打工十几年,这一年是我活得最充实的一年。

    又是平常的一天,我正和李华干活,突然电话响了,我掏出来一看,原来是媳妇打来的。我第一时间转头望了望李华,好在她并没注意我。我把电话挂断,对她说,“我去趟厕所。”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刻意避开李华,就感觉心里特别虚,仿佛当着她的面接媳妇的电话很对不起她似的。等走到看不到李华的地方,我才拨了回去。“孩子发烧住院了,我实在是顾不过来。你能不能回来一趟?”刚接通,媳妇的声音急切地传了过来。往年,孩子也有个头疼脑热的时候,但媳妇每次都等好了才告诉我。我心里咯噔一下,媳妇只要有一点办法肯定不会喊我的。“好,好。我马上订票。你别着急啊!”

    因为没定到当天票的焦急,我去了水房,打开水龙头用冰凉的水搓了把脸这才转身往回走。见了等在干活场地的李华,我努力勾起嘴角做了个自认毫无破绽的笑。李华什么都没说,正常干活。而我因为有心思,总是出错。好不容易熬到了下班,当我走进宿舍,发现今天的李华根本没去打饭,一个人气嘟嘟地坐在床边。“和我还用瞒着吗?”我竟无言以对。是我忽略了一个女人的心细程度,有心想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难道我能承认当时的第一想法就是避开她吗?那岂不是火上浇油?可要说并不是有意瞒着她却已经做下了。“我只希望有什么难处我们能一起解决,而不是现在这样,你背着我我背着你。你,能明白吗?”

    我看着她,眼里是深深的愧疚,既是对媳妇又是对她。道理我都懂,可事到临头我还是本能的避开。男人好像都犯心虚这个毛病,毕竟没有哪个女人在感情方面不小心眼的。而这次的特意避开,我是做好了再也不回来的打算,毕竟家里有老婆孩子,还有我适应的环境和熟悉的语言。可这里一样有她啊!一起生活了四个多月,她对我的好我心里门清。要说一点感情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就这样突然离开再也不联系,说实话我也舍不得。

    我再次领教了女人的心细,自认已经刻意隐藏了,但依然被她感知到了。我不吃饭,她也不吃,默默地去打来热水给我泡脚。在她的一再追问下,我只能无奈地说出了家里的事和自己的打算。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转身出去了。再回来,手里提着一箱啤酒和几袋花生米。

    “我知道你为难。”她没看我,只是把啤酒一瓶瓶拿出来摆到桌子上。“该回家还是回家吧,再怎么说,孩子是一辈子的希望。”尽管她一直低着头,但我分明看到她的眼角有亮晶晶的东西泛着五彩光芒。我强忍着酸涩,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好,今晚我们不醉不休!

    一座小院掩映在青山绿水间,院后的竹子郁郁葱葱。一条小白狗摇头摆尾地迎向了站在院门口的我。我打量着熟悉的一切,心里莫名地安详。我之所以不着急进门,是因为在路上媳妇就告诉我孩子退了烧出院了。我对着院子里大喊,尽管我一个人都没看到。“我回来了!”是的,我回来了。又是火车又是汽车,颠簸了两天两夜才赶回来的。

    “嘣”的一声,媳妇娇小的身影随着屋门的洞开出现在院子里。她紧走几步向我迎来,略显凌乱的贴耳短发被风吹得向后飘起,随着她的步伐一颤一颤地抖。我扔下行李,一把把她搂进怀里,她后背凸起的阳八字骨头硌疼了我的手。我轻轻拍打着,“辛苦了。”她抬起头,用通红的眼睛望着我,缓缓摇了摇头。眼泪终究没忍住,随着她的晃动落了下来。我不知道怎样安慰她,只能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带着草木香的风徐徐吹来,让我忘记了旅途疲劳,忘记了周围的一切。这一刻只属于我们,我想。

    儿子小脸通红地睡着,根本不知道我这个当爹的回来了。估计就算是知道也不敢认吧,毕竟才三岁的他对我这个一走就是大半年的爹肯定感到陌生。我静静地坐在儿子身边,任由媳妇自己在厨房忙碌。儿子不时地蹙一蹙眉头,好像睡梦中还在遭罪。我不由得把儿子粉嫩的小手握在手中,心里充满了悸动,这是我的血脉,我生命的延续。可脑海里不时浮现出李华梨花带雨的面孔,生生把我的悸动变成了内疚。

    媳妇的厨艺不是太好,但做的菜很适合我。可今天的菜却让我难以下咽,清炒竹笋,我最好的一口,本来丝丝滑滑的还很Q弹,但今天吃到嘴里却有如木头,干涩中还带着淡淡的苦。并不是媳妇炒得不好,她一如往常那般炒,正因为她一成不变的炒才让我味同嚼蜡。我不敢抬头看她,仿佛看了她,我心中隐藏的愧疚就会从我的眼睛里跑出来,展现在她面前。

    媳妇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因为儿子醒了,我这个当初她最亲近的人如今也只能退居二线。平衡吗?也平衡也不平衡。我是儿子的爹,自然要把我的爱分一部分给他;可我同样是媳妇的丈夫,而且还是曾经拥有她全部爱的丈夫。我放下筷子向着儿子望去,可他去瞪着黑豆似的眼睛定定地望着我,一句话不说。我拿出自认最和善的笑逗弄着他,却被他一声大哭尬在当场。媳妇边哄他边说“这是爸爸。爸爸回来看宝宝了。”奈何,儿子根本不搭理,只张着嘴大哭。突然有种自己很多余的感觉。

    夜空中的星星真亮。我好像已经忘记了这方天空的星星,满脑子装的只有无尽的城市灯火。儿子到底没能喊出一声爸爸,带着对我的好奇与害怕睡着在媳妇怀里。世界突然安静了,安静到仿佛能听到我和媳妇彼此的心跳声。旖旎的气氛在我们的对视中蔓延,使得我心跳加速。一切都水到渠成,像是重新回到了结婚那个晚上。

    “家里的房子有个地方漏雨。”媳妇的一句话让正在卖力的我突然间泄了劲。我兴味索然地从她身上爬下来,无奈地叹了口气。过程中像个木头我忍了,没有声音我可以理解为孩子在旁边,可正是美好的时候说别的事不扫兴吗?好吧,说就说吧,可为什么偏偏挑最闹心的事说?没听说漏屋碎锅病老婆是男人的三大闹心事吗?黑暗中,耳边仿佛又响起李华那婉转动听的声音。我向媳妇方向望了望,见她一动不动,也转过身睡了过去。

    第二天修房子,不累但繁琐,晚上早早睡觉了;第三天修灯泡,也不累,但需要小心翼翼,晚上逗弄会儿子,睡觉了;第四天修这修那,更不累,就是一刻没得闲,晚上连儿子都没逗弄直接睡了。从回来就没有一天清净的我感觉到累,从心里泛出来的累。不要说激情了,就连例行公事我都懒得应付。我知道这对她不公平,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另一回事。我突然厌倦了这种生活,脑海里不由自主浮现出李华的好。

    生活的本质也许就是这些零零碎碎,可零碎中总要有点激情吧,要不然为什么平平淡淡的日子不过,非要弄个年节呢?见儿子没事了,我提出要回去干活。媳妇没说挽留,只是泪眼汪汪地看着我。这让我特别心烦,眼看着媳妇,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与李华分开前那晚的种种。无声的抵抗往往最让人难受,无奈之下,我又待了一天。原指望这一天能重新擦出不一样的火花,谁知道一切照旧。除了媳妇给我做了一桌子我爱吃的之外,就是给我收拾她为我洗好的叠得板板正正的衣服。

    晚上,我把媳妇搂在怀里,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久久无法入睡。四年的感情却败在了四个月的激情中,我不知道这是男人的本性还是柴米油盐这些调料加得太多。房后竹叶莎莎,像是在述说一个残酷的事实。明天,我将再次踏上远离她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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