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饱,穿不暖,饥寒交迫。这是生活事件,但同时也是精神事件——开动脑筋,为改变贫苦困顿的生活面貌而奋斗。
这样生活事件与精神事件并属的问题,是不难理解的——这是我们大多数人都共同经历过的——改革开放以来的40多年,大多数事件都是这样的事件。
温饱富裕后的今天呢?生活事件中,还有多少兼具精神事件的文化属性?生活事件具有精神的文化价值,精神事件具有生活的切实价值,这样的问题,不是很值得今天的我们深长思考吗?
一要保存生命,二要延续生命,三要发展生命。这是鲁迅哲学的一个重要思想。据此看,保存与延续生命,该是生活事件,发展生命则为精神事件。温饱富裕后,发展生命的精神事件显然是日益突出和重要的。
以生活事件和精神事件的概念来观察,温饱富裕后,个人的物质生活是不成问题的了,精神生活的问题却越来越突出了。因而,对于个人来讲,在每天的生活中,如何使自己多一些精神事件,则是别具意味的,也是个人生活富有旨趣的关键所在。
现实的实践表明,在温饱富裕后,个人若还是整日“纠缠”于生活事件,发展不出属于自己的精神事件,就难免“矮化”于庸俗了,而庸俗不是富裕后的生活之大忌吗?
本文仅提出生活事件与精神事件的概念,更多的思考,该是属于每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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