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是一家公司的技术主管。2008年,许某与恋爱多年的女友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下,结婚了。
同年,在公司进行年终结算薪金时,公司将许某休婚假的时间算作旷工,就没有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结算工资。
那么,休婚假期间,不发放工资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享受婚假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结婚时,用人单位一般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休假。
同时为了鼓励晚婚晚育,对于晚婚的青年,有的地方除了国家规定的3天假期外,还会另外给予7天左右的带薪休假。
因此,许某结婚,是依照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休婚假,工资应该照常结算,同时该公司不能将婚假算作旷工。
婚假
婚假指劳动者本人结婚时依法享受的假期,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婚假与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常发,不受影响,属于带薪休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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