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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铁千元征文半决赛 | 致青春

寸铁千元征文半决赛 | 致青春

作者: 王小久 | 来源:发表于2018-05-16 21:55 被阅读335次

    文 | 王小久  编号884

    01

    2003年,我15岁,正青春。

    那一年,兴起了民谣热。

    当大顺拿着朴树的磁带给我听的时候,我记得清楚,是夏天。

    我正穿着侧边带着两条白杠的深蓝色短裤坐在沙发上,身旁的浅蓝色扇页的旧风扇,转的飞快,发出吱吱呀呀的动静。

    凉风吹过我额头的碎头发,也吹过我手中的红西瓜。

    而此时电视里,正播放着《哪吒传奇》,哪吒穿了个红肚兜,扎了两个犄角辫儿,伸着脖子正在跟他爹吵架。

    敲门声响起,大顺来找我,大顺一脸鄙夷“你多大了,还看小孩子的东西。”

    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一盘磁带“诺,听听这个。”

    我把磁带放进四四方方的录音机里,按下红色三角形播放键。

    就听到了朴树,他唱那些花儿。

    朴树的声音从磁带里飘出来,我突然就想起了一大片的油菜花儿,对,就是油菜花,而不是别的,那种漫山遍野一望无际,黄嫩黄嫩的油菜花。

    比手中的西瓜甜,也比身旁的风扇凉爽。

    所以,从那一刻起,我舍弃了哪吒,选择了融入到民谣风的大潮中去。

    02

    那个时候,在我们学校里,但凡是男生,几乎都未能躲过这一潮。

    他们买吉他,把头发留长,扎小辫子,眼神忧郁,时不时还蹦出些文雅词儿,他们说这样文艺。

    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续起些长发到肩膀头,穿了一身象征文艺的磨白牛仔衣,衣服的领子要立起来,里面的半袖要是那种袖口边儿带着一条蓝的。

    每次我这样打扮,我都能想象自己,走在夏日轻摇的风中,风吹乱了我的头发,而我眼神里充满着不知名的忧郁,手要恰到好处的把头发从中间撩起来,这个样子最迷人。

    可我却缺了一把吉他,无法坐在学校操场的台阶上为那些疯狂的女同学们弹奏一曲。

    于是,我跟我妈伸手要钱,我妈当然是要打断我的腿。

    她说我不务正业,整天想着这些没用的东西,我告诉她这是潮流,就跟二十多年前她穿高垫肩的西装是一个道理。

    但是后来,我依然买了一把吉他,二手的,用攒下的吃饭钱买的,以至于那一段时间我感觉我瘦成了皮包骨。

    我背着吉他去学校,也背着吉他满大街溜达,吉他包在我身后来回晃悠,它高出我许多,也沉了许多,但是我却依然高兴,高兴自己终于融入了现代的流行大潮之中。

    我弹了第一首曲子,坐在操场的石阶上,只一把吉他,一头吹乱的头发,就征服了娟子。

    娟子看着我的眼睛里都是忽闪忽闪的星星。

    03

    2004年,非典。

    我被关在了屋里,哪儿也不能去,陪着我的只有这把破吉他。

    我舔着手指头翻着吉他教学书,手指头生了厚厚的茧子,胳膊肘也磕的淤青。

    但是只要我弹起来,琴弦声钻出窗户外,外头也没有那样严肃与孤寂。

    娟子从家里跑出来找我,扎了两条麻花辫儿,穿了一身白色长裙,风吹过她,裙角儿便跟着摆动起来。

    她在我的窗户外唤着我,我打开窗户,钻身出了平房,带着我的吉他。

    娟子牵着我的手低头羞涩,我们去河边,她说那里是文青的聚集地。

    我在河边为她弹了一曲,哪怕身旁净是耍着花样儿,动作帅气的男青年,但是我觉得还是我弹的好,因为娟子只冲着我笑。

    那一年,是属于民谣的时代,也是属于我的时代。

    04

    2006年,我离开了家。

    背上了自己的吉他,坐上了北上的列车。

    我随着很多男青年一起,坐在绿皮火车的车厢里。

    车厢里晃晃荡荡,轰轰隆隆,但是我却兴奋的不行,因为我知道,我要去北京,那个属于年轻人的地方闯荡,当一名正儿八经的“北漂”。

    只是我的身边没有娟子。

    在北京的日子里,不好过,我租了一间20平米的地下室,潮湿的味道总是在半夜涌出来,像腐烂的虫子,弄的我一阵阵干呕。

    每次去厕所,都要排上很长时间,等轮到我时,马桶也总会堵起来,臭气熏天。

    我的屋子里还算干净,尤其是墙上。

    我把衣服,锅碗瓢盆,各种凌乱的玩意儿,一并堆在我妈为我拿的大花床单上,可唯有我的吉他,我挂在墙角。

    仔细一看,倒像个艺术品,因为总与身边的物件不搭配。

    我每天蹲在旮旯的小圆桌旁吃泡面,我吃过虾仁味儿的,酸菜味儿的,五鲜味儿的,还没有吃全。

    以前,在家的时候,我一直以为北京是好混的,起码应该不会太难为我,可是后来,到了这儿,我发现我错了。

    我每天背着吉他,在外头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找工作,找酒吧,找饭店,找了该找的所有地方。

    可是他们不用我,他们说,我这样的,已经过时了。

    05

    我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儿的,可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不同的。

    穿的不同,唱的不同,甚至连头发也不同。

    他们喜好穿那些肥大的裤子,裆部沉下来,显得腿部尤其短,他们唱《洗刷刷》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他们不唱民谣。

    他们的头发也染的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炸起的像个鸡窝,仿佛一伸手就能在里面掏出个鸡蛋来。

    我也试着这样打扮,试着适应这样的潮流,可是当我把头发立起来,大裆裤穿起来,背起我那把破吉他的时候,怎么看怎么是不搭调的。

    那一刻,我才知道,民谣已经老去了。

    后来,我的钱花完了,再也租不起那个潮湿的地下室,甚至也买不起酸菜味儿的泡面。

    所以,我又背着那把破吉他回家了。

    我依然坐在绿皮火车里,可是周围没了那些一脸兴奋的小青年儿。

    06

    2010年,我穿了一身板正西装,成了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每天早晨6点,闹钟叫醒我。

    我啃着热气腾腾的煎饼果子与那些出来遛弯的老头老太太们抢公交。

    一整天我都会坐在电脑前的椅子上,肩膀酸痛,屁股潮热。

    可即使是这样,老板仍然对我不满意。

    他时常把我刚做好的报表摔在我的脸上,他说我这个没上过大学的土包子狗屁不懂。

    我笑笑不说话,任凭他的声音在我耳边躁动。

    中午时分,我会买上一个汉堡或者一个面包填饱肚子,可唯独不买泡面。

    吃够了。

    晚上六点,我准时下班,穿过昏暗的街道,踢过路旁的石子儿,提着公文包,不紧不慢的回家。

    回家的路上,我会路过一个吉他店,透明的玻璃里,挂着很多吉他,可我一眼也不看。

    与大多数人一样,晚饭时候,总是免不了父母的唠叨,他们就像一台缝纫机,没完没了的在我身旁工作,他们说我岁数大了,他们说我该成家了,他们说我看起来有些成熟了。

    可是,那年,我才22岁。

    07

    2015年,我结婚了。

    与一个相亲对象,她长得很白,笑起来很耐看,她扎了两个麻花辫儿,看着复古。

    我依然过着之前的生活,家里和公司两点一线。

    只不过我不再挤公交了,我买了一辆车。

    每开进必经的隧道里,总会堵上一会儿。

    我学会了抱怨,我把脖子伸出车窗外骂骂咧咧的。

    我不知我什么时候学会了如此暴躁,以前的时候我不这样,去北京时不这样,从北京回来也不这样,可现在一个小小的堵车,就把我变成这般了。

    车里电台放着汪峰的“北京,北京”,我想此时又是摇滚崛起的时代了,就像那年的民谣一样。

    婚后第二年,我买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很大,每天早晨阳光都会投进来,暖了整个房间。

    它不像以前的那个地下室,它宽敞也明亮,我甚至还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工作房,可工作房里空空荡荡,只放了一个桌子和一个电脑,我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究竟是什么我也说不上来。

    08

    2018年,我儿子两岁。

    我每天都会在他的哭声中醒来,睡不安稳。

    早晨妻子会为我做好饭菜,晚上妻子会给我留一盏灯光。

    日子过的平淡也还算幸福。

    有一天我收拾着屋子里的破烂,在床底下拽出一个长包裹。

    我小心翼翼的打开,就看见了我那把破吉他,它的琴包被搁置的掉了些渣儿,跟饼干屑一样,吉他的琴弦松松垮垮的,像泡过的方便面,琴身上的印字也少了些横竖,就像现在的我,少了稚嫩。

    看着看着,模模糊糊的,渐渐的我就看不清吉他的样子了。

    此时屋外的电视里传出朴树的声音,他在唱那些花儿。

    那一刻,我好像后知后觉的发现,那些藏在我心里,我所惦念的,那些明目张胆,我所经历的,那些一去不返,属于我那个时代的,早已经远去不回头。

    而最终留下的,也只有见证青春的这把破吉他。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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