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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患上肺癌晚期,进医院没多久后就过世了,还没满四十八岁。他的葬礼我没有参加,因那时我尚被关在省城精神医院里接受治疗。据妈妈回忆说,那天葬礼上,婶婶都没怎么哭,只在堂妹上台念悼词时抹了些眼泪。我妈压低嗓门说,当时婶婶身边站了个长得像王宝强的男人,整个追悼会上忙不迭地给婶婶递纸巾。我爸也愤恨地说,叔叔进医院前还一直在工地上辛苦打工,而婶婶却经常晚上不回家,肯定是在外面有了男人。小姑奶更是咬牙切齿地骂道:“这下她享福了,房子存款全在她名下,如今孩子长大了也不用她管,拿着钱跟外面野男人风流快活去了。”在这场悲凉的死亡面前,家族的人对婶婶充满了怨念。
你见过肺癌晚期的病人吗?全身黝黑、脖颈肿大、眼珠凸暴,化疗后头发全部掉光,叔叔人高马大,坐在医院病床上,活像钟馗。我记得他年轻时的样子,高大白胖,一头浓密的黑发往后梳得溜光,穿着时髦的皮夹克,皮鞋擦得锃亮,戴着茶色太阳墨镜,开着嘉陵70摩托车,别提有多拉风。奶奶都说,叔叔年轻时最爱打扮,出个门都要照上老半天镜子。
时间拉回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那时婶婶是城里远近有名的美人,比海报上的电影明星还漂亮。我儿时常想,自己长大后要是能有婶婶一半好看就很满足了。那时叔叔还在警局上班,性情豪爽的他有望被提为二级警司。那时最红的歌星是台湾的孟庭苇,大街小巷都放着她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妮妮,晚上有孟庭苇演唱会,我买了三张票,到时候带你去。”叔叔下班一回家,就抱着我说道。那时他俩刚结婚,出去游玩常常会带上三岁的我。叔叔对婶婶很好,知道她爱听音乐,家里买了唱片机,整墙的柜子上摆满了八九十年代当红明星的唱片和磁带,有杨林、高凌风、齐秦、孟庭苇、小虎队等等。婶婶爱吃酱板鸭,叔叔开着那辆嘉陵70到省城老店买上好几只回来。那时国内刚刚流行拍艺术照,叔叔拉着婶婶上照相馆拍了好几本影集。最有风情的那张艺术照被放大后挂在客厅正中央,照片里的婶婶长发及腰、眉目如画,穿着一袭黑色风衣的她倚在风景墙旁,眼里充满了爱意与希望。
上世纪九十年代,湘潭风雨路上开满了商铺:花鸟店、鱼族馆、音像店,琳琅满目,很是热闹。风雨路的拐角处伫立着市里最高大的百货公司,这座建筑的顶层安置着一口大钟表,时间在这座安谧祥和的城市里缓缓流过。那时我还没上幼儿园,每逢周末,叔叔会带上婶婶和我去风雨路上晃悠。先到百货公司,让婶婶挑选漂亮合身的连衣裙、高跟鞋、发饰等,婶婶是天生的模特身材,穿什么都好看。婶婶还爱逛风雨路上的宠物店,她喜欢小狗,当时家里养了一条泰迪和一条拉布拉多。而我最喜欢水族馆的金鱼,每次去都会买上几条放在鱼缸里,从花盆里抓出些小虫子喂养漂亮的金鱼。叔叔最爱逛风雨路的音像店,他和店里的老板很熟。音像店里常年燃着印度进口线香,一只睡不醒的老猫在货架上窜来窜去。我至今仍记得那时的夕阳好美,橙红的光晕笼罩着人间,百货公司的大钟表俯瞰着整座城市,风雨路上单曲循环着孟庭苇的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婶婶是初中毕业,在琴行做过一段时期的零时工,嫁给叔叔后就不再出去工作了。有次,叔叔在警局和人发生了口角,双方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当着众人的面打了起来。对方被叔叔打成重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星期才能站起来。叔叔也因此被警局开除,那年叔叔才三十岁,他向家里借了些钱,和几个朋友一块儿下海做生意,中途造人算计,叔叔赔了许多钱进去。可仍是不甘心,又学着别人炒股买彩票,但他没经验,做什么亏什么。几年时间里,他变得负债累累。
积年的不如意,让叔叔染上酗酒的恶习,平日性情温和的他在喝醉酒后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六亲不认,见人就打。有次大冬天晚上喝多了,他竟醉倒在雪地里,硬是在地上躺了整整一夜才被人发现。上医院治疗后,命是保住了,但整条左腿再也没有知觉。出院后的那段时间,叔叔赋闲在屋调养身体,家里一下没有了经济来源。于是很多年不曾出去工作的婶婶开始扛起了养家的重担。她和几个亲戚一起在公园包了个游乐场,顺带在旁边开了个冷饮摊,刚开始生意还不错,但到了夏天,前来公园游乐的人就逐渐少了,加上亲戚之间不好算钱账,这场合伙生意最终不欢而散。
那段时间里,婶婶常常因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她到处托人帮忙给自己找工作,乌黑的长发剪掉了,人也憔悴了许多。叔叔心疼婶婶,他放下昔日的尊严,硬是瘸着一条腿上工地给人干活。为了养家,叔叔在工地上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做,很快升为大队长,但他仍是酗酒。那时妹妹已经三四岁了,稍懂人事的她一见到叔叔拿起酒杯,就伸出小手向前扑打着,口中念道:“不许喝酒,爸爸喝了酒就会打妈妈了。”因为叔叔的酒后殴打,婶婶身上到处是伤痕,她娘家人看不下去,也暗地里曾劝她,趁着年轻离婚改嫁,但婶婶每回都是低头沉默不语。
从三十几岁到四十八岁过世,酒已然成了叔叔骨子里戒不掉的东西,如宿命般缠绵。我看着叔叔从日渐憔悴到最后死亡,婶婶从过往活泼伶俐的少女到如今沉默寡言的妇人,我不知道这么多年,他们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但酒这个东西确是毁了两个人的人生。
叔叔下葬那天,按照老家的习俗,寡妇如果把死去的男人送上山,日后便不会改嫁。但婶婶没有这么做,也许吧,叔叔的死对她而言是种解脱。小姑奶愤然地在婶婶身后嘀咕道:“我就知道她不会上山,在医院时就没看她抹过几次眼泪。”可是无论世人怎么说,时间不会骗人,我过往的记忆不会骗人,曾经那份爱就是真实而珍贵地存在过。
我还清晰记得他们那场婚礼,那是场白色盛宴。迎亲队伍声势浩大,二十多辆白色小轿车在大街上逐一排队驶过,为首的婚车上立着一个漂亮精致的婚纱人偶。婶婶那天打扮得和仙女一样,婚纱是特意托朋友从台湾买来的,叔叔婚礼上穿的那身礼服是他最喜爱的白色。作为男方家宾,那天是我生平第一次戴耳环,小孩子没有耳洞,就用那种两面带夹的耳环。我耳垂小,大耳环中途滑落了好几次,最后在去往婚宴的途中不知所终。婚宴在市中心的大酒店举行,摆了三十多桌。我至今还记得那摆在宴席中央的八层奶油裱花蛋糕,味道清甜鲜美,像永不消逝的爱恋。
后记:而今百货公司空了很多年,风雨路上的花鸟店、鱼族馆早已不知所踪,音像店也不再卖磁带了,只剩孟庭苇的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还在世间不断传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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