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心腹
在一家公司中,有些同事就像空气,你平时几乎感受不到他们的存在,但你的一举一动都离不开他们。
行政人事会上报每个人的考勤记录,他们往往也是和大领导沟通最多的人;
财务知道每个人工资多少钱,决定你的报销什么时候到账;
负责电脑数据的同事掌握着业绩分析、绩效考核的全部第一手资料;
风险控制、法务等部门的同事甚至能对你的所有策划方案行使一票否决的权力;
你偷偷亲吻前台小姑娘被管理监控的程序员看到了。
然而有很多人容易看不上这样的同事,认为这是一群“油腻”、不干活的人。
赶紧长点心吧,你做业务,最多是领导的手足,人家在中枢,难免当领导的心腹。
没有手足最多是行动困难,没有心腹,当场完蛋。
——熊太行《职场明枪:为什么我要教你学会打官腔》
女性天生情绪波动
女孩儿发育较早。女孩在8岁左右,体内的女性荷尔蒙就慢慢增加。男孩的荷尔蒙大约比女孩晚两年。在青春期的时候,你能明显看到男孩和女孩的身体变化。这就是荷尔蒙在起作用。男孩窜个儿窜得更快,体内的红血球也比女孩高很多。红血球是携带氧的,所以男孩比较好动。女孩体内的荷尔蒙主要是把蛋白质转化为脂肪,所以女性体内蛋白质和脂肪的比例是23:25,可是青春期的男孩体内的蛋白质和脂肪比例达到40:15。当女孩成熟之后,她们的情绪波动更大,大约每28天循环一次。这是因为在这个周期的前半段,雌激素主要发挥作用,但到了这个周期的后半段,另一种激素,即黄体酮开始出现,其作用是为了创造一个更适合怀孕的机会。我们以前讲过,人不是自由的。如果你是一个女性,你是改变不了这种情绪的波动的。天气可能很好,工作可能很顺心,丈夫可能很体贴,孩子可能很听话,但是,女人仍然逃不出生物机制所引发的情绪波动。
——何帆《爱的艺术2:当我们谈男女差异时我们在谈什么?》
关于相貌的隐喻
印度一个说法,说我们身体的左半侧代表和妈妈以及女性的关系,右半侧代表和爸爸以及男性的关系。我必须先澄清一下,这个说法目前并没有科学验证,我是想跟你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察。你可以照镜子看看自己,也可以去观察周围的人。根据左右脸的不同,看看能否看出这个人和父母的关系。
我有一位好友,她有非常明显的大小眼,左眼小,右眼大。有意思的是,她的这种身体表征相对应的事实是,她的确和母亲的关系非常恶劣,而和父亲的关系好很多。我觉得左眼小右眼大,可能是隐喻着她愿意睁开眼睛看自己的父亲,而不愿意看母亲。
至于我自己,我的左耳因为高三时得了中耳炎,当时医治得不够好,导致这只耳朵的听力损失非常严重。看上去,这像是一个客观生理现象,但我觉得它有着极为深刻的心理现实。
这个心理现实是我从小听妈妈诉苦。这对我构成了沉重的困扰,用我们昨天的躯体化概念来讲,就是我对母亲向我诉苦有严重的抵触情绪,可我意识不到,于是很有可能这股情绪就通过身体来表达,我的左耳出问题很可能就是因为我想关闭这个耳朵,不想听妈妈以及其他女性向我诉苦。
必须再次澄清一下,这个说法是我个人经验性总结,而不是得到了严格验证的结论。实际上,我自己是因为有了具身认知观这样的理论后,我才有勇气来分享这些故事。
按照具身认知观,我觉得可以有这样的认识:一个人的思维过程、身体过程和情绪过程,是互为隐喻的,也是镜像的,而人的身体,特别是外表,是很容易看到的一个镜像,所以通过观察它可以引出很多思考。
例如在大街上,你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多数人都不是昂首挺胸的,这又说明什么呢?虽然正确的结论不容易做出,但这些显而易见的观察,可以引出很多非常有价值的思考。
——武志红《身体02 | 具身认知观》
上帝喜欢笨人
随着我遇到的聪明人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我发现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聪明的人,只缺少傻子。作为一个傻子,不会像聪明人那样天天门庭若市,后面跟着一大堆的追随者,但是能够得到自己应得的生意伙伴、合作者和朋友。
那么为什么上帝喜欢傻子呢?原因很简单,上帝不喜欢比自己聪明的人。这个问题你不妨这么想,如果你在一定范围内有“上帝”的权力和本事,你是希望手底下的人和你耍心眼,比你聪明,还是希望你自己是管辖的区域内最聪明,最有见识,说一不二,也是最受尊重的人呢?
我想是后者。当然,有人可能要说“我是求贤若渴,虚怀若谷,闻过则喜”。从理性的角度讲,会有这样的人,但是这种行为其实是抑制人的本性,不过是表面上的客气而已。
好了,既然我们都不喜欢别人特别是下属在我们面前耍聪明,我们是会眷顾聪明人还是笨人呢?这个答案是一清二楚的。
我所说的上帝并非一定是《圣经》里的耶和华,他是我们这个宇宙中的大道。我们需要像对待父母,对待上级,对待长辈和对待朋友一样对待他。
类似地,你是喜欢和聪明人做生意,还是和傻子做呢?恐怕是后者,因为你觉得傻子的钱好挣。我在中关村做了两年生意后,回到清华读书,要知道每月的助学金连我过去收入的10%都不到,钱自然是不够花。但是每过几个月就会有一些生意上的老朋友找我做一单生意,给我带来丰厚的收入。
为什么要找我一个已经离开生意场上的人做生意呢?因为在他们眼里我比较傻,每次一定不会和他们争利,一定会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时常和后辈的生意人讲,做生意时,不论这笔生意对方挣到多少钱,我们只挣自己那一份,不要因为对方挣多了就试图多分一点。这样,生意就能持久。
当然,大部分人并不做生意。但是在单位里,做傻子也没有坏处。说句实话,大家在职场上多少都会有点防备心理,在这样的环境下,是聪明人容易交朋友,还是傻子容易交朋友呢?显然是后者,因为对方和你交往时可以比较省心。
当然,有人说,我很精明,装傻,可不可以?这一点几乎做不到。养过狗的人有这样的经验,有时狗在人前耍小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了,但是狗自己不会察觉。同样,我们在那些智力和经验不在我们之下的人面前耍小聪明,其实比狗高明不到哪里去。就算别人看不出来,时间一长,自己也会精神分裂的。
鲁迅先生在评论新文化运动早期的猛将刘半农时,批评过他的“浅”。但是鲁迅又讲刘半农的“浅”有可爱处。鲁迅是这样说的:“不错,半农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倘使装的是烂泥,一时就看不出它的深浅来了;如果是烂泥的深渊呢,那就不如浅一点的好。”
如果把鲁迅先生说的“浅”,换成我说的傻,道理也说得通。很多时候,我们傻一点,让别人看得透,别人才能放心。
不仅做人可以傻一点,做事情其实也不妨傻一点。我们人和机器有一个巨大的不同之处,就是我们接受信息的带宽其实很窄,因此很难并行做好几件事情。
一个人如果今天要做十件不相关的事情,不写在本子上,到晚上回顾一下,恐怕总有几件事忘了做。不是人的记性不好,而是人根本就没有本事记住。如果一定要记住,那么就难以专注于事情本身。因此,一件事一件事地做,不要并行处理,或许是效率最高的工作方式。
无论是人还是计算机做事情,都不在于开了多少个头,而在于结了多少次尾。计算机打开太多的进程,是要死机的,人有太多的头绪,是要崩溃的。做很多半途而废的事情,不如完成一两件小事。
因此,做事傻一点,毕竟有所得。高估自己的能力,耍小聪明,最后做的事情其实都没有结果。
大家不妨想想,在过去十年里做的事情,对自己也好,对周围也罢,影响力能超过一年的有多少?如果没有多少,何必当时要匆匆忙忙做那么多事情呢?
如果你是一个老板,一定不喜欢同时做很多事情,却做得丢三落四,乱七八糟的人。你宁可要一个做一件事情是一件事情的人。因此,上帝肯定也喜欢后一种人,也会垂青这样的人。
——吴军《第010封信丨上帝喜欢笨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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