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步有些意外,没想到在这个小县城居然也有电影午夜场。
他作为在大城市土生土长的人,本来也没对县城的电影院抱多大希望。刚来到这座城市出差的几天,他就晚上出来逛过,晚上九点半,整条街道上就黑漆漆的,只有零星的灯光点缀。要知道,在大城市里,晚上九点半,下半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县城晚上的静谧吓到了阿步,他觉得来这边的十天,估计晚上得无聊死。可是这天中午午休,阿步闲暇时刷着手机,发现这座县城的电影院,居然也排了午夜场电影。
阿步搜了搜相关消息,发现原来是一部知名的国际大片首映,影院破格排了午夜场。
阿步这天卖力工作,甚至提前把第二天的部分工作也处理完,打算晚上去电影院看电影。
晚上,他刚踏出酒店大门,就发现街道比平时热闹了很多,大家都等着电影首映。
阿步走到影院门口,才发现自己出来的还是早了,离开场还有足足一个多小时。
阿步不可能站在那里傻等,只能到处去闲逛。
2.
县城的建筑千篇一律,每栋都差不多,阿步想深入了解一下城市,就拐进了一条小巷子里。
两侧瞬间涌来眼花缭乱的小广告,天空变成了窄窄的一条线。
阿步绕过几条巷道,有时两侧是小广告,有时两侧是紧闭的商铺卷帘门。
巷道刚开始给了阿步一些新鲜感,但没多久,阿步就觉得这是另一种程度上的千篇一律。阿步想离开了。
他原路返回,没走几步,却听见了轻微的争执声。
巷道很黑,没有灯,阿步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他一个外地人,对于这座城市来说,实在太显眼了。他不知道会不会被当地的一些地头蛇为难。
声音断断续续,没多久似乎又消失了。很安静,阿步甚至能听清楚自己的呼吸声。
阿步咬咬牙,又继续走。以前朋友们常说他走路没声音,可这时阿步觉得自己每一步都在踏出惊天巨响,恨不得自己能脚不着地,静悄悄飞出巷子。
声音又出现了,阿步下意识停下脚步,整个人定格在原地。
声音比刚刚清晰了一些,阿步有些意外。他不知道该轻松,还是该疑惑。
这个人说得似乎是英语。
阿步后悔自己大学时没有好好学英语,平时应付书面考试还行,一到听力就抓瞎。毕业一年多,英语更是几乎全部还给老师了。现在他只能勉强听出声音里夹杂着几个英语脏词——那是他看美剧学来的。
阿步想他们吵得这么凶,应该不会发现自己吧。阿步蹑手蹑脚继续走,心想,没想到这小县城还有老外啊。
阿步走着走着,却惊讶地发现声音越来越近了,他甚至听到了女生的哭声。阿步脑海里下意识浮现出了一些不太好的场景。
这女生边哭边说话,阿步费力地听着她说的内容,却什么也没听出来。人在哭泣的时候,说话既像英语又像中文,确实不容易听清。
阿步在原地犹豫了好一会,才下定决心朝声音源头走过去。他要劝劝老外,有话好好说,不要为难女生。也没别的原因,他只是单纯觉得,不去的话,事后回想起来会很别扭,这大概就是道德教育给他施加的影响吧。
但当他想找到声音源头时,才发现这里的巷道还挺复杂,他完全没必要这么紧张,估计那老外想找到他也不容易。
正在阿步胡思乱想时,声音猝不及防增大,并前所未有地清晰起来。阿步知道,这两个人就在他咫尺之间,只有一个拐角的距离。阿步藏身在墙角后,小心翼翼探出头,向音源偷瞄。
一个打扮时尚的漂亮女生正坐在地上哭泣,站着的是个壮硕的黑人大个子,正对女生拉拉扯扯。
阿步告诉自己要冷静,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再说,万一这是人家的家事,自己插手就不合适了。
黑人背对着阿步,女生则一直抬头看着黑人哭,两个人都没注意到阿步的存在。
阿步大气都不敢喘一口。黑人高大而强壮的身形,在阿步看来像是巨人一样。
黑人和女生说着英语,很快又换成蹩脚的中文,阿步看出来,黑人似乎有点醉醺醺的,四周酒气弥漫。
黑人没说多久就显得不耐烦了,直接扑向女生,惊惧在阿步心底炸开。
这肯定不是什么家事,这是刑事。
阿步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情况,他陷入了纠结中,又愤怒,又犹豫。他知道,多管闲事不好。但是女生的哭声在折磨他,短短几秒钟就已经快把他逼疯了。
阿步在精神斗争时,不知不觉碎了几句脏话,几乎是话出口的同时,他就瞬间反应过来,下意识捂住自己的嘴。
但已经晚了,那个女生注意到了阿步,大喊救命,黑人也回过头,脚步踉跄向着阿步走过来。
很奇怪,阿步心理并没有害怕,也没有愤怒,他的大脑忽然一下子断电了,只是偶尔闪烁几下英雄救美的白日梦场景。
黑人醉得很厉害,脚步虚浮,已经走不了直线了。昏暗的光线下,阿步仍能感觉到黑人压倒性的气势。
阿步的脑子彻底死机,迅速转身跑走。身后响起黑人沉重的脚步声,起初只有“咚、咚、咚”几下,后面脚步越来越规律而密集。
阿步从来没想过,一个醉汉还能跑得这么快,简直匪夷所思。阿步玩了命跑,但是蛛网般交错纵横的巷道,扰乱了阿步的步伐,阿步在大脑混乱的情况下,也来不及思考会不会迷路,反正见到有路就拼命往前跑。阿步的心脏像战鼓一样擂动。
阿步偶尔在拐弯的时候,偷偷往回看一眼,发现身后并没有黑人的身影,但是那个鬼魅一样的脚步声总是时隐时现,折磨着阿步的脆弱神经。
阿步跑到后来,已经完全是出于本能在摆动双腿。那个黑人不可能杀了他,他顶多挨一顿揍,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好像莫名其妙就逃跑了。
等阿步再度恢复意识,已经跑出了巷道网络,瘫坐在一座天桥旁边。
3.
街道上空无一人,马路上也没有一辆车,只有昏黄的路灯亮着。
阿步跑得眼前一片漆黑,他觉得自己的心率到了极限,双手双脚都在不由自主颤抖,头很晕,他反胃想吐。
阿步强忍住自己的吐意,慢慢坐了下来,几秒种后,眼前渐渐浮现四周景物的轮廓。他认得这个地方,这里他闲逛时来过,只不过那时街道上熙熙攘攘,现在整条街道上没有一个人,马路上也没有一辆车。街道一片萧索的荒凉气息。
阿步心想,这样也好,起码不用被一群人围观自己累成一滩泥的样子了。
阿步的小腿颤抖,肌肉发紧,阿步知道,只要小腿发力幅度再稍微大一点,他就抽筋了。阿步小心翼翼地放松自己的肌肉,让紧绷的小腿松弛下来。
等他觉得小腿颤抖没那么强烈的时候,忽然觉得周围暗了下来。
阿步抬头,见到一个高挑苗条的女生身影,女生正低头俯视他。由于是逆光,阿步看不清这女生的脸。
阿步咬牙站起来,头晕瞬间加剧,眼前一黑,阿步差点又倒下去。但他撑住了。
片刻后,阿步眼前再次明亮起来,一个金发碧眼的白人女生眉头微皱,打量着他。
阿步这才发现,女生的身材比他想象中还好,脸美得就像希腊雕塑一样。阿步半晌说不出话。
白人女生打破沉默:“Are you ok?”
阿步上前一步,嘴里用英语回应,他用上了毕生的英语功底,仍然说得磕磕绊绊。白人女生噗嗤一笑,但随即又退后了半步。
阿步意识到,是自己的汗臭味熏到女生了。他一时很窘迫,不知道说什么,紧张之下,他的脸上条件反射般绽开了尴尬的笑容。
女生也勉强回应了个笑,点点头,转头走了。
阿步一下急了,赶紧跟上。他刚发力,头晕就加剧,一两秒后,再度恢复过来,女生已经走出三四步了。
阿步强忍着眩晕,小跑跟上女生,女生似乎看不下去阿步这个样子,停下了脚步,重新看着阿步,没有说话。她看起来有些不满。
阿步赶紧说了几个“sorry”,又开始磕磕绊绊和女生聊天。
白人女生见阿步实在没什么重要的事要说,就又不再理他,自己走开了。
阿步的微笑僵在脸上,他笑得有些累,苹果机发酸。他恢复到面无表情的状态,又跟上女生。
等女生再次停下转过来的时候,脸上的愤怒已经无需掩饰了。白人女生觉得阿步智商有问题。
阿步的苹果肌休息够了,脸上又绽开了微笑。
白人女生抬高下巴,眯着眼睛看阿步。阿步仍然在磕磕绊绊用英语聊天。
白人女生牵拉了一下眼角,用生硬的中文说自己眼睛不舒服。
阿步刚想说他知道哪里有卖眼药水的,白人女生已经快步离开了。白人女生是个大长腿,快步走起来像风一样,阿步本来就头晕,根本跟不上。
白人女生转头扎进了一条小巷子里,她的长筒靴在地上踏出清脆的脚步声。
阿步也慢慢跟到巷子里,复杂错落的巷子加剧了他的头晕目眩。女生长筒靴的声音变得空灵,有种异样的悦耳美感。
阿步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是本能地跟着那个长筒靴的声音在走,像是沙漠中的旅人追逐海市蜃楼。
夜已经深了,巷子里漆黑一片。阿步的眼睛适应黑暗后,仍然只能看清四周一点点轮廓。长筒靴的声音在耳旁回荡,黑色的光影在阿步眼前变幻叠加。阿步像一只掉进了迷宫的猫,四处横冲直撞。
后来长筒靴的声音变得微弱,最后完全消失,阿步倒在了地上。他已经榨干了全身最后一点能量。
4.
阿步醒过来时,觉得自己已经睡了很久,但他其实只闭眼在地上躺了几分钟而已。
阿步慢慢支起身子,凭着记忆原路返回,没多久,阿步就出了这一片纵横交错的巷子,重新回到了那座天桥边。
深夜的街道上很静,偶尔有染发纹身的青年,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路边零星点缀着一些仍在开张的店铺;廉价夜店门外,追逐时髦的土气青年男女们在笑闹。
阿步认得这段路,于是就慢慢朝自己的酒店走回去。有时有行人与阿步擦肩而过,见到阿步一身狼狈,都下意识躲开一身汗臭的他。阿步连难堪的力气都没有了。
阿步好不容易回到酒店,迅速洗了个澡,发微信请了个假后,倒头就睡。这一觉阿步睡得极香,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
昨天浪费一张电影票,不过阿步无所谓,今天他请了假,半天就可以把明天的工作做完。今晚还能再去看电影,明天把工作收尾,后天他就能准备回大城市了。
5.
阿步从电影院走出来,怒气写在脸上。
从电影院出来时,已经是深夜,电影刚散场,街道上还有很多刚看完电影的人。今天的街道没有昨天首映日这么热闹,但依然有很多路人,其中大多是年轻的情侣,街道上熙熙攘攘。
阿步回到酒店,非常气愤。他打算回大城市后,一定要和朋友当面说这事。不,现在就说。阿步掏出手机,和朋友说了一长段话。朋友们都劝他别动气,阿步也尽量控制情绪。
但阿步依然越想越气愤,发了条朋友圈: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剧组所有人从此都一生黑。这种电影,要是在西方早就被骂得狗血淋头了,我不明白为什么能在我们国家公映。还有,那些被别人歧视了还傻了吧唧帮人数钱的,你们已经没救了。洗地的继续洗,跪久了真是站不起来了,你愿意跪你跪,我们抬头当个人,也不低头当条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