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回 陈敬济感旧祭金莲,庞大姐埋尸托张胜
(第八十八回 潘金莲托梦守御府,吴月娘布施募缘僧)
一、屠杀的后事
杀了潘金莲后,武松接着手起刀落,割了王婆的脑袋。对于王婆的罪孽,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我们姑且不论,但毕竟这样的死法比《水浒传》里骑着木驴遭受凌迟之刑痛快得多。杀了她们,武松还想杀王婆的儿子王潮儿,本是“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但作者却刻意安排他逃脱了——即使我们对狠毒的王婆恨至极点,但慈悲的作者还是为她留下子嗣,为她收尸送终。
回忆当初王婆以做寿衣的名义为西门庆拉皮条勾引潘金莲,而今又为了发卖潘金莲搭上自己的性命,这也算是报应不爽。只是我们不免想问,阴错阳差的此时此刻,王婆是否穿上那件由潘金莲巧手缝制的寿衣呢?
潘金莲死得更惨,脏器都挂在了房檐下,因为无人收葬,所以县衙就将她临时掩埋在路边。当年龟婆子卜卦时潘金莲自言的谶语“街死街埋,路死路埋”不幸应验了,可是谁又真的愿意曝尸街头呢?于是她先向陈敬济托梦:
“我的哥哥,我死的好苦也!实指望与你相处在一处,不期等你不来,被武松那厮害了性命。如今阴司不收,我白日游游荡荡,夜归各处寻讨浆水,适间蒙你送了一陌钱纸与我。但只是仇人未获,我的尸首埋在当街,你可念旧日之情,买具棺材盛了葬埋,免得日久暴露。”
东京归来的陈敬济面对潘金莲的死讯悲痛欲绝,但他却有心无力:“我的姐姐,我可知要葬埋你。但恐我丈母那无仁义的淫妇知道。他只恁赖我,倒趁了他机会。姐姐,你须往守备府中,对春梅说知,教他葬埋你身尸便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
虽然吴月娘将潘金莲卖了,但由于只是王婆的“私相授受”,所以从官府户籍来说潘金莲还属于西门家的人,陈敬济作为西门家的女婿如果要从县衙手中收葬丈母,还需得到吴月娘的同意,这对他来说“多有不便”,因此他只能将这个重任转托春梅。
这一天又到了新年春节(西门庆死了整整一年了),守备府的二奶奶春梅梦见了浑身是血的潘金莲:
“庞大姐(春梅姓庞,至此方出),我的好姐姐,奴死的好苦也!所有奴的尸首,在街暴露日久,风吹雨洒,鸡犬作践,无人领埋。奴举眼无亲,你若念旧日母子之情,买具棺木,把奴埋在一个去处,奴在阴司口眼皆闭。”
这是潘金莲最后的语言了,生前伶牙俐齿,口若悬河,死后如此悲戚,如此凄凉。春梅在惊吓之余“从睡梦中直哭醒来”,第二天一早就吩咐守备府的亲随张胜、李安为她殓葬潘金莲。
这个张胜就是当年为西门庆“逻打蒋竹山”的两个流氓之一,绰号“过街鼠”的张胜,拜西门庆所赐进了守备府,成为了周秀的亲密跟随,当守备府取代西门家成为故事的主要发生地,张胜的戏份也多了起来。
春梅对二人说,潘金莲是她的“嫡亲姐姐”,让他们瞒着周守备偷偷殓葬了。按理县衙是不会同意外人领取尸身的,除非是守备下的“贴儿”,然而春梅又不想多惹事端让守备知道,如此怎么办呢?
张胜很聪明,一下子就猜出了春梅与潘金莲的关系,干脆直接走官场人情,用守备府小夫人的名义让县令照办,并且“替他干得此事停当,早晚他在老爷跟前,只方便你我,就是一点福星”。于是接着买棺材、掘出尸首,“把心肝填在肚内,用线缝上”,然后葬在永福寺白杨树下,又请长老念经、烧纸云云。至此潘金莲终于可以“口眼皆闭”,入土为安了……
关于潘金莲的葬身之所,这一回陈敬济至永福寺吊祭,下一回春梅在坟前大哭,然而直到孟玉楼去时我们才看得仔细,“三尺坟堆,一堆黄土,数缕青篙”——别无他物。相对于李瓶儿的繁华葬礼,潘金莲的孤坟显得格外凄凉,不过幸好,和李瓶儿活在西门庆心中一样,潘金莲也活在了陈敬济和春梅的心中。带着对潘金莲的回忆和新生活的安排,《金瓶梅》最后十三回进入了完全的陈敬济、春梅的时代。
二、偷情的罪孽
陈潘偷情的被揭破,导致了陈敬济自己被逐,春梅、潘金莲被卖。她们后来见到陈敬济都是满腹怨尤,对自己上不上下不下、“出丑惹人嫌”的难堪境地深感悲愤。尽管她们都是咎由自取,但爱情、婚姻向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潘金莲、春梅都是孤家寡人,生死由命,但陈敬济却上有老父老母,下有结发妻子。从这一回开始,我们将看到陈家是如何在陈敬济的荒谬折腾下家毁人亡的,也正是从陈家发生的这一切,我们深深地感悟到文本中绵延数十回的陈潘偷情有着怎样的罪孽,又是怎样的罪孽深重!
受杨戬事件牵连、逃难清河县多年的陈敬济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东京,他此行的唯一目的就是取钱娶潘金莲,然而事情却远远比他想象的复杂。
就在半路上,陈敬济收到父亲病重的消息,“两程做一程,路上趱行”,可惜还是慢了一步,赶到东京“父亲陈洪已是没了三日,满家带孝”,见到老母时,母亲“见他成人,哭做一处”。
哭者,一为离家多年,思念不已;二为沧海桑田,长大成人;三为世事变迁,夫丧父亡。其母张氏接着说如今“一喜一忧”,喜因遇赦,更兼儿子归来,陈家可以走上发展的正轨;忧因夫亡,陈敬济无职无权,东京生活不易,不如带着陈敬济父亲的灵柩搬回清河县老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有个儿子多少有个依靠,喜忧之间,终究是有对付生活的办法的。
陈敬济这下为难了,“装载灵柩家小粗重上车,少说也得许多日期耽阁,却不误了六姐?”父亲的死或许令他伤心,可更伤心的却是——父亲的死竟然成了他买娶潘金莲的绊脚石!
为了快速娶到潘金莲,他开始对母亲撒谎,抛下父亲的灵柩,押着金银财宝先行回家——父亲的灵柩且慢行,他先回去收拾屋子。“奸计得逞”的陈敬济一路上马不停蹄,春风得意,心想:
“娶六姐来家,自在受用。我父亲已死,我娘又疼我。先休了那个淫妇,然后一纸状子,把俺丈母告到官,追要我寄放东西,谁敢道个不字?又挟制俺家充军人数不成!”
带着银子来娶潘金莲,这是第一层得意;父亲死了,无人管教,母亲溺爱,任其所为,这是第二层得意;休了西门大姐,状告吴月娘扣押箱笼——吴月娘已经不再能拿当年的祸事威胁他了,陈家不是遇赦免罪了嘛!
然而,正当陈敬济再一次满怀生活的信心和乐趣奔向紫石街的王婆家时,悲剧发生了,他看见潘金莲的死讯榜文。此时我们绝不怀疑他内心的伤痛——“便立睁了”,他站在那里,呆若木鸡,瞠目结舌,心乱如麻,哀痛万分,无需更多心理描写,两个动作,或者说两个形态,足以表达这一切!古人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待,张氏的一喜一忧即此意,然则陈敬济何曾有养老之心?对他来说,“立睁”二字意味着“生欲娶而女不待”吧?
潘金莲已死,陈敬济的“心中痛苦不了”,强乐还无味,只好在家中等着张氏发送灵柩归来。灵柩停在永福寺,张氏回到家中,责怪儿子未去迎接,陈敬济的回答是“心中不好,家里无人看守”。为何不好?不为父亲,但为潘金莲耳!
第二天陈敬济要往永福寺为父亲念经,半路得知潘金莲已被春梅收葬永福寺,登时“暗喜”——他要借酒当歌,一抒胸怀,宣泄心中所有之“不好”!
“这陈敬济且不参见他父亲灵柩,先拿钱祭物,至于金莲坟上,与他祭了,烧化钱纸,哭道:‘我的六姐,你兄弟陈敬济来与你烧一陌纸钱,你好处安身,苦处用钱。’祭毕,然后才到方丈内他父亲灵柩跟前烧纸祭祀。”
如果说事有先后缓急,陈敬济为了潘金莲置父亲灵柩于不顾勉强说得过去,那此时此刻祭拜之先后就完全无法辩解了。
陈敬济的父亲是个怎样的人暂且不论,至少,他为了儿子的幸福是费尽心思的,否则他不会为他娶一个原籍老家的富商之女,不会为他的平安未来狡兔三窟。然则,世人所谓的养儿防老又何曾有必然,像陈敬济这样的纨绔子弟,对于父母的艰辛,父母的苦心能有几分感知,几分感念?而自幼溺爱孩子的二老,在生命的晚年,在九泉之下,又何曾有一丝的安慰?如果说陈潘偷情的结局不过是咎由自取,那么在陈敬济的父母面前,又何尝不是另一番罪孽深重?
终于,陈敬济吊祭完他心中的挚爱,开始忙活父亲的各种葬礼仪式,直到最后念经发引,归入祖茔,“来家母子过日”。经过血雨腥风之后短暂的风平浪静,新的故事就将从这个孤儿寡母的陈家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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