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昧

作者: 小小小小小歪儿 | 来源:发表于2018-03-31 14:31 被阅读0次

    当这个寒假最后一天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没能反应过来,有一天,我们竟然还会重逢。

    一、

    我记性不太好,虽然很多人说我是一个真诚热情的女孩,可是我总会在去了一个新的学校之后逐渐就把曾经的事给忘了,甚至,如果他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都不会记起。

    要是那可以叫做喜欢,那我生命截至今日的二十年来,最早的欢喜就是在那个什么都懵懵懂懂还在被叫做孩子的时候。

    二、

    现在才知道,那个年纪最不缺的就是勇敢。小小二年级的女孩子却是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他说,我喜欢你。

    那样一个从小就练武术、阳光硬朗的男孩子啊,竟然被我吓得跑到老师面前,紧张地说,“老…师…她说…她喜欢我”。其实那个时候的我心里也好忐忑啊,我好怕被老师叫家长,小小年纪就早恋,我爸非,骂死我。可从小就很独立的我,那时候还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硬是昂起了高高的头颅,颇有点“人生自古谁无死”的气势来。

    我忘了二年级的班主任长什么样子,我也忘了她教课的方式、风格、教得好不好,但我永远记得,这个姓孔的老师,当着大家的面对他说,“被这么一个明亮的女孩子喜欢,你应该高兴啊”。

    就这一句话,保留了一个小女孩的颜面,守住了她女孩子应有的透彻,让她从此坚定而温柔地在这世间行走。

    三、

    小孩子都是记仇的小动物,我也是,他的当众拒绝总会让我生出一丝想要报复的小冲动。可是小孩子的报复哪有什么心机,我所想的就是好好学习做上班长,让他在我的手底下学习生活。

    我当然如愿以偿了。可是,女孩子也是最会口是心非的,一边时不时地挑挑他的小毛病,面上做得淡漠无比,一边还是会在他打篮球踢足球练武术的时候偷偷地看他,只是他从没有发现而已。我那个时候最擅长的,就是隐藏对他所有的喜欢。

    我喜欢看他从阳光下走来,一步一步,把时光走慢。

    我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想着以后,想着奋斗,想着为喜欢的人再努力一点点。

    四、

    有人说,年少的喜欢最纯粹,我不知道是如何得出的这个结论,可能是因为,那个时候的男孩子喜欢女孩子,都是喜欢成绩好的。

    那时候不仅女孩单纯,男孩也单纯,不像现在的礼物满天飞,那时候流行送情书,加上《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的盛行,我收到了不少如今看来愣头青非主流的情书,只有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和我保持着距离。

    直到,2009.5.20,他发来一条短信,“520”。五年级,信息闭塞,我能懂什么,我问了我的好朋友,她说,“这是我爱你的意思”。天知道,我当时心跳得有多快,可第二天,当我想要亲口告诉他我也同样喜欢他的时候,他的好兄弟告诉我,这是他们俩的打赌,谁输了谁发这条短息。

    一个小小的女孩的骄傲是最容不得被侵犯的,真的不清楚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我扇了他一巴掌。

    “我讨厌你!”

    我也不想,不想变成面不改色心不跳就说出与心底那句截然相反的话,我不想和他越走越远,我不想心越来越硬,我不想伸出手能做的就是把喜欢的人推开。我不想,可我却总是这么做。

    甚至,都不听一下他的解释。

    五、

    可我记得这一天。是因为他从这一天开始,一直到六年级小升初考试前被收掉手机,接近一年的时间里,每一天都会给我发一句“晚安,我喜欢你”。

    学校里他依然是那个明朗爱运动的男孩子,可他会故意在做眼保健操的时候动作不标准让我去纠正,他会在绘画写生课上坐到我旁边,他会在有其他女生给他递情书的时候看着我说,“我有喜欢的人”,甚至他会在他的课桌上贴上和我一样的目标。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愧疚。

    但因为这,我饱含期待。

    六、

    喜欢这种东西,似乎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不像一开始那么猝不及防。

    我早已忘了因何而喜欢,就像冬夜里喝下的一大口烈酒,入喉的一刹那如灌尖刺,但慢慢地,烈度溶于身体,漫过肢体的每一处筋络,只剩余温。

    而这余温,足以劳慰我以后四下无人的夜。

    没有告白,没有寒暄,没有道别,就这样因为一场考试,断了联系。

    最后的一次尝试性联系,是高一那次换手机号码。

    看着那串静静躺在我手机里的数字,我觉得好像一切就像在昨天。我给那个陌生又熟悉的号码,发了一条短息,“你喜欢过我么”,然后扔掉了那张旧卡。

    七、

    那以后,关于你,我绝口不提。

    所以当寒假的最后一天再见的时候,还是很惊讶的,因为就像年少时的那场青涩一样,来得猝不及防。

    是朋友把他也叫出来的,事先并不知情。

    其实想想也觉得无奈,无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竟是七年再也未见。

    没有讲一句话,他身边有现在的女朋友,很恬静。

    走的时候,朋友说着下次定要我举办小学同学聚会,我笑着答应了。我无意识地看了他一眼,或许也是有意吧,想要穿过不太明了的时间缝隙,用眼神拥抱这个快成为久远记忆的人。

    可能是感受到我的目光,他向我走来。

    “有空常聚。”

    “好。”

    我坐上车摇上车窗的那一刻,仿佛听到一句低语,“因为喜欢,所以打赌。”

    那天是他的生日。

    那天是他二十岁。

    我想,就在那天,我算是把我二十年来那份唯一的亦是最为真挚热烈的喜欢,完完整整地交给他了。

    从此,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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