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妾之不幸—读钱钟书《管锥编》三四五、2023-09-06

妾之不幸—读钱钟书《管锥编》三四五、2023-09-06

作者: 老胡_8418 | 来源:发表于2023-09-30 07:13 被阅读0次
    《红楼梦》贾政之妾,探春生母    网图侵删

            久不看网文,未知有何突破。但是以前有美化旧制度之谈论,比如穿越文,就有评论愿意成为民国某军阀之妻妾者,没有文化真可怕。《太平广记 卷二七二  》“唐初,兵部尚书任瑰。敕赐宫女二,女皆国色。妻妬,烂二女头发秃尽。太宗闻之,令上宫赍金胡瓶酒赐之,云:‘饮之立死。瑰三品,合置姬媵。尔后不妬,不须饮之;若妬即饮。’柳氏拜敕讫曰:‘妾与瑰结发夫妻,俱出微贱,更相辅翼,遂致荣官。瑰今多内嬖,诚不如死。’遂饮尽。然非鸩也,既睡醒。帝谓瑰曰:"其性如此,朕亦当畏之。"因诏二女,令别宅安置。(出《朝野佥载》)”先生只是论及与《卷二四八》同。某所震惊者,“妻妬,烂二女头发秃尽”也。

           妾,甲骨文为有罪之女子,亦可释为立女,既生孩子的女人,为生儿育女之工具也。而且彼时非地位异常者不可纳妾:《礼记·昏义》中有言:“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为天子妻妾之数目规定;《春秋公羊传》称“诸侯一聘九女”,是诸侯之妻妾数量规定;汉代史学家蔡邕称“卿大夫一妻二妾”,“庶人一夫一妇”;《元史》是这样记载的,“(谭澄)建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此后庶民才可有妾;而《大明律》规定“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所以如果你穿越了,不一定能够娶妾。

            妾在家庭中地位非常之低。《红楼梦》贾政之妾赵姨娘,其月例20两银子,只比贾母大丫鬟鸳鸯高2两:其所生之子女,称王夫人为母,儿子贾环不为贾母所爱—乃至贾政亦无多少爱意。最明显之段落,可证明赵姨娘之地位者,如下:第五十五回,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赵姨娘去给弟弟讨待遇。她跟探春说:“如今你舅舅死了,你多给了二三十两银子,难道太太就不依你!分明太太是好太太,都是你们尖酸刻薄,可惜太太有恩无处使。——姑娘放心,这也使不着你的银子。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如今没有长羽毛就忘了根本,只拣高枝儿飞去了。”探春气得脸白气噎,抽抽咽咽的一面哭,一面问道:“谁是我舅舅?我舅舅年下才升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我倒素昔按理尊敬,越发敬出这些亲戚来了。既这么说,每日环儿出去,为什么赵国基又站起来,又跟他上学?为什么不拿出舅舅的款来?何苦来!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也不知谁给谁没脸。幸亏我还明白,但凡糊涂不知理的,早急了。”

            其次就是妾之人身自由亦无。如是则,正房对妾有生死夺杀之权力。满清四大疑案,其一为顺治出家—最近出土之郑成功家谱,言及顺治为反清人士炮轰而亡,未知可信否?—所涉及之女子董小宛。董氏为冒辟疆之妾,其悼念文字《影梅庵忆语》极其幽怨,以为是悼文之绝唱。后人以为顺治抢董小宛入宫为董鄂氏,董鄂氏亡故,顺治为之出家,冒辟疆之文,掩饰也。清史大家孟森考证,董氏大顺治14岁,不可能为其宠妃,非董小宛也;高阳坚持认为董鄂氏为小宛。陈寅恪《柳如是别传》提出另一思路:顺治亲政后,有一段时间迷恋曲剧,特别是昆曲;于是臣子多于江南掠夺善讴之青楼女子献与帝,作为“秦淮八大”之董小宛,亦不能幸免,然其或未进奉给顺治,而为江南大僚所夺取也。无论事实如何,三种传说皆视董小宛为无有也,只是作为一工具存在?

            地狱十八层,妾之位于十七,嫖客专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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