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年伊始,我有幸坐到了可颂的隔壁桌子。她是公认的美人,瘦削的身材,齐肩的长发,下巴极尖,似乎经不住盈盈一握。不说话则显得淡淡的,总着一袭浅色的衣裳,出淤泥不染的气质。男生们三两成群,常窃窃地讨论她,如垂涎一道佳肴的丑态,然而终究没有人下箸,或许自知毫无胜算。我抱着双臂在一旁轻笑,有几分看不起,倒不是对可颂的妒意,实在是轻视他们卑鄙的口气,玷污了可颂的美丽一般。可我那时与她,尚未深交,像是宝玉思慕着平儿,盼着在跟前稍尽片心,想来我也不过世俗人尔。
不久,破冰的时机到来了。可颂频繁地缺课,来去匆匆,书本尚遗留在抽屉里。大约家中有人生了重病,我隐隐在她袖间闻出了医院特有的消毒水气味,她平素的冷静渐渐褪色,无端添了一笔愁绪。我爱莫能助,又不屑当那长舌妇人,探听八卦。某一日,可颂照例不在,课堂上讲师教授着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忽地加重语气,“此为必考知识点”。我思忖片刻,顺手将可颂的书本抽出,在上面记了一句。本是举手之劳,可颂回来见到,脸上有细微的表情变化,于是她主动开口招呼我,“你的字不错。”我心内狂喜,却故作矜持。但从此,常自作聪明,为她的功课献殷勤。一来二往,我们便熟络起来。
可颂恢复正常上课已经是一个月后,我依然记得那天,她难得地穿了一件无袖的赫本小黑裙,身材显得分外婀娜,眉间抹不平的纠结,令她的脸上有凄楚的神色。我仿佛预料到了什么,却未猜透这场变故对她今后人生所带来的更大转变。
她对我说,走吧,我请你咖啡。我听了,便毫无骨气地跟在身后。
我终于可以坐在她的对面,她低着头用小汤勺搅着那一杯拿铁,拉花的叶子惊怯地变形了,我在一旁也渐渐愁肠百结。过了一会儿,她才喊我一声,“满娣”,语音婉转,我头一回觉得自己土气的名字原来可以有如此动听的腔调。我盯牢她的眼睛,真美,好像盛了满天的星星。
“我爸去世了”,听不出悲喜,随意的,做了这场谈话的开端。
三言两语,我知道了她这些日子的遭遇。父亲住院,继母索性扯下伪善的面孔,不管不顾,全靠她一力支撑,床前尽孝。然而父亲终究还是撒手人寰。继母迫不及待地像丢掉一件垃圾似的将她扫地出门。如今她在校外另租了一间宿舍。
“其实,我与他并无甚感情。”她仰着脸,眼眶泛起红潮又迅速退却。只刹那,我似将她无人顾惜的岁月通通经历了一遍。
自此,待她与别人更为不同。
我们的交往愈加频繁起来,在我这里,始终觉得高攀她一般,毕竟她是众人追逐的目标。但可颂向着我,从来都没有架子。我们像是寻常的闺蜜,手挽着手逛街。可颂热爱奢侈品牌,我对此一窍不通,通常是她兴致勃勃地站在镜前,花蝴蝶似的更换各色衣裳,我在一旁意兴阑珊,末了,她言笑晏晏地询问我意见,我总是答她,“可颂,我爱你穿白色的。”她摇摇头,转身又钻进了那一片斑斓中。我不明白。
偶尔,她会陪我去看场电影。我喜极文艺片,晦暗的光线,暧昧的主题,长达两个小时的冗长剧情,我全神贯注地僵直着身子,可颂把头依偎在我的肩膀上,一言不发。直到影院的灯光重新亮起,观众起身离开,我才发现可颂早已睡去,长长的睫毛疲惫地垂下。那一刻,我恍惚有了错觉,她是我要拼力呵护的恋人。
我知,当这个念头窜起,便已是烈火焚身的先兆。
一学期很快过去了,与可颂的相处,让我枯燥乏味的学生生涯多了一抹亮色。漫长的暑假即将到来,我决定不回老家,留在本市找兼职。一方面是为了勤工俭学,而另一方面,我不敢承认,是为了可颂。
原来我已如此情根深种。
可颂听说了我的计划,自然是欣喜若狂,甚至邀请我去宿舍同住,体贴我上夜班必然晚归,若在外面,可以自由许多,并且慷慨承诺,不会收我一分租金,只盼能有个伴。未及我答应,她一把将钥匙递到我的手中,踩着高跟鞋“得得得”地离去了。我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这半年中,她似乎脱胎一般,由清新转作妖娆。同学背后早已谣言四起,我捂起耳朵,权当失聪。明明可颂,还是那样的美丽。
我按着她给的地址,拉着一箱的行李,找到了她在校外的住所。可颂的房间呵,一室弥漫着少女的馨香,桌上摆着一本红楼梦,花瓶里插着一束淡紫色的满天星,格子的桌布,米白色的装潢,整洁有序。我扑到软软的席梦思床上,低低呢喃着,可颂可颂。
当天晚上,我为她做了一桌的家常菜,锅里“咕咚咕咚”地熬着排骨汤,环视四周,竟然有了为人妇的欣喜。但可颂,迟迟未归,我有些不耐,给她拨去电话,才刚接通,便粗暴地被挂断,而后,一条短信追来,“不必等我”。我心下一凉,赌气也不回复,一个人踱到窗边。此时已是华灯初上,车流湍急,夜风猛地扑在脸上,我落了两滴泪,很快就干了。索性关了灯,早早歇息。可颂回来后,带着一身馊酸的酒气,栽倒在我的枕边,我惊醒过来,手触到她的脸,冰霜一般,我怯懦地缩回,背过身,却怎么睡不着了。
天才刚亮,我就起床了。桌上的菜肴一道未动,我面无表情地收拾着,通通倒进垃圾桶,仿佛在清理自己杯盘狼藉的心情,想想,又不免冷笑一下,为自己的痴念。
没有再做早饭,我换上一双小白鞋,预备出门,在拧开锁头的瞬间,思绪纠结,又掉过头来,扯下一页日历,草草写下,“我去上班了,你记得吃点东西。”
我去了一家面包店里做暑期工,店里实行两班倒,白班从早上七点到下午三点,夜班是下午四点到凌晨的一点,不是早起便是晚归,幸而我从小就得到锻炼,并不怕吃苦。
虽然同在一个宿舍,但我与可颂谈心的机会却渐渐少了。她总是忙着应酬,我也为工作疲于奔命,每每相见在晚间,都已经十分困倦,彼此背过身子,匆匆入梦。这样算来,可颂口中的作伴,却像是床伴,也罢,我已不抱任何幻想。
倒是在店里,我多了一位朋友。他叫陆远,是大我一届的学长,戴着斯文眼镜,眉清目秀。起初我以为他不过同我一样,是为学费尽力,在与其他人的交谈中,我方知道他是老板的儿子,这样的踏实勤恳。我加了几分的好感,在日后的接触,总是对他分外亲切,笑脸相迎,我们俩聊天也愈加投契。
暑期结束的最后一天,我照例是晚班,店长要给我结算工资,所以又多滞留了一会儿,待我将工作服归还,背起书包,陆远一把解下围裙,急切地喊我,“满娣,这么晚了,我送你回家。”我略微迟疑,还是点了头。他似得到了奖赏,一脸的雀跃。
这一路走得,我满怀心事,步履拖沓,而他丝毫不觉,一个劲地找题目讨我欢心,我何尝不知。暑热未褪,他的发梢滴起亮晶晶的汗。橘黄色的路灯将我们的背影拉得纤长,我恍惚间也安慰自己,就这样发展一段健康的关系,像我所认识的那些学生情侣,也并无不好。
到了宿舍的楼下,他站定,才对我说,“满娣,我喜欢你。”
多么鲜活的少年,多么热烈的感情,我木然地立在原地,因为犹豫,当下不知如何反应。他误认我受到震动,一把揽我入怀。我并不推开,隐隐地想要验证什么。
他的吻落了下来,炽热莽撞,一团火烧到了我的唇边。越过他的肩膀,我在树荫下似乎见到了可颂。
可颂,可颂,我的心揪痛起来,于是匆忙地逃走。
我确实是,爱着她了。
回到了房间,可颂不在。一切陈设还如初见,我的心情却在这两月里有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不能再放任自己下去了。于是着手收拾行李,下了决定。
我等了一夜,可颂依旧带着醉意回来,没有开灯,黑暗里,我始终睁着眼睛。她的呼吸热热地吹到耳边,我酝酿了会儿,才开口,“我明天便走了。”她没有回答,半晌,转了个身,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腰上,渐渐搂紧。我惨笑。
开学后,我没有知会可颂,擅自换了座位,往学习委员的方向靠拢。学习委员是个平凡无奇的女孩,扎着马尾,戴着圆圆的眼镜,所有好学生的标配,她全都具备。她总是喜欢喊我,Mandy。我怀念起可颂,她在那个下午搅着咖啡,语音婉转地唤我,“满娣”。但我们相处得不错,起码不必像我对可颂,患得患失。
我努力克制自己,将心思放在学习上,不再去关注她。
直到可颂退了学,我们很久都没说过话。
我没有想到,陆远再来找我,是为着可颂。他告诉我,可颂怀孕了。他不确定她是否拥有了她所追逐的爱情,但有些秘密,若是他不来对我说,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我震惊不已。
“你们怎么开始的故事?”
“是她主动找的我。”
“之后呢?”
“她接近我全是为了你,但你把我们都丢弃了,你才是那个罪大恶极的人。”
我当即瘫软在地。忽然想起那夜树荫下一闪而过的身影,还有,在我说出离开以后,她搂紧我的腰,原来,这一切,并不是幻觉。在我无望地爱着她的时候,她一样地在深渊中挣扎,以一次次的堕落,试图埋葬对我的感情。
但我的可颂啊,你如今又去了哪里?
你不要爱她
网友评论