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习了李政涛老师的《教育常识》第三十八篇“用理论的方式表达经验”
李老师说,表达经验的方式有两种:用经验的方式表达经验;用理论的方式表达经验。
我觉得我们大多数人不表达不说,一表达就会用第一种方式,因为毕竟第二种是有一些技术含量在里边。所以,我很高兴今天又学习了一门技术!
要把经验变成理论,李老师认为需要具备三大特征:概念化、逻辑化和理据化。
第一大特征:用概念的方式表达经验。
李老师说,“概念”的价值在于,它解决的是“怎么看”的问题。一种对“概念”的理解,就是一种对问题的看法,“怎么看”影响了、甚至决定了“怎么办”。看法不同做法就不同。概念不清楚或者出现偏差,实践的方向和具体策略可能步入误区。
是的,这个问题说得太好了,我们之前犯的错误,不经李老师这么明白的说出来,我们还真的一直没有明白。
第二大特征,用逻辑的方式表达经验。
“理论态度”的核心是“逻辑态度”,以“理论的方式”表达,最重要的是学会“以逻辑的方式”表达。
李老师指出,有逻辑的表达,要求概念一致,层次清晰,对现象和问题仅有类型的划分,且划分视角在同一层次上。与之相比,经验的方式往往会出现“错乱式”、“混搭式”和“割裂式”三种错误。
第三大特征,用理据的方式表达经验。
用理据的方式,是为自己的做法提供合理的依据,即所谓“依法”。它回答的是“为什么这么看”和“为什么这么办”。
李老师最后说,当教师学会用理论的方式表达经验,被理论表达后的经验,不仅更加清晰、深刻,而且反过来会变成促进教师生长的力量,使教师更有能力透析洞察自己的实践经验,这就是理论思考的力量。
至于李老师说的,两种表达经验的方式背后,是两种对待经验的态度:理性态度和理论态度。这个说法我觉得不够严谨,我觉得,理论态度难道不是更理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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