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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灯光闪耀,更有溶进习惯里的坚持————喜欢偶像让我成为一个更

不只灯光闪耀,更有溶进习惯里的坚持————喜欢偶像让我成为一个更

作者: 天降痴人 | 来源:发表于2016-03-06 20:19 被阅读0次

    在我们的生命中,总会遇见那些离得遥远却如光般耀眼的人。他们照亮了我们的世界,温暖了整个青春的美好光年。

    他们,所带给我们的,不只是舞台上的灯光闪耀,光怪陆离。更是溶进生命里的习惯与性格。

    有时候,我问自己,为了那些向往着的人,我改变了些什么,那些改变是否成为了习惯或是受用一生的性格。

    我曾经因为喜欢的偶像用零花钱买了几个星期的菠萝包,甚至两年来没有再碰过黄瓜。也想着把压岁钱零花钱攒下来去买专辑,而不是胡乱用掉。刻意地向着她们喜欢的,钟爱的样子去改变自己,开始喜欢她们所喜欢的,渐渐的,不再是从前的自己,却是更好的自己。

    我有一个性格很好的朋友,平时嘻嘻哈哈的,整天没个正经,跟男生都混得很熟,脸上随时都是一副开朗的笑容。但却是个地地道道的文科女,就是那种会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有着忧郁的眼神,吟上几句诗,写上几段文的奇女子。

    她写过很多文字,其中最多的就是她给她的偶像写的文章,还有诗。

    她是个很爱笑的人,却唯独在与我独处谈论起偶像时,会收敛起她的所有桀骜与放纵,露出浅浅的笑,眼神空洞地望着天空,却闪耀着光芒。她的神情虔诚的就像在谈论着一位天使。她说:“我那么爱她,不只是她光鲜的表面。她改变了我,让我想成为一个像她那样的人。”

    她不喜欢称她的偶像为“偶像”,而是“我爱的人”。我不知道她的爱有多么深厚,但是我却知道,她真的用尽她所有的努力去爱她。

    她的爱没有像是去买偶像的每一张专辑,去听偶像的每一场演唱会,买各种周边,为了偶像在网上与人对骂。她爱的理智,爱的平淡,却长久而坚强。

    她曾经是个挺没有信心的女生,学习也不是很好,总想着昏昏度日,长大后混个文凭,靠自己那点文笔度日。

    然而,她遇见那个照亮她生命,温暖了她青春的人。

    她现在在重点读书,成绩也名列前茅,仿佛一切都很好,是别人眼中读书认真而轻松的学霸,她也笑着说自己没怎么认真学过,但我却想起那天她哭着对我说的场景。

    她说:“我以前那么不喜欢学习,学习真的好累,有得时候写到眼睛发肿,手腕动不了的时候,我真的很像放弃。”她沉吟了片刻,用校服的袖子擦了擦眼镜下的泪水,“可是啊,我想到了她,想到了她说过的那些话,她说‘follow my heart’她说她会努力变得更好。我就想,她受过那么多伤害与非议,那条路那么艰难,她都没有放弃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放弃呢?我想,我一定要做一个配得上她的人,要做一个和她一样坚强的人。不就是咬咬牙就过去了的事吗?我所受的那些自以为是的苦难,在她来过之后,全都不作数。”

    她妈妈说那些明星不好,会影响学习,叫她放弃的时候,她说的话,我一辈子都记得。她的话里带着哭腔,却坚定:“知道我为什么想要学习,不是为了我自己,是那些你认为会荒废学业的。我想为了她,变得更好啊”她将头埋进了臂弯,“她是光啊,就算我不能拥抱,也想要靠近。我也想成为温暖她的光啊。”

    那之后,她更加拼命地学习。学习不擅长的英语,因为想要更靠近她的爱人,想要听懂,读懂她爱的人说过写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她看美剧,听英文歌,读英文原著书,在网校上学习,背文章,等等。她也为此当上了全班的英语课代表。当她能够看懂她的偶像发的微博唱的歌词时,她笑着说:“我又变得更好了,我又离她更近了。你说,当我变得更好更好时,是不是就可以触碰到她了。”说完,她又摇头,无奈地苦笑。

    有一段时间,班上的抄袭作弊之风盛行,只有她不为所动。她不屑又有些无奈的说:“我不能去改变别人,只能规矩自己。她能在娱乐圈这片深海里不沉浮,坚持做自己。我也能,我也要做一个像她一样正直的人。”

    人的一生,最应该坚持的,只有两件事。一个是读书,一个是跑步。

    作为一个文科生,第一件事,她已经在做了。而第二件事,她这个懒癌症晚期,以前根本不会出门,体育成绩倒数的宅女却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坐在台阶上,看着绿茵场上奔跑的人影,侧头对我笑着说:“呐,我想要跑步呢,想要锻炼身体,成为保护她的人啊。”我以为她在开玩笑,可她对偶像从来严肃认真。

    那之后,每一节体育课她都拼了命地锻炼,我经常可以看到她奔跑在操场上的样子,她即使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也没有停下过脚步。日复一日。

    那一天,一起考完体考,跑完步。她成绩进步了几十秒,成绩直线上升。我和她坐在台阶,问她怎么做到的,明明跑得那么累。她脸红耳赤,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我说:“当然累了,可是啊,她教给我的坚强和不放弃,不妥协已经潜移默化地成为我自己的了。当我脚步累的迈不开的时候,我就在心底呐喊,喊着她的名字,那三个字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我骨髓里,每当这三个字在我心底响起的时候,就有一种向前迈进的力量。”

    “兜兜转转那么多年,来来回回那么多人,喜欢过很多不同风格种类的明星,但最后坚持下来的,还是只有喜欢她这件事啊。那么多人之中,还是,最喜欢她了。”

    我不明白她那样的坚持是从何而来,是怎样强大。我只知道,她最常说的一句话是:

    她是我的信仰

    爱一个人成为了信仰,所有的努力与坚持便理所当然。

    有一些人,我们无法企及,但喜欢他们这样的事情却让我们变成了更加喜欢的自己。因为是那样喜欢他们,才希望自己能够对得起这份喜欢。这样的喜欢,无关风月,无所谓得失,因为我们知道,从喜欢上他们的那一刻起,这颗心,便是为了他们而向往着更好的未来。

    感谢那些在我生命中闪耀过的明星,是你们让我明白。有一种远远望着的感情,比爱情还要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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